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之娇娇嫁纨绔[穿书]——花蒙蒙【完结】
时间:2023-04-13 14:56:57

  温明曦闻言,戳了他一把,声音轻轻柔柔的,但却很诛心,“张成书军队长大的,好像体力很好,要不然,你去找她?”
  作者有话说:
  韩羡骁,媳妇儿,我给您跪下了!
第七十三章
  73
  第二天早上韩羡骁没课, 去完早操,就又回来钻进被窝里,搂着温明曦睡觉。
  两人睡到九点多, 温明曦打着哈欠拥着被子起来, 看他身上穿着件军绿色短袖, 嫌弃地问,声音温温软软的,“你去出操出汗了吗,回来就钻回被窝里了,臭不臭啊。”
  韩羡骁气场有点弱, 没什么底气,“这种天气,能出什么汗。”
  才不信呢,温明曦皱皱鼻子, 还是嫌弃,“你们男人就是臭, 上下都臭……臭男人。”
  韩羡骁一边起来穿衣服, 一边又笑说, “你我倒是知道, 哪哪都香, 我臭不臭, 你没试过怎么能乱说。”
  “臭流氓, 我就知道你臭,臭男人。”温明曦拿枕头扔他,从另一边下了床, 想到他浑身伺候自己的时候, 脸上有些发热, 赶紧去卫生间洗漱,拧了凉凉的毛巾扑到脸上。
  摸着良心说,在那事儿上,韩羡骁是极为照顾她的,他们体型有差,起初很难匹配,她其实能看出他很急,但却能压着性子,头上绷着青筋冒着汗伺候她一点点适应。
  总的来说,在那事儿上,除了索取得频繁了些和有时候要得狠了些,没什么毛病。
  但温明曦上一世也没经验,不知道这是怎么个情况,不用想也知道刚结婚的男人肯定热情。
  喜欢是喜欢吧,但说实在的,她也不敢肯定这种喜欢能持续多久……
  无论如何,至少眼下,她应当也是喜欢的,温明曦不会骗自己身体的反应,这几日,好像他只要靠近自己,稍稍一挑拨,她也很快就迷醉其间……
  既然都重活一世了,那便活在当下,管它什么以后不以后的。
  洗漱完出去,韩羡骁正蹲在小阳台折腾昨天新买的烧水炉,昨夜烧了一次水,今早要用它来蒸馒头。
  馒头是昨天买回来了,这个时候的天气,干放着几天都不会变质,这样也省了功夫一大早去食堂了。
  温明曦从他手里接过活,拿着扇子坐在阳台边守着,让他去洗漱。
  等他洗漱完出来,这边也烧得差不多了,温明曦从里面夹走一些蜂窝煤,就留着些许温着,吃完一个拿一个,很方便。
  韩羡骁瞅着她的脸色,问,“还生气呢,我跟成书真的清清白白,清清白白的铁哥们,比纸还白,她昨天铁定是哪里不畅快了,找人出气呢,她从小就这样。”
  温明曦幽幽道,“纸可不是白的,是发黄的。”
  韩羡骁懵了,“光着屁股一起长大的人,能有什么可能。”
  你这么想,别人可不一定也这么想,不过温明曦心里没当多大回事儿,张成书可能是不喜欢她,但韩羡骁很明显,对张成书也没意思,她不会钻牛角尖。
  “你真不生气了?”韩羡骁问。
  温明曦摇摇头,“本来就没生气。”
  韩羡骁似信非信,总觉得女人说的话,一半真一半假,但看温明曦的表情,又没有找出半点不对劲。
  韩羡骁又拿了一个馒头,“对了,昨天小姨跟我说,让我看看学校有没有适龄男青年,介绍给文静。”
  这是在她这边找不到门了,直接找韩羡骁,温明曦无语了,“她什么时候跟你说的?”
  “你和妈去供销社,文静去上厕所的时候。”陆梅子打准了一个大男人好说话,挑着单独相处的时间,卖卖惨。
  不用想也知道韩羡骁会说好,不管是不是真心,温明曦简直没脾气了,“她干脆把文静送给你们家当女儿得了。”
  这样成了她的小姑子,那是不帮也不行。
  韩羡骁让她别急,只是应了是,又不是真要给介绍。
  “也不是不能帮,只是小姨家,帮多少都不会知足的,要是出了什么岔子,还反倒怨别人,这种好人,越做越来气。”
  自家小妹都还没拉扯上,陆梅子就生怕晚了一步,想要把便宜都占尽。
  而且温明曦自己还没有安稳下来,什么都没有定数,他们就想压着她吸血。
  “我都知道。”陆梅子是真心疼她还是假心疼,韩羡骁也不是没看出来。
  说再多,她们都只是他们生活的过客,影响不大,“不说这个了,这个星期事情开始变多,你要是无聊就去隔壁,让秋菊姐陪着你。等过几天有空,得寻个时间去看一看得民。”
  温明曦点头说好。
  王海峰的课程也紧,又经常要测验,有时候要待到很晚才回来。
  所以她和许秋菊就互相成了伴儿,虎妞去上学的时候,闲下来两人就互相串门,找地方坐着。
  温明曦跟着许秋菊打毛衣,现在已经学得有模有样了,只不过眼下是三月底了,天气逐渐转热,学了一身功夫,要等小半年才用得上了。
  有时候虎妞放学回来,温明曦还会帮许秋菊看一会,让她有时间去做家务。
  温明曦就喜欢虎妞敦敦实实的样子,觉得她特别可爱。
  虎妞也喜欢这个好看的阿姨,看到她就阿姨阿姨地喊,亲热得很。
  许秋菊大字不识几个,温明曦识字又会画画,虎妞回来做作业,都要撒着娇让温明曦陪她,教她写字,教她学画画。
  温明曦很有耐心,一笔一划地教她。
  许秋菊在旁边摘菜,看了直笑,说温明曦将来铁定是个好妈妈。
  *
  等到了星期六这天,韩羡骁终于有空。
  两人准备去看望李得民,提早先去供销社买了些吃食,先买了些日常要吃的,等去了再看看他缺什么买什么。
  温明曦给两人挑了两件发灰的旧衣服,多少能掩了些穿绿军装时的高调。
  东西也不敢带多,就提着一小包,主要还带着些钱票。
  温明曦还没去过金城的南城,相较于市中心,这里鱼龙混杂,屋子也显见的破旧凌乱。
  南城很大,下了公交车,又走了半个多小时,才拐进一个人口不多的村庄。
  村庄并不繁盛,也没见种菜种地,韩羡骁说,这里住多是在城里镇上干苦力活,脏活的人,属于边缘地带。
  李得民能不去劳改,也不用住牛棚,只被发配到这里工作,其实已经算是很幸运的。
  左拐右拐,有的屋子有门牌号有的没有,韩羡骁一路借问,又找了很久,才找到认识李得民的人。
  那人指了个方向,这一片都是低矮的拉合鞭房,错落无致,也说不出具体的位置,就指着一个方向,说哪里哪里左拐,哪里哪里右拐,参照着附近的树认位置。
  温明曦和韩羡骁虽然是挑着破旧的衣服穿,衣服上也有补丁,但到底是洗过晒过干净的,跟这里灰扑扑的衣服截然不同。
  一眼就能看出不是这里的人,所以一路上,有不少人在打量这对一个高大英俊,一个娇小貌美的男女。
  走到一间偏僻的拉合鞭房子门口,温明曦先在门口站着,韩羡骁进去问了问,是李得民的屋子,但人不在。
  那人还说,“别等了,忙着呢,天黑都不一定能回来。”
  韩羡骁搂着温明曦往回走,温明曦原本想把东西托给那人,让他转交给李得民。
  但转念一想,韩羡骁没有这么做,大概是因为怕东西被人吞了去,到时候有没有转交给李得民,又有谁知道呢?
  韩羡骁确实是这么想的,搂着温明曦在附近走。
  这一片还有在搭房子的,这种茅草做成的房子,简陋是简陋,但有草混着做墙,其实比土坯房还要坚固一些,在冬天不容易塌陷和冻裂。
  就是这一片的房子,和别处的拉合鞭房不同,要矮一些小一些,屋里黑漆漆的,光线很不好。
  在别的地方,正经的拉合鞭房墙面至少要抹两次,在这里顶多就一次,做得很粗糙,凹凸不平的,不太好看。
  温明曦看出韩羡骁脸色有些沉重,拉了拉他的手,低声问他,“我们真的要走吗?”
  韩羡骁动了动喉咙,问她,“你相信我吗。”
  温明曦没说话,只是看着他,点了点头。
  韩羡骁轻轻一笑,忽然,拉着温明曦又往回走了。
  这次没有打招呼,而是直接进去。
  李得民没想到韩羡骁会掉头回来,一时十分错愕,脸上的神色很复杂,夹杂着难堪、思念、惊愕,还有很多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
  温明曦站在韩羡骁旁边,看李得民的眼眶,似乎还有些红。
  李得民半天没说出一句话来,声音很低,有些哽咽,一句“哥”,说得支离破碎,然后又垂着脑袋,泄气地问,“你还回来干嘛。”
  温明曦在心里叹气,打量着屋里的陈设,几乎没有陈设,就一张床,床也是用砖堆起来的,除此之外,连桌子椅子都没有。
  倒是墙角,有几个被磕掉了边边角角的酒壶。
  李得民手上也拿着一个,身上隐隐还有一股酒气。
  床上的棉被看上去很破旧,和李得民身上的衣服一样破旧。
  找不到一个词来形容。
  倒是李得民,虽然胡子邋遢,头发也半长不短的,但或许是因为瘦,又因为五官本来就不错,能看出清晰的轮廓,不遭难前,应当是个小帅小伙。
  韩羡骁沉默了片刻,蹲在李得民跟前,“难道你打算以后都不认哥们了?”
  李得民捧着脸,哭了起来,“我还有什么以后啊。”
第七十四章
  74
  人一旦失望到极点, 就会开始自暴自弃,越来越难走出来。
  明明比韩羡骁还要小两岁,但如今看上去, 李得民少说有三十来岁, 不修边幅, 整一个邋遢大叔。
  温明曦心软且感性,眼之所见,耳之所听都让她忍不住也跟着心中血液翻涌,有一股热流冲上眼眶。
  她努力眨眨眼,瞥见旁边还站着李得民的“室友”, 也是个看上去像是三十几岁的男人。
  她从袋子里掏出两包烟,塞给他,示意他出去,留下一点空间给他们独处。
  那人拿了烟, 很满足地往外面去了,说, “你们聊, 我帮你们外头守着, 慢慢聊。”
  他都多久没过过烟瘾了, 平常偶尔能买些没牌子的散装卷烟, 还要自己拿着纸卷, 有时候实在嘴馋, 就捡着别人的烟屁股过过嘴瘾,看见这两包烟,就跟看见金元宝似的。
  走到外面石头堆成的高处, 坐着抽烟。
  温明曦还感伤着呢, 以为给韩羡骁腾出个和李得民说话的空间, 结果韩羡骁倒好,直接往前伸手,朝李得民挥去。
  不是揍他,只是重重给他来了一记。
  “撒泡尿照照你自己,看你自己现在什么熊样。”
  韩羡骁声音不大,却隐隐能听出不悦。
  这说的是人话吗?温明曦还以为他多少先给人家安慰一下,结果倒好,直接对人家下手。
  瞬间也把温明曦心头涌上来的情绪打散了。
  李得民像不倒翁一样被韩羡骁挥弯了脑袋,又回了过去,只默默流着眼泪,没有答话。
  像被抽走灵魂的傀儡。
  韩羡骁也不嫌这里不干净,伸手在他床上拍拍,拍走灰尘,坐到李得民身边。
  又拍了拍隔壁,拉温明曦过去坐。
  温明曦戳戳他,示意他温柔一点,别动手动脚的。
  韩羡骁摸摸自己的脑袋,他是真想一顿给李得民揍清醒,“你爸妈为了你,费了多少功夫,求了多少人,才没让你受连累,没像别人一样去劳改,去住牛棚。”
  “但是你,你就这么糟蹋他们的心思,阎王爷还没跟你招手呢,就投降了,等以后再见着他们,你对得起人吗?”
  李得民油盐不进的,“那不是我爸妈,是我舅舅舅妈,我爸妈在哪儿我都不知道呢,我活了大半辈子,才知道自己没爸没妈。”
  韩羡骁冷哼一声,“你这样,要是想见阎王,就早点去,别半死不活的,浪费粮食……”
  这说的真不是人话,别回头真把人说得轻生了,温明曦踢了踢他的腿,跟李得民说,“得民,你现在也就二十三,好好活下去,活下去什么才有可能,别听你哥的,他着急你,净瞎说。”
  李得民当然知道韩羡骁是紧张他,这都快七八年没见了,阔别多年再见,居然是在这种地方。
  而且小时候那么多哥们,大家一起遛鸟,一起偷书,一起干架,他落难后,江红立和陈宝树倒是托人给送过些东西过来。
  但舍得屈尊来这里见他,或者说探望他的,也就韩羡骁一个,还领着媳妇儿……拖家带口的,也不怕受牵连。
  温明曦看李得民闷闷低着头的样子,就知道他没听进去。
  又说,“我听你羡骁哥说,你一直在金城长大,也没见过你爸妈,听说你还有个哥哥吧,难道你不想见见他们。”
  刚刚在来的路上,韩羡骁已经把李得民的事情跟她说了,其实韩羡骁也是才刚知道,原来李得民还有海外关系。
  这些年,那个会从海外寄时髦商品的姑姑,原来才是他的亲妈,也才知道,姑父是他爹,那个没见过面,据说很有能耐的表哥,原来是他亲哥。
  李得民的亲生父母在建国初期就去了海外,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从此再没回来。
  但据说两口子在海外办厂,事业做得风风火火,成了“资本家”。
  后来一家人又移居到了南边的香江,但那时已经开始运动,姑姑姑父一家就也没回来过,彻底断了联系。
  温明曦其实很想揪着他的耳朵跟他说,好好活下去,以后你亲爹亲妈就是你抬头做人的底气和勇气。
  别看现在打得严,但没过几年,瞬息万变,资本家才是香饽饽。
  现在都嫌资本家臭,以后,都争着去捧。
  但这种话,现在都不能说。
  当下这个大环境,谁也想不到未来的发展会如此之快,一朝天就变了,更何况正处于困局中的李得民。
  温明曦话刚说完,李得民就冷笑一声,脱口而出,“他们哪里还记得有我这个儿子,这么些年,提都不提。”
  说着说着又要哽咽,“我在这里遭罪,他们在外头吃香喝辣过好日子,我宁愿一辈子不要见他们,等我死了,再找他们算账。”
  这是苦太久,怨念过多,彻底把自己住进牛角尖里了,温明曦听他语带哽咽,就知道他心里还是很在意从未谋面的父母的。
  “以前难道你的日子会差?你舅舅舅妈哪里亏待你了?”
  既然是在海军家属院长大的,那生活条件必然已经胜过绝大多数人,又有时常从海外寄顶尖货回来的亲戚,除了吃食无忧,旁的大抵也不会差。
  “你怎么知道他们在外面就是吃香喝辣的好日子?他们从国内出去,难道不需要气魄,你以为能混出头,会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多少人客死他乡,多少人做船翻了海一辈子回不来,他们能一穷二白地在外头立业,别的不说,吃的最多的,恐怕就是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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