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瑞成停下筷子,也没抬头,嗯了一声说:“不用说了,师父也有不太对的地方,你的想法,时途他都跟我说过了,慢慢来,不着急。”
温萧:???
“他什么时候跟您说的?”
杨瑞成抬起头,瞪了她一眼:“昨天晚上不是你让他来家里的吗?”
他昨天晚上后来出去了一会儿,但很快就回来,她还以为是跑了一趟实验室,原来……他是特意跑来跟师父解释?
杨格物挤了挤眼,指着她手上出现的戒指:“怎么突然戴起戒指了?我还以为你要婚礼上交换戒指呢。”
说到了戒指,她想起时途认认真真让她戴上不可以摘掉的样子。
突然有些想现在看到他那张总是认真的脸。
杨格物没放过她,又问了一遍,她笑着说起今天在金店看到老城厢暴发户婚戒,绘声绘色地形容那俗气又值钱的审美。
“我们要不在‘灵兽’那套基础上,做些简化调整,用今年的生肖做主题设计一套出来?四成利润啊,我们可不能放过春节这个旺季!等赚了钱,我们就可以开始准备我们自己的产品了!”
说到赚钱,她又可以了。
很久以后,杨格物咂摸出一个道理来,古人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那是一点也没错的。
自从跟温萧为伍以后,她星也追得没劲了,化妆水平也停滞了,只想画设计稿换钱。
她,一个只关心春暖花开的少女,关心起喂马劈柴这些接地气的事了!
这时,有人推开旗袍店的前门,扬声喊着:“温小姐,在吗?”
温萧听出来是有几天没联系的胡孜,挑着眉放下碗筷,飞快擦了擦嘴走到前厅。
胡孜就站在她的桌前,穿着一身皮草,米色羊皮手套一直戴到胳膊肘,手上拿着一本厚厚的书。
一见到温萧,她笑起来:“哎哟,好久没见,温小姐好像又好看了,我啊就是路过。喏,杂志寄给我几本,送给你一本。”
温萧惊喜地接过杂志,她的客户上了八十年代英文版的Vogue杂志哎,这也算梦想浅浅往前走了一步吧?下回什么时候轮到她们,那就帅了!
胡孜笑意不减:“等我妹妹回来啊,请你过来玩,她有很多很多想跟你聊的,昨天还打电话回来关照我,一定要我亲自把杂志送到你手上。”
她的眼睛都盛不下笑,取出抽屉里的丝巾递过去:“这条丝巾我做的,工艺材质都一流。对了,我们很快有专属真丝料了,回头给胡小姐定制一个花色,做旗袍也好,做别的衣服都能用,全世界都不会撞衫!”
明星的行头,就怕撞衫。
交给杨氏旗袍,成就独一无二的你。
——她连广告语都想好了……
胡孜满意地拿着丝巾走了,千叮咛万嘱咐,有什么好首饰第一时间记得给胡甄留着。
杨格物很有眼色地擦了嘴就过来坐下,开始画稿子:“听到了听到了,马上画起来!”
**
S大,时家。
时途九点钟才从实验室回来,家里黑咕隆咚静悄悄的。
他放轻动作,蹑手蹑脚地进门,发现那个眼熟的布袋子就搁在鞋柜上,今天别的话是:【回来啦?快点洗澡回房呀。猫咪撩头发.jpg】
这很容易联想到什么,他突然觉得口干。
时博士飞快洗完了澡,拿出换洗衣服的时候,才发现是她做的新睡袍,又厚又软,只是,好像少了一件什么……
他的喉结又动了动。
推开房门,床头只亮着一盏软软光线的台灯。
温萧听到门响,转过身伸手撑起脑袋,海藻般的长发披散在脸颊两侧,好像擦了口红看起来莫名美艳,他甚至闻到了一股淡淡的栀子花香味。
她把被子掀开,拍了拍床垫。
时途的视线落在她身上,再也挪不开,她穿着他买的蕾丝睡裙。
“是不是忘了给我拿一件衣服?”他觉得口很干,仿佛面前就是绿洲,而他渴了太久不敢上前喝。
她笑了,却不说话,只向他伸出手:“过来,让我把带子解开。”
于是他上前了,看她灵巧地把带子一拉,然后迎上前亲上他的唇。
作者有话说:
灯,啪的一声拉了!
第49章 值得
温萧醒过来时, 对上时途那双不错眼盯过来的眼睛。
“干嘛呀?”她刚醒过来,嗓音沙哑,尾音柔缓。
时途依然盯着她, 视线温柔:“只是有些不敢相信昨晚的待遇。”
他只是难得晚了一些回家,老婆居然准备了这样的惊喜。
想起几个小时前自己的主动, 温萧一下子脸红, 转过身去。
时博士适时扣住她肩膀不让她转身, 凑近了说:“能不能隔三差五来一回?”
他的脸距离她不到十厘米,两只黑眼瞳里都是她羞恼的表情。
她伸手捶他:“今天怎么不去早锻炼?”
赶紧走吧, 求求了。
时博士笑道:“运动量够了。”
负重挺举,持续的高速冲刺, 循环往复几遍就都训练到了。
更重要的是, 他不想错过她早晨迷糊时的样子。
她就知道!
这男妖精脑子里除了学术, 只有一样不正经的东西!
时途拿起她戴着戒指的左手,从未如此笃定踏实。
假装闭眼的温萧, 察觉到左手无名指传来的濡湿感。
她微微掀开眼皮, 看到他正无比认真地亲着那根手指。
仿佛有什么东西沿着左手无名指传到心脏, 立刻扑通扑通跳得厉害。
哪怕昨晚做了再亲密的事,也不及此时的心悸难抑。
她终于理解为何婚戒要戴在无名指上。
仿佛有什么驱使着她,温萧支起上半身, 一手轻扣他后脖颈, 贴到他耳边说:“我爱你。”
时途的眼瞳一下子变大,他飞快捧住她的脸:“再说一遍!”
这时温萧反应归来自己刚才说了什么, 她打掉他的手,躲进被子:“好话只能说一遍。”
明亮的晨光从窗帘的缝隙中漏了几线进来, 今天会是个好天气, 而他心爱的人, 刚刚对他说了我爱你。
时博士的心一下子很满很满,即使生命停留在此时,他也会觉得圆满。
——哦不,至少让他再陪她五十年吧,这样她才不会伤心难过。
坐上桌吃早饭时,时途还是盯着她看,温萧羞恼地把昨天拿到的Vogue拿出来,递到他眼前:“第138页,采访胡甄的,主要话题就是我们做的那件旗袍,厉不厉害?”
邵牧君凑过来:“哟,全英文的嘛!胡甄这么看更好看了,电视里把她拍胖了。”
温萧笑着说:“嗯,是国外的采访。她马上要回来了,还约了见面。”
邵牧君:“萧萧真厉害!”
做大明星的生意,想想就不可思议。
又看了一眼儿子,眼里的意思不难猜:你可要加油啊,别给媳妇比下去了。
时途轻笑出声。
他放下碗筷,把采访稿从头至尾快速读了一遍,抬头问:“媒体对旗袍的兴趣,比对胡甄本人要强烈得多,你要不要试试联系一下编辑?看能不能约一篇旗袍特稿出来?”
他看多了文献,习惯从文字里筛选重点信息。
这篇采访统共不到一千字,除了第二段交代胡甄个人之外,其他文字变着法在写旗袍的美。
作者的态度十分明了:这来自东方的裙,是剧中这个角色的灵魂。
温萧沉吟:“这样,不会太冒昧吗?而且,旗袍连国内穿的人都不多,老外很难理解这是一种有一定历史背景的服装吧?”
在她的概念里,旗袍的推广路还长着,眼下国人也就是特殊场合穿一穿,老外就更难理解了。
时途拉起她一起到门口换鞋,一边说:“二三十年代S市是远东第一大城市,和巴黎同一天可以看到最新的外语电影,那个时代的影响力,你以为被人忘了吗?”
“再说,文化输出是一回事,可墙内不香墙外香不是也多的是例子?反正试试又没什么损失,你把稿子写好,我给你改改,用学校的电脑发邮件给编辑。”
她想起那张登着赵四小姐的旧报纸,婚宴现场,的确有很多老外。
但还有一丝踌躇:“可我英文……”
也就阅读还行,让她写可真是为难她了。
时途已经穿好自己的外套,转身给她系好围巾,刮了一下她鼻子:“不是有我嘛,你先放开了写,有我给你改。”
如果他那群师弟们听到这种保证,估计得做梦都笑醒,可温萧还在犹豫。
时途揽住她,笑得意味深长:“别想了,无论什么事,做都比想重要。”
他也是实践得来的经验。
**
杨瑞成旗袍店。
杨格物顶着对熊猫眼,一大早趴在桌上养神,听到温萧推门而入的动静,抬起虚弱的手招了招。
温萧挂好外套,好笑地问:“怎么,昨天晚上出去做贼了?我们还不至于这么窘迫,等设计稿出来了,宋巍那边卖出去货了,我们就有钱拿。”
杨格物有气无力:“我这不就是为了那套生肖首饰的稿子,熬大夜了嘛,我这么多年,只为了看偶像电影熬过夜,我这是被你迷了什么心智……”
这还是她吗?!这简直离大谱。
她一边画,一边在质疑自己。
温萧坐下来,拿起她胳膊肘下的画稿看:“嗯,这个线条能不能再简单点?”她指着主视觉上的兔子形象,“你看看小朋友图画书里的兔子形象找点灵感?最好简洁带点可爱,抄就别抄了,可能人家还不如你画得好。还有,分解的结构图上,最好写上要求,比如磨砂,怎么个磨砂法?多少目的感觉?让看稿子的人能知道最终效果嘛,就像你交给安然那套稿子一样,让做的师傅一下子就知道怎么做,来吧,我相信你一定能画出惊世骇俗流芳百世的稿子来。”
对于如何吹捧中暗含鼓励,她已经拿捏得十分丝滑。
看着稿子,她又想起老城厢让她瞠目结舌的暴发户戒指来,做成那样都能赚钱,杨格物设计的萌萌小兔子,一定大有市场。
首饰的主流客群是女人,而不管什么年龄层的女人,都没法抗拒可爱这个属性。
杨格物突然想起什么来,表情有些狰狞:“好,我改!哦对了,下午我要去照相馆串个场,过去化妆。要不……”
“那就快点画,我今天就拿去换钱。”
行,温扒皮,真有你的。
杨格物悲愤地低头拿起了笔。
一旁的杨瑞成无声地摇了摇头,嘿嘿笑起来。
自家的闺女从小就懒,还从没见她这么认真做过一件事。
丫头说的对,赚钱有瘾,但凡尝过点甜头,就停不下来。
为了配合闺女的赶稿,杨瑞成主动承担起买饭的责任,可买回来的饭,一直摆到凉了,她都不挪窝。
好半天,杨格物把笔一扔,咬牙切齿地把稿子扔到温萧桌上:“温扒皮,你再看看,不过再不满意我也没办法了,该去干下一份工了。”
说完立刻穿好衣服,等也不等就夺门而出。
温萧在背后喊道:“饭也不吃了?”
她都没回头。
门外空气凛冽,她觉得自己的人生也很凛冽。
怎么就突然到了熬夜干一份工,饭都没顾上吃就要去赶下一份工的地步了!
朱上心,你们最好还没吃。
她委委屈屈想。
**
江边大楼,宋巍办公室。
温萧带来的设计稿,在宋巍手里,他捏着稿纸,看得若有所思。
许久后,他抬眼看着对面的人,眼中有些困惑:“温小姐,这套首饰,是卖给孩子的吗?从我们店经营情况来看,大部分客人还是为了结婚或者为了装饰买的最多。”
温萧笑起来:“宋总,您做金饰这么多年,最清楚饰品的客户是哪些人,对吧?”
宋巍:“那当然是女人,首饰本就是女人戴的多。”
温萧嘴角勾起来:“对呀,那女孩子女孩子,说的不就是女人加上孩子的个性嘛。实不相瞒,我也不怕宋总听了不乐意,我去老城厢的店里看过,首饰都太……暴发户风了,您看啊,虽然的确有不少个体户老板需要戴个戒指啊,项链啊,彰显自己的实力,可是毕竟大头还得吸引年轻女性嘛,你瞧,我想在老城厢买个戒指都挑不出来,还是去隔壁勉强选出来一个。”
说完,她伸出左手,把那个细细的红宝石戒指展示给宋巍看。
宋巍的视线落在她的手上,水葱似的手指上,一颗红宝莹莹若血。
这戒指看着不贵,但戴在她手上,赏心悦目的好看。
重点是,她戴在无名指上?
宋巍皱眉:“温小姐,结婚了吗?”
温萧笑着低头看戒指,点了点头:“嗯,还没办婚礼。”
宋巍一时有些失神,半晌,哦了一声:“没想到啊,温小姐英年早婚。”然后尴尬地说,“我们店里没有看中的?”
温萧点了点头:“您看,我们设计的这套首饰,不光我这样年龄段的会喜欢,比我小点的,再比我大点的,都会喜欢,您要不信,出去找几个年轻女员工调研一下嘛。”
宋巍看了看她认真的表情,按捺下有些浮躁的情绪,说:“好,我去调研。”
温小姐不光眼光特别,用的词也前卫。
他们过去做产品,好像没这么想过,新产品的设计稿,只要公司会议上能投票通过就能开模做,卖不好大不了回炉再改,损失也不大。
作为一家做金饰的企业,老城厢当然有很多女员工,年轻的女员工。
他的脚步在设计部门口停顿了一下。
设计部负责人是宋家的姻亲,四十多岁一个叔叔,万一他有什么带个人眼光的看法,不够客观,于是,他继续往前到财务部,都是女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