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摸人腰?扶个人而已,非要扶腰?”路听野声音平静,一只手就把梁楚凡压制得牢不可破,可见他的力气大出梁楚凡数倍。
“你、咳咳.....你疯了.....?”梁楚凡喉咙嘶哑,像被撕破的纸,不可置信地看着面前的年轻男孩。
在娱乐圈摸爬滚打多年,他可以说是风光无限,花团锦簇,被人高高捧起,宛若神明,更别说他背后有嫁进宋家的小姑撑腰,在上流圈层里也是吃得开的,谁不卖他三分颜面?
从没被人这么对待过。从没。更何况是一个比他年岁小的无名小卒。
“不是你挑衅我的吗?”路听野笑得几分轻蔑,扼他脖子的手指继续收了一寸力,空闲的那只手拿着奶茶,送到唇边喝了一口。
镜子周围的灯带将他英挺的骨相勾勒成画,琥珀色的眼瞳透亮而灼灼,眼底似有一颗兴奋又野蛮的火种。
梁楚凡费力呼吸,张开的手指在化妆台上胡乱摸着,摸到了一个重物,正准备往门口扔去,路听野见状只是笑:“赶紧都把人都喊进来,顺便让她也欣赏一下你有多狼狈。”
梁楚凡犹豫片刻还是放下了手里的东西。不能惊动外面的人,不能闹大让沈常乐知道。
他要脸。要体面。
路听野见他还真放下了,跟条败犬一样,又吸了口奶茶,刚好喝到见底,他皱了下眉,松开手。
梁楚凡没了桎梏,顿时颓然地跌坐在椅子上,大口呼吸,稍微缓过来一点,他愤恨地看着嚣张至极的路听野,通红的双眼里透出屈辱,心里有强烈的上去揍他的欲望,可想到会闹出动静,他只能隐忍作罢。
路听野只是平静抽了一张卸妆巾往手上擦了擦,他语气很淡,像是兴致都败完,“就你这样的也配喜欢她?没意思。”
“我不配,你就配?你是疯子就去医院治!别出来胡乱咬人。乐乐怎么把你这种疯狗放在身边!”梁楚凡朝垃圾桶里啐了一口吐沫。
路听野不以为意,声音没什么波澜:“梁先生,把你那些下三滥的勾当收着点,少打沈常乐的主意。不然我很乐意请全国人民看看你是个什么东西。”
他早就看梁楚凡这玩意不爽了。从微博爆出那几张照片出来,他就不爽,一直压到了今天。
梁楚凡一把扯掉衬衫的领结,扔到地上,“沈常乐不是你的!你又算什么东西?”
路听野的眼眸到此时才起了一点波澜,牵起唇,一字一顿:“沈常乐,她当然是我的。”
别人碰都别想碰。
梁楚凡咬紧牙根,冲着路听野的背影说:“沈常乐知道你他妈是个疯子吗?”
路听野没有停顿,大步离去。手掌中的奶茶杯像划破口子的气球,狠劲一捏就瘪了。
她当然不需要知道。
他可以在她面前装一辈子的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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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常乐已经换回了自己的衣服,坐在化妆镜前卸假睫毛,和夸张的绿色亮片眼影。
她身上穿着一件深紫色小外套,圆翻领,黄铜扣,风格有点vintage的味道,同色系一步裙,腰身被剪裁勾勒得很是妩媚,脚上踩着一双新款尖头低跟鞋,左腿架在右腿上,小脚时不时翘两下,弄得细后跟带微颤颤往下掉。
她随意地坐在椅子上,黑色的大波浪卷发慵懒地铺开,像一张旧时光里的老电影海报。
“姐姐的私服比拍封面的造型还好看!”阿喻彩虹屁张口就来,掏出手机对沈常乐拍了两张,等哪天沈常乐心情好要发微博,这些都是素材。
“拍两张够了,拍多了懒得修。”沈常乐简单补了个妆,最后对着镜子戴耳环,复古珍珠扣款式,简单又大方。
路听野进来时,沈常乐刚好打理完毕。
“怎么去了这么久?”沈常乐看了路听野一眼,随后收回目光,不再看他。
也不是对他有什么意见,单纯是他太高了,也不知道从小吃什么长大的,她坐在椅子上,看他一眼就得仰头,脖子都要累断。
路听野看向镜子里那张皎如明月的脸,只觉得那紫色衬得她皮肤越发白嫩剔透,漂亮得像一只洋娃娃。
他笑得很开心,那颗尖尖的小虎牙又露了出来,“去抢炸鸡了,抢了半天才捡到一块剩下的。”
沈常乐笑出声来,“有这么饿吗?”忽然想到他的晚餐是那碗粥,而那粥全下了她的肚子.......
她思考时会习惯性地抿唇,几秒后她又说:“晚上带你去吃鮨今的日料吧。就当你入职的第一顿饭。”
其实是她自己想吃这家的海胆寿司了,顺便把他捎带上而已,有个饭量大的男孩陪着吃,能点更多的菜,还不会浪费。
路听野听后凑过来,眸子里的浅棕色格外勾人,“好啊,我请你吃。”
沈常乐皱眉,神色复杂地看了眼路听野。
他有钱请客吗?大话一溜就跑出来。不是她收留,他都要流落街头了。
吃一顿人均四千的高档日料对她来说什么也不算,但对路听野这种打工族就不同了。很有可能一顿饭就吃掉他一个月工资。
路听野也跟着凝重起来,不知道为什么沈常乐要这么看他,仿佛他脸上有脏东西一样。
沈常乐叹了口气,招呼阿喻过来把化妆品都整理好,然后拎着小包朝门口走去,经过路听野时,她还是没忍住,幽幽开口:
“我知道你虽然年纪不大,男人的恶习却沾染了不少,大男子主义,好面子。但有的时候,不该逞能就别逞能,尤其是现在这社会,很多东西只是浮于表面,没你想得那么重要。打肿脸充胖子,最后吃亏的还是你自己。”
不是她非要好为人师,爱多管闲事,但这男孩现在跟着她做事,该提点的得提点。毕竟她长他四岁。
说完,沈常乐又看了眼路听野还没来得及取下的假表,以及又发现他脚上穿的是一双限量款的牌子货sneaker,估摸着也是假鞋。
现在的年轻男生都这样吗?
爱慕虚荣,好高骛远,掉入消费主义陷阱,更有甚者为了买奢侈品去借裸/贷,一身光鲜亮丽其实......
路听野还没反应过来,就收到了沈常乐翻的一个白眼。
精致的女人踩着高跟鞋滴滴答答地飘然远去。
路听野:?
“喂--”路听野赶紧跟上去。
一米九的大高个亦步亦趋地走在女人后头,两条逆天长腿唯唯诺诺地,但凡步子迈大点儿就会冲到女人前头。
“你怎么突然不高兴?”
“是我惹的你吗?”
“姐姐?”
“漂亮姐姐?”
路听野越说越艰难,也不知道沈常乐吃不吃这一套,
“.......公主...?”
若是此时陈燃在现场,怕是会吓得昏厥过去。
沈常乐实在是听不下去了,耳朵都有一抹幽微的羞赧。
这人!
一开始她还觉得姐姐听着没什么,挺正常的,但现在他一口一个姐姐,姐姐,姐姐,她不愿多想也不得不多想了!
似乎是预料到他还要再说更羞人的东西,沈常乐羞恼地定住脚步,斜斜睨了一眼路听野,瞪他,“再说一句姐姐,你今晚就睡大街。”
“好的,大小姐。”
路听野立刻抿住嘴,做了个拉拉链的手势,彻底封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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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
沈常乐:现在的年轻男孩儿怎么一身陋习?
路听野:姐姐.....其实我从没说过我穷QAQ......找不到工作,没地方睡,怎么就算我很穷呢Qw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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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秀色可餐
白天还是阳光明媚,夜晚又飘起了淅淅沥沥的小雨,老话说一阵秋雨一阵凉,明天的温度怕是会更低。
梁楚凡坐在保姆车上,一言不发,脸色沉着,不知道想什么。助理惯例汇报明日的行程,可看到他那张冷脸,只能悻悻地把话憋回去。
玻璃窗上挂满了长线状的雨丝,像一张蛛网,把车内的人罩住,也把窗外的风景割裂。
经纪人华姐咳了咳,“.....楚凡,今天拍摄怎么样?见着沈小姐没有?”
她特意把梁楚凡的拍摄时间换到了今天下午,就是要给他制造偶遇沈常乐的机会。他这么聪明一人,不可能不懂吧?
梁楚凡没有说话,继续看着窗外。
这条路是上京最繁华最拥挤的一条主干道,街道被各式各样的霓虹照得发亮,宛如一条雨夜里的星河,店铺鳞次栉比,一个紧挨着一个。
鮨今料理的门店非常有特色,橱窗里挂着一对巨大的手工锦鲤花灯,光从那层薄丝绢里透出来,照得整个橱窗流光溢彩。一对抢眼的男女从店门口走进去,男人跟在女人后面,像忠诚的骑士。
也像--
狗。
梁楚凡冷然地把视线从窗外挪回到车内,“见到了。”
华姐松了口气,“那--”
“不怎么样。”梁楚凡继续说,“我说了,那晚的照片不能爆出去,你们不听,现在把局面弄僵了,让我在她面前怎么做人?”
华姐提起这事也是懊恼连连,没有想到一招完美的苦肉计成了惹人嫌,“可那条声明完全把她摘干净了,你还背了个黑锅,你现在正在上升期,按理说是不能爆出任何绯闻的,都这么做了,说什么她也得对你不一样才是。”
梁楚凡冷笑,抬手摸了一下还发疼的喉咙,“你当沈常乐是什么人?沈家捧在手心里的公主,若不是她那个弟弟找回来了,整个沈家以后就是她掌舵,一般女孩儿感动流涕的伎俩在她那根本不管用。”
华姐听闻,身体也萎靡了下去,“......唉,算了,你也别多想。好歹这事儿做的隐秘,不会查到我们头上。你放心。过几天,宋太那儿也会再攒个局,帮你们撮合着。”
梁楚凡:“小姑能不能别插手这事了?我是真心喜欢沈常乐,不是为了什么别的。更何况,我想堂堂正正让沈常乐对我青眼,不是靠做小伏低当狗。有人不要脸肯当狗,我不可能。小姑不会想让我给人当狗吧。”
华姐见他什么话都说的出口,肯定是动怒了,也知道他心里烦,只好轻言细语地安抚,“楚凡,你也是,什么狗不狗的,多难听?宋太这么关心你,你这些年的资源不都是她帮你撑着的吗?若是你一开始对沈小姐没感觉,宋太还会逼你不成?”
她继续娓娓分析:“若你真能和沈小姐在一起那就是皆大欢喜,宋太能和沈家搭上关系,她好,你也更好,这不是一荣俱荣的事?起内讧可不明智。”
还有些不好听的真话华姐全闷在心里--
给沈常乐当狗,多的是人上赶着,你有什么不乐意?
梁楚凡皱了皱眉,呼吸有些困难,总觉得脖子还被人掐着。
“她若是真想我和常乐有什么,就派人去查查常乐身边来的那个新人。”
“新人?”华姐没听明白。
“就跟在常乐后面的小白脸,叫什么听野吧。查查他什么来路。”梁楚凡冷着脸,语气有点儿不痛快。
毫无疑问,刚刚进日料店的就是沈常乐和这个乳臭未干的小子。他虽然没看到那小子的侧脸,根据身高就能判断出是他。
“行。这事我肯定上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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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巧的中央庭院里点着暖灯,红枫被染成淡金色。
包厢里灯光幽暗,侘寂风让空间更宽阔,透着高级的静谧感,穿着和服的服务员静步走过来,给两位上茶水。
墨绿色小瓷杯里装着起了一层泡沫的抹茶,沈常乐握着茶杯暖手,闲闲地翻着食材单。
“你吃的多吗?不会是那种吃几口就饱的吧。”沈常乐上下打量了路听野一圈,还是问一下比较好,若是点太多又吃不完,就显得很没素质。
故意浪费食物是没有素质的人才做的。
路听野一听就明白了,不问他喜不喜欢吃什么,只问他饭量大不大。
他就是妥妥的陪吃饭工具人。
“你尽管点你爱吃的,吃不完的给我就行。”路听野低声应着。
沈常乐笑出声来,“说得好像我在虐待你,只准你吃我剩的。”
沈常乐是明艳系的长相,鼻梁比一般女孩都要更挺,鼻头是水滴型,眼睛大而深,这种长相其实不太讨巧,没有表情的时候就显得很高傲,很不好接近,可一旦笑起来就格外温柔风情,再美的颜色也能被她压下去。
若是用花来形容,她应当是芍药,牡丹,或者红玫瑰。
路听野拿起茶杯浅浅润了润干燥的唇,然后把茶杯轻轻放在茶托上,一双眼睛在昏昏的灯光下不再是琥珀色,而是一种近乎于美式清咖的棕。
他眼里带笑,声音低醇而干净:“怎么会是虐待?大小姐都没有嫌弃我吃您剩下的,这是我的荣幸。”
“...............”
沈常乐忽就没声音了。
--你吃剩的东西愿意给我吃是对我的不嫌弃。
这么会哄人的套路让她甚是佩服。
他追女孩子应该蛮有一套吧。
长的招蜂引蝶,嘴又这么会哄,估计那些小女孩儿一茬一茬地往他身上扑。
啧。
花里胡俏的小朋友。
沈常乐瞪他一眼,脸色微沉:“知道你会油腔滑调,但少把你那一套往我面前带。我喜欢规矩的。在我身边做事,规矩老实才是正道。”
“听懂了没有?”
路听野笑起来,嘴边多出两个小括号一样的笑弧,他两指并拢在额角上轻轻一点,做敬礼的手势:“遵命,大小姐。”
沈常乐:“.........”
她心里真是好笑又好气,看见路听野此时笑得跟中□□一样,也不知道他一天到晚笑些什么,这难不成就是穷开心?
无聊。
沈常乐懒得搭理他,照旧背脊挺直如优雅的天鹅,仪态完美得近乎苛刻,只是嘴角多了些微向上翘的弧度,让她看上去带点小女孩的软。
她拿起食材单,把自己不感兴趣的食材踢出去,根本不管路听野的口味。
“Omasake”是日语中“拜托啦”的意思,也就是说今晚的这顿饭是没有固定菜单的,也不知道价格,主厨按照当天的食材随意发挥,做什么吃什么。客人只需要把食材单上自己不感兴趣或者忌口的踢出去,接下来就全看厨师的“心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