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现在处于青春期,有些事情不懂,也判断不出好坏,心里的幻想很多,可又从不跟我交流,我管得严一点,她就跟我吵,动不动把自己关在屋里,不知道她在干什么。”
……
说了这么多,杨芳最后总结陈词:“阿姨希望你多多往好的正确的方向引导她,叫她好好考上大学,芦花会听你的话的。你要告诉她,不能自力更生的女孩子,会被人嫌弃的,被未来的老公嫌弃,被婆家嫌弃。”
郁齐书:“……”
“哥,我妈妈跟你说什么呀?说了这么久,还搞得这么神秘兮兮的。”
回到书房的郁齐书耳根子还在发烫,剜了眼芦花,冷冷道:“你妈妈说你不好好学习,这学期成绩下滑得很厉害。你在干什么?你太让我失望了!”
“你突然凶我……”芦花很委屈,“现在才初二,怕什么?我,我,我跟你讲,我那是为了要在初三中考的时候一鸣惊人,我要给我的初中生活留下一篇华丽丽的篇章!”
郁齐书听得目瞪口呆:“你觉得这可能吗?”
芦花面色一红,“切!切克闹!”
郁齐书无奈地再也憋不住笑,“行了,赶紧复习吧。”
半个小时后----
“芦花……”
“嗯?”
芦花好像听见郁齐书说话了,又好像没说。
他说的那话,好像是:“我不知道自己还能坚持多久。”
“哥,你刚刚在说什么?”芦花想要确定自己做卷子没有做得头昏眼花,脑子里出现幻听。
“呃,没……没说什么。”
芦花不信,将脸凑上来,眼睛对准他的眼睛,说:“真没有吗?眼睛啊眼睛,你仔细看着我,如果你的心灵撒了谎,你就眨眨眼。”
“……”郁齐书把她的脸拨转开:“别看我的眼睛了,赶紧看你的卷子!”
手松开,芦花嬉笑着又转过脸来:“啊,对了,哥,我有件小小的礼物要送给你。嘻嘻,礼轻情意重,你不准嫌弃!”
想一出是一出,芦花起身去了自己卧室。
半分钟后,她捧着个花瓶进屋来。
花瓶里插着一把有着长长的白色绒毛的草。
郁齐书觉得这应该叫草吧。
“哥,送给你。”
“这是什么?”
“芦花啊。”
郁齐书怔住,看看那把没有色彩的毫不起眼的草,细长的杆细长的叶子,顶端是蓬松的浅白色的绒毛,像一条条尾巴,“这就是芦花?”
“对啊,你没见过芦花吗?”
他在京师土生土长,还真没见过这种在江南水乡肆意疯长的杂草。
“我在网上查了下,据说芦花是两性花呢。你看,真好看,好看得与众不同呢。”
“……王婆外瓜。什么是两性花?”
“就是雄蕊雌蕊同体,类似并蒂莲吧。”
“哪里来的?”
“老家亲戚结婚,我和妈妈昨天回乡下去吃喜酒,我在池塘边看见的,好多,就扯了一大把带回来。我床头柜上插了一瓶,我给你也搁床头柜上好不好?”
芦花抽出一支芦花,用那把白色的绒毛一一扫在郁齐书的脸上、划过他的眉毛、鼻子、下巴、喉结,带着坏笑的脸躲在芦花丛后:“哈哈,痒不痒?”
整整一夜的梦里,郁齐书总觉得有一样白色的毛绒绒的东西,似羽毛,也好似夏日午后的清风,撩过他的胸口,轻拂过他的心尖儿,奇痒难耐,又舒服无比。
第29章
“高中生不谈个恋爱就对不起你这个高中生的身份!”
“是吗?难道班上的同学都在谈恋爱么?”
“八九不离十吧,只是有些人偷偷摸摸,有些人明目张胆了些而已。但总之,我敢打赌一只雪糕,很多同学都有喜欢的人呐。”同桌舔着雪糕,目中射出八卦的光,“喂,芦花,你呢?你有喜欢的人没有?”
芦花托腮望着窗外,“喜欢的人?有倒是有……我怎么可能没有喜欢的人?你都说了不喜欢个人,都对不起自己上了个高中么?”
“什么叫做---有倒是有?”同桌将耳朵凑过去疑惑问道,“你在说啥?大声点嘛,害什么羞?”
很快女生先震惊道:“啊,不会是暗恋吧?”
“芦花,你长得这么漂亮,还有不喜欢你的男生?勇敢去追啊。女追男,隔层纱!勾勾你的小手指头,相信你同桌我的眼光,但凡是个公的,绝对都能手到擒来!”
“不是不是,他肯定也喜欢我,我才不是暗恋呢,我们是双向喜欢!” 芦花强自辩解,“再说他也没这么肤浅,喜欢我才不是因为我长得还可以。他,他,他就只是怕影响我的学习,所以我们,我们并没有说开……”
芦花想起上次郁齐书严厉的警告。
那次她化学没考及格,郁齐书很生气,气得拍桌子。
“考这么差,就不要老是种我过来了!我过来肯定先检查你的功课,一检查就肯定会气得发抖。我被你气着了,就会没办法好好给皇上写文章了,你想让我挨皇上的板子?”
他挨板子关我什么事?明明是自己没把工作做好!
她的小哥哥中状元了,进了翰林院。哥说,官职虽不高,只是个从六品的修撰,但是很受皇上器重,时常给皇上拟旨呢。
芦花特地在网上查过,古时候官位好不好,不能光看品级。
比如修撰的品级并不高,只是个从六品,但是,小哥哥那个朝代有 “非进士不入翰林,非翰林不入内阁”的惯例。
一甲一等状元都是直接进入翰林院从修撰做起,三年后晋升做侍读或者侍讲,之后大概率进入六部做侍郎锻炼,再之后便是入阁为相,晋升非常快。
可以说,翰林院修撰,就是为内阁储备人才的。
也就是说,小哥哥他现在职位虽低,但是接近天子,是皇帝的秘书,将来入阁做相的几率非常大!
宰相啊,想想都好激动!
“咳,你这还真叫暗恋诶。”
同桌的声音拉回了芦花飘远的思绪。
她坐直身体,很严肃地纠正道:“根本不是。他是严禁我跟人谈恋爱,但是又没说禁止我喜欢他,他喜欢我。所以……哎呀,反正他肯定也喜欢我,不然怎么会那么紧张我的学习?你知道吗?我暗暗观察过,他就是怕他影响了我的学习后,我妈要棒打鸳鸯。”芦花悻悻地说。
“哎,好同桌,你研究了那么多恋爱经,你难道不觉得就是这种没有完全捅开窗户纸的爱情,酸酸甜甜,最带劲儿了么?”
“哇,你们都见过家长了?”同桌抓住了重点,惊喜地捂住嘴,艳羡不已,“你们的家长都好开明,你和你那个他好甜蜜呀。”
“是呀!”芦花也这么觉得,露齿而笑,面色红了,又急忙娇羞地捧住脸蛋儿,自我陶醉一番,“所以我们暂时把这份喜欢偷偷藏在心里,眼睛里看得见,彼此明白各自心意就好了。”
“对的对的,我要是有这么个关心我学习的暗恋者,还是家长默许过的,我肯定会变成学霸回报他啦!”
“学霸啊?”芦花一怔,“好,我要成为学霸!”
这样才更能配得上小哥哥。
想到就做到。
芦花从抽屉里扯了张化学卷子出来,胳膊肘撞开趴在自己半边身体上的同桌,“从今天起,我做题的时候你不可以再跟我讲小话,不可以随时随地打扰我,不可以课间主动叫我去上厕所,不可以没事儿就在我耳边唠叨,不可以发出大笑影响我的专注,不可以……”
肩膀忽然被人从后拍了下。
芦花回头。
是好朋友张馨月。
她手里捏着个粉色的信封,芦花扭头的时候正好看见张馨月拿着那信封还要来拍自己肩膀。
芦花瞟了眼身旁的同桌,挥开张馨月的手,说:“哎,干嘛?我都已经给你说了我已经有喜欢的人了,你就不要再给我做红娘了啊。”
同桌笑着起身,“馨月来啦?哎你可以先坐我这里,我正好要去厕所洗个手,手上黏糊糊的。”
张馨月就扭着屁股坐到了芦花身旁:“喂,就算你是万人迷,也别这么自恋好不好?你这说得好像是个男的就会喜欢上你杨芦花似的。”
“那你给我信干嘛?还是粉色的!咦----,喜欢用粉色信封的男生好恐怖!”芦花搓了搓手臂。
第30章
“芦花,我是想让你帮我个忙。”
“啥?”
“帮我传封情书给向星辰啊。你是他的好哥们儿,你给他的东西,他肯定会拆开看。”
“不要!你这样说,万一他不拆,那我不是吃力不讨好?”
“你吃什么力?举手之劳而已。放心,成与不成我都不会怪你的。”
芦花哼声说:“友情很廉价的,都不值一包零食。”
张馨月暗暗一笑,“哎,你提醒我了,看我给你带了什么来?”
一包零食袋子在她眼前晃悠。
“你说这事儿,小事一桩啊,何必还去破费?”芦花顷刻间变了态度,露出粲笑,“却之不恭!谢你了啊,这么记得我的口味儿。”
手已经接过零食袋子,麻利地撕开,抓了颗雪梅扔进嘴里。
“唔,人间美味啊!”芦花满足地砸吧了几下小嘴,“话说,你可是他的同班同学,我跟你们俩都不在一个班上,你脸皮薄不自己交给他也就算了,干嘛要舍近求远找我传情而不找你班上跟他走得近的同学啊?”
张曦月郁闷道:“我已经拜托了好几个人帮我传递情书了,可我见他每次都看也不看便给直接扔垃圾桶里。”
芦花瞪大了眼,“张馨月小姐,心意被他那样糟蹋,你还这么执着干什么?你又不差,何必非他不可?”
张馨月也很委屈,“他是校草,还是学霸,喜欢他的人多了去了,他肯定是被其他女生烦惨了,不一定是不喜欢我。”
“……哦。”
这种自我安慰方式挺小清新的。
“马上要高考了,我想跟他考一个大学。”张馨月说,“在这之前肯定要确认一下他的心意,不然竹篮打水,白忙活。”
这倒也是啊。
张馨月的英语很好,她家人一直希望她考北外。而向星辰是男生,不太可能会选择考去阴盛阳衰的语言类学校,科技院校会是他的目标---向星辰在信息学科上得过全国大奖,好多得过此类奖项的人都会继续走这条道路。
除非他未来想进外交部工作---他爸爸就在外交部工作,子承父业也不是没这可能。
但芦花没打听过,一切都只是她的猜测。
“这个忙我可以帮,但是我也不能保证他会拆信哦。虽然我比你多做了他几年同学,可是你也该了解他那个人啊,是学霸不假,可能没遇到过什么对手吧,浑身的臭毛病,目空一切。想来挑女朋友的要求也高吧,本身他家的条件也非常好,所以……”
“我懂我懂,但我也不差啊!”张馨月欣喜地抱着芦花亲了口,信誓旦旦道:“芦花,不多说了,只要你帮我把信交到他手里就OK了。”
芦花说得已是委婉,其实目空一切的是向星辰的家人。
那两口子,一个是高校教授,一个在外交部工作,文化层次都很高,所以一般家庭的女孩儿根本不在他们的儿媳妇考虑范围内。
哎,想这么多干什么?
人家般配不般配,跟她有什么关系?
咸吃萝卜淡操心。
不过芦花觉得,父母的意见都在其次,主要是她那好哥们儿不该是张馨月的菜。
向星辰似乎尚未开窍,不然怎么会连女生送给他的情书看都不看一眼就扔了呢?平时同他聊天,他说学习上的事情,远比谈论女孩子多了百倍。
话说,她还跟他说过自己心里喜欢的男生是什么样子,向星辰却从来就没说过。
这么迟钝的男孩儿,跟他谈恋爱有什么意思?
周末放假,在张馨月反复再三的私信催促后,芦花一上完了培优班的课,立马收拾书包赶往高三(2)班约向星辰一起回家。
“我租了辆单车,今天想骑回去,我送你啊。”
向星辰很开心,打趣道:“你今天吃错药啦?平时都是我载你回去,今儿可是杨小姐头一回投桃报李要送我回家呢,还用的自行车这种原始工具,我恨不能讲一句---礼轻情意重。”
“噗----,您讲,您讲。”
为了将情书亲自传递到手,并且务必要迫使向星辰打开信封看看内容,芦花觉得自己容易吗?
她一个女生,居然骑行八公里,送向星辰这厮回家。
要知道回家路上一段上坡路,两个人加起来起码两百斤肯定有,到了那段路根本就是车骑人,累也累死你。
四十分钟后,最终还是向星辰骑着车将她送到自家大门口。
“到家了,说吧,你到底有什么目的?”向星辰扶着车把手,似笑非笑地看着她。
向星辰早不是小时候的那个小胖墩儿了,其实他初中的时候也还有点胖的,但是上了高中,整个人就像是从里到外、从上到下动了手术刀,男大也十八变。
他变得高大俊朗,阳光帅气。
他这一坏笑,即使平时玩得跟闺蜜似的芦花,也觉得没法直面他。
芦花很不好意思,别开微红的脸,说:“不是怕你拒绝嘛,我要你受之有愧,然后没法拒绝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