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之娇娇嫁纨绔[穿书]——花蒙蒙【完结】
时间:2023-04-13 14:56:57

  背后似有凉风刮过,耳边也响起树木断裂的咔嚓声,有点渗人。
  “快,向山倒!往山下跑!”宋溪高呼,转身就要拉明曦。
  原书剧情里,他喊的是反方向,女主稀里糊涂往山下跑,这时宋溪一把拉过她,抱着滚到一边,来了个英雄救美。
  明曦等的就是这一刻,闻言立刻猛地攥着明娇往山上跑,使出吃奶的力气跑出大树枝桠的圆周。
  身后传来“咣——咣——呼——”的震天响,十几米高的大树咚地一下朝山下倒,余波震得头发丝都在发颤。
  原来,伐树这么吓人!
  明曦后怕极了。
  宋溪这厮,也太狠了!
  要是真有岔子,可就是人命!
  而宋溪和温秋苗自然毫发无损,不过看向明曦时,眼里带着指责,似乎不满她没按自己的意思走。
  明曦反瞪回去,明亮天色里,看得见明晃晃的疏离和嘲讽。
  冷静下来,宋溪大约也平息了不小心流露出来的不悦。
  赶忙走去跟明曦道歉,语带讨好:“明曦,对不起啊,刚刚紧张得嘴瓢,但我反应过来后,就想去拉你。谁知道你倒是有心眼,跑得比我还快。”
  温秋苗也跟着附和,“是啊,我就站得远远的看得清楚,没想到明曦居然懂这么多,自己跑得这么准。”
  听着这两人的阴阳怪气,明娇哼哼两声,“不然呢,你们想看我们成肉饼吗。”
  温明曦冷笑,“秋苗姐更机灵,早就知道树往哪边倒,远远站着?难不成,你们是商量好的?要不我说呢,我和明娇两人都没锯过树,就算要分组,也该分开吧,宋知青把其他懂的队员都支开,不知道安的什么心?难道是谋杀?”
  这话可不好乱说,宋溪脸立刻白了,“明曦,你以前不是这样的。”
  “那是哪样?”
  “是……”特听话特嘴笨,“是很善良的。”
  明曦眼尾上挑,好笑,随你便……反正这辈子,老娘是不伺候了。
  可以入族谱?尊贵的宋太?谁爱当谁拿去。
  两人背着背篓扬长而去,温秋苗气得直跺脚。
  “怎么办啊?”她看向宋溪,“宋知青,真抱歉,我帮了倒忙,没撮合你们。”
  宋溪一脸大局在握,“不关你的事儿,是明曦误会我了。”
  “那你们这,这,还要发展吗?”温秋苗问,就怕他说不要,这两人,一个假一个蠢,互补,多配啊。
  宋溪一脸我是情圣地点头,“你不用担心,我们两情相悦,她就是耍耍小性子。”
  只要他略施小计,还不是手到擒来的事情。
  *
  一路回牡丹村,天色也很快趋于沉寂,村里炊烟袅袅。
  但直到要开饭,饭菜在炕上都摆好了,温老爹还没回来。
  陆英子不放心,准备出去等,还没走到门口,温名生就带着一身寒气进门。
  一进门,温名生一边脱外套一边直摆手,“不成不成,这婚事我不答应。”
  明曦和明娇齐齐纳闷,不过转念一想,也知道是什么事儿,眼下这屋里,也就只有明曦有人在给她说对象。
  “怎么样?看到了吗?”陆英子一边盛饭,一边问。
  下午,温名生下班后一刻没耽搁,特意跟人借了辆自行车,飞踩去隔壁公社蹲点,就为了看那位公社书记的小儿子。
  “看着了。”温名生叹气,他们两夫妻虽然也有意给女儿相看,可也不是这样糟蹋人的……他们家,又不是那些把女儿当丫鬟的。
  结亲结仇,这样的人,还不如不嫁,让明曦当一辈子老姑娘都行。
  他们夫妻俩本来想着,搞对象这种事,女儿自己点头就八九不离十,但是这种,就是明曦点头,他们也要老牛似的给拉回来。
  “那怎么样?”不过看老伴坐下就点烟叹气的样子,陆英子也猜到□□成。
  “猪样呗,怎么样。”温名生朝隔壁唾弃了一口,说,“长得跟猪八戒投胎似的,我蹲在路边,就看见他朝来回的姑娘笑,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东西。我们家四个姑娘加起来,可能都没他重,翻个身,估计能把媳妇压死……”
  温明曦在心中暗喜,谢天谢地,她这一世的父母,也是正常人。
第五章
  05
  用完晚饭,洗完澡,温明曦就回到西屋,跟明娇躺在炕上聊起今天的事。
  夜里的北大荒像住在墨水里,偶尔还能听见几声不知是不是狼嚎的声音,静得可怕,怪吓人的。
  家家户户屋里的电灯油灯,还不足以照亮外面。
  迎春镇离县城不算远,镇上有不少人家都装了电灯,但装是装了,用得很省,大家依旧睡得早。
  老温家是前年儿子要娶媳妇的时候装的电灯,还用秫秸搭了天棚架,用报纸糊顶,说起来还算装修一下,吊了顶。
  中间温明阳小两口住的主屋和老两口住的东屋,堂屋装的是15瓦的白炽灯,里屋和西屋,装的是8瓦。
  昏暗的灯光里,两姐妹回想起今天山上的事就觉得好笑。
  添油加醋地学宋溪说话,惟妙惟肖的,说久了,都捧着腹,滚在炕上笑得咯咯叫。
  “四姐,听你这么说,我觉得他准是装的演的。”明娇抱着被子坐起来笑道。
  “那可不,何止是装的,演的还是滑稽戏。”温明曦也跟着坐起来,严肃地收起笑脸,眼神变得深情,学宋溪的表情,压着嗓子说:“明曦,你不是这样的,你是很善良的。”
  “哈哈哈哈哈——”两姐妹又爆发一阵笑声。
  温明曦耸耸肩,“他夸我善良诶,我是不是应该感动哭……真没想到,憋了老半天憋出这么一句,我还夸他是个男人,会长胡子呢!”
  明娇又乐开了花,缓了小片刻才说,“四姐,没想到你病了一场,变得这么会损人,我原来还以为你喜欢他呢。”
  温明曦想了想,性格的转变确实很难解释,但……
  她装得老气横秋的样子,老神在在的:“哎,病了一场,从阎王面前走一趟,什么都看开了,活着嘛,快乐最重要……至于,宋知青……”
  想了想,才道,“我以前是有点喜欢他来着,但只是好感,现在看清他的本性,又没了……小妹,你能理解吧?”
  喜欢过宋溪是属于原主的过去,温明曦并不想将她的过去掩盖,喜欢一个人,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而且这一切都是真实存在的。
  但……其实她也担心,担心这个时代,这样会不会太出格,担心守旧的思想,会不会觉得她善变,甚至自私?
  “我理解,我理解!我当然理解。”明娇的眼睛比那八瓦的白炽灯还亮,“我就怕你想不开呢。”
  明娇膝行过去挽住温明曦的手腕,摇了摇说,“四姐,悄悄跟你说,我一直是这么想的,我们应该要更爱自己,不能像外婆一样抱怨一生,也不要像二表姐一样奉献自我牺牲自己……最好也不要,不要像三姐一样,那么好骗。”
  明娇瞅了瞅温明曦的神色,见她没有惊讶和打断的意思,心生喜悦接着道,“至少,至少也得跟爸妈一样,相互扶持。我们要幸福,要争取!”
  陆英子虽然是炊事班下来的老红军,但当初回来安定后,家里的长辈,温老太和已逝的温老爹,都希望她在家中奶孩子,操持家里。
  温名生夹在中间,左右为难,一边是父母,一边是媳妇。
  最后陆英子趁着孩子断奶,大的送去托儿所,刚断奶的拿布条绑在背后,跑去镇上的理发店当学徒,这才慢慢成了理发师。
  明娇这思想,在这个时代,着实够先进的。
  温明曦有点动容,只是绞尽脑汁也没想出原书中明娇的结局,里面好像没写过这个人……
  温明曦摸摸明娇的小辫子,笑道,“会的,我们都会的。”
  明娇正为第一次和姐妹交心而欢喜,屋外响起陆英子的声音,“还没睡吧,闺女。”
  陆英子挑着一盏马灯进来,怀里揣着的针线篓子,是来给两姐妹补衣服的。
  到上山干活,两人的裤子都被树枝刮坏,露出膝盖上的棉絮。
  这个年代的衣服,上面没有补丁的那都不算衣服。
  温明曦的裤子,除了膝盖上的大补丁,前后上下的小补丁不下十个。
  陆英子挑着灯,一边缝衣服一边嘱咐温明曦,“明天去你三姐那,记得把灶房里的东西带上,我都装好了。他们住县城里的,没有自留地,难得吃到这些好东西,冬天不容易过。”
  温明曦点头称好。
  *
  陆英子打完补丁走后,温明曦躺在炕上发呆,说实在的,虽说穿到了这个物资匮乏的年代。
  但她的日子……一点不匮乏,半点不平淡啊!
  她打开过原主藏私房钱的饼干铁盒,里面钱不算多,但也不算少,还有农场发的票证,肉票粮票倒是没有,好几张没用的布票。
  但原主的衣服就两三套,轮流换着穿,补得跟叫花子一样也不愿意换……
  一来是节省,二来也是原主低调,大概知道自己长得惹眼,也耳闻自己在场里的名声不太好,更加夹着尾巴做人了。
  难怪当初结识了宋溪,他抛下橄榄枝,原主赶紧地就把自己系劳套死。
  说不得也有这方面的原因。
  温明曦烦躁地踢踢被子,这过的叫什么日子啊?到底是谁在祸害她的名声。
  还有明天要去走的亲戚,她的三姐,记忆里是一个温柔单纯的女生,根据这几日在家里打听的口风,温明心也是很好接触的。
  但温明曦搜寻了原书的剧情,宋溪连女主的戏份都写得少,更别提她的家人。
  唯一一处有记录,便是写女主偷偷去见三姐被宋溪发现,男主大发雷霆,扇了女主一巴掌,原因是女主偷偷拿钱给了三姐。
  虽然书里没写,但从这零碎的信息里,温明曦也能推断出温明心后来的发展很一般。
  比较宋溪这种性子的人,如果三姐过得好,有钱有势,怎么会不让女主见亲戚呢?
  应该是自己跑去抱大腿才是……
  思来想去,温明曦决定不想了,翻身,愤怒地把被子盖在脑袋上。
  让她安详地走吧!
  *
  次日是个好天,空气像被冰冷镇过一般,格外清爽,天也蓝得剔透。
  但还是冷。
  温明曦左手一只芦花大母鸡,右手拎着用空油瓶装的一瓶子的红皮双黄鸡蛋,一整个“回娘家”的造型。
  并不是。
  而是家里人都忙,老两口一堆事要做,温明阳要照顾老婆孩子,明娇要去上学,只能她代表家人去探望温明心。
  从迎春镇到县城有好几条路,有抄近道的捷径,但近道不好走,且人烟稀少。
  想起前几天在农场办公室碰见的那个身强力壮的男人,明曦就后怕。
  人少的地方,碰上这样的人,真是叫天天不应。
  秉持着来都来了,就要在这一世好好活下去的信念,明曦拐了个弯,专挑人多的大路走。
  但是拎这一路,手真的好酸。
第六章
  06
  镇上到县城有公交车,一天两趟,太难等,温明曦也没准备等。
  按照她的脚程,到县里大概要走一个半小时。要是等公交车,可能半天都等不到。
  路上连自行车都少见,偶尔一辆运物资的蹦蹦车经过,留下两道车轮印。
  明曦起得早,还能在路上看见鸡公车,中间一个实心木轮,前头有个一个很小的轮子,叫“鸡公嘴”。
  路上的鸡公车还不少,两边堆满农产品,一路“吱呀吱呀”的,碾着冰渣子,很是壮观,是农民在运东西去赶集。
  明明是运货的木头车,笨重难动,但推车人有技巧且懂平衡,走得比两手拎着东西的温明曦还快。
  一路上,温明曦就是……一直被超越。
  明曦在心里琢磨着,家里该添辆自行车了,不然出门一趟,多不方便。
  上海永久牌这种名牌货就别肖想了,温明曦是个实用派,嗯……凤凰牌,或者是飞鸽牌,都很不错。
  一辆大概一百五十块,不便宜,但是家里这么多人在工作,东拼西凑,也不是做梦。
  又琢磨……但难就难在,自行车票难搞。
  很久发一次,一次几百人抢一张,堪比几十年后抢演唱会门票。
  所以就算凑够钱,没个一年半载,估计也拿不到这个代步工具……
  就这么琢磨着琢磨着,走过热闹的集市,又走到县城里。
  离县城近的农民就是有这个好处,可以到集市上卖点柴禾、卖点鸡蛋、腊肉,换些票子补贴家用。
  陆英子和温名生虽然现在没有种田,但自留地有产出,两口子又勤劳,也爱赶集。
  每年,陆英子都会自己做辣酱、腌菜等等,留下自己够吃的,送一些给亲戚,剩下的就拿到县城的集市换票子。
  今年做的辣酱早卖完了,所以今天没来上集,等着过几天做腌菜。
  县城很小,几条大街,穿插数不清的窄街小巷,几乎就是县城的全貌。
  从北到南也就几百米长。
  温明曦早上从家里出来时,天刚蒙蒙亮,走到城里,天已经大亮,到处热热闹闹的,街道两侧的门店也开了门。
  裁缝铺、杂货铺、供销社、邮局、粮站……嗅着国营食堂里飘出来的香气,明曦摸摸肚子,这一路消耗了不少体力,果然饿了。
  原主以前在县城读高中,循着记忆,很快找到一间饭馆子。
  明曦昨晚就数好了各种票子,很豪气地点了豆浆油条和芝麻大饼。
  半两粮票和四分钱买一根油条,芝麻大饼三分一只,豆浆分种类,没味道的三分钱,咸的四分,温明曦爱吃甜,点了甜豆浆,要五分。
  从饭馆出来,明曦包在三角巾里的脸蛋乐得嘴角放不下来。
  这钱花得值,家里可不舍得花这么多油炸油条。
  她喜欢赖床,早上就是被梦里一阵阵油条香味唤醒的。
  酥香脆美,吃一根油条,可以乐上一天。
  昨夜睡前,她已经把这一天都安排得明明白白。
  从兜里拿出一封被揉的微皱的信,是宋溪拖温秋苗拿给她的。
  上面约了她今天早上在县城电影院门口见。
  不用想也知道,宋溪这是想挽回她。他知道“温明曦”好哄,哄一哄又会乖乖回去。
  明曦从鼻尖轻轻“哼”了声,呵,她才不好哄呢!
  也不给他哄!
  虚伪的深情,狗都嫌!
  做梦!
  将信纸撕碎,本想丢掉,想了想又收回,准备等会丢到茅坑里。
  往西街走,就是去电影院,明曦挥挥衣袖,拎着芦花大母鸡和一瓶子鸡蛋,往东边去,却没有直接去三姐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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