肆意乖张——小涵仙【完结】
时间:2023-02-21 14:51:23

  沈常乐吃饭的时候很优雅,她涂着口红,厨师刻意为她把寿司捏成小小的一个,刚好进口。
  路听野懒懒地坐在边上,心思根本没在吃饭上,他侧头看着沈常乐吃。
  她喜欢吃海胆和金枪鱼,因为这两种她只分了一半给他。她不怎么爱生和牛碎,尝了一小口,皱眉,然后都扔给他了,火炙过的和牛她又很喜欢,吃了三口。
  但不论是再好吃的菜,她吃得都不多。
  路听野观察的很清楚。
  是因为想保持好身材所以吃的不多吗?但沈常乐已经很瘦了。路听野心想,她若是再胖两分,其实会更漂亮。
  主厨大概是看出来女生占有绝对的话语权,像个高高在上的公主,所以每次做好之后都会先给沈常乐品尝,然后再听沈常乐的吩咐行事。
  刺生过后是一些熟菜,叠加了鹅肝油的烤芝麻豆腐散发出油润的浓香,用白兰地腌过的河豚肉,油炸出锅后还带着酒香气。
  沈常乐很饿,但每样菜尝过一点后就没什么兴趣了,再吃了几口葡萄和蜜瓜,就搁了筷子,拿着小勺子小口小口挖着果酱冰激凌。
  也不知道怎么了。
  她突然想到了下午喝的那一碗暖融融的,鲜到眉毛都快掉下来的滑鸡菌菇粥,打开盖就冒着袅袅烟火气。
  相比于坐在这空空荡荡的,连客人都没有的高级日料屋,一碗家常粥似乎更让人回味。
  想到这碗粥,她不由地转过头去,路听野正在吃她剩下的,不愿动筷的寿司,鱼糜饭,还有松露鱼子酱乌冬面。
  他吃相很斯文,没有任何的声音,不挑食,吃得特别香,吃什么都让人看了很有食欲。她剩了那么多菜,全被他一口一口全吃进了肚子,她吃剩的水果,还剩最后两块静冈蜜瓜,孤零零地躺在那,他也没有忽略。
  男人的皮肤又滑又软,就跟吃一口炸豆腐,里面会露出的奶白色的软豆腐芯,也像玻璃杯里化掉的香草冰激凌。
  联想到食物很正常,有俗语就说过,秀色可餐。
  沈常乐托着腮,也不知道是不是太无聊了,她居然看路听野吃饭看得入迷,垂在身侧的手有点不受控制地抬了起来,被某种神密的力量吸过去。
  如同在会所的那一晚,也是鬼使神差。
  一寸寸靠近。
  食指在空气中划出一道无形的痕迹,她还没反应过来,指尖就戳了上去。
  男人柔软的脸颊被戳出一个浅浅的小坑。
  “?”
  沈常乐一愣。
  她心里比那碗让她惦记的粥还乱,想着赶紧的把手收回来,可路听野比她更快,速度中裹挟着一丝凶猛,像野兽。
  他抬手扣住她那根手指,维持现场犯罪证据。
  任由手指继续戳在他脸上。
  路听野放下小银勺,转过头来,原本是一两秒的动作,他也许是故意放慢了节拍,沈常乐就眼睁睁看着自己的指尖擦着他光滑的皮肤一路划过去,直到戳上他柔软的唇珠。
  沈常乐:.........
  路听野若有似无地抿了下唇,唇瓣似不小心,又似故意,就这样轻轻含住她的指尖,又迅速退开,身体往后倒了几寸。
  他垂下眼,捏紧她那根细白的手指晃了晃,语气有些疑惑:“.......嗯?你在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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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说:
  沈常乐:我在做什么,我要吃你!
  小野乖乖脱掉衣服,躺在床上:吃吧。
  沈常乐:.............
  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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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美妙的事
  沈常乐抽回手。
  路听野感觉自己握着一只活蹦乱跳的金鱼,没抓稳,那滑嫩嫩又冰冰凉的东西一溜烟就跑了。
  沈常乐镇定地把散落的头发挂到耳后,“你脸上有脏东西。”
  路听野点头,笑着问:“嗯,那你帮我把脏东西擦掉没有?”
  “.........”
  沉默了两秒,沈常乐倏地站起来,“我去买单。你吃完就出来。”
  她看他吃得也差不多了,只剩下小半碗汤,以及汤里的两块河豚肉。
  买单其实不用去前台,会有服务员拿着账单过来,可沈常乐没有叫服务员。
  路听野盯着女人离开的背影好一会儿,唇角勾起弧度,然后不紧不慢转过去,把汤碗里剩下的东西喝光光。
  太难喝了。他想。
  在河豚汤里放味增酱,无疑于在红枣乌鸡汤里加一勺豆腐乳。
  难怪她不喝,全部塞给他。
  两分钟过后,沈常乐又踩着高跟鞋滴滴答答走过来,像秋夜里的雨。她皱眉看着路听野,“谁让你买单的?不是才告诉你不要打肿脸充胖子吗?”
  吃饭途中,路听野出去上过洗手间,一定是在那时候把钱付了。
  今晚这顿一万一千八。
  路听野“啊”了下,眼里划过一丝怔然,随后似乎是明白过来,他笑:“我还有点存款,总不能第一顿饭就是姐姐请客吧。”
  “就是不知道你吃饱了没有。”路听野抱歉地挠了挠后颈,“毕竟都是我吃了......”
  他只要一笑,那有点可爱又混坏的小虎牙就跟着出来了。
  笑容干净又乖巧......带着少年的傻气。
  沈常乐下意识按了下心口位置,嗤了声,淡淡地吐出两个字:“卖乖。”
  就当他年纪小,行事不稳重,欠教育。
  沈常乐转身朝外走去。路听野也起身,大步跟上她。
  -
  路听野告诉沈常乐,他租的房子还有最后两天到期。沈常乐见他都不急,自然更不可能急,只让他回去收拾行李,然后给了他工作室的地址,到了就给她发信息。
  司机把车停在一条主干道上,路听野下车,对着车内的人挥挥手。
  “晚安,大小姐。”
  “行了,回去吧。”沈常乐懒懒地,连摆手也懒的。
  晚安。沈常乐。
  路听野在心里默念。
  直到宾利左拐,连车尾灯也看不到了,路听野这才招了一台出租车。
  “师傅,去惊乌巷。”
  夜晚的惊乌巷也热闹着,好多游客特意选择晚上过来,可以看夜景吃小吃,或者寻个小馆子点几串烧烤,又或者在音乐小酒馆里坐到凌晨一两点。
  河两侧的路灯亮着,光影倒映在河水里,像摇摇晃晃的星河,有不知名民谣歌手坐在街边,弹着吉他唱歌,低醇动听的歌声也随着河水慢慢荡漾。
  从野渡茶楼进去,有一个小门能直通隔壁一套私人小洋楼。三层的复古建筑,不算大,但胜在精巧。中央天井被改造成一个小小的花园。
  路听野一开门就闻到很浓的麻辣味道。
  客厅的地毯上,陈燃正盘腿坐在,手里拿着switch手柄,茶几上摆着还没吃完的麻辣烫、碳烤鸡翅和啤酒,见门被忽然打开,陈燃一愣,呆呆地对上一脸不爽的路听野。
  路听野皱了下眉:“你......”
  陈燃吓得把手柄一放,连忙起身收拾:“我错了!路爷!我现在立马收拾干净!”
  路听野看他一眼,“砰”地关上门。
  “我还以为你今天不回来了,所以就放肆了一下下。”陈燃被抓包,心虚的很,一边收拾一边偷偷观察路听野。
  路听野这几天在外面住了几天,走之前勒令他不准把屋子弄乱,更不许吃味道太重的东西。
  路听野倒也没多不爽,俯身拿了一听没开的啤酒,往手上掂了掂,然后在沙发上坐下,两条逆天长腿随意架在茶几上,眉眼里流露出一种懒散的痞气。
  修长的手指握住啤酒,指腹顶住啤酒的拉环,指关节往里一扣,“刺啦”的声音破开了空气,男人手背上的青筋因为用力而微微暴起。
  “我看你挺放肆。不是一点点。”路听野喝了一大口,抬手擦掉沾在唇上的啤酒沫。
  陈燃瘪瘪嘴。点儿太背了。
  “你怎么今天回来?不做饼啦?”陈燃三两下就把外卖盒子收拾好,拿抹布粗糙地擦了一遍,其他的等明天保洁阿姨来再清理好了。
  陈燃觉得路听野真的是神经病。市价一个亿的小洋楼不住,跑去住员工宿舍,在家里画画写作就能躺着赚钱,跑去应聘什么后厨帮厨。
  折腾。有病。
  路听野:“把你觉得我有病的表情收收。谢谢。”
  陈燃微笑:“好的,哥。”
  路听野抬手喝完啤酒,手掌用力一捏,易拉罐皱成一张废纸,精准地投掷在垃圾桶里。
  “我上去清行李。”路听野扔下这句,起身朝二楼走去。
  陈燃懵了,连忙跟着上去,“你去哪住?别告诉我你真的当厨师当上瘾了!你新书还写不写?还有孟老板要的画,我看你底稿都没打。我的爷!”
  小洋楼一共三层,一层给陈燃住,二层三层都是路听野的。当时路听野先买了旁边的四合院,改造成了野渡茶楼,后来觉得这里的环境实在清雅,适合搞创作,干脆又把这栋老房子买了,装修之后当作长期落脚地。
  路听野从杂物间拖出一个大号行李箱,挑了几套换洗的衣服,睡衣,内-裤,浴巾,洗面奶,电动牙刷,平板电脑,键盘,蓝牙耳机,充电器,犹豫一秒,把两瓶新的没拆封的保湿水乳也一起拿上。
  沈常乐这么精致的人,肯定不喜欢男人太糙......
  他要保养一下才行。
  “你.....来真的?”陈燃张了张嘴,这大概是一两个月都不会回?
  路听野继续在卧室里转,看看还有什么落下,“你一个人消停点儿。你吃螺狮粉都行,车也给你开,对我宝贝好点。记得按时去保养。”路听野扔过去一个车钥匙。
  陈燃眼睛亮晶晶,就差捧着车钥匙亲一口了。这可是川崎h2啊!男人的梦想情人啊!虽然他做梦都想开着路听野的川崎出去撩妹,但这形势怎么有些不对?
  这小子怎么像是在交代后事?打算三年五载不回家?
  “就一点,别带女人来过夜,别让女人坐我的车。”
  “不然--”路听野目光骤然冷戾。
  “知道知道......我哪敢啊!”陈燃赶紧打断他接下来的威胁。
  怕了怕了。
  “你还去当厨师?在那个都是富婆的.....会所?”陈燃心里很是不安。
  “不。去别人家。”
  “哦.....去别人家做饭.....那不就是.....”陈燃感觉自己高血压都快上来了,“那不就是保姆?”
  “是--贴身生活助理。”路听野温和又暴躁地指正他。
  “.........?”
  路听野的眼神不是在开玩笑。铁了心,要给人当什么狗屁保姆。
  哪个人有天大本事让路听野心甘情愿当保姆?
  陈燃暴躁地抓了把头发,刚刚的开心劲陡然被一瓢凉水泼走,他快步走到路听野跟前,低声斥:“路听野!你最近怎么回事?”
  “你事业是不是不干了?新书不写?画也不画?茶馆也撂下?你发疯也有个限度!你才二十岁!你的前途比任何事都重要!你好不容易走到今天......”
  陈燃深吸一口气,不知道该怎么劝,心痛极了,视线忽然瞟到了墙上挂着的照片,抬手一指:“想想你十六岁是什么样!少作妖,珍惜现在!”
  十六岁。
  那时的路听野是什么样?
  墙上挂了不少照片,旧的新的混作一团,大多是路听野十九二十岁这两年玩赛车,登山,滑雪,出去旅行留下的纪念。唯有一张,是他十六岁那年拍的,和现在的模样大相径庭,若是不仔细辨认,几乎看不出是同一个人。
  少年蹲在小巷里,身上是破烂的校服,五官英俊也青涩,嘴里咬着一根烟,额头流血,下巴也挂了彩,手上身上全是脏兮兮的泥巴。他剃了极短的寸头,能看到青色的头皮,这样的发型显得他轮廓更硬更冷更俊。
  眼神孤犟,凶狠。
  一座三线小城市里的一所排不上号的高中,多得是这种天天打架斗殴抽烟混日子的坏小孩。不稀奇。
  路听野淡淡看了眼墙上的照片,隔着铁锈味道的时光和十六岁的自己对视,他反问:“那又怎样?”
  陈燃:“是你说你要努力,不想继续堕落,你把你第一本书投稿到我这,你求我看,你说你不会让我失望--”
  “那你知道我为什么要努力吗?”路听野从一袋糖里抓了一把放进衣服口袋,然后拿一颗剥开糖纸塞进最里。
  陈燃一怔,为了什么?为了功名利禄,为了出人头地,为了衣锦还乡,为了做人上人。
  不然为了什么?
  “为了她。”
  路听野咬下太妃糖,吃到里面的巧克力夹心。
  “她说我不可以天天打架,说......”
  说他笑起来很好看,说他很有天份,说她也有个弟弟走丢了,跟他差不多大,若是她弟弟像他现在这样,不好好读书,不好好生活,她肯定会难过,会哭。
  于她而言,他不过是一个在江南小镇萍水相逢的路人。即使她说的这些她都已经不记得了,但他记得。他记得就可以了。
  路听野可以无所谓,反正从出生开始就注定了这辈子与阴暗堕落为伍。一个流淌着肮脏血液,不被祝福,存在即是罪恶的孩子,什么都是无所谓的。
  “我喜欢她。想要她。我不能让这么好的姑娘跟着我受苦,我若是挣不出一点名堂,我连喜欢她的资格都没有,我连说喜欢都是亵渎。”
  陈燃听得愣在了原地。
  一个烂人是配不上喜欢沈常乐的。
  她是高高在上的大小姐,她是洁净的雪里开出的花,喜欢从来都不是一件轻浮的事。不是随便说说就是喜欢,不是随便遇到一个人就说要和她定终身,再年少轻狂都不能做这种轻浮的事。
  陈燃实属没想到话题走到了这份上。
  怎么就多出来一个“她”?
  陈燃恢复冷静,实在是最近路听野的行为太跳脱了太狂野了,他好怕路听野又走了什么歪路子,心里一直压抑着。但陈燃转念一想,他无缘无故提这些旧事未免太过分。快二十一岁的男孩,就是冲动的年纪,就是喜欢漂亮女孩儿的年纪,想谈恋爱无可厚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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