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前他们才知道,原来这个花臂就是这次画展的艺术家。
……真是对不起,他们的艺术细胞大概在出生那一刻起就失活了。
正准备回去,外边突然下起了倾盆大雨。
看着这说下就下一点儿都不客气的雨幕,没带伞的沈芙和谢之墨都懵逼了。
只能在门口等待雨稍微小一点,或者停了再走。
有人注意到他们,好心走过来提议道:“哎,你们开车过来的吗?我刚好要去停车场,可以顺便捎你们一程。”
可惜他的伞太小,装不下三个人。
最后决定沈芙留在这里,让谢之墨过去把车开过来。
停车场离这里不远,谢之墨很快就开着车回来了。
看到那辆熟悉奢侈的劳斯莱斯,记忆里的某道开关,突然被摁了一下。
雨天,劳斯莱斯。
一如他们初见的那一幕。
当时难得放肆一场,行走在雨中的沈芙是怎么都想不到,从遇到谢之墨的那一刹那起,她的人生轨道会变完全改变。
一段更加精彩的未来正等着她。
劳斯莱斯正正好,停在沈芙的身前。
车门打开,先露出的依然是那只骨节分明修长的手。
然而谢之墨不再是轻佻随意地将伞丢出来。
他抽出雨伞,撑开,一步步走到沈芙身前,站定。
沈芙用力地眨了眨眼。
不用她做什么,谢之墨自觉主动地把大部分的雨伞都撑到了她的头顶上。
雨势越来越大,打在伞上噼啪作响。
然而雨下的再大,她都不会再害怕了。
有人在替她撑伞,小心翼翼地不让她淋到一丁点儿雨珠。
风声、雨声……皆被抛诸于脑后,
此刻,所有曾经看起来不切实际的幻想,都已成真。
-正文完-
正文到这里就结束了,番外估计在十章左右吧,大部分都是围绕沈总和她的小娇妻的
会有关于副cp的番外,是乌皓和贝思萱,会放到最后写,篇幅也不会很大
接下来是后记
1、这本书的灵感来源我估计没人猜得到,是《战争与和平》噢。(看过《拿来吧你!》那本的应该知道我有多喜欢战争与和平)
我特别喜欢里面皮埃尔突然继承了别祖霍夫伯爵全部财产的那一段,于是迸发了灵感,想着也要写一个突然继承巨额遗产的爽文,毕竟暴富可以说是所有人的梦想
于是就有了这本书啦!
2、连载方面,其实一直都感觉对不起大家的,说要调整状态,结果都快年底了,还没调整回来
好在这本再难都坚持下去了,没有像上本那样一断就断两三个月,但不稳定的更新时间还是给大家带来了很多很多的麻烦,我忏悔我有罪我反思呜呜呜呜呜
3、接档文是《替身是我,不满意?》,还是轻松小甜饼的调调啦,文案在作话和本文文案界面都放了,感兴趣可以戳个收藏(求求你了求求你了!好榜单太香了我好想上榜!!!!
但在开文前可能先开个调剂小短篇放飞一下自我,可能是《拿来吧你!》be番外小玫瑰的扩写,也可能是那个轮到我供爸妈上学了的预收,也可能是绿茶失忆后那本,还没想好,得再考虑一下
再次感谢大家对我的包容支持和鼓励,老婆们有缘下本再见鸭!
第61章 01
国庆假期刚过半。
沈芙接到了来自导师的电话。
“小沈。”沈芙的导师是位德高望重的女教授,在她们这个专业领域里地位可以说是最顶尖的那一拨,尽管两人相处时间不长,但很能聊得来,“这个假期玩得开心吗?你准备什么时候回校呀?”
沈芙马上听出了她的弦外之音,“是有什么需要我马上回去做的吗?”
闻言导师失笑否认:“没,我就是单纯问问。”
沈芙松了口气:“好的,不过说实话,如果您真的需要我马上赶回去,我这一时半会儿……也没办法回去。”
导师:“嗯?”
沈芙拉开窗帘,如实道:“我现在在国外呢。”
天空一碧如洗,大片葱茏的绿映入眼底,各种不知名的植物密密麻麻地在外边铺开,织出盎然春色,中间树立的告示牌上写着像画一样的文字。
这个房间也是,大而空旷,不管是装潢还是摆设,都充斥着浓厚的异国情调。
沈芙和谢之墨这几天在海宜市玩得不够尽兴,正好这个南半球的小岛上即将举行一场中式藏品专场拍卖会,很多华人富豪都受到了邀请,沈芙和谢之墨也不例外。
碰巧他们也在苦恼剩下的日子要去哪里玩,于是一拍即合,直接包机飞来了这边。
沈芙之前和贝思萱还有尹子曦出国玩过许多次。
不过她们一般就两个目的,看风景和买买买,次次都是住最好的酒店。
沈芙以前很不理解,为什么会有人喜欢旅游。
在当时的她眼中,旅游付出和收获的完全不成正比,再便宜的地方,旅游个两三天各种费用算下来少说也得要个两三千。当然也可以选择穷游,住一些廉价酒店,去一些门票低或者干脆不需要门票的景点,坐那种便宜但要很长时间的长途巴士或者火车。
可这样的穷游,要花费很多的时间精力,甚至到最后可能玩得还不开心。
现在只能说,当时她被贫穷给限制住想象力了。
当钱足够多,多到出来旅游一趟都花不了存款的零头时,这些问题都不是问题。
导师讶异了一瞬,很快回过神:“你这还挺迅速的,不过也好,出国玩一玩放松一下。对了,你那个小男朋友也跟着一起来了吗?”
提到这个,沈芙轻咳了一声:“嗯。”
导师亲热道:“你们俩准备什么时候结婚啊?我还想早点喝上你们的喜酒呢。”
沈芙又咳了两声:“这个嘛……还在考虑中。”
实际上,现在阻碍他们俩结婚的不是别的,依旧是谢之墨的年龄。
当然这个平时私下里拿来逗逗谢之墨也就算了,在导师面前……还是给谢之墨留点面子吧。
挂了电话,沈芙松了口气。
就算都读研究生了,她面对老师还是会情不自禁地紧张,这个反应就像是本能一样被刻在了骨子里头。
门口传来一点动静。
沈芙回头一看,是谢之墨回来了。
她放下手机走过去:“谈好了?”
谢之墨嗯了声。
此番行程,说是度假,但对谢之墨来说,也是一次绝佳的谈生意的机会。
这场拍卖会吸引了很多国内外的华人富商,沈芙听宋栩译说,要不是杜应天最近身体状况不太好,肯定也会亲自过来看一看的。
可惜他身体欠佳,只能派下边的人过来了。
沈芙突然说道:“你变了很多。”
“哦?是么?”谢之墨抬眸看向她,桃花眼灼灼,“那在姐姐眼里,我是变好了还是变坏了?”
他嗓音徐徐沉沉,尾音却是上扬的调子,掺杂着几分与从前无异的戏谑。
沈芙摇了摇头:“我不是这个意思,我只是想到,要是以前的你,肯定不会在度假期间做这种事。”
她想起刚跟谢之墨认识的时候。
那次她手机坏了,紧张无措之下找谢之墨求助。少年意气风发,懒洋洋坐在豪车里,给她丢下一句没头没脑的“上车”。
跋扈乖张,随心所欲。
而在谢家骏离世之后,这些都被谢之墨很好地藏了起来。
对。
不是被磨平,而是隐藏起来了。
闻言谢之墨唇角抿起,眼底深浓起来,压低声音道:“那应该是变好了,不过姐姐,你这句话听起来,似乎是在谴责我只顾着事业,而忽略了你。”
沈芙眨了眨眼,毫不客气道:“这不是事实吗?”
“……”谢之墨语塞了两秒,乖乖投降认错,“是。”
面对沈芙,他姿态永远都放的很低。
听到他从善如流的认错,沈芙语气软下来:“我也没有责怪你的意思,工作确实很重要。”
满打满算,她接触海宜市上层圈子也有一年了。
这一年里她看见了太多这个圈子的残酷,多少人上一秒还光鲜亮丽,下一秒便家破人亡。
这种圈子是会吃人的。
她很幸运,有杜应天在背后为她清除掉大部分隐患。
人人都说谢之墨能撑起谢家是个奇迹。
但只有沈芙知道,为了这份奇迹,谢之墨付出了多少心血。
沈芙是个很理性的人。
然而在这件事上,她真的无能为力,总不能劝谢之墨别管谢家了,跟着她,她来养他吧?
虽然这样也不是不行。
她还要读三年研究生,她在京城谢之墨在海宜,这三年算下来,两人能见面的时间少得可怜。
不管怎么想,这都是个很危险的信号。
沈芙正思索着,谢之墨忽然凑近,轻轻搂住了她。
拥抱是他们两人之间最稀松平常的亲近方式。
感受着熟悉的气息包裹着她,沈芙渐渐放空了杂乱的思绪。
谢之墨冷不丁开口道:“明年一月份。”
沈芙茫然地啊了声:“什么?”
“最迟明年一月份。”谢之墨轻声道,“我会打理好谢家的一切,然后从谢家退下。”
“!!!”
这下沈芙直接清醒了,“这……真的可以吗?”
刚她还在苦恼他们要怎么权衡一年到头见不了几次面的问题,结果谢之墨就直接给她来了个大惊喜。
谢之墨挑眉:“怎么?姐姐不相信我的能力?”
“不是。”沈芙矢口否认道,“但这样的话,谢家以后就不归你掌控了。”
“我本来就没想着一直掌管谢家。”谢之墨垂下长睫,毫无上进心道,“把这烂摊子扶起来就行了,难道我还得替那些垃圾们发扬光大扩展版图么?”
平心而论,他对谢家没有半分好感。
之所以接管谢家,一半是迫不得已,另一半是出于报复谢家骏的心态。
他有多恨谢家骏,谢家骏就有多恨他这个儿子。
谢家骏从前可从没想过要把谢家留给他。
他不断出轨,疯狂找女人,妄图再生一个儿子出来。
然而兜兜转转,谢家还是落在了谢之墨的手中。
他有能力让谢家起死回生,自然也有能力培养出一个接班人,替他代管这一切。
谢之墨原本就没什么大的野心,把那些虎视眈眈的老家伙们处理完后,他就可以放下这些担子,吃着股份分红逍遥自在去了。
啧。
突然开始期待起那些刚拉下脸来讨好他的老家伙,在得知他把谢家交给外人管理之后,会露出怎样精彩的表情来。
他们追求一生都得不到的东西,在他眼中也不过如此。
沈芙心道牛逼啊。
该说不说,她和谢之墨在这点上的看法居然严丝合缝地重合了。
她就是典型的咸鱼心态,以她的消费水平,手上的钱足以花个十八辈子了,何必再去折腾那些虚无缥缈的权力与名声?
谢之墨把脑袋埋在她颈窝处,贪恋般吻了吻,接着又道:“再说了,我总这么忙,万一操劳过度人老珠黄,姐姐不要我了怎么办?”
沈芙:“……”
她默了片刻:“放心,不会不要你的。”
谢之墨亲了亲她的锁骨,心满意足地舔了舔牙齿:“姐姐真好。”
谁知下一秒沈芙又平静地开玩笑道,“顶多会在外面再多包养个小白脸罢了。”
谢之墨:“…………”
-
翌日,拍卖会即将开始。
沈芙还是第一次参加拍卖会,但也没觉得特别激动或者说有其他情绪,心态特别平稳。
只能说兜里有钱就是踏实。
她没刻意打扮,但就以她和谢之墨那张脸,往那儿随便一站,都自成一道风景。
他们没急着入场,而是在门口站着,等陆春海。
陆春海作为杜应天的左膀右臂,这次被派来,可见杜应天对这个拍卖会有多上心。
在等待的过程中,一个大腹便便的秃头中年男人急匆匆地边大声打电话边一猛子地往里头走,压根儿就没看到前面有人,直愣愣地就莽了上来,结结实实地踩了沈芙一脚。
“嘶。”
沈芙吃痛地吸了一口气。
那个秃头男人却丝毫没有要道歉的表示,继续往里走,被谢之墨一把给拽停下脚步。
他终于把注意力从听筒拉出来,怒目瞪住谢之墨,没好气道:“你拉我干嘛?!”
沈芙被他这副样子给气笑了,伸手指了指自己白鞋上那个明晃晃的脚印:“先生,你刚才踩到我了。”
“哦,我没看路。”他特别理直气壮地说,“踩到就踩到呗,怎么,还得跟你说声对不起啊?国人就是小肚鸡肠斤斤计较。”
他扫了一眼谢之墨和沈芙,这两人面孔在这场拍卖会上显得有些太年轻了,一看就是不知道哪家来凑热闹的少爷小姐罢了。
来参加拍卖会的大人物,他来前就打听过名单,没一个能和面前这两人对上号。
不要脸的人沈芙见多了。
但像这么不要脸的,沈芙还是第一次见。
她同样不客气地回怼:“你是没长眼睛还是小脑没长出来?怎么你的脚和脑袋是分家了吗?脑子控制不住脚?”
有些人总说有钱人素质高。
但根据沈芙的观察,很多人的素质也就那样,反而因为有钱变得更加肆无忌惮,目中无人。
男人没想到沈芙看起来柔柔弱弱,骂起人来这么语不惊人死不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