肆意乖张——小涵仙【完结】
时间:2023-02-21 14:51:23

  沈时如的声音响起,摒弃了一贯的温和,带着愤怒和不容商榷。
  沈常乐听到了事关自己,没有犹豫,把耳朵贴上门缝去听。
  “锦城的项目不必再谈,让利也不必。我沈家不缺这百分之五个点。从此以后,所有沈家的生意你们宋家都不必沾了。”
  “至于令弟和令弟媳手头上的所有公司。”说话人一顿。
  书房里另一个人明显惊慌起来,高声:“沈总!”
  “一个月之内,您清理门户,若是清不干净,那我就帮您清。”男人语气凛冽,不像是在开玩笑。
  “宋总忙,不送了。”
  很不客气的逐客令。
  那人似乎还想再说什么,可沉默了许久之后只是沉闷地说了一句抱歉。
  在外偷听的沈常乐见有人要出来,连忙躲进斜对面的一间客房。偷偷从门缝里往外探,只见书房里出来的人正是宋氏集团的董事长,宋家的当家人。
  毫无疑问,爸妈已经知道昨晚发生的一切了。但沈常乐此时已经没心思想其他的,只是咬住唇,压下心中复杂的情绪。
  爸爸居然为了她断了和整个宋家的来往,用这样伤敌一千自损八百的方式来为她撑腰!
  疯了吗!
  他们沈家是做生意的,奉行的就是生意场上没有绝对的敌人,怎么能公然和宋家这种老牌世家决裂!
  沈常乐忽然鼻头一阵泛酸,她捂着脸跑进客房的浴室,一个人躲在里头,偷偷哭了起来。
  另一边。
  书房里,宋董事长走后不到两分钟,裴珊推门而入。
  “沈时如。”裴珊看见男人颇为颓丧的背影,轻轻唤了一声。
  男人闻声转过来,无奈地冲她一笑,“连名带姓的叫你不累吗?什么时候能叫声老公听听?”
  裴珊被他逗笑了,本来低落的心情冲淡不少,“别贫。都几十岁的人了。”
  “宋家那边怎么说?”她走上前,手心盖上沈时如冰冷的手背。
  “还怎么说。”沈时如冷笑,“雷声大雨点小,还没忘要入股锦城的项目。”
  裴珊气愤,手抬起,下意识往下一拍:“我呸。这狗玩意儿,什么东西!欺负我裴珊的女儿,老娘没弄死他弟媳就是好事了。”
  沈时如皱眉,收回自己挨了一巴掌的手,低声:“文雅点。”
  “文雅个屁。沈时如,这么下去不行。般般这一天没个定性,我就心里发慌。若是以后再出来这种事,谁能保证她平安?现在是梁家,以后若是王家李家呢?”
  裴珊说着说着就真的心口发慌起来,“现在的男人一个个都是八百个心眼子,算盘打得我在这都听到了。就冲如今般般头上有沈家百分之五的股份,就足够他们上刀山下火海。”
  裴珊急得团团转。
  女儿这么单纯,若是被个中山狼骗走了,可怎么办?
  沈时如摸了摸鼻子,心想老婆不能一竿子打死一船人。他和儿子还在船上呢。
  “之前老谢家的大女儿不是死活要嫁给她的助理吗?离婚闹得满城风雨,男方又是出轨又是抢财产......”
  沈时如:“我知道你的担心。可惜了,赵家那小子比般般小两岁,不然我都从小撮合他俩了。”
  裴珊表示赞同:“是的,比般般小的可不行。得找个成熟稳重的,不然给男人当妈简直是倒霉一辈子。”
  裴珊非常愁。
  虽然现在小年轻谈恋爱已经不说什么门当户对了,但细细琢磨,那些门不当户不对的婚姻又能坚持多久呢?裴珊知道,她不能一竿子打死一船人,也知道不论女儿认定谁,她最终都是祝福。
  但她不想赌,还是得找个知根知底的人家才行。
  夫妻俩在书房里,悉悉索索地交谈,把圈子里看得上眼的人家都挑了一遍,发现既要年岁相当,又要门楣相配,还要自身条件优秀的男生实在是太少了。
  裴珊一边思索一边翻着沈时如书桌上的文件,手肘不小心碰掉了一堆邀请函。
  “这是什么?”
  裴珊惊奇地看着地上的一张邀请函,因为那海豚的标志太过抢眼,在一众邀请函里显得格外特别。
  “傅家的?傅家和我们家没来往啊。”裴珊把这张邀请函单独捡出来。
  一场傅家做东的赛马会邀请函。地点在港城。
  沈时如瞥了一眼那张邀请函,“不知道。早上送来的。”
  圈子里都知,傅家常年和赵家政见不和,沈家是赵家的派系,自然和傅家来往甚少,平日里在同一场合遇见,也只是点头之交。
  “傅家......”
  “他家儿子今年二十七吧?”
  夫妻俩多年的默契,交换一个眼神。
  -
  “我不去。”
  沈常乐拿筷子对着盘子里的鸡肉一顿戳戳戳。本来家里的厨师做菜就不合她胃口,现在好了,更没有心情吃了。
  爸妈也不知抽什么风,无缘无故要她去港城玩一圈,她下个月要和制片人副导他们一起选角讨论剧本准备开机,根本没有时间到处瞎逛。
  “你不是说港城的小吃不错吗?昨天发生那种事,你也吓坏了,正好出去玩几天,换换心情。”裴珊有些心虚,说完就低头去喝汤,假装很自然。
  “我们和傅家又没交情,我去做什么呢?到底是看马还是看男人?”
  沈时如咳了两声,“什么看男人,当然是去主要是看马。赛马会后有马匹拍卖会,你帮爸爸选一匹拍下来,养在港城,或者运过来也行。”
  “真的是想买马而不是想撮合我和哪家的少爷吗?”沈常乐有着无比敏锐地嗅觉。
  他们家和傅家从来就没交情,无缘无故跑去港城参加傅家举办的赛马会,这摆明有猫腻。
  “真的!你妈最近看港片,迷上了骑马。”沈时如给裴珊使了个眼色。
  “对对对,那马得去现场挑才行,照片里看不出来好坏,几百万几千万的东西,你不得给妈妈掌掌眼?”裴珊话锋一转,“当然哈,般般非要看男人我和你爸也阻止不了啊。不过这看男人也是一样。得擦亮眼睛,好好挑才行。若不是好的,那还不如不要,免得留在身边是个祸害,你说是不是般般?”
  沈常乐:........
  嗐,所以还是看男人。
  沈常乐苦恼地望着一桌子菜,勾不起食欲,可偏偏肚子又被喂大了,不吃就容易饿。
  --“那姐姐晚上多吃点吧。家里的饭肯定更合心意。”
  某人阴阳怪气的声音忽然在耳边回响。
  沈常乐嚼着蜡一样的空心菜,心里越想越不对劲。草草吃完晚餐,沈常乐洗了澡,吹干头发后半躺在床上,望着天花板出神。
  要去港城的事,她先放一边,既然答应了父母会去,就不必多想,她现在更想知道自己日渐刁钻的味蕾和日渐扩容的肚子,以及日渐旺盛的对食物的欲望是怎么回事。
  她今晚也强迫自己吃了六分饱,却没有一种享受食物的愉悦感,反而像完成一桩任务。
  沈常乐惊讶地坐直身体。
  难不成.......
  她的胃已经被路听野掌控了?
  这是最糟糕的结果!
  就在此时,摆在一边的手机震动了下,沈常乐拿起来,点进去新消息。
  路听野:【大小姐,您今晚吃的好吗?】
  这家伙!
  正好想到他,他就来微信了。
  沈常乐:【吃的很好。特别饱。家里的饭菜就是合胃口。】
  沈常乐:【谢谢关心】
  发完消息,沈常乐安抚了几下自己的肚子。
  对面不知道是不是被她这两句话气到了,一直正在输入中,好久屏幕才滚出一行字:【行吧,看来是不需要我送外卖了】
  沈常乐:【外卖?】
  路听野:【图片】
  点开图片,暖色路灯下,一只干净精致的手抢占视线,骨感分明的食指漫不经心地挑着朴素的布袋子,带着几分轻佻,蛊人心。
  沈常乐放大照片,越看越觉得眼熟,很快,她反应过来,这不就是春和公馆铁门前那条山路的路灯吗?
  沈常乐直接拨了电话过去,对面接通。
  一声懒懒地“姐姐”从听筒里传来,带着低醇勾人的磁性,沈常乐感觉到心跳慢了半拍,莫名其妙地。
  “你在我家前面?”
  “嗯.....”
  “都八点了,你跑来做什么。不对,你怎么知道我家住在这?我应该没有告诉过你我家地........”沈常乐起身走到卧室的阳台,推开玻璃门,从三楼的露台向外望去。
  今晚的月色很美,像梦中月一样清冷皎洁。远处是盘旋弯曲的山路,寂静无人过,唯有树和路灯相伴度过每一个夜晚。
  视线尽头,年轻男人穿一身黑色机车夹克,黑色休闲裤,肩宽腿长。他懒洋洋地背靠那根孤零零的路灯,温黄的光线如今晚的月色,自头顶而下,落了他满身皎洁。
  在她走出阳台的那一刻,男人掀起眼皮,笑着冲她扬了扬手机,无声说了两个字。
  不用想,大概率是「姐姐」
  沈常乐举着手机,声音停止,有片刻呆滞,刚刚漏掉的那半拍心跳到此时也没有补上来,节奏器依然是那个节奏,但心跳早已慢得不成调子。
  他就像天外来物,突然降落。
  好半天沈常乐才对着听筒出声,“........你来做什么?”
  听筒里的声音慢悠悠:“还不是怕你饿。大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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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说:
  路听野:我先送外卖,摸清楚地形。到时候就可以送.炮.上门啦!!
  沈常乐:.............
  上一章:红色珍珠是某个地方的小珠珠。口口口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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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浅浅算个双更,下一更在星期五晚上十点!!星期四没有了,因为星期五上夹子!
 
 
第16章 孤男寡女
  沈常乐折回去, 拿了件及脚踝的长风衣,当然不可能从大门出去,从卧室露台的楼梯下来, 一路走小花园的侧门出了公馆。夜深人静的山顶,气温比市中心要低个两三度, 抬头是一览无余的苍穹, 月色温柔皎洁。
  沈常乐双手环抱,挡一些料峭凉风,其实她身上不冷, 露出来的光脚脖子有些冷, 她没留神,直接踩拖鞋出来的。
  路听野见她远远走过来,空空的一节脚踝白得刺眼。
  他大步流星走过去,脱下外套,不由分说地盖住她的脚踝, 两只袖子在后面打一个结, 固定住。
  男人高大,衣服也大, 还带着体温。
  “怎么不穿袜子就跑出来?”路听野语气微沉。
  沈常乐只觉得他大惊小怪, 没穿袜子不很正常?她在家还经常赤脚走路,“不用这样,衣服会弄脏的。”
  路听野:“衣服拍拍灰就干净了。女人的脚比较矜贵, 冷不得。”
  脱了外套, 他单穿着黑色短袖T恤, 胸口挂着一根朴素的银色羽毛项链, 体恤版型偏廓, 可还是显露出他结实流畅的肌肉线条, 手臂整个露在外头,蜿蜒的青筋很明显。
  “我冷是为什么?还不是你不打招呼就跑过来,你突然出现在我家,你吓谁呢?”沈常乐忽然脸发热,瞪他一眼,语气在凉风的映衬下格外娇矜。
  倒不是怪他跑过来,也不是怪他不打招呼,也不是怕被家里人看见。
  都不是。
  就在露台上看到他出现的那一刻起,她心里就开始冒出一些怪异的情绪,像一片修剪整齐的草坪上冒出几簇向风而生的杂草。就连她自己也弄不明白是为什么。
  “没有吓唬你。”路听野叹气,沉默了片刻后才低低说,“我突然过来是不是打扰到你了?”
  沈常乐心里怪异的情绪更甚,“说不上打扰。我在家也是看电影。是你,你大晚上怎么过来的?有出租车肯上山?你也不嫌麻烦。”
  路听野见她没有生气,也就笑了起来,“不麻烦,司机是个好人,把我送到山上了,就走了几百米。”
  “东西给你,你快回去趁热吃。”路听野把袋子递给沈常乐。
  沈常乐也不忙去接,只是看一眼,好奇问:“是什么?”
  路听野:“芋泥紫薯奶茶,泰式柠檬鸡爪。你可以一边看电影一边啃。”
  “谁要啃鸡爪。”沈常乐忍俊不禁,脚下的外套还带着暖意,钻进皮肤里,痒痒的。
  月色皎洁如水,照得人皮肤莹莹如玉,她没穿高跟鞋,刚好在路听野的锁骨位置,他像一片深邃的阴翳笼罩她,站在上风处替她挡去风,一股极淡的白檀香顺着风钻进她的鼻息。
  沈常乐抬手碰了碰鼻子。
  “大小姐,快进去吧。”路听野替她把风衣的扣子一个个扣好,催她快回去。
  沈常乐也点头,外头是冷,她也不想多待,就是有点佩服路听野,坐两小时车跑来给她送奶茶鸡爪,比送啥都快的某团外卖还敬业。
  龙泉湾这片山说豪是豪,说好也是好,就是外卖和跑跑腿都不来,跑一趟单赚个十来块,油费都得干十块。
  “你怎么回去?这里能打到车吗?干脆我让司机送你。”说着沈常乐就要拿手机拨电话。
  路听野嗤笑,觉得她有时候还挺大小姐派头的,大晚上八点把司机叫出来干活,抬手拦住她打电话的动作,“我走下去就能打到车。大小姐,你住的地是上京最厉害的富人区,不是荒郊野岭。”
  话虽这么说,但沈常乐还是有点不信,她在这住了二十多年,从来都是车接车送,对于能不能打到车,属于她的知识盲区。
  “可惜你有夜盲症,不然你就能开我车回去了。”反正车库里那么多车,也不差一台。
  沈常乐想到了什么,又说:“这样,过两天我给你挑一台车吧。平时你去哪也方便。”
  听到夜盲症后,路听野怔了下。他随口一说,她居然记得。
  “你喜欢什么样的?大G还是卡宴?跑车不行,空间小了买菜不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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