今日上朝,常意穿的不是平时的罗裙,谈华钰即使看不懂女子衣服的款式, 也能看得出来常意今日这件衣服的正式,梳的头型也不似往常那边随意松散。只见她梳着高寰髻,头顶斜插着一支玲珑点翠镶珠的银簪子。
谈华钰没见她穿过这样颜色浓重的衣服。她身上的裙子显然是工匠根据她的品阶定做的裙子,一袭朱色的如意缎绣裙,纱裙中有蟒绣浮动,朱红的颜色衬得她人愈发苍白羸弱,却有种与平时不同的庄严颜色。许是怕受寒,外面还披了一袭象牙白色的金丝掐花对襟外裳,凛然中多了几分雅致。
都说十娘子被皇帝忌惮,但这身行头,若无皇帝允许,是不可能被穿出来的。
因为没见过,谈华钰忍不住多看了几眼。
也只能看几眼,因为下一秒,他的视线就被人挡住了。
白发翩然掠过,男子的身体完全遮挡住了常意,连衣角都没露出来。沈厌走在常意身边,甚至未曾回头看他们一眼。
以沈厌的身份,只有他们问好的份,手里握着兵权的大将军无需低头迁就任何人,况且沈厌本身就是这样不近人情的性格,若非如此,民间也传不出他是天兵鬼将这样离谱的谣言,他们早已习惯。
和常意还能说上几句,和沈厌就没什么话说了。
封介和谈华钰默契地拱手行礼,在沈厌微微颔首下往后退了些。
常意微微侧脸,看见沈厌抿着嘴唇,虽然表情没什么变化,但眼里颇有些不快的样子。
“大早上的,谁惹你了?”常意诧异。
“无事。”沈厌嘴硬,一句话带过去,垂在一旁的手擦过常意的指尖,好似不经意地想碰碰他。
常意想起他在书房放肆的模样,看不得他现在装乖,似笑非笑地躲开了。
沈厌与她官位相当,穿的都是朱红色的官服,沈厌穿朱服倒是意气风发,一袭朱红劲装,白玉背云,走在一起好似大喜的新婚夫妇,看上去倒有些般配了。
谈华钰看着自己身上紫色的官服,顿觉眼睛烧得慌。
“他们俩何时关系这样好了。”后面有官员小声嘀咕。
他们之中也有还未统一时就跟着皇帝的老人,沈厌和常意几乎是他们从小看到大的,那水火不容的关系做不了假。
如今看他们俩和和睦睦地走在一起,仿佛做梦一般,反倒显得周围怪异起来。
封介呵呵地笑着:“虽然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但应当比你们想象中要好。”
若说常意回来之前,朝廷上还有人颇为不满意。她站在这里后,那些人也熄火没了声音,若非有必要,他们没必要得罪她这样的人。
聪明的人看到常意这一身的官服,便意识到之前皇帝收权,常意隐退,不过都是做给他们这些外人看的表象罢了。
常意这一手转移视线玩得确实炉火纯青,明明从未退出过权力中心,却让人以为她已经交权隐居幕后。
最重要的是,她是个女人。
这样的权力放在任何一个男人手中都不突兀,唯独放在她手里,就显眼了起来。
她是一个信号。
她是荣朝创立短短不到几年的女官制度里品级最高的女官,也是荣朝众多文员里品级最高的一个,这背后的意思不言而喻。
意味着今后,会有更多的女子来瓜分,自古以来便是男人所有物的朝廷大权。
下了朝,常意被皇帝惯例留下。
皇帝抬头看了一眼,说道:“你和沈厌怎么回事?”
常意没想到皇帝一开口便问这个,愣怔了一下。
她自小想得多,之前和沈厌处不好,是两人都怀了各自的心事,不愿坦陈、别别扭扭的,逐渐就不知道如何和对方相处,互相对付起来。
但这其中未尝没有点她顺水推舟的意思。越长大些,他和沈厌接触到的权力便越大,对于皇帝来说,他们俩不和带来的好处,远比和睦相处的幼稚情谊带来的好处大。
一个又冷又硬不会说话,一个有心顺势而为地远离,她和沈厌还能在这诡异的平衡中相处七年,也算是不容易。
但那日以后,她已经释然,沈厌无论记不记得,她都无所谓。长堰村的那个少年、她的小怪物,无论是什么模样,都是沈厌,他这个人从未变过。
皇帝了解常意是什么样的孩子。
她心里有了主意,十匹马也拉不回来,也没打算遮遮掩掩。
“我们……算是和好了吧。”
皇帝挑了挑眉,又骤然松开,欣慰地笑起来:“这么多年了,可真不容易。是不是?沈厌这孩子,半点不知道收敛,到哪都要跟着,生怕别人看不出来端倪,朕新婚那会儿也没他能粘人。”
他们俩什么情况,皇帝这个过来人一看便知。
常意难得有些不好意思,转移话题道:“皇上,太子殿下呢?”
“他去看他母后了。”皇帝的语气顿了顿,有些低落:“灵儿已经睡了一周了,至今未醒。”
皇帝虽然没说,但常意知道,他是在怕唐灵这一睡,就再也醒不过来了。
他比任何人都害怕唐灵醒不过来,但是还要在孩子面前,做出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
常意心情沉下来,问道:“太医怎么说?”
沈闵钰捏了下鼻梁,有些疲倦地说道:“还是老样子,撞到礁石的那块地方,淤血不通,神智则不清。即使这次醒了,有那块淤血在,依然有随时晕厥的可能。”
常意的指尖几乎陷进肉里,她掐了几下手心:“果真一点办法没有了吗?”
“我留你正是因为此事。”皇帝摸了摸下颚,对她直言:“长留医仙陈路平,你可听过,他是气血病的大家。”
“我听过。”常意读的启蒙医书,便有这位长留医仙的著作,语调提高了些:“他不是隐居已久了么……他的线索。”
“前日里,长留县县令上报,说陈路平在当地道馆里义诊,分文不收,朕派人去请,他只说了两个要求。”皇帝说道:“一是来请他的人,必须是病人身边的亲人;二是来请他的人,必须是真正关心病人病情之人。”
陈路平行医一辈子,什么人没见过,他也是半只脚踏进棺材的人了,皇帝的侍卫也吓不到他。
这两个条件,对于其他病人和其亲人来说可以忽略不计,但对皇帝来说,几乎算是刁难了。
皇帝无法,只能让侍卫们打道回府,毕竟他是求人看病,不是和人结仇,总不能把他绑来京城。
常意没有任何一点犹豫地说道:“我去。”
“朕也有这个打算。”皇帝敲了敲桌子,面容沉肃:“但你要去的话,便要去长留县,你的身体吃得消吗?”
“臣的身体还没有那般弱不禁风。”常意为了让他放心,故意回道。
皇帝细细地观察了一番她苍白的脸,实在是这朱红的裙子衬人更加羸弱。
他想起以前,常意的身体似乎还没有这般病弱,虽然因为先天不足、忧思过甚而有些瘦弱易病,但大体和常人还是没什么区别的。
是那晚,她在冬日里跳下护城河,在冷冽河水里了几个时辰,救回了满脸是血的唐灵。她一回来就发热到神智不清,大病了几个日夜,从此身体便不能再受凉吹风,可她决口不提这事,只说自己身体从小就羸弱。
皇帝蹙紧眉头:“朕对不起你和灵儿。”
常意侧目:“皇上,人若是已经尽了力,便没什么对不起的,都是天意罢了。”
即使时光倒转到那时,她还是会义无反顾地跳下护城河。
天意让她活下来,让她遇见了先生和师娘....……堰村遇到了沈厌,她得到了短短生命中最弥足珍贵的东西,所以她并不怨怼、也不后悔。
她灿然笑起来:“想来医仙定能治好师娘,到时候让圆子给她一个惊喜。”
皇帝也被她的话说服了似的,一直紧绷的面容也放松了下来,染上了点笑意说道:“你去长留县,便让沈厌护卫你吧,他能护你周全,有他在我也放心。”
不等常意说话,他已经堵死了后路:“你若是留他一个人在京城,他指不定要把朕烦死。”
他莞尔一笑:“这次回来后,朕便给你们俩赐婚。”
第61章 其六十一
常意掀开帘子, 朝阳越过山峰,璀璨的日光从云层的缝隙里斜斜地投射下来,原本细细的光柱落在山峰的背脊线上, 扩宽成一道奔流不息的光河。
远处是碧绿山峦,常意收回视线,看见坐在马上的沈厌正偏头望着她。
两片小小的光斑投在沈厌脸上, 让他脸上的轮廓的界限显得更加鲜明, 清晨的日光在他侧脸的线条上跳舞。
她笑起来:“沈大人,我饿了。”
阳光被他挡了大半, 还有几缕漏网之鱼,照在她脸上,把她的笑意衬得格外清晰。沈厌看她的笑, 心头鼓噪, 微微有些发烫, 胃莫名也有些烧起来。
沈厌停下车, 让她下来。
常意走到旁边,沈厌拉住缰绳, 轻轻打转。
常意站稳,看着沈厌, 眼睛里映着日光,亮晶晶的,嘴角弯弯的, 像一只小狐狸。
沈厌发现, 在这种没有其他人的地方, 她似乎放松下来,神情放松得多。
她问:“怎么了?”
沈厌盯着她的眼睛,突然伸手握住她的手腕, 将她拉近自己身边。常意猝不及防,撞在他胸口,鼻尖碰到沈厌的胸膛,听见沉重的咚咚声响,吓了一跳,抬起头来,就见沈厌垂眸看着她。
沈厌的目光在她额头上扫过,低低地嗯了一声,随即松开她的手,说:“去吃东西吧。”
她的目光很干净,只有纯粹的好奇。
这让沈厌有点不自在,但同时又松了口气。
他把马牵到一旁,烧了些热水,将行李里的馕饼撕成极小的块,泡在水里的饼很快被热水烧化,变成了类似有着颗粒的面糊质感。
常意坐在马车的边上,好奇地看了他的动作一眼,有些好笑于他的细致:“我又不是掉光了牙的老太太,连饼都啃不动了。”
沈厌头也不抬。
常意看着新鲜,又觉得他可怜巴巴在这做饭的样子好笑。
皇帝是真一心想把他们俩撮合到一块,连个侍卫婢女也没有派,张辟要跟来伺候,还被皇帝身边的太监隐晦地给劝回去了。
皇帝倒是不怕她出什么意外,这世上若有沈厌也护不住的人,其他人跟着也没什么用。
只是苦了沈厌,一路上既要当侍卫,又要当侍女,给她端茶倒水做饭......
不过看他倒似乎没什么怨言。
常意在这里,沈厌不能离开太远,只能在旁边的河里捞了条鱼,用小刀去了内脏,烤到焦黄。
勉强做了一顿可以吃的饭,虽然卖相不太好,但他们俩都是贯能吃苦的人,在吃食上也不挑嘴,随意得很,能填饱肚子足矣。
没多少调味料,但刚捞上来的鱼,鲜美的味道居然意外的不错。
常意问他:“离长留县还有多远,这一地都是山地森林,久留怕是不好。”
难怪皇上忧虑她路上身体会吃不消,这一路并不好走。夜宿山林,若是没有沈厌在,可以说是危险重重。
沈厌回道:“还有两天。”
常意叹了口气:“两天......”
“嗯。”沈厌说:“不急。”
常意也知道急不得,心里默默挂记着唐灵的病情,起身继续赶路。
山间门空气好,草木茂盛,周围静悄悄的,只有偶尔风吹过树叶的沙沙声。
过了半天马车行到了前面,终于看到个有人烟的村子。
将车停在隐蔽的地方,常意和沈厌下了马车,顺着土石铺成的小路往前走,走了一阵,便看见村庄炊烟袅袅,看上去平静祥和。
沈厌轻嗅一下,蹙起了眉头。
他停下步伐,转头对常意说:“在我身后。”
他把常意整个人都挡在身子后边,即使发生了什么,也伤不到他身后的人。
常意无声勾住了他的手,以免和他走散。他回握住她的手,小臂有些紧绷起来。
村庄很安宁,一直走到村尾,沈厌都没遇见任何阻拦,直到他看见村头的院墙。
那是一排简陋的房屋,门窗紧闭,只有篱笆墙遮蔽着。
这应该是普通百姓的家宅,沈厌敲了几次门,却始终没有人来应答。
这有些反常,看这村子,应当有人长期生活,怎么可能一个人都没有。
无人回应的村落,寂静得有些恐怖。
常意始终皱着眉,心下不安。
沈厌怕她冷,解下了外袍把她裹住,他身上的外袍是按身形做的,披在她身上,下摆就得落在地上,沈厌索性把她从头到脚盖住,只留下个眼睛露出来。
这座村庄的规模不算大,沈厌找了个僻静的地方,拿弓箭射穿篱笆,和常意一道进去。
这是一座破败的院子,院里杂物堆积,四壁爬满了青苔和藤蔓。
院中央躺着一具尸体,是个妇人。
她死状惨烈,身下的地上淌满了血迹,脖子上插了一柄短刀,刀刃整个陷入颈骨,刀身浸染在血液里。
这妇人刚死不久,血还是新鲜的。
沈厌皱眉,难怪他还未进来,就闻到了如此大的血腥味。
明明还有炊烟人气,却只有她这一具尸体,这个村子里其他的人呢?
......难不成都和这妇人一样,已经死了?
这时候,他察觉到屋内传来一丝异样。沈厌立刻抽出腰间门的剑,慢慢推门进屋。
他握紧常意的手,此时让常意和他分开才是真正的危险,比起其他的,最重要的还是不让常意受到一丝伤害。
室内没有点灯,窗户也被纸糊了起来,黑暗如同一团浓墨,沈厌借助月色,隐约辨认出桌椅板凳,床榻,最后看见靠窗的桌上放着一盏油灯。
油灯的底座已经碎裂,火焰在摇曳中闪烁,忽明忽暗。
沈厌眯起眼,提高警惕。
他屏住呼吸,摸索到油灯边上,试图将它点亮些。
油灯的火焰倏然变大,照亮了屋内的景象,他们的面前居然不是意料之中的土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