肆意乖张——小涵仙【完结】
时间:2023-02-21 14:51:23

  沈常西:“你觉得我会闹绯闻吗?”
  沈常乐才不管,抱起副驾驶的花,一把推到沈常西的怀里:“什么臭脾气。这花儿先帮我养着。记得配一只贵花瓶!”
  说罢,兰博基尼逃一样的逃出了春和公馆。
  -
  计划临时更改,沈常乐只好改道去别处。
  惊乌巷是上京有名的临河古街,4A级旅游风景区,此时刚过晌午,阳光依旧耀眼,河水波光粼粼地流动着,宛如一条淡金色的项链,几只摇晃的乌篷船就像项链上的黑色宝石。
  沈常乐停好车后,对着手机里的步行导航走着,没两步就抬头看一眼两侧的招牌,直到转进一条更为逼仄的小巷子里,这才找到目的地。
  眼前是一座极为雅致的江南庭院,见有客人进来,穿着旗袍的服务员迎上来,问有没有预约。
  沈常乐藏在墨镜后的眼睛扫了眼四周,报出包厢名,服务员引着她朝后院走去。
  包厢就建在池塘上,从侧门而出是一方榭台,屋内摆着一张金丝楠木的茶台,围着几个年轻靓丽的女孩,见沈常乐来了,忙有人起身,腾了个主位给她。
  “咱们沈大导演艳福不浅,上次是意大利男模,这次是大明星。”霍甯婉笑着给沈常乐倒茶,澄澈的茶汤缓缓流入汝窑瓷杯中,“梁楚凡素颜怎么样?有没有常西帅?”
  沈常乐看着霍甯婉那头新染的雾霾蓝大波浪,心想染成这样还没被你爹打死?
  “别什么都拿来跟我弟弟比。你可少惦记沈常西。”沈常乐两指捻起茶杯,浅浅啜了一口,顿时满口生香。
  茶具清雅,茶也是上品。
  看得出这茶楼的主人一定品味不俗。
  霍甯婉哼了声,“我就喜欢你弟弟,你管我。”
  “那我弟和初的弟弟比,你觉得哪个好?”沈常乐挑眉,纤纤细指点了点杯口。
  赵千初是一圈人中性子最冷的,听到沈常乐非得带上她的弟弟,那双冷艳的眼睛闪过一丝戾,淡淡开口:“别拉上我的人。”
  沈常乐轻轻笑了声,戏谑:“就数你们姐弟俩惹不起。”
  女孩们边喝茶边说笑,一个个都是人精,谁也不提沈常乐昨晚没有拿到奖的事。
  沈常乐是第一次来这,觉得新奇,走到台榭上坐下,看见池塘里养着一群五彩斑斓的锦鲤上,锦鲤慢悠悠地在水中游弋,在阳光的照耀下,有种如梦似幻的绮丽。
  “这地方还挺别致,谁找到的?”
  “莘莘发掘的,她最近天天在这蹲点。”
  “蹲点?”
  叫莘莘的女孩解释:“我们boss搞来的消息,说沈听野的经纪人常在这玩儿,我来守株待兔,碰碰运气。”
  沈常乐回过头,对着屋里的人问:“你蹲他做什么?”
  莘莘叹了口气:“还不是因为他火,但凡买到他的版权翻拍,肯定要赚死。”
  沈常乐笑了笑,忽然觉得这个名字的出现频率出奇的高,感觉哪里都是沈听野一样。
  “乐乐,你认识他吗?若是你出面,说不定他肯把版权卖给你拍电影呢!”
  沈常乐伸了个懒腰,宝石蓝色的短外套往上挪了几寸,勾出一截令人眼热的软白腰肢,“我就不瞎掺合了,别把作品拍毁了,网上又来好多骂我的,我可不想退网。”
  话刚落,空气里忽然传来一声低低的笑。
  这笑声很好听,有股懒倦的味道,也藏着轻佻。
  很明显,是个男人。
  沈常乐连忙把胳膊放下来,腰那儿一截凉飕飕的,她先是往左边望,那儿的回廊空无一人,又往右边看过去,这才发现有个男人站在那。
  这儿建筑格局很新奇,包厢出来后是台榭,两边连着水上回廊。回廊围绕着偌大的池塘,把整座庭院都连了起来,服务员们通过回廊从前厅走到各个包厢上菜。
  那男人身量极高,懒散地靠着红木柱,身上是一件简单的黑色冲锋衣,棒球帽压着一截凌厉清瘦的下颌线,嘴角挑起一抹笑意,气质有点亦正亦邪,挺勾人的。
  他左手拿着一只银色的盒子,右手时不时从盒子里抓一把东西洒在池塘里,所有的锦鲤都争先恐后地往他那边游去。
  这是在喂鱼。
  沈常乐盯着他喂鱼的动作盯了好一会儿,舍不得挪开眼,有点心痒。这儿还可以喂鱼呢?
  那男人忽然把手里的鱼食盒朝她扬了扬,“喂鱼吗?”
  隔的有些远,深沉低冽的声线传进耳朵里,像幻听,惹得耳根子酥酥麻麻的。很温柔的调子,偏偏那嗓子冷淡的很,像茶,明明是苦的,喝过之后却多了回甘。
  沈常乐也不矫情,径直走了过去,她穿着一套宝石蓝的洋装,像是民国年代出国留过洋的精致大小姐,配着亭台楼阁的景色,有种乱花渐欲迷人眼的娇贵。
  “你这鱼食是找服务员拿的?还是....买的啊?”沈常乐看了他一眼,觉得这半张脸有些熟悉,像是在哪儿见过。
  路听野这才懒懒散散地侧过头,瞥了眼沈常乐,把鱼食递过去,“你喜欢就给你。”
  一只骨节清瘦的手出现在视野里,手指修长,指甲修剪得圆润整齐,一看就很干净。
  “我可以买。”
  沈常乐扬高下巴尖,不肯占人半分便宜,说着就从皮包里抽出一张百元大钞。
  路听野哼笑了声,这什么不知人间疾苦的大小姐。
  一盒破鱼食,哪里值一百块。
  “送你。不要钱。”说话间,路听野的眸子顺着望过来,在沈常乐精致的红唇上落了一眼,随后才辗转向上,目光撞上了她的眼。
  沈常乐这才看清楚男人的大半张脸,眼眸划过一丝惊艳,这人.......
  脑袋像是被什么东西魇住了,就是想不起来是在哪见过,她止住思绪,接过那盒鱼食,“谢谢。”
  沈常乐抓了一大把洒进池子里,一时间鱼儿争先恐后地挤过来,有几只大的闹得最凶,鱼嘴一张一合,差点就要跃出水面。
  路听野见她玩得不亦乐乎,就跟好哄好骗的小姑娘似的,嘴角向上翘了翘。
  喂鱼有这么好玩?
  沈常乐完全忘记了身边还有人在,直到一声低懒的嗓问她,“你喜欢桃花酥还是玫瑰酥?”
  “桃花酥吧。”
  沈常乐脱口而出,话说完她才发现自己像个傻子,这是什么问题?
  她惊讶,还没来得及说什么,只见面前的男人点头,说:“行。知道了。”
  “?”
  沈常乐怔了怔,直到男人已经走了,她这才缓过神来。
  她看着手里的食盒,只觉得哪哪儿都奇怪。
  装鱼食的盒子是一只精美的螺钿漆盒,沈常乐不知道该放哪,就拿着回了包厢。
  “乐,你去哪儿了?等你好久。”
  沈常乐把鱼食盒随意搁在架子上,走过去,“出去走了走。”
  茶台上多了一些精致的吃食,一份是拿九宫木盒装着的广式小吃,还有一份是拿竹篾小提篮装着的中式酥点。
  模样瞧着像桃花。
  “这是谁点的啊?”沈常乐随口一问。
  “这不是你点的桃花酥吗?”霍甯婉好笑地看着沈常乐,“你怎么知道这儿有桃花酥?我在菜单上都没找到。”
  桃花酥?
  --“你喜欢桃花酥还是玫瑰酥?”
  沈常乐张了张嘴,被霾魇住的脑子在这一刻澄明。
  是昨天在后台给她送花的男人。
  鸢尾,鱼食,桃花酥.......
  他靠近得不动声色,像从容捕猎的野兽,而她居然罕见地没有防备。
  沈常乐背脊窜起一阵寒意。
  她不喜欢这种感觉。
  -
  作者有话说:
  沈常乐:被可怕的野兽盯上了!
  路小狗:就是我!这条狗!
  -
  小小声:霍甯婉是霍庭和姚瑶的女儿
  其实之前在《嗜娇》里有说过,一位折腾头发的大小姐。
 
 
第3章 绚烂烟花
  熟悉沈常乐的人都知道,她是出名的挑嘴。
  挑嘴到什么程度呢?
  大概是不喜欢吃的东西,宁愿饿着,饿到发慌也不吃一口。
  沈家上下为此很是头疼,从小到大不知道给沈常乐请了多少厨师,就没一个能坚持三个月以上。
  所以她那纤细到能捏碎的身子,大概是饿出来的。
  “乐,不是你点的你也尝一口吧。别把胃饿坏了。”霍甯婉瞧着沈常乐那几两肉,一阵风过来都能把她吹跑。
  沈常乐原本不打算吃,可酥点做的太过精致玲珑,香气扑鼻,勾的人心里痒痒的。
  她心想,这份桃花酥别不是那个男人点的吧?
  “真的好好吃!乐乐!你快点尝!我就没吃过这么香的饼子!”
  “要被你笑死,你这话说的像在吃葱油饼。”
  沈常乐也跟着笑,如玉的手指拿了一块送入口中,咬开脆脆的酥皮,浓郁的鲜花酱在舌尖化开,仿佛连呼吸中都带着花香。
  沈常乐眼睛跟着亮了亮,要不.....把这的厨子给挖回去?
  临近饭点,几个女孩说笑着走出包厢,到了前厅,沈常乐招了个服务员过来,问她做糕点的师傅是哪位,能不能见见。
  服务员心想现在的客人一个比一个奇怪,说要问一下。过了两分钟才折返。
  “小姐,桃花酥是我们老板亲手做的。您要见吗?”
  沈常乐愣了下,“那算了。不用。”
  霍甯婉拿胳膊肘推了一下沈常乐,“真是老天开眼了,还有被你这种大小姐看上的厨师?老板怎么?老板也给人挖回去!”
  “你啊,少来这些。”沈常乐嗔了眼过去。
  两人边走边说着,霍甯婉忽然想起来什么,“对了,乐,我投资了一家私人会所,下星期开业,就在国宁中心附近,到时候你来捧场啊。”
  霍家是搞娱乐产业起家的,虽然已经转型,但这一块的资源也没扔,上京时不时新冒出一些尖端的会所夜店,大多是霍家投资的。
  沈常乐挽上她的手,“行,给霍大小姐捧场。”
  修长的细腿跨出门槛,娉婷的身影逐渐远去,只留下一阵暖融融的甜香,惹得坐在角落喝茶的男人动了动鼻子。
  -
  又过了两天,霍甯婉煞有其事地给沈常乐寄了邀请函,说开业当晚会举办一个大型party,邀请了圈里不少名媛贵妇,还有明星网红,让她尽管打扮漂亮点。
  沈常乐嗤笑,回过去一句:【小心我告诉霍叔叔,说你正事不搞天天搞会所。】
  霍甯婉发来三个巨大的感叹号。
  周五下午,沈常乐换好衣服后发现搭配用的高跟鞋和首饰全部在春和公馆,她只好回家去拿。
  这几天为了躲爸妈,她一直住在工作室里,说是工作室,其实也就是一套商用两住的大平层,就在国宁中心的写字楼。国宁中心是上京有名的城市综合体,也算是城东的地标性建筑,由沈氏集团开发,落成后几乎带动了这一片地区的经济。
  她的工作室可以说寸土寸金,有钱都买不到。
  回到公馆,沈常乐特意走后花园的小楼梯进到卧室,顺利把东西拿到手,正准备溜走时,身后忽然传来一声笑,声音很娇媚,丝毫听不出任何岁月的痕迹。
  “般般,打扮这么漂亮,去哪儿玩呢?”
  “.........”
  很棒,她每次偷偷摸摸都会被抓到。
  几秒过后,她认命地转过去,对上一位保养极好的贵妇。
  “妈.....说好了不叫小名的....我都二十五了。”
  女人怀里抱着一只小三花猫,不急不缓地走过来,她穿着绸缎软鞋,踏在木地板上一丁点声音也没有。
  裴珊笑眯眯地看着女儿,“才二十五就翅膀硬了?”
  “没....”
  “上次那个绯闻又是假的?”
  “当然是--”沈常乐怔了下,反应过来:“妈!您不会巴不得我绯闻是真的吧?”
  裴珊:“不然呢?一天天的净是绯闻,真的都算了,也算占了实惠,偏偏都是假的,一个男朋友都没谈过,里子面子都亏。你妈年轻时也没你这么笨。”
  沈常乐只是笑,客客气气顶回去:“怎么没有谈男朋友,我那么多男朋友,您不都是知道的?”
  裴珊:“那做你男朋友也太惨了,简直比后宫戏里的妃子还惨,最多两天就领盒饭,你当你妈傻?那也叫男朋友?说给你爸都不信。”
  沈常乐语塞。
  裴珊叹气,忽然想到了什么,她脑子一阵阵发麻。
  空气倏地安静下去,幽深的走廊里没有点灯,只有寥寥几束日光落进来,投下一方白色的影子。
  过来会儿,裴珊试探地问道:“般般.....你不会.....还没放下那孩子吧?”
  “谁?”沈常乐一愣,心里登时有不好的预感。
  “陈嘉岁。”
  陈嘉岁。
  沈常乐感觉心脏被人掐了下,真是好久好久没有听到过这个名字了。
  四年了。
  一个陪伴她走过所有痛苦岁月的男人,也在她结束痛苦的同时毅然决然地离开了她。他们之间没有多少浮夸的生离死别的故事,有的只有同苦却不能同甘的笑话。
  --“般般,如今你弟弟回家了,你心结解开,晚上也不会再做那些噩梦。从今往后,你就是全新的般般,我.....很放心你。”
  --“陈嘉岁!你要是走,那就再也别回来!就算回来了,我也不会见你!”
  女孩仰着脸,灼热的阳光晒在她欺霜赛雪的脸上,两旁高大茂密的梧桐树都有些偃旗息鼓,那一年的夏天太热太烫了。
  一些模糊的记忆逐渐浮现上来,忽然,沈常乐硬生生掐断所有的回忆。
  她笑着看向母亲:“妈,您在开玩笑吧?都过去这么久了,您觉得我还记得一个男人?我可是你的女儿!”
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