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之娇娇嫁纨绔[穿书]——花蒙蒙【完结】
时间:2023-04-13 14:56:57

  温明曦工作的地方离牡丹村不远,就在迎春镇上。
  她有高中文凭,毕业后分配到农场生产办公室当技术员,这里是863农场的总场场部,条件比其他分场都好。
  刚走进办公大院,就碰见迎面走出来的堂姐温秋苗,正跟几个人围着说话。
  温秋苗看见温明曦,立刻指着她朝旁边的男生道,“这就是明曦。”走过来搀住她,“你总算来上班了,你不知道这几天,有多少人偷偷来看你,你这人气,可以啊。”
  温明曦心里一咯噔,这年代男女之防堪比城墙,温秋苗这话,对她可不太友好。
  记忆里温秋苗和原主很要好,因为只比她大半岁,几乎就是一起长大。
  可如今这么看,可不像记忆中的好姐姐……
  温明曦将手臂从她手里抽出来,冷淡地说:“秋苗姐你别乱说,我都不认识。倒是你们,看上去很熟的样子。”
  闻言,温秋苗不可置信地看向她,这是她认识的温明曦吗?
  以前知道有男人听闻她的美名来看她,都是红着脸跑回办公室,哪会这么酸里酸气地说话?
  温秋苗在分场大队做会计,时不时要回总场场部办公大院办事,经常能见到有人过来趴在院门口看她。
  温家几个小姐妹,就她和温明曦、温明心长得好,但温明心才读到初中,温明曦和温秋苗都念完了高中。
  按理说,温秋苗小日子过得也不错,也不乏有年轻小伙子示好。
  但是凭什么温明曦这种性子,喜欢她的人比她还多,还总有人给她送礼。
  那些人嘴里说温明曦一脸资产阶级落魄小姐的娇气样子,嘴上嫌弃她,却又跑来围观她。
  凭什么?脸蛋和身材,她都不输人,温秋苗百思不得其解。
  这些年来她什么都比温明曦好,比她会做人,性格比她讨人喜欢。
  温明曦从小就是软性子,而她,从小会说话,食堂打菜的大人看到她,都会给她多打两片肉!奶奶也偏疼她。
  她从来就不会输给温明曦。
  以后在搞对象上,在婚事上,一定也是!
  “人哥们都来好几天了,外面这么冷,我就顺道问问。不是我说,妹妹,你这样有违我们总场的形象啊,同志的需求,都应该关心关心。”
  然后偏头跟一旁的大小伙道歉,“我这个妹妹性子就这样,怕生,不是没礼貌。”
  大小伙看着温明曦雪光里的脸蛋,泛着粉粉珠光,眼睛都看直了,心道真美,愣愣摇头:“没事没事。”
  温明曦揣着兜,懒洋洋看着温秋苗,“顺道问问,顺道问了三天?秋苗姐你是不是看上人家了?才每天来这里守着?我看你们挺配的。”
  “你们自便吧。”然后抄着手往楼梯走去,消失在院门口。
  温秋苗脸上一阵白一阵红,碍着形象又不好在外人面前骂温明曦,只在大棉袄里攥紧手,回头朝男同志一个劲赔不是:“别介意,我妹妹性子比较怪……”
  *
  温明曦的工作说麻烦也麻烦,说简单也简单。
  她在生产办公室做实验员,隔几天要去下面的生产队取种子,拿回来登记,把种子发芽,再计算发芽率,最后再把数据报告反馈给生产队,确定最后的播种量。
  种子的生长需要时间,这是个持之以恒的活儿。
  每天到办公室,做完观察和登记,闲下来就没什么事儿。
  生产办公室在靠近农场大门的办公院,在二楼最角落的位置。
  比较偏,但走到走廊上,能看见农场门口出出入入的人。
  因为种子发芽需要适宜的温度,所以办公室里冬天都烧着暖气,待久了叫人直打哈欠。
  再加上办公室时常是轮班制,有时候有同事有时候只有自己,没人说话,更容易犯困。
  昏昏欲睡时,温明曦就会倚在门口醒神,慢条斯理地数着门口的人练视力。
  望着远处和几十年后截然不同的土路和荒芜,温明曦很自我满足地给自己鼓劲,觉得自己适应能力真是太强了。
  站久了有点冷,便又回到办公室取暖。
  一下午的工作忙完,收拾好东西,拉开门准备下班。
  一股冷风钻进来,门被外人打开,像一阵旋风,办公室里闪进一个人影。
  来人穿着一件军绿色大衣,挺拔健硕,五官凌厉,嘴唇紧抿,有痞气,有正气。
  温明曦低呼一声,在脑海中搜寻这人的记忆。
  结果,毫无印象。
  要不是有原主的记忆,还以为原主是有男人,悄悄来办公室偷腥呢。
  一声低呼刚刚从唇瓣溢出,就被一双指尖带着粗粝的大掌捂住。
  男人身手敏捷,一看体格就过人,右手捂住她的嘴巴,顺带着把她按在门边的墙上,长腿微曲,便将她禁锢在墙上。
  另一只手竖起一根食指在嘴边,示意她噤声。
  男人的身板结实有力,温明曦慌乱间不知碰到哪里,硬邦邦的,心里突地一动。
  被他身上浓烈的男性气息赌得有些害怕。
  这年代没有监控,要是陈尸在办公室里,找阎王爷都没法说理。
  鼻息交织四五秒,那人静止,两根手指挑起门边的窗帘往外看,又收回。
  空荡荡的走廊里有脚步声渐近,带着人声,“看见人了没?”
  “没有。”
  “那边也没有。”
  温明曦惊惧地吞吞口水,仰着脑袋用眼神去祈求他。
  男人低头看了眼,姑娘皮肤细嫩,脸颊急得发红,眸里有水雾,喘着气,胸前起伏,却很冷静,没有做过多的挣扎。
  许是看她手无缚鸡之力,又唇红齿白的煞是可怜,男人竟然开了口。
  弯腰平视她的眼睛,压着嗓子的嗓音愈加低沉,带着一丝警告两分不羁,“你别出声,我就放开。”
  气压渐低,气势逼人,温明曦点头如捣蒜,什么不平等条约,都签!
  走廊里的人商量着要到别处找,有人提议进办公室看看,有人“咚咚咚”开始敲门,“有人吗?”
  温热的大掌脱离白腻的肌肤,似乎还有一层混着两人气息的雾气停留在下半张脸的位置。
  而就在男人的大掌离开的时候,一声穷尽毕生气力的高呼从办公室里传来,“快来人!这里有人!!有人!!”
  作者有话说:
  【下一本年代文预收求求收藏呀】
  周韵第一次看见何湛其人,是在周家家主的葬礼上。
  成熟、伟岸、矜贵、神秘的豪门继承人何湛,是香江狗仔扛着长枪短炮等了这么多年,也拍不到的大料。
  没人知道他的私生活。
  偶尔出现在公众视野,只有官方的活动照……
  彼时,周家家主失散多年的亲女儿在棺木前哭得肝肠寸断。
  一个是豪门大少,一个是回归的真千金……金闪闪的奖金啊!
  使了计混在吊唁人群中的狗仔周韵二话不说,掏出手机,打开摄像机。
  准备一箭双雕,拍个大料冲年底的KPI。
  结果,闪光灯没关……
  刺眼的白光和刺耳的咔嚓声突兀地在灵堂中响起……
  白光闪在男人脸上,何湛敏锐地凤眸朝周韵投来,像鹰眼在捕食猎物。
  男人身边的保镖察觉到主人的不悦,迈步朝周韵走来……
  与此同时,周家真千金在棺木前晕倒,现场一片混乱。
  周韵在一阵手忙脚乱和心虚中,假装当场昏倒。
  她怎么也没想到。
  再次醒来,她成了那个哭倒在棺木前,和她同名同姓的真千金。
  她才知道,原来的她,只是一本豪门年代文中的小配角,打酱油的狗仔。
  而那位真千金,早就被长辈和何湛定了娃娃亲。
  周韵陷入沉默,看着破旧的土墙,发黄的报纸,身上打着补丁的蓝布衣……
  现在是七十年代,真千金还没认祖归宗。
  虽然她知道周家家主有三个老婆,她会有三个妈。
  也知道何湛为人神秘莫测,没人摸得清他的底线。
  但她还是要提前认回豪门父亲抱大腿,也要嫁给何湛,再好好念书走上人生巅峰!
  但问题来了……
  她现在在内陆的山旮旯,要怎么到香江去认爹?
  还有那位何湛,你在哪里?
  *
  先婚后爱
  年龄差,男主大约5-8岁,偏宠
  文案写于2023年1月2日
第二章
  02 七零之娇娇嫁纨绔/花蒙蒙
  一溜烟飞出农场,回头看向身后的两层土墙建筑,温明曦还心有余悸。
  抬头望天,醍醐灌顶般往鼻孔里,嘴巴里,钻进的寒冷,又瞬间让人冷静。
  大雪过后,远处飞来一大群雪雀。
  它们的羽毛跟雪一样白,扑腾在夕阳金色的余晖里,就像张扬的雪花。
  温明曦苦中作乐地想,重生后第一次出来,就碰见这么难得一遇的鸟儿,也许,这是她的幸运鸟?
  街上一眼看过去,一水的黑灰蓝装束,温明曦倏地又福至心灵想到,这时的北大荒,好像可以以衣服识人。
  穿灰色的,可能是劳改犯,黑蓝色是大众穿着,而绿色……好像多是高干和军人。
  那刚刚那位……
  芭比糗了!
  她,不会得罪了不能得罪的人吧……
  *
  863农场。
  温明曦走后,三个来逮人的,把韩羡骁围到走廊上。
  韩羡骁非但没半点惧怕的神情,反而十分气定神闲,眼神淡淡地从三人身上扫过,语带不屑:“干嘛呢?”
  “干嘛?长这么精神,却不干好事儿,偷马还有理了?还搁这吓坏女同志!”那人说得青筋暴起。
  韩羡骁一点没怂,眼尾上挑,像在笑:“等等,这顶天算征用。农场接新来的知青,人家扛着包裹雪里奔走,再晚点回不来,夜里喂狼,你去收尸吗?”
  说话间,从兜里掏出个铁烟盒,打开,取了一支,拿在修长的指尖把玩。
  “偷就是偷,哪来那么多歪理!?”
  韩羡骁将烟叼在嘴里,眯着眼看他,擦了根火柴低头吸燃,火星子里散出一层白烟。
  天色在黄昏和夜幕间模糊不清,天地人黑白两色,显得这火星子更夺目。
  韩羡骁话锋一转,目光才又瞥向来人,瞬间占据主场,“别给我瞎扣帽子,我认得黑尾,这不是怕它走失在路边才给骑回来吗。倒是你们,公器私用……通讯兵是吧,哪个团哪个连队的?组织给你们马是让你搞通讯干革命,让你们光天化日骑着马去小树林卿卿我我吗?”
  那几人被说得脸红耳燥,实在是这个男女都不太说话的时代,这样的话题确实难以启齿,没想到却被这人说得脸不红心不跳。
  但气场又不能太弱,梗着脖子叫嚣,“那你跑什么跑,跑到这大院里干什么,不是做贼心虚吗?”
  韩羡骁挑眉,双手抱胸,不耐烦地冷笑,“我回自己家不能走快点啊,被你们追得,都走错门了。”
  家门口还能走错?
  三人听着就想笑,但姗姗来迟的一人打断了他们的僵持。
  “搞错了搞错了!都是自己人……场长家就在隔壁大院。”她在场长办公室当资料员,知道方场长儿子就在家门口的部队当兵。
  早就听说场长的儿子一表人才,这么一看,果然是:“您刚从部队回来吧,方场长昨天就在念叨你要休假,还说要去打酒加菜呢。”
  韩羡骁目光瞥向说话的人,没搭理,掸掸烟灰。
  低头看了眼身前的人,“还有事?”
  哪里还有事?
  认得黑尾没什么,但要骑在黑尾背上可不是那么容易的,这畜生是整个农场最难驯的马,登时就明白,这人说的不假。
  韩羡骁声音极淡,“那赶紧把马牵回去,天黑了,别真跑了。”
  ……
  半天前,韩羡骁从部队回来。
  刚到农场,就看见雷子和黑子往外走,一打听,是要去接两位落单的知青。
  韩羡骁不爱待家里,一合计,就跟着他们去接人。
  雷子看热闹不嫌事大地笑话他:“你这德行,家里又给你安排姑娘相亲吧。”这才有家不愿意回。
  韩羡骁一离了部队,在发小跟前,就是一副吊儿郎当的纨绔少爷模样。
  “是又如何,我真就不信了,难不成还能架着我去?旧社会似的,还搞包办婚姻,亏他们还是干革命的。”
  “娶媳妇不就是干革命吗?你也二十五了,可以成家了。”雷子是娶了媳妇的,深知有老婆的好。
  韩羡骁不屑一顾,“瞧你这点出息,你懂我这叫什么吗?媳妇这玩意,能轻易尝试吗?情债啊,难偿。儿女情长,什么玩意儿,放纵,会成为我远走高飞的羁绊。”
  雷子取下嘴里的烟,对上替他点燃,分不清眼前的白气是烟还是说话的雾气:“你就能吧,跟你说你也不懂。”
  两位知青都来自沪市,昨天下火车后,肩搭着肩去解手,解完手又溜达了一圈。
  一回去,大部队已经走了。
  在车站狭小呛人的小屋住了一夜,联系到农场里,这才派人来接人。
  从863农场到县城火车站,全程有三十六里路。
  隔着好几里才能看见一处村庄。
  中间要经过一块沼泽地、一条河,沼泽地总是令人犯怵,一般人都会选择绕道走,但……这三人却是走惯了。
  抄了近路直线走,不到中午就抵达县里。
  远道而来的知青,行李都不少,带着木箱和行李卷。
  好在昨天木箱跟着团部的汽车拉走了,今天上路,每人肩上就扛着一卷行李。
  因为带着两个“拖油瓶”,回程走得慢且小心翼翼,韩羡骁瞅着两人左顾右盼没下过乡的模样,还给两人各找了一根木棍。
  经过沼泽地时,要专挑高的干地方落脚,雷子在前面探路,后面跟着一个知青,再跟着黑子,韩羡骁善后。
  两位知青没见识过,走得像盲人探路,最后总算有惊无险地经过。
  但过了沼泽地,眼前又是一片结了冰的河面。
  到了这里,黑子和雷子就松懈多了,封冻的河面,可比沼泽地安全多了。
  韩羡骁却不这样,捷径可以走,但其实处处是危险,一不小心就坠河祭河神。
  “等等,我走前面。”带着军人独有的气势,雷子和黑子都自动让了道。
  几十米宽的河面,结的坑坑洼洼,河面像山峦一样起伏,有的地方,地底下还有常流水在流动。
  走到一半时,韩羡骁忽地停住,侧了侧耳朵,眼眸轻眯,深黑的眼里有不明漩涡在涌动,唇角抿成直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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