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止在日常生活中,更是在床——
少爷摸摸鼻子,赶紧把开到边缘的车扯回大道上。
盛初笔尖一顿,没有回应他这评价:【那天你和我说的,会替我瞒着,就是这件事?】
陈寂都没敢看她,自然没注意她的情绪变化。
他都快忘记有这么茬事儿了,经她一提,才想起来,慢吞吞嗯了声。
【那你怎么不直接问我?】
少爷直呼冤枉:“我情商是得多低啊直接问你?谁知道你是不是有什么特殊情况,而且我是把这事当我两的——”
他及时刹住车。
盛初面露疑惑。
“没什么,我就是不好意思问。”
想想陈寂还有点儿郁闷。
他是把这事当他两的小秘密来看的,还自我优越感爆棚,以为盛初这是落了个把柄在自己手上。
结果他才是那个不知情的人。
是他自作多情了。
少爷十八年的生涯里从未遭到奇耻大辱,他不想再谈论这个话题,视线落到盛初书包上,忽然发现什么,脑袋探过来。
她书包外口袋的拉链上坠着个红色的锦囊,几乎和她红色的书包融为一体,不仔细看很难注意到。
上面刻着四个秀娟的小字:平安喜乐。
陈寂很早就想吐槽盛初的书包颜色,学生时代,同学大多走得都是朴素主义,什么黑的白的棕的,偶尔几个亮眼的,顶多也就是蓝色,深绿色。
也不是说红色不好,就是,这和盛初的气质格格不入。
她看起来就不是那种特别张扬的人,怎么会喜欢红色的东西。
倏忽间,肩膀被人一拍,他堪堪回过神,和盛初四目相对。
陈寂看懂了她的口型,她是在问“你在看什么?”
“你这锦囊还挺好看。”陈寂随口道,“在哪个寺庙求的?我去帮我爷爷求一个。”
他都已经预料到盛初会写些什么了。
无非就是diss他“我凭什么告诉你?你什么时候还有这闲心?还去帮爷爷求?”
出乎意料的是,盛初没回他。
陈寂也没放在心上,他只想岔开话题,别再聊他听见她说话这事儿了。
放学铃声打响,晚自习结束,陈寂才收到一张新纸条。
【自己做的。】
他愣了愣,才反应过来她指得是什么。
**
西城逐渐迈入秋日,街道两旁的树下也堆积起了层层落叶,黑夜也来得更早了些。
周三放学回家的路上,盛初打开手机,发现一个许久未曾亮起的对话框边,多了个小红点。
孟哥哥:【初妹,哥哥回西城了。】
他发来张照片,盛初点开看了眼,是西城大学的门匾。
孟:【什么时候有空?出来陪哥哥聊聊天?好久没见你了。】
盛初有片刻的晃神。
他们的确有很长时间没见过面了,她对于孟林时最后的记忆,是人来人往的机场,他孤身一人拖着行李箱,被人潮所淹没,连背影都透着孤寂感。
好在孟林时身高腿长,是个天生的衣架子。他转过头,眉眼含笑,像是卸下了什么重担:“我之前就一直在犹豫,要不要去国外进修,本来想和她一起的。”
“可惜,她不要我了。”他垂着眼,愣了会儿,才又弯着眼笑起来,“初妹,哥哥会回来的,你也要照顾好自己。”
本来盛初父母也要和她一起来机场的,但临时有事,只让司机张叔送她一个人过来。
自此以后,她只在各大新闻或报纸上见过他的名字。
年轻有为的物理教授,二十五岁不到发表数十篇SCI论文,在澳洲两年修完物理和法学双学位,回国毅然决然选择当了一名律师。
当时许多媒体都表示无法理解,他放着大好前程不要,选择从零开始,做个什么资源都没有的律师。
甚至有大V公然发出质疑,他真的能做好律师吗?
然而,优秀的人在哪个行业都是优秀的。
短短两年,孟林时这个名字在律政界声名鹊起,他经手的案子从未败诉过,且都是上千万的大案。
这彻底堵住了那些质疑他的人的嘴。
最重要的是,孟林时是唯一一个,除父母之外,能让她开口说话的人。
盛初沉吟片刻,敲字回复道:【我什么时候都有空的。】
【如果你方便的话,现在就可以。】
孟林时秒回:【好,那在家门口等我,我马上到。】
盛初到家的时候,孟林时也正好开车过来,瞥见她的身影,他单手抵着方向盘,不由得失笑:“你刚放学回家?伯父伯母都没回来吗?”
“嗯,他们都挺忙的。”盛初说,“我先进屋放下书包。”
“不用这么麻烦。”孟林时开门下车,接过她的书包,拉开车后座的门,“书包放我车上吧。”
路上,孟林时自然而然和她聊起天,他调侃道:“这么晚了还敢和哥哥出来,就不怕我把你卖到深山老林去?”
盛初面无表情:“我手机里有聊天记录,证据确凿,相信你不会做这种自毁前程的事。”
孟林时难得哽了下,有点无奈:“还真是越长大越不可爱了,以前听到这话,你可是会当真,然后哭着要下车的。”
盛初也无语。
那都多久以前的事儿了。
“哥哥好久没回西城了,也不知道这附近新开了什么好吃的店,你给哥哥推荐下?带你去吃夜宵。”
这个点还开着的,除了烧烤,只剩下火锅店了。
盛初不怎么喜欢吃烧烤,就随便在平台上找了个好评第一的火锅店,开导航后把手机给他。
孟林时看也没看就照着导航开。
这一路越开,越发人烟稀少,各种装潢华丽的高级餐厅倒是沿途可见,两人几乎同时意识到不对劲。
借着红灯,孟林时打开详情看了眼,发现这店在西郊别墅区。
那里的餐厅都是出了名的价格昂贵。
孟林时笑了笑:“你是看哥哥这几年赚得不少,要狠狠敲我一笔吗。”
盛初也有点心虚。
她真的是随便找的,这家店刚好排在推荐第一个,她也没点进去细看。
谁知道会出这种事情。
“要不我们还是换——”
“没事,你一个人,哥哥还是请得起的。”
盛初没再拒绝。
途中,她透过车窗看到家便利店,挣扎两秒,还是让孟林时停下车。
“我买个东西,很快。”她说,“你在车上等我一下。”
尽管那个伤口很小,或许连陈寂自己都没注意到,盛初心里还是过意不去。
她回忆起和陈寂初见那天,他也是刚打完架,胳膊上青青紫紫的异常显眼,刚开学那几天都穿着他那件黑夹克。
他也不像是会自己涂药的人,八成是仗着自己年轻,自愈能力强,就什么都不管。
唉。
还是给他买个创口贴吧。
孟林时停车的地方离便利店并不远,可大晚上的,让盛初一个人去,他也没法放心,索性跟着下了车。
这个便利店并不大,站在门口,超市的所有东西都一览无遗,窗口有一排座位。
座位上有个穿着黑夹克的少年,没骨头似得瘫在椅子里,眼神却锐利,这会儿正直勾勾地盯着他看,像是要把他盯出一个洞。
四目相对时,孟林时察觉到不对。
少年看得不是他,是他身后的盛初。
孟林时眯了眯眼。
盛初进门直奔收银台货架,创口贴这种小物品大多会放在那个地方。
她和他一起出来,他自然不能让她来付钱:“我来付吧。”
“你受伤了?”
孟林时接过她手里的创口贴,上下打量了圈儿,没看见伤口。
盛初摇摇头,在手机上打字给他看:【不是我,帮同学买的。】
孟林时下意识想到窗边那个少年,指了指那个方向,问道:“是那个同学吗?”
盛初偏头,正对上陈寂的眼。
作者有话说:
怕有人误会说一句,孟哥哥不是情敌!真的就是当妹妹看!銥嬅
少爷和初妹绝对身心1v1,少爷也不会允许情敌出现的,来一个他打飞一个
第14章 玫瑰王座
陈寂最开始压根没注意到他们。
他现在正烦着。
陈昌平和他逼逼了无数次打架就从家里滚出去,前两天他在学校里和张木林打架,班主任肯定第一时间向老头汇报。
老头破天荒地没提这事,陈寂总有种风雨欲来的感觉。
重要的是,陈陌今天也会回家。
在学校里已经被老李叼了一顿,陈寂并不想再被爷爷拿这事训话,尤其是陈陌也在场的情况下。
他也是前段时间看新闻才了解到,他爸混子不作为,老头已经把公司大部分的事项都转交给大孙子陈陌,自己安安心心在家养老。
陈陌上个月还光荣刊登《财富》杂志封面,那编辑把他吹得天上有地下无的,什么全国最具潜力企业家,商业新星,陈寂是半个字都不信。
从头发丝到脚都透着精英范儿的陈陌相比,陈寂这个弟弟像从垃圾桶里捡来的,三天两头遭家里人埋汰。
也难怪他看他哥这么不顺眼了。
这里是西郊别墅范围内,最不缺的就是豪车和有钱的人,因此,当他看见有辆宝马停在路边时,完全没当回事儿。
直到熟悉的身影自那辆车上下来。
陈寂二郎腿都没再翘,下意识坐直了身子,眼神发直,以为是自己看错。
随着距离逐渐拉近,盛初的那张脸在视野中逐渐聚焦,不仅如此,她的身后还跟着个高大的男人。
男人头发打理得整整齐齐,鼻梁上架着无框眼镜,眉眼柔和,尽管他脸上挂着温和的笑意,那股从容不迫的气质是从骨子里散发出来的。
这种气质陈寂可太熟了,他那个败类哥哥也是这逼气场。
陈寂脸上的表情活像见了鬼。
盛初怎么会在这儿?
她身后跟着的那个男人又是他妈谁?
这外貌条件,肯定不是她爸,要说哥哥,两个人长得也是一点都不像。
一瞬间,少爷联想到各种晚间新闻和八卦,自顾自脑补了一场脑中大戏。
尽管盛初被包养的可能性微乎其微,比他哥当场去世的可能性都低,出于人道主义和各种连他自己都搞不懂的因素,陈寂像个逮到自家孩子偷谈恋爱的家长,就差把眼珠子抠出来安她背上去。
恰巧这时,盛初转过来,两人视线在空中交汇。
陈寂扯扯唇角,浑然没有偷看别人的自觉,手伸进夹克口袋,吊儿郎当走过去。
两人在店外对峙。
陈寂的身高和孟林时持平,都是185,明明相差好几岁,站在孟林时边上,竟然也没有被比下去。
如果说孟林时是经过岁月和阅历沉淀后,平静祥和的水,那陈寂绝对是铺天盖地的山火,所到之处都会染上他的火苗,热烈燃烧着,除非天降暴雨,否则没人能将他扑灭。
陈寂向前一步,扯着盛初胳膊把她拉到身后,挡住她的视线,是一种绝对的保护姿态。
“喂。”他冷着脸,顺手把盛初探出的小脑袋拍回去,发出夺命三连问,“你是谁?为什么这么晚带盛初来这里?你想干什么?”
孟林时眼底染上几分兴味,有点儿想笑,恪守多年的良好职业素养让他憋了回去。
他不答反问:“你是初妹的同学吗?”
以前没觉得不对劲儿,听到这个称呼,陈寂浑身的毛都炸了起来,心里酸得不行。
凭什么这个陈陌二号可以喊她初妹!
他们坐了两个星期同桌,他还为她打了架,即将被老头扫地出门,都还只能喊她盛初!
算了算了。
陈寂在心里安慰自己,姚远都当了一年前桌,不照样也喊得盛初吗。
思及此,他心里稍微平衡了些,耷拉着眼皮,睨他:“我是盛初的同桌。”
“这样。”孟林时点点头,也跟着做自我介绍,“我是她的。”
他顿了顿,才道:“算哥哥吧,她是我看着长大的。”
陈寂迅速get到什么,秒回头,问盛初,尾音拖长,拖腔带调的:“他就是你微信备注的那个哥哥?”
盛初没回应,只默默踹了他小腿一脚。
盛初都快尴尬死了,如果能选择,她真恨不得原地挖个地洞把自己埋进去。
他是瞎子吗?没看到孟林时唇角都快压不下去了,都不丽嘉觉得丢脸吗?
好在孟林时看出盛初的窘迫,他笑了笑,替她回答:“那应该是我,她一直喊我哥哥的。”
“好了,不提这些。”他礼貌提出邀请,“我带初妹去吃夜宵,要一起吗?”
陈寂想都没想:“好啊。”
盛初不想孟林时被她敲完,还得再被陈寂敲一笔,狠狠踩他鞋,朝他使眼色。
“你踩我干嘛?”陈寂理不直气也壮,“他自己先问我的,我只是同意他的提议。”
还是孟林时及时打圆场:“也不用这么看不起我吧?两个小朋友我还是请得起的。”
既然多了客人,后座还放着盛初的书包,总不能让两个小朋友都坐在后座。
孟林时拉开副驾驶的门,正准备招呼盛初,陈寂抢先一步钻进去,自顾自扣上安全带:“大晚上的,男男女女多暧昧,我坐前面吧。”
陈寂瞅他眼,故意道:“哥哥应该不会介意吧?”
孟林时和盛初对视一眼。
后者向他露出歉意的神情。
“没事。”孟林时笑,“你这个同学说话还挺有趣的。”
生动热烈,想什么就做什么,和他们一汪死水般的平静生活全然不同。
和她很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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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家火锅店名叫“捞月”,巧得是,陈寂经常和五中的狐朋狗友们在这附近吃夜宵,对这里的路驾轻就熟,自然也去过那家店。
像是为了证明他不止是来蹭吃蹭喝,他主动承担起指路的任务,迎面有辆车灯打过来,将车内的漆黑环境照亮一瞬。
陈寂眼尖地注意到车内镜下挂着的装饰品,视线赫然顿住。
那是一个红色的锦囊。
他前不久刚在盛初书包上看到个一模一样的。
只是盛初那个锦囊上写着“平安喜乐”,这个锦囊上写得是“万事顺遂”,字迹也是同一个,看起来像情侣款。
少爷心里又不平衡了。
这两人到底什么关系!?
连锦囊都要你一个我一个的,怎么,生怕别人不知道他们认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