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之娇娇嫁纨绔[穿书]——花蒙蒙【完结】
时间:2023-04-13 14:56:57

  《七零之娇娇嫁纨绔[穿书]》
  作者: 花蒙蒙
  简介:
  温明曦上辈子,一家人去坐热气球,不料天气骤变,热气球从高空坠下……竟然意外穿进一本年代文里。
  根据剧情,她会和知青男主结婚,一家子伺候他,但转眼丈夫就毫不犹豫地抛妻弃子回城。
  十年后,因为在城里生不出儿子,才回到乡下把她和儿子接回去,顺便母凭子贵,奖赏她的名字写进族谱。
  彼时男主飞黄腾达,在外是百花丛中过,女主则在家受尽小媳妇的气。
  最后在五十岁那年郁结而死。
  更让人想把书扔进火盆烧成灰烬的是,女主死后,儿子直言母亲就是寄生虫,对家庭没贡献,小地方来的上不了台面,是自己想不开才早死了。
  温明曦觉得……生块叉烧都好过生这种好大儿!嫁块石头都好过嫁给这种老公!
  *
  韩羡骁就是那块石头。
  此人生性顽劣,虽然出身大院,却是妥妥的纨绔子弟。
  温明曦再遇男知青纠缠时,韩羡骁也正叼着狗尾巴草在发愁:听说老父亲要把他介绍给一个老兵的女儿,娇里娇气的,什么玩意儿……
  韩羡骁找到温明曦,沉默片刻。
  韩羡骁:“就你,也不是不行,但你要记住,我不是因为你想结的婚。”
  温明曦:“我也不是喜欢你才答应的。”
  韩羡骁:“很好!”
  两人各取所需,一拍即合,开始进入状态,在人前扮演互诉衷情的小情侣。
  婚期将至,韩羡骁开口说:“要不先把婚结了?这才多久,这么快分了,二老要气升天。等到时候调回,再把这事儿了了。”
  温明曦正有此意,遂点头答应。
  再后来……
  韩羡骁把温明曦抱坐在大腿上,轻抚着她日渐鼓起来的肚子,终于开口,“总不能让咱们的娃娃没亲爹,而且为人父母,得给立个好榜样是吧。”
  +
  文案写于20221209+
  先婚后爱,家长里短,细水长流。
  架空,非大女主,非女强。
  甜文,日常文。
  排雷:没有金手指。
  内容标签: 甜文 穿书 年代文
  搜索关键字:主角:现言《想你》求收藏! ┃ 配角:现言《想你》正在日更!求收藏! ┃ 其它:预收《穿成假千金大佬未婚夫的娃娃亲[八零]》求收藏!!
  一句话简介:娇娇嫁纨绔
  立意:好好过日子
第一章
  北大荒的冬天,太阳来得晚、走得早,正如迎春镇牡丹村的居民作息。
  但村口的老温家,清晨的薄雾还没散去,烟囱里已冒出一股热腾腾的炊烟。
  陆英子拿火钳拨了拨灶里的柴火,伸直腰瞅了眼锅里的水,站起来擦擦手,朝门边走去,打开用麻布封边的木门,往外看去。
  嘴里嘀咕着,“快来了吧。”
  温名生踏进村口,望见老伴的身影,赶忙哈着气,三步做两步跑回家。
  手里拎着刚从集市买的鲜五花肉,七毛八一斤,一路走来,表面已经结了层冰渣。
  递给陆英子,顺带在一旁打下手。
  一个是当年的炊事班班长,一个是炊事员,手艺自然没得说。
  陆英子手脚麻利,白肉、口蘑、黄花菜、黑木耳、鲜鸡蛋、猴头菇各自处理后放到卤水里煮,最后热点花椒油,浇在卤上。
  滋啦滋啦——
  一盆卤色红润,鲜香诱人的老北京打卤面就成了。
  *
  “好香好香!”
  堂屋里,六妹温明娇鼻子最灵醒,从门缝里瞧见二老端着早餐过来,赶紧给开了门。
  陆英子先匀了三碗的分量递给儿子温明阳,“快给春梅拿去,她刚生娃娃,得多吃点,你别贪嘴,让着她些。”
  温明阳拿一条小被褥里三层外三层裹紧搪瓷饭盆,开门跑去隔壁屋。
  温家在牡丹村条件算不错,住的小院有三间正房一间灶屋。
  中间最大一间,给温明阳娶媳妇,最左边一间有堂屋和里屋,是两口子在住,兼做客厅杂物房。
  最右边一间只有一个屋子,是女儿的闺房。
  但这几天四妹病着,一家人都睡在左屋。
  两姐妹睡里屋,两口子就睡在堂屋炕上,方便照顾。
  温名生退伍后,在公社当仓库保管员,陆英子在镇上当理发员。
  两人生了六个娃娃,前头三个——大妹、二弟、三妹都成了家。
  家里现在就剩四妹和六妹两个,至于五弟,命苦,毛没长齐就没了。
  虽然温家条件不算差,但人口多,像这样开荤腥的日子,也是少见。
  六妹温明娇捧着碗就要滋遛滋遛来一口,被陆英子“啪”地拍了一筷子,“小耗子似的,喊你四姐了吗?”
  温明娇笑了笑,往后指去,“在屋里呢。”
  正好见温明曦掀开帘子朝他们露了个笑脸,心里叹气,都是一个妈生的,怎么她就瘦黄瘦黄的,她家四姐就这么好看呢。
  即使刚生了场病,即使大家穿的都是一样蓝幽幽的大棉袄,也跟年画上的人儿似的,笑起来顿时让人没了脾气。
  又敲着碗抱怨:“四姐,快来吃饭,你不来我都不能吃了。”
  温明曦挽唇浅笑,脚下顿住片刻,看着屋里糊了满墙的旧报纸,炕上摆着的搪瓷保温壶,墙上挂着的红红火火的日历,老式挂钟不辞辛苦地日夜“滴答滴答”的摆动。
  再次确认,她,穿书了。
  还是穿到一个和她同名同姓,长得一模一样的人身上。
  三天前,她跟父母在大草原上坐热气球,因为天气骤变,热气球损坏,一篮子的人从高空坠下。
  她以为自己小命不保,谁知醒过来,发现自己竟然穿到了物资匮乏的七十年代。
  死过一回,物资再匮乏,她醒来时,也是开心的。
  就像以前,从没觉得平平无奇的打卤面有这么好吃。
  “我们家今天,可顶上谁过大寿了。”六妹温明娇像是饿死鬼投胎,三两口就把面滋溜完。
  看她四姐吃得那么美滋滋,觉得这打卤面好像确实比以前的好吃,忍不住又夹了一碗。
  温名生是个慈眉善目,五官端正的中年人:“那可不比生日好?你嫂子平安无事生了个小子,你四姐病了一场总算醒来,说明咱们家是有福气的。你四姐今天要去上工,得吃点荤腥的才有力气。”
  老北京打卤面有“人生三面”的说法,老温家祖上从北京来,到现在还有生日吃打卤面的习惯。
  陆英子听到这里,说,“要不别去了,再休息休息躺一天。”
  温明曦笑着摇头,语气自带一股暖糯的撒娇气,“我真的好了,躺了三天了,再不去人都要躺废了。”生活总是要重新开始的。
  陆英子想想也有理,见女儿面色红润,瞧着没大碍,就由她去。
  温明娇想起三天前,心有余悸地道:“四姐平时没怎么生病,这一病真吓人,醒来的时候哭得哗啦啦的,可把我给心疼的。”
  温明曦嗔了她一眼,“我不想死嘛,那是开心的。”
  她说的是真话。
  原以为一切都结束了,醒来发现还有知觉,身体没有半点受损,鬼门关走一趟,更知道活着多好。
  虽然是穿书,但温明曦真的是……喜极而泣来着。
  不过哭到最后,就变成真伤心了。
  也不知道爸妈……
  哎,她不愿意再想,只愿当她们跟自己一样,到了某个平行世界依旧过得好好的。
  事实证明人是很坚韧的动物,才三天,她已经接受了新身份。
  三天前醒来,脑子里有原主的记忆,但怕一时不适应露出破绽,这才装病又躺了两天消化。
  现如今,基本把老温家的亲戚都认全了。
  大冬天的,大家都很闲,遛弯看狗狗似的,都要遛过来家里看她一遍。
  额……温明曦忽地发现,这样形容自己好像不太好。
  “多吃点多吃点,有力气才能活蹦乱跳。”陆英子作为老母亲,想起前几天面色青白的女儿,自然是心疼,又替温明曦夹了一碗。
  “吃碗打卤面,不是生日胜生日。”陆英子指着碗里的菜开始说道:“这黄花菜,是今年夏天,我踏着八九点的太阳在山上摘的。你们别不爱听,摘黄花菜可有学问,要在开花一小时内采花骨朵最鲜美,过了花叶变薄,就没这么美味,打卤面没了它,味道就不对。还有这猴头菇啊,是你爸秋天上山采的,洗得干干净净,煮熟装瓶,家里还有好多,使劲吃使劲吃……”
  寒冷的冬日清晨,吃上这么一碗,确实是……真鲜!
  身上也热乎乎的,温明曦戴上雷锋帽,裹得严严实实的准备往农场去。
  出门前,突然被温明娇喊住:“四姐,秋苗姐喊咱们明天一起去山上,他们队里去锯木头,正好有伴,我们带小爬犁去拉柴火,你去吗?”
  “去!”温明曦毫不犹豫。
  她穿进的是一本男知青写的年代文里,就在去坐热气球前一晚,骂骂咧咧地把这本书看完。
  原主是这一代有名的美人,托人来提亲的人不少,但老温家疼孩子,不想女儿早嫁,都推了。
  而且这个年代倡导晚婚晚育,为了响应号召,二十三四岁才谈婚论嫁的大有人在,温明曦就这么一直长到二十二岁。
  按照原书的剧情,这次山上锯木,男知青宋溪使了小心计,在大树倒下时上演了一把英雄救美,性子软弱善良的原主感动得鼻涕泪流,就此答应了他的亲事。
  这是对原主描述最多的片段,结婚后,对原主的描述少之又少。
  总而言之就是——“贤内助”一个,全程无高光。
  温明曦那时在思考原主看上宋溪什么,想了想,大概是颜值吧?
  在书中,宋溪是个堪比宋玉潘安的大俊男。
  像不少漂亮女孩一样,原主的美好人生,以结婚为分界,戛然而止。
  结婚后,温明曦马不停蹄给宋溪生了个大胖小子,宋溪也搬到老丈人家住下,从此摆脱条件贫瘠的知青点,过上有人伺候吃喝的生活。
  眼下是1972年,再过几年,宋溪嗅到回城的风吹草动,立刻托关系回了城。
  跟原主说等回城安定下来再来接她,结果一等,就是十年。
  更可恨的是,宋溪没留下老家的任何信息,原主想写信都没地方寄。
  这十年,宋溪可不是兢兢业业地赚钱创造条件接她们回去,而是回城就在父母的安排下,娶了一个厂长女儿。
  可十年里,一个蛋都没下出来。
  彼时宋溪已经飞黄腾达,以生不出儿子为理由,踹了厂长女儿。
  本来想再娶,但宋溪的老母亲病入膏肓,一番算计后,才勉强回到迎春镇把儿子和原配接回去。
  回城后,温明曦依旧是兢兢业业相夫教子,宋溪却是百花丛中过,叶叶都沾身。
  书里每一位“红颜知己”都极尽描述,对温明曦的描述都是一笔带过。
  ……
  最后,温明曦在五十岁那年就因为郁结过多,得了绝症死去,什么福也没享到。
  而宋溪,转身就娶了个刚刚大学毕业的女生。
  看完这本书,温明曦也差点郁结而亡……同名同姓,代入感成指数增长。
  原书已经够让人心梗,而更让温明曦想将书丢进火盆的是,这本书的后记是作者的亲儿子撰写的。
后记里,儿子透露这本年代文中,温明曦和宋溪这条线真实存在,是他爹改编自自己的亲身经历。
  而谈到自己这位早逝的老母亲,作者儿子的语气里都是嫌弃——
  嫌弃她没追求,没事业,又土又上不得台面,只会守着家里一亩三分地,对家庭没贡献,坐享其成享受他爸爸的成果,没帮上一点忙,小地方来的,带出去还丢人……
  还表示,支持父亲娶这位继母,觉得这才是配得上他父亲的“佳人”。
  ……
  仿佛睡前吃了耙耙,温明曦气得,凌晨三点才睡着。
  这种儿子,真是生块叉烧都好过生他!
  温明曦不想走老路,所以这次上山砍树,想把一切扼杀在摇篮中。
  *
  家里,温明娇目送四姐走出院子,搓搓手,关了木门回堂屋。
  刚坐下,就被陆英子拿筷子敲了下脑袋。
  温明娇“哇呜哇呜”的,“妈,你干嘛呢,会把人敲傻的。”
  “我是该把你敲傻一点,上山去捡柴火就算了,还想让你四姐去锯木头啊。”
  “才没有锯木头呢,就捡捡柴火回来烧,买煤多费钱啊。”温明娇捂着脑袋,可怜兮兮的,“我这不是瞧着她在家也没事,上山走走也锻炼一下身体嘛。”
  “就你好?你心眼比马蜂窝还多,我能不知道?”陆英子一点也没客气。
  温明娇眼珠子骨碌碌转,见状,软声道:“好啦,我就是想出去玩嘛,四姐不去,你们会让我去吗。”
  陆英子其实也没生气,就是温明娇这性子,聪明机灵,但没完全定性,又还小爱玩,怕她不小心飞了收不住,所以忍不住要敲打一下。
  “你四姐那皮肉跟纱布一样薄,平时擀面杖擀多了,手心都发红发痒,你明天看着点,记得带几个棉手套,别回头在山上给伤到了。你们这些小孩别看锯树好玩,其实很危险,你们到时候离远点,一棵树砸下来,地上都要抖一抖……”
  温明娇缩缩鼻子,语气透着一股假装的不满,“妈你真偏心,就成天担心三姐和四姐。”
  陆英子又要拿筷子去敲她,“你这猢狲,老娘还是少打你了。你三姐和四姐,一个单纯一个软弱,都是实心眼,要没我们替她们兜着,早被人吃干抹净了。你倒是问问你自个儿,人小,心眼比路上的石子还多,你用得着我们给你打算吗?不用我们,你自己都替自己打算到猴年马月去了。”
  温明娇嘿嘿一笑,“所以我和大姐可能不是你们生的,长得不像,性子不像,三姐四姐都跟爸一样俊。所以,我们是捡的吧。”
  内涵她生得不如她老伴呢,陆英子怒瞪她:“半点不吃亏,就该把你先嫁出去,你四姐还能再留几年……”
  *
  今年的冬天来得早,才十一月初旬,一路望去,已经白得快没界限。
  屋顶、地上、远山、近树,经过几日的积累,覆上白皑皑一层雪。
  也是因着这场雪,三天前,原主自己中午在家烧炕,没注意烟囱一年没清理,差点睡着睡着煤气中毒昏死过去。
  幸好秋冬时节活儿少,家里人下工早,不然真是回天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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