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口老血哽在喉间,差点被气晕过去。在这一刻,我无比清楚地意识到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像我这么好看的姑娘,白越却对我一点也不好,那在我自己的人生故事里,就只有一种可能——他绝对不是男主人公!!!
几乎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我和白越才堪堪从那重重围堵之中杀出了一条生路。
这场死里逃生可谓非常不容易,我却没有半点高兴。因为在最危险的时候,白越将我当作挡箭牌。为了活命,我不得不使用了妖力。并且为了不暴露自己的真实身份,我又不得不强撑起精神抹灭现场所有人的记忆。
如此一来,我积攒多年的妖力,就彻底消耗殆尽了。妖力的恢复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往后若再遇到危险,除了我本身便会的武功之外,我就再无法使用任何妖术了。
思及此,我看着身旁若有所思的白越,越发气不打一处来:“你究竟还是不是男人了?遇到危险居然往女孩子身后躲!万一我受伤了怎么办,死掉了怎么办?”
白越气定悠闲地道:“一,你并没有受伤,也并没有死掉。二,如果你死了,按照约定我就可以将你的尸体带回去做研究了。”
我气急,道:“你不喜欢我就算了,居然还真盼着我死!像我这么好看的姑娘,要是真早亡了,是凡间美色界的损失,未来该有多少王孙贵族为我心痛……”
白越抬眸看我:“你刚才说什么,凡间?”
我心头一紧,急忙改口:“你听错了,我说的是世间!”
白越依旧目光灼灼地看着我:“说起来,从刚才开始我就一直在想一个问题。”
因方才失言,此时我不太敢看他明亮的眼,只好别开脸,小声回道:“什……什么问题?”
白越往前走了两步,看着我的眼,一字一顿道:“我一直在想,我们究竟是怎么逃出来的?为什么我没有任何记忆?”
我顿时紧张万分,心头狂跳。如果我没记错,当时我消除了在场所有人的记忆之后,便用一段我大杀特杀、威武无比的打斗记忆填补了进去。这也是为何后来我和白越逃走的时候,那些人不敢贸然追上来的原因。
按理说,白越此时的记忆也应该填上了那一段才对,可他好似没有半点印象。先不管是术法出了问题,还是妖术对到达巅峰境界的凡人武者无效,眼下我只知道,我必须要做的事就只有一件。
“怎么可能会没有记忆?当时要不是本姑娘使出了浑身解数,遇神杀神遇佛杀佛,来年你坟头上的草恐怕都会长到一人多高了!你是不是觉得被我所救颜面无光,所以现在想假装失忆?”
打死不承认。总归他也找不到其他的人可以对质,即便他觉得奇怪,也没有任何办法去验证我所说之真伪。
许是被我理直气壮的质问所震慑,又许是因为别的什么原因,白越在死死盯了我半晌之后,终究挪开了目光,说道?:“如果不是被你连累,本公子根本就不会遇上那些危险。你不承认也没关系,反正过不了多久,若你死了,尸体归了本公子,我总会有机会弄清楚原因的。”
我原本想着,逃出来之后,我一定要向白越弄清楚我的身份和过去,然后,我再和他分道扬镳。可眼下,我真是受够了这个一点也不懂得怜香惜玉的家伙,一刻都不愿意再和他待下去了。
月暗星稀,凉风习习,远远地,有更夫敲着铜锣走街串巷高声喊:“天干物燥,小心火烛!”
这样静谧的夜晚,很多人家都已歇息入睡。我想,若我有家的话,我应该和家人一起睡着了。
抬手擦掉了先前战斗时沾到脸上的血迹,我足尖一点,往后跃了一大段距离。待到彻底远离了白越之后,我方才回头面无表情地对他道:“如果我死了,你肯定会知道消息,那时你自然可以接收我的尸体。可是在我死之前,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过我的独木桥,我再也不想要看见你了。”
语罢,也不管白越是何表情,我便施展最快的轻功离开了这个地方。
我想要一个家,一个会关心我的另一半。我再也不想在筋疲力尽之后,面对一个永远不会给予我半点关心的浑蛋。
白越是个极为骄傲的人,所以我断定了他不会追上来。而事实也正如我所预料的那般,在说了那番话之后,有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没有再见过白越。
离开白鹭城以后,为了掩人耳目,一旦进入人多的城镇,我便会戴上一顶帷帽遮住自己的脸。
好在那会儿行走江湖的女侠,出门逛街的大家小姐都会戴上帷帽遮脸,我的打扮倒也不算太惹眼。
那些日子我走过了很多地方,去了无数的茶楼,听过了无数关于妖女叶兮的故事。虽说江湖上许多事,以讹传讹居多,各地说书人也会按照自己的喜好添油加醋删改不少,但在妖女叶兮的故事上,不管是哪个地方的说书人,不管是何人口中的叶兮,都确实是一个人见人厌的贱人。
每个提到妖女叶兮的人都会说她容貌倾城,然后就会开始就她生平做过的恶事各种唾骂。
也是从那时我才知晓,原来就算有一张艳绝天下的脸,若当真做错了事,也一样会被人讨厌。
由于没有过去的记忆,就算那些通缉叶兮的画像与我再相似,我内心深处都是拒绝承认自己是叶兮的。我甚至有想过,是不是自己化形的时候恰好化得和这个叶兮一样,才会引起这样的误会。但除了我自己以外,天底下恐怕没有人会相信这个说法。
更让我绝望的是,当我差不多踏遍了大江南北之后,找到了许多叫叶兮的姑娘,可除了我以外,再没有一个叶兮长成通缉画像上的模样。
这个结果,让我忧郁了很长一段时间。我想了许久,都觉得自己不可能一辈子遮遮掩掩地过日子。而我想要堂堂正正活在这个世间的唯一办法就是先认领叶兮这个身份,从今往后多多行善,慢慢扭转江湖人对叶兮的印象。若是当真没办法扭转,时间会淡忘一切,等到二十年,三十年……记得叶兮的人都死去了,我亦可以再重新开始新的人生。
实在不行,等有关妖女叶兮的事情慢慢被遗忘,我晚个几十年再找我的良人也可以啊!
想通了之后,我顿时觉得整个世间再度充满了希望和光明。
不用再忙于辗转城镇之后,我便决定慢慢看遍这尘世的风景,恰好我当时距离蜀州比较近,都道是巴蜀好风光,我就起了去蜀州逛一逛的心思。蜀地人嗜辣,几乎无辣不欢,恰好我也喜欢各种麻辣的味道,遂一路进蜀,一路吃得不亦乐乎。
在江城待了将近一月,我才决定启程去锦官城看看。我原本只是想去锦官城吃吃叶儿耙、麻辣烫、豆腐脑这些有名的小吃,再顺道瞧瞧锦官城的秀丽风光,却没想到,在我还未到锦官城的时候,突如其来的一场追杀便打乱了我所有的计划。
阳春三月,风和日丽,万里无云。为了节省到锦官城的时间,我特意买了地图想从山道抄近路过去。可就当我距离锦官城只有五十里不到时,忽然听到了刀剑相交之音,隐隐还听得有人呼喊救命的声音。
理智告诉我,为了隐藏自己的身份,目前最好的办法就是远离是是非非,为人处事越低调越好。
但可惜的是,我从来都不是一个冷静的理智派。是以明知道掺和进去可能会有数不清的麻烦,我还是在听到呼救声的第一时间,以最快的速度赶到了事发之地。
我到的时候,地面上已经横七竖八地躺了许多人,大片鲜血流出浸湿了原本干涸的土地。
占上风的是一大群身着褐色衣衫手持各种暗器之人,从他们的武功路数和腰间缀着的“唐”字玉牌来看,应当是蜀地实力最强的唐门中人。
武林人士打群架什么的,这些日子我见得多了,倒也习以为常,只让我意外的是,被他们包围在中间的三人赫然也是唐门中人的打扮,只是衣裳颜色略有不同。眼看包围圈越来越小,三人中年纪最大的老者神情越发着急:“九公子,这里有老奴撑着,您赶快走。”
老者身旁浑身染血的中年人也大口喘着粗气道?:“七长老说得没错,当务之急您应当果断离开。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一会儿属下和七长老一起引爆霹雳弹,您就趁此机会逃得越远越好……”
被他们护在中间的少年约莫十八岁,身着蓝色绸衫,眉眼清俊,宛若集了整个蜀地的山清水秀于一身,说不出的干净秀雅。
在用弓弩射翻了一个企图近身攻击他的唐门高手之后,少年红着眼,神情倔强地道:“不,我生是唐门的人,死是唐门的鬼。爹爹临死之前把唐门交给我,我就不能任由二哥他继续在唐门只手遮天……”
关于唐门的事,我在江城的时候听到过不少传言。唐门门主唐风年少风流喜养美妾伶人,光儿子就有九个,女儿则数之不清。寻常人家两个儿子都还有可能为了争家产打得头破血流,更何况是富甲一方拥有数百年历史的唐门。
唐门中人以善暗器和毒药出名,门中挑选继承人也是能者居之,先前少主之位一直都是唐二公子唐炀。对,没错,此唐炀就是传闻中被妖女叶兮看上,被其强行棒打了鸳鸯,自未婚妻惨死后,发誓终身不娶的那个。
此事过去已经十年,唐门门主唐风年迈,唐炀又不愿意另娶,唐风恐唐门无后,便动了撤换少主的心思。唐家九子除了唐炀以外,最讨唐风喜欢的便是聪明绝顶号称“看东西过目不忘”的九公子唐恒。
先前我离开江城的时候,便听说唐门门主忽然去世,唐门内部诸子争权混乱不堪,没想到今天居然被我这般凑巧地撞上了。弄清楚是唐门内部争权夺利的事情之后,我本不欲多管闲事,可偏偏此时那浑身是血的中年人力竭倒在了乱箭之中,而那七长老为了给唐恒搏出一线生机,居然引爆了装在身上的霹雳弹,与最先逼近他们的唐门中人同归于尽。
眼见两个忠心耿耿的下属都为自己惨死,唐恒目眦欲裂,不仅没有逃跑,反而在所有暗器都用尽的情况下,拔出了腰间的长剑再度从地上爬了起来,似乎打算跟对方拼了。
此时七长老虽然引爆了霹雳弹,但因为唐门中人对此早有提防,所以死伤并不算太严重。
眼见最有威胁的两个人皆已死去,余下的追杀之人便又聚集在了一起,站在首位的是一个面容阴森的中年男子。他骑在一匹黑色骏马之上,居高临下地看着孤立无援的唐恒,犹如高高在上的猎人看着垂死挣扎的猎物,说道:“属下劝九公子切莫再做困兽之斗,若肯乖乖交出门主信物,我等还可以留九公子一个全尸。”
唐恒抬手抹了一把脸上的血迹,脸色苍白,神情倔强:“那是爹爹留给我的,就算是死,我也不会把那东西交给你们!二哥他以为用计杀了爹爹,就能坐稳门主的位置,但没想到爹爹早就将信物给了我,没有门主信物就无法号令唐门众人。”
成王败寇,自古如此。可不知为何,看到少年引颈受戮、从容赴死的姿态,我心下十分动容。
世间万物,无论凡人还是妖怪,大抵都会有走投无路的那一天。孤立无援的滋味我比谁都清楚,身份暴露的后果我也非常明白,但就算如此,我还是选择了出手相救。
那样芝兰玉树一般的少年,那样被人忠心以待的少年,应当是值得我救的吧。
第5章 翩翩浊世美少年
尽管现身相救的时候,我戴着帷帽小心遮掩了自己的面容,可谁知这厢我才刚露了几招将暗器格挡掉,那厢便有人惊呼道:“雁过留声,风过无痕,飞霜剑法,此人定是妖女叶兮。”
我脚步一踉跄,险些摔倒在地。就算从乱葬岗爬出到现在,已经过去了好几个月的时间,可一听到妖女叶兮的名字,我还是忍不住心肝俱颤。
这些日子关于叶兮的传闻我已经听了许许多多,行走江湖多风波,为了保险起见,我把脸是遮了又遮,没想到居然还是这么快就被认了出来。而且更让我觉得挫败的是,直到今天,我才知道我自己一直用的剑法名为飞霜剑法。
话虽如此,若在这会儿承认自己是叶兮恐怕又会惹更多的麻烦上身,是以我想也未想便压低了声音刻意用蜀地话气势汹汹地解释道:“格老子的,你们这些瓜娃子不要乱讲。老子只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才不是那啥子妖女叶兮。你们乱往老子身上泼脏水,老子等哈儿要弄人哦!”
这一路为了更好地掩人耳目,每到一处地方若停留的时间够长,我便会入乡随俗地学上一些当地的方言,为的就是关键时刻能掩藏真实身份。但就目前看来,效果好像并没有我想象中的好……
为首面容狰狞的大叔用看傻子般的目光看了我好半晌后,方才冷冷地开口道:“姑娘是与不是,我们并不在乎,只要姑娘将你身后的少年交出来,自可随意离开。”
拔剑挡住了八枚从不同方向射过来的梅花形暗器,我扯了扯嘴角,冷笑道:“诸位,这就是你们所说的可以随意离开?”
大叔面不改色道:“反正我看姑娘也没有离开的打算,不如就和九公子一并留下吧!若能拿你的人头去献给二公子,说不定还能讨二公子欢心,连升好几级。”
就在大叔话音落地的瞬间,在场所有唐门之人纷纷出手。眼下敌众我寡,再加上唐恒又受了伤,着实不能久留。是以用剑气连伤了最先逼近的一圈人后,我当即抓住唐恒的肩膀,跃上了距离我们最近的一匹马。先逃了再说!
“驾!”
好在唐恒脑子还算清醒,我在前面驾马,他就负责沿途丢各种暗器毒药阻滞对方的追踪。
飞镖、铁’藜、袖箭,毒烟、毒药、毒雾……
起初一些毒药暗器我还勉强识得出,越往后丢的东西,我基本上连名字都叫不上来了。不过也托这些东西的福,唐门众人受损颇重,迫不得已只好放慢了速度,渐渐地距离就越来越远。
快马加鞭一口气跑出了好几十里,确认周遭没有任何危险之后,我方才勒紧马缰渐渐停了下来。此番匆忙逃跑,唐恒差不多耗尽了所有的毒药暗器,损失颇为惨重,相比之下我就不怎么心疼那五十文钱买来的帷帽了。人会因为比较而痛苦,也会因为比较而得到安慰,真是亘古不变的真理。
寻了一棵大树将马拴上以后,我便再度走到了唐恒身旁。他的伤口虽然看上去血肉模糊了一些,但好在并没有伤筋动骨。用他带着的药替他简单处理了一下伤口后,我便重新站起了身。
见我似乎打算离开,唐恒也顾不得身上的伤,急忙伸手拉住了我的裙摆,说道:“叶姑娘,你……你要走了吗?”
彼时因失血过多的缘故,少年的面容苍白如纸,越发衬得眼眸犹如墨染一般,漂亮得过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