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之娇娇嫁纨绔[穿书]——花蒙蒙【完结】
时间:2023-04-13 14:56:57

  帮温明曦介绍,黄莲枝算盘也是打得咔咔响,攀上公社书记做亲戚,将来再往上认识,不是更容易吗?
  想到能把她们踩在脚下,温秋苗得意地转了个圈,满意地把布拉吉脱下来藏到木箱底。
  温明心是个傻的,温明曦是个软的,长得好看又怎么样,脑子没用,呵。
  这么多年,不是回回都被她比下去了。
  *
  863农场那边,韩羡骁刚在哥们面前“诬蔑”完卫生所所长是红颜祸水,送走黑子和雷子,转头就往卫生所去。
  北大荒的冬夜,像是一头沉睡的猛兽,黑漆一片,连灯火都是腼腆的。
  卫生所已经关上门,但里头灯还亮着,许爱卿还在工作,挑着灯写报告。
  “吱呀”一声,没有半点生疏,门打开了,灌进一阵冰冷。
  “妈,还没下班呢。”
  韩羡骁摘下毛帽,随手搁在办公桌上,拉开椅子,大马金刀地坐下。
  许爱卿虽然年近半百,但头上不见一根银丝,整个人收拾得干干净净,个头高挑,不算白,眼神清明。
  确实如雷子说的,能看出年轻时是个大美人。
  四年前,许爱卿从哈市调配到863农场当所长。
  彼时卫生所缺人,农场和周围镇上没有有经验懂科学的妇科医生。
  这里偏远,条件也一般,原本被分配过来的医生临时说腰疼复发,来不了。
  许爱卿解放前还是个军医,解放后专做妇科医生,一是舍不得这个儿子,二是她行医多年,十年前就开始定期到周边农场跟场里,镇上村里的接生婆传授医学知识,条件确实符合,便来了。
  “当了军人还这么没正行。你们部队离这里有多远?就在隔壁吧,怎么放个假,走回来还要走一天。”许爱卿哼哼的有点生气,她等一天了。
  “许所长,您这可就误会您儿子了。”韩羡骁面不改色,“我今天,是跟雷子他们接知青去了,您儿子是在工作,军人嘛,百事群众为先。其他的,靠边站。”
  “嘿。你倒是怎么说都有理了。”对着这个儿子,许爱卿心有愧疚,想生气也生气不起来,“本来是要给你介绍个姑娘的,你是收到风声了吧。”
  “这还用什么风声啊。”韩羡骁拿着帽子在手里转了转,“隔着几里,我就嗅到了你们不怀好意。”
  每回休假,哪次不是被架着去相亲的?后来他学聪明了,不去,人家倒也不傻,直接在家里等。
  嘿,韩羡骁真是长这么大,还没吃过这么多哑巴亏。
  原以为许爱卿又要逮着人就念叨一番,谁知这次居然就这样放过他。
  太阳打西边出来了?韩羡骁还纳闷着,就听许爱卿又道,“你爸最近也休假,后天从哈市过来,是私人行程,你去县城车站接他。”
  “我说呢,难怪……”
  “什么难怪?”许爱卿问。
  “没什么。”韩羡骁吊儿郎当道,“我说又要我去县城接人。”
  说完就将帽子往脑袋上套,正了正,站起身要走。
  许爱卿有些无奈,每回提到他爸,这小子就跑,“你去哪儿呢?”
  韩羡骁扬长而去,“我找我爹去,您要不要一起。”这说的是方银河。
  那又不是她丈夫!许爱卿气不打一处来,只恨手边都是公家财产,没有个趁手的能砸他。
  *
  次日清晨,温明娇起得最早。
  以前四姐妹一起睡,烧炕总是不均匀,中间最热,边缘冷,四姐妹挤在一起抢烧得最热的地方,最后抢不过的,总要使坏整个人猴在中间两个人身上……
  现在倒是不用抢了,热得人像在烧。
  温明娇坐起身,从白底牡丹花纹的搪瓷保温壶里倒了杯水,咕咚咕咚喝下去,解了渴,大叹一声,“热死我了。”
  又把温明曦撺掇醒,才开始穿衣服。
  自从穿过来这个没有手机没有无线,没有太多娱乐活动的年代,温明曦每天的睡眠时间,都是十个小时打底。
  起来时,睡眼还迷离带雾,更是人面桃花娇,又把温明娇看晃了眼。
  到了灶间,灶上已经温着红薯粥和馒头,原来陆英子起得更早,知道两姐妹要上山,早早就起来操持早饭。
  红薯粥不顶饿,想到今天的活动量,两姐妹都吃的大馒头。
  吃完早餐,背上背篓拿着爬犁,又拿布条各自带着口粮,就到隔壁找堂姐温秋苗。
  *
  要去团子山伐木的是分场的生产六队,队里有一半是知青,宋溪就是其中一个。
  六队在团子山山脚的863农场五分场,从牡丹村到分场,走的都是平坦的大路和草甸子,走起来倒是不吃力。
  进了分场就是半山区。
  团子山之所以有这么个名字,是因为这座山是这一带唯一一座凸地而起的山。
  团子山圆鼓鼓的,像一个被往下压的团子。
  山脚下长满了榛材棵子、水柳,走到山腰,目所能及的地方,都是成片的白桦林,再到山上,又是挺拔粗壮的柞树、杨树、红松等等。
  黑土地的物产特别丰盛,温明曦一路看着,虽然这时候树木凋零,整座山光秃秃的。
  但她仿佛能看见夏天那座团子山,遍布松仁、榛子、木耳、猴头菇、人参……真是,金灿灿的,好晃眼啊。
  来下乡当知青的,多少肚子里都有点料,宋溪是六队队长,看见啥都能说出个子丑寅卯来。
  不少队员都爱跟着他走,枯燥的一路倒也不乏味。
  宋溪时不时拿眼睛去看温明曦,有些意外,今天温明曦怎么不跟着他了。
  两人因为工作,平时经常有接触,他能感受到,她对他是有好感的,所以才撺掇温秋苗带她上山。
  宋溪眼里闪过一丝晦暗,他已经想明白了,温明曦虽然不是城里人,除了长得好,其他也一般,但是他眼下最好的选择了。
  知青的苦他受够了,如果能娶了她……
  从这些时日的相处和接触,能感受到她性子很软,人也贤惠好说话,娶回家应该能把他伺候好。
  而且她家就在镇上,离分场不远,要是能住到她家里去,可不比知青点乌漆嘛黑的破房子好!
  他也打听过了,老丈人是保管员,丈母娘是理发员,大舅子是打渔队的,住在她家里,虽然跟城里不能比,但伙食和住宿条件不会太差。
  可是今天,她怎么突然这么疏远了。
  乐呵呵地一路看着一堆光秃秃的树,有什么好看的,没见识。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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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橙第一次见到秦天时,正靠在太平间门口深灰色的墙壁上。
  医院的太平间,冰冷、僵硬,连过道打下来的光都透着寒意。
  彼时的方橙是编外心理老师,她正在等学生家长来确认女儿的尸体。
  学生手册上写的父母并没来。
  过了半天,楼道间才响起一阵不急不缓的脚步声,沉稳、有力……一双修长的腿映入眼帘,方橙抬头,对上了秦天冷肃、沉默、哀痛的眼神。
  她知道这个人,秦天,是本市十大企业家之一,已逾四十的年纪,依旧高大英俊,站在一群大腹便便的中年企业家里分外显眼,因而出名。
  但怎么也没想到,这是那位女学生的家长?
  医院的医生过来办理最后的交接手续,喊了一声“方橙”,方橙应是,签好字抬头时,发现过道另一边的男人,正目光灼灼地看着自己。
  眼里的阴鸷穿过冰冷的灯光,让她害怕……
  方橙以为一切都是偶然,哪知一觉醒来,她穿回了二十年前,成了秦天的妻子。
  十八线小城的瓦屋简陋破旧,床边的大女儿正满眼惊惧地看着自己。
  方橙深吸一口气,翻了翻床头的日历,这天,是秦天回老家,原身准备跟他提离婚的日子。
  而且,没记错的话,这时候,她肚子里已经有了二胎,三个月,看不出来。
  方橙对着斑驳的黄墙,陷入沉思。
  阅读提示:
  年代文,从八零年代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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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韵第一次看见何湛其人,是在周家家主的葬礼上。
  成熟、伟岸、矜贵、神秘的豪门继承人何湛,是香江狗仔扛着长枪短炮等了这么多年,也拍不到的大料。
  没人知道他的私生活。
  偶尔出现在公众视野,只有官方的活动照……
  彼时,周家家主失散多年的亲女儿在棺木前哭得肝肠寸断。
  一个是豪门大少,一个是回归的真千金……金闪闪的奖金啊!
  使了计混在吊唁人群中的狗仔周韵二话不说,掏出手机,打开摄像机。
  准备一箭双雕,拍个大料冲年底的KPI。
  结果,闪光灯没关……
  刺眼的白光和刺耳的咔嚓声突兀地在灵堂中响起……
  白光闪在男人脸上,何湛敏锐地凤眸朝周韵投来,像鹰眼在捕食猎物。
  男人身边的保镖察觉到主人的不悦,迈步朝周韵走来……
  与此同时,周家真千金在棺木前晕倒,现场一片混乱。
  周韵在一阵手忙脚乱和心虚中,假装当场昏倒。
  她怎么也没想到。
  再次醒来,她成了那个哭倒在棺木前,和她同名同姓的真千金。
  她才知道,原来的她,只是一本豪门年代文中的小配角,打酱油的狗仔。
  而那位真千金,早就被长辈和何湛定了娃娃亲。
  周韵陷入沉默,看着破旧的土墙,发黄的报纸,身上打着补丁的蓝布衣……
  现在是七十年代,真千金还没认祖归宗。
  虽然她知道周家家主有三个老婆,她会有三个妈。
  也知道何湛为人神秘莫测,没人摸得清他的底线。
  但她还是要提前认回豪门父亲抱大腿,也要嫁给何湛,再好好念书走上人生巅峰!
  但问题来了……
  她现在在内陆的山旮旯,要怎么到香江去认爹?
  还有那位何湛,你在哪里?
  *
  先婚后爱
  年龄差,男主大5-8岁,偏宠
第四章
  04
  温明曦不合时宜地打了个喷嚏。
  原本走在前头的温明娇,这会儿听见了,立刻像花蝴蝶一样飞回来,心里记着陆英子的嘱托。
  “四姐,你冷吗?你病刚好,可别又感冒,到时候妈会杀了我的。”
  温明曦擤擤鼻子,摇头,“没事儿。”原本想说可能是有花粉,可数九寒天,半朵花都没见着,算了。
  除了六队,山上还有不少生产队来锯树。
  大冬天里除了打渔,没多少农活可以干,来锯木头多半是为了开春建新房子。
  像六队,就是为的开年盖新房迎接知青。
  众人在坡度平缓,没什么大树的地方卸下行囊,或站或蹲或找石头木桩歇息片刻。
  缓过气来,便拿出家伙什开始干活。
  先砍去缓坡上的灌木、荆棘,除干净杂草朽木,腾地方给锯下的树木,过几天大队过来运木头,也认这里。
  场里规定好树成材不让锯,明曦和明娇背着背篓,拿小爬犁上下找小枯枝,还没到中午,背篓就满了。
  原本想走,温秋苗硬是说来都来了,跟大部队在山上吃了午饭再走,两人也饿,便留下来。
  因为这活一时半会干不完,每人上山都带着口粮。
  六队的女队员在地上支起个铁锅,倒水、拿木屑点火,每个人带的馒头一窝蜂丢进去蒸。
  干了一上午的活儿,热腾腾的馒头拿起来,三两下就吃完了。
  锅里水不多,吃到第二个,已经没有第一个那么热乎,等吃到最后一个,很快就开始结冰渣。
  但热乎乎的馒头下肚,登时又充满能量。
  冬季北大荒的太阳懒散,三点就要收工回家,所以社员们转身就开始分头干活。
  明曦还不知道宋溪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但从刚刚温秋苗的挽留,就知道这俩人应该是一伙儿的,不由就留了心眼。
  见明曦吃完饭要走,单了一上午的宋溪终于按捺不住。
  按道理,温明曦这种毫无城府的性子,应该一来就黏住他,可宋溪等了一上午,也没等到一个眼色。
  太反常了!
  他原来还想着,感情这东西,先低头的总是被拿捏的,他姿态高,已然想好婚后怎么拿捏她了……但既然她今天不开窍,他便屈尊撩拨她一下。
  “队里有两位同志早上锯木头受了伤,你们三位,能不能来搭把手,队里实在是缺人手。”宋溪一脸的有苦难言。
  明曦心道:瞧瞧,来了,这不就来了。
  明娇朝明曦看去,她隐约知道,四姐对这人有好感,虽然她不喜欢,但也听四姐的意思,大不了,回头跟妈和大姐打小报告就是了。
  “好啊,我们闲着也是闲着,为组织效劳很荣幸!”温秋苗一锤定音,给宋溪打配合。
  被她这么一搅和,姐妹俩骑虎难下,想拒绝都不行。
  明娇在只有明曦看见的地方翻了个白眼:就她最勤劳!
  锯了十几分钟的,明曦清楚地认识到,原主的身体,真就跟上一世的自己一样……娇气。
  手,简直不是手了。
  一棵树三个人锯,锯了老半天起一道口子,开始转另一个方向。
  小分队之间离得很远,为的是不让树倒下的时候互相伤害。
  温家三姐妹这一组的小组长是宋溪。
  宋溪经验丰富,在旁边指挥,一边观察树的重心和细微变化,一边嘱咐,“待会你们听我的指令跑。”
  众人点点头。
  到了最后几分钟,两个口子越来越近,宋溪让秋苗走开,接过明娇的位置,好观察锯口的张裂来判断方向。
  明曦手上依旧,冷眼看着宋溪自唱戏。
  “明娇,你站另一边去,别站这儿。”宋溪吩咐。
  “为什么?”温明曦问。
  为什么?她怎么会问为什么了,她不是一向他说什么就是什么吗?
  可宋溪也不好解释自己的居心,见明娇迟迟不动,心道也罢,待会两个一起救。
  可惜小女儿黑瘦,长得平凡,性子又像小辣椒,不像她姐听话。
  不然,做小女婿……好处会更多。
  宋溪在心中计算,突然面露艰难,“树坐殿了。”
  坐殿便是在树根上不往下倒。
  宋溪拿杠子开始撬,忽然,大树好像活过来一般,摇头摆尾地扭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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