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之间也许存在一种隐形的磁场,把彼此纠缠在一起。
男人穿一袭考究的黑色西装,矜淡地站着,那永远柔软,像小狗一样垂落的头发往后梳去,露出饱满挺立的额头,起伏的轮廓依然如出窍的刃,锋利,也冷硬。
耳骨上多了一颗银色的耳钉,闪着幽深的光芒。
沈常乐不知道这是不是梦,还是她最近太累了,累到出现了幻觉,她不知道为什么会在这里看见路听野,但的的确确,看见了。
他被一群宾客围着,簇拥着,宛如意气风发的骄子,也像极了黄金白壁买歌笑的纨绔公子,一举一动都让她觉得陌生至极,
与此同时,男人似乎感应到了她的目光,偏过头,朝她投来淡淡地一瞥,耳骨上的银光划过一道璀璨。
毫无滋味的一个眼神,像在看一个陌生人。沈常乐呼吸慢了半拍,喉头微微发干。
与此同时,身旁的小姐妹慢吞吞的把那句没说完的话补足:“他是傅家二少爷.....乐乐,这事儿....你知道吗?”
路听野是傅家二少爷?
路听野?怎么可能?
沈常乐大脑空白,感觉老天爷给她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
她就这样呆滞地看着男人朝她的方向走来,直到一方黑色的阴翳将她从头到脚笼罩起来。
路听野看着沈常乐双眼微滞,额角因为紧张而析出几颗细密的汗珠,喉咙也不自觉地咽着,整一幅手足无措地可怜模样,讽刺的话都到了嘴边,还是硬生生吞了回去,只是淡淡地打招呼:“沈小姐。”
沈小姐.....
沈常乐不可置信地抬头,心脏被针扎了下,疼得想把身体蜷缩起来,可四面八方都是眼睛盯着他们,她就算是疯也不能在这里疯。
“傅少爷。”沈常乐露出一个得体的微笑,静静地看着面前已经不认识的男人。
傅少爷?
这话从沈常乐的口中而出,几乎是利剑一样,径直刺穿他的心脏。
路听野气得想笑,手指紧紧握着手里的香槟杯,讽刺的话脱口而出:“倒是不知道沈小姐这么听话,让穿什么就穿什么。就这么听你未婚夫的话?”
沈常乐是真被他气到了。
气得什么顾全大局都管不着了。
她就这样定了路听野一眼,随后收回目光,转身就走。
路听野眸色乱了几分,大步跟上去,就在众目睽睽之下抓住她的手腕,把人扯了回来,声音冷硬低沉:“沈小姐,你最好乖乖听话把今晚这流程走了,你不会天真到觉得你还跑的掉吧?”
“什么意思?路听野。”
路听野看着沈常乐那双潋滟的眼睛,笑了笑,“只是提醒沈小姐,收着点脾气,以后没人会再惯着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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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
第40章 爱恨交织
40 【晋江独家】
没人会再惯着你。
至少他不会了。
路听野语气阴沉, 琥珀色的瞳仁仍旧漂亮得不像话,像波光粼粼的钻石湖,可沈常乐只觉得自己被一把晶莹的冰锥扎了下。
这双眼睛曾缱绻深情地凝视她, 也曾狠戾决绝地看过她,如今这般不咸不淡地, 更叫人有说不出的苦涩滋味。
沈常乐心里委屈, 一言不发,只是避开他的视线,偏过头去。也不知是不是这么简单的一个举动惹恼了他, 他居然加重力道捏了下她的手掌。
十根不沾阳春水的纤纤玉指陶瓷一般娇贵又脆弱, 根本经不得力,从前他就是在.床.上,兴起时浑身肌肉紧绷,汗水一颗颗滴下来,恨不得吃了她, 就是这样的境地他也舍不得弄疼她一点点, 顶多十指相扣,发狠地陷进她的指缝, 和她宛如钻石和戒托那般嵌在一起。
柔弱无骨的手指被他捏得一阵发酸, 连带着肩膀都软了软。
“怎么,知道你订婚对象换了人,你不高兴的很?”路听野轻嗤, 没打算放开她的手。
沈常乐垂着眼, 有些失神, 淡淡应:“嗯....是不高兴。”
路听野咬着后牙槽, 脸色阴沉可怕。
一整晚订婚宴, 沈常乐都被男人牵着, 两人看上去仿佛是一对正在热恋的小情侣,没人知道,沈常乐的手快要被他捏碎了。
他像囚犯人似的牢牢握着她的小手,在沈常乐不听话或者不如他意的时候,就会狠狠捏一下,弄得她又痛又酥,心里又堵。
沈常乐不能对着干,又不能甩掉手,只能笑盈盈地表现出害羞的样子,还要随时应着长辈们的关切问候,她几乎被顾全大局这四个字作茧自缚了。
路听野装得太礼貌,也过分游刃有余,把裴珊哄得心花怒放,直言这两小朋友谈恋爱就谈恋爱,结婚就结婚,玩什么谍战呢?
“唉,般般,你是不是拍电影拍太多,把谈恋爱也当电影了?不弄个反转来吓吓人,就怕你爹和我生活太平静是吧?”裴珊本来还忧心沈常乐的这桩婚事,现在好了,一切都是水到渠成,好的不能再好。
路听野礼貌地敬酒,亲昵地把沈常乐牵到身边,让她靠得再紧一点,“阿姨,之前出于一些私人原因,没有告诉般般我的家庭,是我的错。还请您不要生气,我对般般是真心的。”
沈常乐明知道这是哄人的话,是假话,是场面话,心里还是荡漾出一丝温柔,她连忙垂下头,挡住自己眼里复杂的情愫。
裴珊心花怒放,笑着看了眼自己老公,眼神里都掩不住得意,“老公,你这下放心了?小两口好着呢。”
沈时如面色波澜不惊,看不出过多的情绪,他审视着面前这个即将成为他女婿的青年,散发着不怒自威的严肃,“对般般好点。订婚而已,也不是不可以解除。”
裴珊当即不乐意了,拿手肘顶了下沈时如,大喜的日子,嘴怎么这么讨人厌?
“叔叔放心。这婚既然定了,就没有解除的道理,你说呢?般般。”路听野笑着看向沈常乐,手掌不轻不重地捏了下。
威胁的意味十足十。
沈常乐忍住酸麻,抬起头,绽放出一个娇艳的笑容:“.....听野说的对....爸爸您....就别担心了。”
很快,络绎不绝前来寒暄的宾客就把沈时如架走,父亲转背的瞬间,沈常乐感觉自己那只快被捏麻的手也获得了自由,她低头去看,看见两人牵着的手已经松开了。
“沈小姐应该不会想着解除婚约吧。”
还没来得及缓一缓,耳边就传来男人嘲讽的话语,沈常乐掀起眼眸看着他,那双神采飞扬的狐狸眼里透出疲惫,“我不会解除。若你只是为了报复我而订这场婚,你可以随时解除。”
“我.....”沈常乐咽了咽被白葡萄酒弄得发涩的喉咙,声音淡淡地:
“我会配合你。”
空气沉默一瞬。
路听野太阳穴狠狠一跳,他一字一顿:“你做梦。”
他把脊梁弯下来了,把灵魂出卖了,把尊严抛掉了,把十年的坚持都变成了一个笑话,就是为了得到她的人。
爱也好,不爱也好,恨也好,折磨她也好,互相折磨也好,总之,他一定要得到她。
路听野忽然扣住她的手腕,把她的手抬高,目光盯着她无名指上的碎钻戒指,“一小时之后交换戒指,记得把别的男人送你的戒指扔了。”
相处这么久,他从没见过沈常乐戴这种朴素的碎钻款式戒指。
她的戒指柜里,最便宜的戒指也是两克拉的钻石,碎钻是看都不会看一眼,更别说买着戴手上。
沈常乐没有反应过来,顺着他的目光看向自己的无名指上的戒指。
戴着戴着就习惯了,今晚订婚宴,她居然都忘了取。
当初送给路听野的那只戒指有一对,是对戒。她的这只是戒指周身嵌满碎钻的款式,他的那只则嵌了一颗只有五十分的小钻石。
“是你那戏剧学院的小男友送的?你都这么捧他了,他也不对你大方点。”
说完,路听野松开她的手,转身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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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婚仪式其实很简单,在亲朋好友的见证下交换戒指,切了祝福蛋糕,最后就是社交了。
一群年轻的少爷小姐们聚在一起,玩就要玩热闹的,酒吧和赌场最受欢迎,路听野也被人拉走了。他如今一跃成为圈内最炙手可热的人物,那些想攀傅家门楣的人都抢着和他玩。
沈常乐和小姐妹们在酒吧里玩了小会儿,借着上洗手间,她溜出来透透气。
甲板上安静了不少,猎猎海风把沈常乐那头黑绸缎似的长发吹起来,没有城市里灯光霓虹的污染,夜色沉沉,那漫天的星辰就显得格外亮。
一轮硕大的月亮悬挂在海上,仿佛踮脚就能摘到,温柔的月光洒在海面,泛起无数潋滟的碎光,也照得沈常乐无名指上的那只钻石戒指像黑夜里灼灼的火光。
共十三颗两克拉的纯净方钻排列成一圈,组成了这枚戒指,不过是作为对戒而已,这种设计几乎是简单到有些粗暴了。一比较起来,她自己选的碎钻对戒确实有些寒酸。
沈常乐心里堵着一口气。
哪里就寒酸了?
那可是她一眼就相中的款式。为了更有纪念意义,她还把自己十五岁那年,自己挣钱买到的一条单钻项链上的钻石拆下来,镶嵌到他的那只戒指上。
可路听野居然嘲笑寒酸。若真要拼排场,她还输给过谁吗?
她刚刚观察了,路听野确实没有戴她送的那只戒指,估计分手那天,就被他扔进燕江了吧。
他果然是坏......
“你在这做什么?”
思绪被人打断,沈常乐下意识回过头,看见路听野不知道什么时候站在了她的背后,也不知道站了多久。
他喝了酒,双颊透着微红,一双眼睛锐利而雪亮,像踱步在迷雾森林中的野兽。
路听野一夜之间变成了傅听野。
陌生是毋庸置疑的,沈常乐看着路听野变成了用一身昂贵行头堆出来的富贵公子哥,她并不觉得这样的他更有魅力,只觉得有一层无形的枷锁扣在他身上。
不再有自由和肆意的热烈。有得只是轻狂傲慢的冷漠。
也不知道这样的他是变了,还是没有变。
或许这才是真正的他。
不知道该说什么,又怕说了什么惹他不高兴,沈常乐干脆不说话,刚要转回去继续看月亮,男人先一步她的动作,把她整个身体掰过来,让她不得不对着他。
“沈小姐和我就没话说?”那双雪亮的眼瞳攫住她,让她呼吸微微急促起来。
沈小姐.....
都被他叫了这么多次沈小姐,她还是恼,上挑的狐狸眼因为羞恼而睁圆,多了几分稚气。
路听野不咸不淡地嗤了声,不紧不慢地从西装前袋里拿出一张卡,清冷又低沉的嗓音像毫无温度的海风,“也难怪沈小姐没话说,分手的时候话都说完了,哪还有多余的话跟我这前男友絮叨。”
沈常乐看清了他拿出来的东西,是银行卡。是她寄给他的银行卡!
她下意识抓紧了裙摆,繁复的钉珠蕾丝刺着她娇嫩的手心。
路听野把银行卡递过来,语气更是嘲讽:“沈小姐出手倒是阔绰,分个手不仅要给前男友打赏五百万,还免费赠场活.春.宫。煞费苦心。”
沈常乐知道这五百万,还有那个借位的吻是过不去的。不可能在路听野这里过去。
可真正听到他亲口嘲讽,还是心里疼,心里虚,又委屈。
沈常乐退了一步,可她退一步,路听野就进一步,步步相逼。
“说话。沈常乐。”他低低斥了声。
不过是加重了语气,沈常乐心里的委屈蔓延开来,眼睛蒙上一层水汽。
路听野居然凶她。
嘲讽她就算了,他怎么敢凶她?
“说什么.....”沈常乐垂着眼,轻轻开口。
“说你和你那小男友是怎么背着我勾搭在一起的。”路听野想到他被沈常乐冷落的那十天,他在家里靠着画画和喝酒麻痹自己,沈常乐有可能在片场很那小明星眉来眼去,想着就要气死。
两人还闹出了一波绯闻,上了热搜。
弄得世人皆知。
对她那么好,她却给他戴绿帽。
就是惯的!
沈常乐被他弄得手足无措,心里一阵阵发虚,后来她和向存喻的绯闻是她故意放出去的,就是为了让路听野彻底死心。
可她也是怕,怕极了路听野来找她被傅砚泽发现的场面。
她梦到过很多次,梦到傅砚泽叫人把路听野给绑了,还有一次梦到傅砚泽干脆把路听野给找地埋了。
傅家人做事心狠手辣,她早有耳闻。
“我.....我和他.....”
沈常乐嚅嗫了半天也没说出个所以然,路听野看着她闪躲的眼神,心里更气了,一步步逼过去,两人几乎快到了甲板围栏。
她如果说她和向存喻什么都没有,路听野会信吗?
不,是傅听野会信吗?
不会的。就连她都不信。毕竟她演的那么真。
沈常乐一步步后退不知道退到了哪,双脚像踩在虚浮的棉花上,没有支点,后背忽然靠到了一个冰凉凉的东西,她心里没反应过来,一惊,就这样跌了下去。
路听野咬了下后牙,看着她惊慌失措的模样心里又恨又气,恨她恨到了极点,恨到极点又觉得喜欢。
他伸手搂住她的细腰,没几两肉,那软若无骨的纤细一只手臂能牢牢圈住,还有大半空余。
沈常乐被一道大力带过去,下一秒就撞进了男人的怀里,听见耳边传来他凉飕飕,又极暧昧的一番话:“....现在就站不稳,会不会太早了?”
“我还没怎么弄你呢.....姐姐。”
熟悉的姐姐两个字,沈常乐倏然抬起头,耳朵红的快滴血了,看见他眼中那毫不掩饰的恨意,就知道他是在嘲讽,她咬着唇:“无耻。”
就在这时,天空上传来烟花炸裂的声音,她抬头望去,只见深黑的天幕被一朵朵华美的紫色烟花点亮,她被勾走了魂魄似的,陷入痴迷。
深邃夺目的紫色,暧昧又神秘,这是来自海神波塞冬的礼物。
她想到一句话:紫袍是最美丽的裹尸布。
漫天的烟火,只有这一种颜色。沈常乐的眼睛被点亮,亮得像一对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