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过的白月光来找我了》作者: 裁云刀
文案
沈如晚向来冷心冷肺。
她曾灭家族、弑师尊、杀友人,一身骂名;后来退隐红尘,却又人人称颂。
她都不在乎。
她一生中只有两次温情。
第一次,是为一个少年天才,人如寒山孤月、剑比紫电青霜,高高在上,甚至没和她说一句话,却妆点了她半生仙梦。
第二次,是为一个落拓剑修,他倦怠又洒脱,嬉笑怒骂,世事洞明。他浪迹天涯,却时不时来寻她,静饮半杯清茶。
第一次温情结束于十年前。
少年天才堕魔叛门,她奉命追杀,万里奔赴,将从未出口的情愫一剑斩断。
而第二次温情结束于现在。
芙蓉帐暖,一晌贪欢后,落拓剑修紧紧搂住她,似笑似叹,凑在耳边,偏执般一遍遍唤她的名字,而她忽然发现,他心口狰狞的剑伤——
是她留下的。
-阅前指南-
1.sc,1v1
2.双向白月光,双向奔赴,谁都不虐
内容标签: 情有独钟 天作之合 仙侠修真
搜索关键字:主角:沈如晚,曲不询 ┃ 配角: ┃ 其它:=作者专栏求收藏=
一句话简介:【正文完】仇人(x)爱人(√)
立意:对待感情一心一意,每份感情都应被妥善郑重地对待
第1章 风卷莲动船(一)
沈如晚注意到曲不询,是他在对街看了她三天。
修为越高,对他人的注视也就越敏感,沈如晚尤甚。
到她这样的层次,直觉从不出错。
三天里,曲不询清晨就来,傍晚即归,独坐在对街的酒楼上临窗的桌边,面前只一银盏,安静地自斟自酌,每当他放下银盏前,便会隔窗朝她所在的小楼露台看上一眼。
只一眼,绝不多,短暂到根本不容任何人分清这一眼究竟是为什么,即使是沈如晚也不能。
但这不是她额外注意曲不询的理由。
如果一个人天生美貌,她是很难不对旁人的注视和痴迷眼神习惯的,而沈如晚恰好就是其中最有理由习以为常的那种人,她对此既不如何自傲,却也不会拼命否认。
她之所以注意曲不询,是因为每当注视他,她总会无端想起一个故人,她曾经的同门,蓬山十八阁公认的大师兄,曾经的修仙界年轻一辈第一人,长孙寒。
然而就在十年前,长孙寒灭杀蓬山某家族满门上下后,堕魔叛逃,震骇整个修仙界,甚至引来蓬山掌教亲自过问。长孙寒在宗门的悬赏追杀下逃窜整整十四州,血溅大半个修仙界,最终伏诛。
十年前,长孙寒是整个修仙界谈之色变的大魔头,但年轻的修士们来了又去,风云人物总是不长久的,到如今还总在午夜梦回时辗转反侧、整夜难眠地想起这个人的,恐怕也只有沈如晚了。
当一个人只在夜深人静时,咬牙切齿地想着另一个人,那她多半爱他,又或者恨他,而对沈如晚来说,两者兼有。
她自觉这两者中无论哪一个,她都理由充分:
知慕少艾,喜欢上全宗门乃至全天下最皎皎不群的天才师兄,再正常不过;
道义为先,憎恨心狠手辣、令宗门蒙羞的堕魔大恶人,更是挑不出毛病。
然而有意思的是,无论从前还是如今,所有认识她的人中,没有任何一个猜到这件事——一个都没有。
他们的理由当然也很充分,充分到沈如晚自己都觉得他们才是对的:
她拜入蓬山门下整整二十年。
前十年,她和长孙寒没有半点交集,甚至连一句话都没有说过;
后十年,长孙寒已成冢中枯骨,而她退隐小楼,不问世事,就连昔日同门也鲜少知道她寻了一处繁华大城,过上日上三竿才起,每日只有玩乐的颓废养老生活,风云已成往事。
但这都不算什么。
最戏剧性的另有其事——
十年前,当长孙寒堕魔叛门,远遁三万里、血溅十四州,无人能阻时,是沈如晚亲自奉命执剑,把昔日白月光斩落归墟,让他尸骨无存的。
这些加在一起,无论让谁来看,都不会认为沈如晚对长孙寒有点什么超出寻常同门的情谊。就算沈如晚亲自承认,恐怕他们也只会震惊地看着她,小心翼翼地问一句,“这怎么可能呢?这不可能的!”
这确实奇怪,也确实发生了,而更会让人不解的是,即使这一切都发生了,十年至今,沈如晚仍然时不时地想起长孙寒。
“年少心动,总是难忘。”唯一还有联系的旧友邵元康曾经总结,“也不算什么刻骨铭心,可就是忘不掉那种情窦初开、怦然心动的感觉。”
沈如晚想到这里,忍不住皱眉。
她是那种愁苦来时宁愿横眉而非叹气的人,就好像这样能体味出她心头一二分不服气,还不算对谁低头认输,总要再做出些反抗。
当麻烦来自某些特定的人时,她可以不达目的誓不罢休,可当这愁苦来自世事和命运,她又能去反抗谁呢?
自然,痛过恨过之后,所有的不服气也只能体现在这轻轻的一皱眉了。
沈如晚走到窗边。
临街的屋舍总是吵嚷,小楼林立,视野也不算开阔,其实不是幽居归隐的好地方,但举目朱楼画阁,繁华热闹,别有一番人间烟火气。
沈如晚生在长陵沈家,长在蓬山第九阁,多的是仙气、灵气,唯独就差这么点烟火人间气。住在这里对她的修行或许没什么增益,但每日晨起,听见外头熙熙攘攘的小贩叫卖声,她才真切地感觉自己活着,在这十丈软红里终归有了一点牵绊。
其实本来也该是这样,她想,修仙修仙,不过多些神通手段,延绵几十年寿元。
神通再高高不过天,不得长生,不得逍遥,又算什么仙?何苦远居仙山,隔绝尘世,视凡人为尘埃蝼蚁。
况且,神通易学,贪欲凡心却是一点也不少。
她想到这里,轻轻冷笑了一下,却不愿意再想下去,又把心思收回来,看向楼下,酒楼掌柜老实巴交的女婿慢悠悠驾着牛车,满载美酒回来了,那酒坛子一个堆一个叠得高高的,看着就叫人担心。
对街,酒楼之上,银盏见底,落定桌案,曲不询蓦然抬头,隔着幽窗长街、朱楼画阁、人间烟火,他只管看她。
沈如晚心跳不自觉漏了一拍,搭在窗台上的手也微微收紧了,抬眸,却仍是冷冷的。
雕窗画阁,朱颜姝色,神若霜雪。
他看她,目光如电,似有剑气奔临。
她也分毫不让,幽冷岿然。
彼此目光触碰,有警惕有打量有揣摩,唯独谁也没有一点意外,不像是对视,倒像是交锋。
沈如晚确定从未见过他,细看这眉眼也半点不似长孙寒,可不知为什么,心里总也一颤,像是谁伸手,轻轻拨了那么一下,再也安分不下来。
恰似故人来。
忽地,楼下一声闷响,像是什么沉重的东西互相碰撞,随后便是不约而同的大呼小叫,猛地盖过一街喧嚣。
沈如晚顿了一下,率先挪开目光,垂眸一望,原来是牛车和对面的驴车擦撞,牛车上高高叠在一起的酒坛晃晃悠悠,最上面的两坛猛地一歪,连坛带酒摔了出来。
就知道这么摆要出事。
她微挽宽袖,指尖微动,拨一道灵气过去,稍稍护一护,至少别让坛子碎了,不然对面掌柜得心疼死。
然而她指尖灵气尚未拨出,楼下又是一阵惊呼,一抬眼,对窗里,曲不询也已不再看她,搁了杯,单手在窗台撑了一下,竟就这么从窗里一跃而下。
衣袂微动,落地无声,连微微晃一下也没有,闲闲伸手,左右一捞,那两坛酒便一左一右被他提在手里,只顶上红纸微湿一角而已。
就算不曾展露灵气,也已经是凡人眼中的武学高手了。
惊愕过后,一片喝彩。
还有些好热闹的最爱起哄,挤在人群里大呼“大侠好身手”,此起彼伏,闹成一团。
他也不尴尬,就闲闲地站在那里,自如得很,甚至还勾了勾唇,无所谓地笑了一下,“过奖,过奖。”
其实做了好事被喝彩两句再正常不过,沈如晚也不觉得做好事反倒要谦卑连连。
可不知怎么的,她垂眸看他在人群里意定神闲地站着,轻轻哼了一声,“骚包。”
其实她声音很轻很轻,只有一点声息在唇边拂了一下而已,别说是街上喧嚷的人群了,就算此时她屋里还有另一个人,只怕也听不见。
然而话音方落,就见曲不询蓦然抬头,直直朝她望来。
背后说人,沈如晚这回底气倒没方才那么足了,只冷淡地瞥了他一眼便避开,神情也淡淡的,向后退开一步,一伸手,雕花窗“啪”地合拢了。
徒留他站在街心,凝望那扇已经关拢,半点缝隙也不留的雕窗。神色难辨。
作者有话说:
一些辅助阅读的提示:
1.低魔世界观,不是升级流
2.慢热,比较长
第2章 风卷莲动船(二)
第二次见曲不询,纯粹是一场意外。
见他,只是正事里捎带的巧合,沈如晚也没想到。
*
一个人想在红尘俗世里过日子,就离不开和形形色色的人打交道。修仙者过惯了各人自扫门前雪的日子,乍入红尘,难免要被街坊邻里过度热情的好奇心吓退,任凭修士怎么绞尽脑汁也想不通,他自己的事,和一群陌生人有什么关系?
沈如晚在俗世里待了十年,仍不太习惯,但已经经验丰富,通晓许多规避麻烦的小技巧。
比方说:有一份在周围人眼里说得过去的正经营生,能省下很多没必要的麻烦,至于这份营生到底能不能挣钱、挣到的钱能不能养活自己,那外人便不太追究了。
因此,在周围街坊邻居眼里,沈如晚所住的这座两层高的小楼,还有个更合适的称呼——沈氏花坊。
“沈姐姐,过些日子就是谷雨了,不知你可有什么安排吗?”
清明过后,春和景明,临邬城也一日热闹过一日,每天都有许许多多来自远近城镇的人涌入,连带着沈如晚的小楼也多了客人。
章清昱坐在她对面,掸了掸素面裙边的水露,朝她抿唇一笑,“你也知道,我们东仪岛上向来有大祀谷雨的风俗,谷雨当日,人人都要戴朱颜花。偏偏今年天气也怪,岛上种的朱颜花还没开便蔫了不少,我舅父担心到时花不够分,想请你去我们岛上指点一二。”
东仪岛在临邬城外不远,清晨出发,午后便能到,岛上民风淳朴,很是安逸。
岛上最有名望的就是章家,当家人是章清昱的舅父章员外,平时东仪岛上有什么大事,总是章家出头组织。
便譬如东仪岛向来有“小清明、大谷雨”的风俗,岛上居民每到谷雨时便阖家出动祭祀,人人佩戴一朵本地名葩朱颜花,比过年还隆重。
自然,越是临近谷雨,东仪岛居民便越是看重本地培育的朱颜花,今年天候古怪,若到谷雨时拿不出足量的朱颜花,还怎么祭祀?
章清昱会来找沈如晚,也绝非病急乱投医,沈氏花坊在临邬城里颇有名望,传闻坊主沈姑娘出自莳花世家,家传二十八种名葩花谱,什么样的香草仙葩落到她手里都能争奇斗艳。
——这当然都是好事者荒诞不经的杜撰。
沈如晚拜在蓬山第九阁门下,最擅长的便是木行道法,便是要她培育那些真正的奇珍仙葩也能信手拈来,普通凡花更不在话下。
从前章家便与她打过几次交道,对她的本事十分信服。
“舅父让我和沈姐姐说,若沈姐姐愿意去我们东仪岛上指点一二,只要谷雨那天能顺利用上朱颜花,章家必有厚谢。”章清昱端端正正地坐在桌边,平平直直地把话完整复述给沈如晚听。
章家是临邬城周边有名的殷实人家,在东仪岛上更是说一不二,既然说是“厚谢”,这报酬就一定不轻。
然而沈如晚闻言,神色也只是淡淡,没去管那份潜在的厚礼,反倒把目光往章清昱身上落了一圈。
章清昱今年也不过十九岁,眉眼细细,带着一股书卷气,颊边还带着点微圆的弧度,正是青春最鲜丽的年纪,然而她神色里却总藏着深深的焦虑,眉毛微微蹙着,平添几分思虑过甚的愁意。
沈如晚的目光落在章清昱的鞋子上。
“今日怎么从岛上过来的?”她问章清昱,“你一个人过来,他们竟没给你联系好车马接你?”
从东仪岛到临邬城,先要乘船,待下了船,若能提前联系好相熟的乡邻,便能坐着人家的车马一路过来。章清昱脚上的鞋已被泥水洇湿,显然下船后走了好一段路。
再算算时间……
“寅正时你就出发了?”沈如晚一挑眉。
章清昱有些局促,贴在裙边的手微微掖了一下裙摆,抿唇一笑,有点不好意思,“事关重大,舅父催得急,没时间找同路人载我,干脆就走了一段,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
沈如晚不语。
寅正时,天都是黑的。
章清昱在东仪岛的处境其实很尴尬,她是章员外的外甥女,生父不详,跟着母亲姓章,长到七八岁时才来东仪岛投奔舅父,没两年母亲病逝,留她一个孤女。
寄人篱下的日子,自然是不好过的,说起来是表小姐,其实也和半个大丫鬟差不多。
“章员外精打细算,真是会过日子的人。”沈如晚眉毛微抬,单看神色,仿佛没什么别的意味,但章清昱听着,别有一种嘲弄,“还特意叫你来请我。”
后半句重重落在那个“你”字上。
这话本来平平无奇,但章清昱听在耳边,莫名便觉局促,她绞着手,勉强一笑,“沈仙君,我平日在岛上,从未向任何人说过您的来历本事,更不敢夸口高攀您,我……”
沈如晚凝眸看她一会儿。
离开蓬山足有十年,沈如晚几乎不再同昔日故人联系,平日也从不以修仙者自居,更不徒逞仙术,周围邻居只知道沈氏花坊的沈姑娘是有些神异手段的异人。
这种异人在民间数目并不少,大多是机缘巧合,得了某些修仙者的青眼,学来一二凡人也能掌握的异术,仍是肉.体凡胎,普通人见了引以为奇,却也见怪不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