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说赵叔叔吧?”宋妍的表情有些难以形容,绞尽脑汁想了好一会儿才想到了合适的形容词。
“他倒不是什么难相处的人,但是性格有点儿……嗯,孤僻。不对,说孤僻也不太合适,更像是一个专注研究的书呆子!”
这样说虽然有些不礼貌,但真的完美地符合赵叔叔的性格特征。
“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知做研究,说的就是他了。基本上家里的事儿是压根不管,平反后就进了军工厂的研究所,一个月都回不来几次。”
所以吧,这个牵线的中间人还真不是那么好当的,宋妍长长地叹了口气。
不过她这人最大的特点就是讲义气,哪怕真的不想和叶阿姨打交道,但明璃既然朝她开了口,这个忙她是肯定得要帮的。
“你也不用太担心,虽然叶阿姨那边我说不上什么话,但是我可以全程陪你和婶子一起。”
“叶阿姨再怎么难相处,还是得要给我爷爷和我爸一点儿面子的。”宋妍承诺道。
“那就真的再感谢不过了,麻烦你了!”明璃真诚地道谢。
宋妍不在意地摆手:“哎,咱俩什么关系?不用说那见外的话。要是真觉得不好意思,下次约我一起去逛商场就好。”
说完了赵家的话题,宋妍又有些好奇地问起了明璃和柳雅奶奶的往事。
明璃挑选了些有趣的细节分享,宋妍听得津津有味,一脸满足。
等喝完了咖啡,吃完了小蛋糕,明璃和宋妍约好了下次的时间,才起身道别离开。
离开前,在宋妍的大力推荐下,明璃在店里打包了好几盒不同口味的小蛋糕,大包小包地出了门。
……
大队里想买新鲜的肉不是一件容易事。
因此明璃回来的这些天里,除了最开始杀的那只鸡,吃的要不是肉酱、肉罐头,要不就是鸡蛋、蔬菜。
既然来了京市一趟,回去的路上他们便顺路拐到了公社,打算在肉摊买些鲜肉。
当下的猪肉一斤一块二,不仅要钱,还得要专门的肉票,但依然是供不应求,卖得很好。
最好卖的是肥肉,基本上一摆上案台就被抢得差不多了,其次是瘦肉,骨头排在最后。
明璃到公社肉摊的时候,肥肉已经售卖一空,只剩下连着肉的骨头,上面还带着红血丝。
“要来些什么?”肉摊前的屠户长得五大三粗的,满脸横肉,面上却带着笑,杀猪刀磨得蹭亮。
“排骨怎么卖?”明璃一眼便看中了剩下的那块猪肋骨。
品相很好,很适合炖排骨汤。
“一斤八毛钱,不要票。”屠户拿着杀猪刀开始比划下刀的位置。
这个价卖出去的排骨,肉都是剔得干干净净的。
“直接连着肉卖呢?”明璃又问。
屠户有些吃惊。
虽然已经改革开放两年了,但是公社这边还是不怎么富裕,所以肉摊这边猪肉和骨头分得很开。
家里条件不错的,便割些猪肉回去,看不上干巴巴的骨头,认为没营养。
家里条件差的,则是狠狠心只买不要票的便宜骨头,沾沾肉味。
很少有人选择骨头连着肉买,这样不太好定价。
看出屠户的犹豫,明璃补充道:“我比较喜欢骨头连着肉的口感,你直接按照肉价算就行。”
她和外贸局的王局长他们兑了不少的肉票,也随身带了一些。
“那怎么行,你这不是吃了大亏吗?”这个年代的人还是相当淳朴的,屠户挥了挥手,声音洪亮。
“这样好了,价格就按照一斤一块来,肉票你给我一半就成!要帮忙剁开吗?”
“那就麻烦了。”明璃笑着道谢。
摊子上的猪肉看起来十分新鲜,只是天气热了,猪肉在家里不怎么能放得住。
明璃买了二十斤左右带肉的排骨,又添了十来斤的瘦肉,一同结算递了钱票。
越野车满载而归。
徐枝迎到了门口,见明璃平安到家才安了心:“不是说就过去吃个中饭吗,怎么到现在才回来?”
“妈,刚好去见了个朋友,花了一点儿时间。然后又顺路去公社那边买了些肉,所以耽搁到现在。”明璃解释。
后头,宋剑正提着肉下车。
骨头和肉加在一起三十多斤,宋剑单只手拎着轻轻松松,另一只手还有余力带上了门。
徐枝瞧了一眼,不由咋舌:“怎么买了这么多,这得要多少的钱票?”
尽管知道明璃有钱,但徐枝还是忍不住为她心疼。
“而且肉摊一般都是早上杀猪,上午去买的时候才新鲜,你下午过去都是别人挑剩的肉了,吃起来味道也不好。”
徐枝忍不住开始念叨,这都是持家十几年的经验。
明璃笑着拉她进屋:“妈,买都买了,下次我一定记得。而且我看摊子上的猪肉还行,瞧着新鲜才买的,说不定是下午凑巧又杀了猪呢?”
徐枝说不过她。
还没来得及再有反应,小萝卜丁宋欢、宋喜和明亮已经飞奔了出来,开心地欢呼起来。
“肉!三姨妈/三姑姑买了肉!今儿个晚上可以吃肉了!”
“今晚不行哦,肉还是生的,明天煮熟了才能吃。”明璃顺手摸了把小萝卜丁的头发。
三个小萝卜丁有些失落地瘪了瘪嘴,但又很快开心起来。
虽然还得要等上很长很长的一个晚上,但是肉总能端上桌的,ᴶˢᴳᴮᴮ他们明天就能吃上啦!
见她们挨在明璃身边,徐枝只好把本来要说的话憋回了肚子里。
在小孩子们面前,还是得要给璃璃留点面子的。而且她也长大了,总不能一直当成孩子来训。
“成了,都别堵在门口了,回去吃晚饭。”徐枝像是赶小鸡仔一样把小萝卜丁们赶了回去,又套了围裙去端菜。
乡下地头的晚饭习惯性地吃得早。
稀米粥、酱菜和咸菜疙瘩早就做好了,在大锅里温着,就等明璃她们回来便能开饭。
吃完了晚饭,今儿个轮到明珊洗碗,明九月提前回了房间休息。
放在明璃没回来以前,她要么早早上床睡了,要么沉默地拿本书借着黄昏的余光阅读。
但有了明璃送的新鲜玩具,她的睡前生活变得丰富多彩了许多。
此时正一脸认真地给芭比娃娃编小辫子,还仔细地戴上了碎钻小头饰。
抬头看见明璃的身影时,明九月不由有些意外:“三姐,你找我有事?”
“嗯,想找你聊聊天,不介意给我分点空间吧?”明璃笑吟吟地走近。
明九月连忙点头,放下了手里的芭比娃娃,往另一边让了些。
明璃在她让出来的空间坐下,才温声道:“我接下来说的话可能会让你感到不开心。但我想了想,还是决定告诉你,你有知道的权利。”
明九月一愣,扬起眉梢露出一个乖巧的笑容来:“三姐,无论你说什么,我都不会不开心的。”
不好听的话她不知道听到过多少,她的承受能力远比三姐想象的强得多。
而且,她知道三姐是真心把她当成妹妹疼爱的,无论三姐要说什么、做什么,总不会是害她。
“你的脾气怎么这么软?这样很容易受委屈,被其他人欺负。”明璃无奈地点了点她的额头。
明九月却只是抿着唇乖巧地笑。
明璃无声叹息,顿了顿才道:“我想说的是关于赵家的事。”
她一句话还没说完,明九月原本的神色便维持不住了。
她的眼神里控制不住地露出了些慌乱,下意识紧紧地抓住了明璃的手臂:“三姐,你们要把我送回赵家吗?”
明九月的声音里罕见地染上了哭腔,眼睛瞬间便变红了,大颗大颗的泪珠不停地往下掉。
她不想回赵家!她真的不想回赵家!
要是放在半个多月以前,她对赵家和明家都没有太多的情感,更多的也是一种无所谓的态度。
但明璃回来的这段时间,她第一次感受到了兄弟姐妹的温暖。
第一次知道,原来有一个疼爱妹妹的姐姐是这样幸福的一件事。
她怎么接受得了离开?怎么可能愿意回到那个冷冰冰的赵家?
“胡思乱想什么呢,你是我的妹妹,我怎么可能把你送回赵家?”
明璃放软了声音,将明九月抱进了怀里,柔声安抚。
等明九月的情绪舒缓了,明璃才轻轻地拭去她脸蛋上的泪珠,打趣道:“瞧,都成了小花猫了。”
明九月吸了吸鼻子,眼睛还红通通的像是兔子,有些不好意思地垂下头。
她真是太丢脸了,误会了三姐的意思,还这么脆弱得掉了眼泪。
但与此同时,她的心里又好像晒了太阳一样暖洋洋的。
这是三姐第一次这么正式地和她承诺,她是她永远的妹妹,她可以永远留在明家,成为明家的一份子。
“三姐,那你刚刚想说的是什么?”明九月抬起头,小声地问。
明璃帮她把被眼泪润湿的碎发别到耳后,才斟酌着字句解释:“我想说的是,明后天我会和妈一起去赵家看环环,如果环环同意的话,我们应该会把她接回来。”
她叹了口气,将明九月往怀里抱得更紧了些,轻声道:“我之前偶然见过环环一次,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她在赵家可能过得不怎么好。”
“嗯,所以……”明九月听得很认真,不自觉地提起了心,揪住了明璃的衣摆。
明璃好笑地看她:“哪还有什么所以?就是这样的情况。”
明九月懵了懵,在明璃怀里仰头,试探着问:“三姐你不叮嘱我几句,类似于不能和环环起冲突之类?”
“一个屋檐下相处的姐妹,偶尔起冲突、吵吵架不是很正常的事儿,有什么好叮嘱的?”明璃摊了摊手。
明九月更茫然了:“既然是这样,三姐为什么说我会感到不开心?”
被忽略久了的小孩,只要得到一点糖便开心满足的不得了。
于明九月而言,她是真的不在意环环的回来与否。
毕竟真算起来,她和环环只见过一面,一句话都没有说过,就是完完全全的陌生人。
整个明家,她最在意的人是明璃,其次是慢慢对她展现好感的明珊,其他人还都隔着一层膜。
那么多的哥哥姐姐她都不在意,又怎么会纠结于一个可能回来的环环呢?
“是我想岔了。”意识到这一点,明璃无声叹息,声音放得更软:“为表歉意,看我给小九月带来了什么?”
明九月好奇地眨了眨眼。
明璃放开了明九月,像是变魔术一样,从后面变出一盒包装精美的草莓慕斯来。
“今天刚买的小点心,这是属于小九月的一份。”明璃笑着将草莓慕斯递给了她。
明九月的眼睛亮晶晶的,唇角开心地翘起来,珍惜地抱住了那盒草莓慕斯:“谢谢三姐!”
“不客气,小九月喜欢就好!”明璃温柔地摸了摸她的头发。
“好了,我去外面帮妈炖排骨汤了,九月你自己玩吧。要是想吃草莓慕斯就拆了,只是注意别吃撑了,睡前记得刷牙。”
明九月听话地点头:“三姐,我知道的。”
等明璃出了房间,明九月仔细地看了草莓慕斯许久,最终还是没忍住,吞了吞口水,拆开包装舀了一大勺塞进嘴里。
甜甜的草莓慕斯在嘴里融化,明九月幸福地弯了弯眉,又舀了两勺才恋恋不舍地放下,重新玩起了芭比娃娃。
只是给娃娃编小辫子的过程中,明九月自己都没意识到,她的唇角一直都是弯弯的翘着的。
等一头漂亮的小辫子编好了,明九月抬头看了看周围,像是做贼一样,趁着没人偷偷摸摸地亲了娃娃的脸蛋一口。
模仿着明璃抱她的动作,明九月把娃娃抱进了怀里,小小声道:“娃娃,我可真喜欢你呀,就比喜欢三姐少一点哦!”
不,还是少很多吧!
果然呢,她心底最最喜欢的人是三姐。就像三姐也非常喜欢她那样。
明九月的脸上还残留着点儿干涸的泪痕,眉眼却弯成了两弯新月,像是偷到了油的小老鼠。
而此刻,东大院,空阔却孤独的客厅中,赵玉环也在玩芭比娃娃。
她精心地给娃娃换上粉色的公主裙,脑海里却忽的想起了宋妍姐的话。
“这不是我买的,是我的好朋友特地为你们准备的,就是那天友谊商店遇见的那个。”
“也是巧了,她有个妹妹,额头上也有一颗朱砂痣,所以第一眼看见你的时候就忍不住喜欢你,特意叮嘱我一定要把礼物送到你手上。”
赵玉环的手轻轻地放在了自己的额头上,内心忍不住地生出了些艳羡来。
因为一颗类似的朱砂痣,就把这么珍贵的礼物送给她。
宋妍姐的那个朋友,一定特别的疼爱她的妹妹吧?
正出神的时候,别墅一楼客厅的门被打开了,两个人一前一后地走了进来。
前面的那个一身剪裁得当的旗袍,身材凹凸有致,容貌上佳,气质优雅,拎着一个小巧的女士皮包。
后面的那个大约五六十岁,大包小包,左右手全是编织袋,拿得满满当当。
“我的小小姐,是不是腿酸了?我就说咱们早点回来,您偏要坚持挑这么久。”吴妈心疼地问。
“大哥和大嫂她们好不容易回国,我怎么能不精心准备?算起来,我们都已经十几年没有见面了。”
叶婉拿着皮包的手不自觉地攥紧,心里的委屈像是波浪一样一阵阵的往上涌。
她垂眸看了眼自己的手。
曾经纤细嫩白如削葱根的十指,因为劳作而覆上了大大小小的茧子,这是再多的保养也褪不去的痕迹。
十多年前的她是多么的得意骄傲?
叶家唯一的大小姐,父母疼爱,兄长爱护,姿容绝色,嫁的也是万里挑一的好人家。
可如今呢?
将近十年的农场生活,让她原本引以为傲的容色打了个折扣。
手上有了茧子,皮肤黑了一个度,不知道糙了多少,怕是连那个容貌家世一般的大嫂都能超过她。
毕竟她在农场熬日子的时候,大嫂可是在发达的漂亮国享受生活。
“吴妈,今晚和明早都帮我炖一盅燕窝。还有面膜,就用今天买的那种漂亮国进口的,效果好!”
叶婉撒娇般地挽住了吴妈的手臂。
说她是临时抱佛脚也好,总之绝对不能和大嫂差得太远。
“唉,炖燕窝,敷面膜,我们小小姐永远是最漂亮的。ᴶˢᴳᴮᴮ”吴妈笑容灿烂,习惯性地哄着。
叶婉这才满意,不经意间抬头,瞧见不远处玩芭比娃娃的赵玉环,瞬间又气不打一处来。
“瞧瞧你脸上涂的都是什么东西,整日跟着那些二流子鬼混,有一点我叶婉女儿的样子吗?”
“我也没想过当你的女儿,谁让你当年把我生出来了呢?”赵玉环毫不相让地反唇相讥,眼神里带着尖锐的讽刺。
叶婉气得咬牙:“我十月怀胎,为你吃了多少的苦!后来甚至……你就是这么回报我的?没想过当我的女儿?真是有本事!”
赵玉环的动作僵了僵。
怀胎十月,生产更是鬼门关,其中有多少苦她当然知道。
哥哥姐姐说过,要不是为了生她……不,是生那个人,妈……明阿姨的身体不会虚弱成那个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