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郎是反派角色(女尊) ——废人无双【完结】
时间:2023-04-16 23:06:08

  院子里,清明正陪着林氏做针线,时而请教一旁的云氏,云氏痴傻,可绣活手艺强旁人百倍,清明抱着偷师的主意,一时间院子里倒是其乐融融。
  林夏急匆匆的赶回来,怀里抱着晕倒的云安,云氏看到血迹吓坏了,哆嗦着缩在墙角,“清明,热个汤婆子来。”
  已是春季,冬日里取暖的东西早收回到库房,清明连忙去库房找。
  把人放到炕上,云安已经醒来了,嘴唇发白抓着林夏的衣袖不放,葱白的手攥的紧紧的。
  林夏不忍心拽出来,轻声哄了半天,又让门外的云氏照顾,匆忙回自己屋里寻找温经散寒汤的配方,林氏见状叹了口气,帮忙到厨房点燃炉灶。
  云安静静的躺在炕上,感受着林夏的着急和惶恐,心里久违的安定,他这几日隐隐有些不舒服但并没有在意,后来知道了原因,他下意识的有些厌恶。
  从月事到来开始,他成了一件待价而沽的商品,忍受女人们恶心的目光。
  那是污秽的,他们自小这样告诉他,他依稀记得他母亲极讨厌父亲月事的到来,每当那几日,他甚少到来的母亲更会不知所踪,他的处境也会变得艰难许多。
  所以,他下意识隐瞒身体的不适,晕倒的瞬间他甚至厌恶这具恶心的身体,他做好了被丢在河岸的准备,虽然委屈但他觉得可以理解。
  但是……林夏好像并不嫌弃他……为什么呢?
  在被抱起的瞬间,云安一时间是愣住的,忘记了睁眼,忘记了算计,但他很快对着河边的男子露出了一个微笑。
  他觉得自己笑的挺和善的,虽然河滩边男子的脸色几乎同他一样苍白。
  云氏进来了,瑟缩着。
  “你是错的。”云安笑了,浅浅的,自信的,苍白的脸上黑沉沉的眼眸里全是满足,“示弱比完美更让女子怜惜。”
  他笃定自己的结论。
  作者有话说:
  “……云小安,你确定吗?”陈旭阳问号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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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只能给我缝衣服,暖被窝◎
  云安身体太虚弱了,林夏对于自己的粗心很是懊恼,从林丰收处订了羊奶,让云安连同家里的人每人睡前一碗。
  对于云安这种身体不舒服还不说的行为,林夏生气又舍不得发火,便特地给他煮了只放了极少茶包的羊奶。
  在吃食方面,云安无疑是个挑剔的,每天可怜兮兮的喝下膻味儿极大的羊奶,男子有些怀疑自己先前得出的结论了。
  林夏应该怜惜他啊,为什么又好像在生气?林夏生他气了,云安有点难过。
  云安自小在近乎畸形的环境中长大,他不懂所谓爱之深,责之切,不过明明被惩罚了,可他并不生气,反到颇为乐在其中,日复一日的想念那日窝在林夏怀里的感觉。
  可是这样是不守夫道的,云安放下手里的碗,一脸痛苦的端起一旁的热茶水往下灌,无奈叹了口气。
  云氏有些话是错的,但不得不说,要乖巧,才会得女子喜欢,这句话却是毫无疑问的。
  村子里很快有了各种传言。
  “身体不好,活不了多久了。”
  “陈家哥儿苦恋不得,要伤人泄愤。”
  “你做了负心人,逼着人要打胎。”
  “瞧见你偷人,一头撞树。”
  ……
  “……”林夏黑线。
  “还有些更奇怪的我实在不想回忆了”,林丰收憋笑憋的一脸痛苦。
  “族长怕是着急了,直接把陈家哥儿的婚期定下来,好在先前便有信儿,村里人倒也不奇怪。”林进安叹了口气,把茶碗放在桌上,一旁还放着书册,隐隐有折痕。
  “这一举着实有些心里有鬼的意思,我们解释过了”,林进安为难道。
  “可有些事实在不方便广而告之,只能说是溺了水你给救上来的,左右那日也是被包在你湿透的衣服里抱回来的,虽然还是有些奇怪,不过村里大多数人还是信得。”
  “只是……云哥儿清誉……怕是被你给毁了。”
  “……日后别再提这事,尤其别再提陈家哥儿的事,外人若提起,直说不熟便是。”林夏道。
  “瞧这事儿弄得,就抓个鱼,弄出这么大事儿。”林丰收叹气。
  “事关他人清誉,没闹大已是万幸。”林进安道。
  “嘿?你这人,认了几个字,整日说起话来倒是文绉绉的。”
  这话倒提醒了林夏,“你这几日也收拾收拾,闲时去认几个字。”
  “知道了”,林丰收头疼,“那些字跟个蚂蚁爬似的,这些个读书人整日里吃饱了就寻思着难为人。”
  林夏挑眉,看了林进安一眼,女人无奈,“我记得上次开门的哥儿也去的吧。”
  “你说福……不过这读书人就是聪明些,到底是有用的,我明儿就去。”
  “不忙了?”林夏喝了口茶水,慢吞吞问道,她倒是没有想到林丰收这家伙悄摸摸的连人哥儿的名字都知道了。
  “哎呀,那话咋说来着?轻重缓急嘛,我咋会连这个道理都不懂咧?”瞧出林夏在调侃,却完全没法子,林丰收讪笑。
  “还有,过几日跟我去套个麻袋。”
  “嘿嘿,你早说啊,你要说这个我就精神了,套谁?”林丰收睁大了眼,满脸振奋。
  林夏眯着眼准备干坏事,林丰收摩拳擦掌,一旁的林进安也挑挑眉,浅笑着放下了手里的书本。
  没几日,小林氏家的大姐儿被人打了的消息传了出来,瞬间掩盖了村人对林夏一家八卦的心思,因着是在镇上被套的麻袋,村人皆传林家大姐儿得罪了镇上的混混。
  “我的女儿啊,天杀的,到底是谁呀,下这么重的狠手!早就跟你说别总跟那些个狐朋狗友的吃酒,你就是不听!”
  小林氏哭红了眼,只觉得今年自家怕是命犯太岁!先是自己在林子里撞了鬼,家里又莫名着了火,他正庆幸家里没有血光之灾,长女便被打成了这样。
  “号丧呢!整天就知道哭,哭的人头疼!”
  女子整张脸都肿了,嘴角流着血,逃跑的时候因着看不清路摔了一跤,脚也扭了,她青着脸躺在炕上大声叫嚷着,“敢在姑奶□□上动土,我迟早找出那些缺德东西来!”
  “闭嘴吧,整日里不务正业就知道窃玉偷香,都是你惯的。”
  中年女子阴着脸呵斥了面前的父女一顿,冷哼一声离开了,剩下小林氏一人对着伤重的女儿六神无主。
  而此时,“缺德”的林家人正在院子里“围追堵截”两个小团子。
  “汪汪汪”
  “哇,它让我摸哎。”林秋两只手捧着一只金黄色的狗紧紧的抱在怀里,一旁的团子满脸艳羡。
  小狗生的肉嘟嘟的,一双眼睛又黑又亮,懵懂着滴溜溜的打量四周,尾巴短短的,一甩一甩的可爱极了。
  院子另一边,一只长相极相似只皮毛是黑色的奶狗绕着云安脚边转悠,旁人怎么逗弄都不肯离开。
  云安身体好了许多,脸色也不似以往泛着灰白,周身气质愈发平和,半蹲着逗弄手边的幼犬,黑白映衬,愈发显得那只修长的手莹润似玉。
  “老师说这两只狗是她最优秀的两只猎犬的后代,长大后结伴打猎能斗过狼的。”秀玉与有荣焉,跟着习武这段时日,身子骨强健许多。
  “那是狗厉害,你得意个什么劲儿?”正逗弄小狗的男人白了一眼自己傻乎乎的妹妹。
  “哈哈,就是。”林丰收憨笑着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像个十足的二货,令人不忍直视。
  福哥儿见状又给了林丰收一个白眼。
  女人倒是半点不介意,笑呵呵的,大概因着得了个正眼欣喜的很。
  “姐儿,田里那些个桃子、杨梅、还有杏儿都成熟了,家里吃不过来了,你可有用处?”清明在一旁问。
  “瞧我这记性,忙忘了”,林夏笑着。
  “把熟的都摘回来,桃子一直能吃到九月份倒是没什么,桑葚、杨梅,杏儿这些却是只有这几个月能得的,摘回来做成罐头或是酿些酒,等入了冬,天儿凉了没什么水果的时候便都是好东西咧。”
  “成,那还等什么,走呀,提篮子摘果子去。”
  林丰收笑笑,帮着福哥儿拿了背篓,率先出门到田里去了。
  “等等,我记得山里面有好大一片野草莓咧,还有樱桃树。”瞧见林丰收先走了,秀玉把方才偷偷溜出门外的狗抱回来着急道。
  “这样,我爹他们和小孩儿们到田里,进安、康哥儿、秀玉、我还有云安,我们到山里。”
  林夏安排清楚,一家人拿着篮子、背篓,有的甚至拿了块布,出门去了。
  林夏坠在后面,拉着云安磨蹭了一会儿,院子里很快没人了。
  云安偷偷拽着林夏的衣袖,嘴角浅浅抿着,一对酒窝似有若无。
  林夏从袖子里拿出一个盒子递过去,里面是一枚鹿角玉簪,细腻莹润,洁白无瑕,品相难得,油性上佳。
  一小半的身家就这么交代了,林夏摸摸鼻尖,深觉自己恋爱脑,她原想着买一枚戒指。
  可这个朝代戒指并不曾有那半多的寓意,思前想后,林夏还是买了玉簪,有道是君子如玉,金银与云安实在不搭。
  “喜欢吗?”
  男子点点头,示意林夏给他带上,阳光下,他像一幅浓墨重彩的油画,精致的眉眼叫人移不开眼。
  “想好哦,带上你就是我的人了,再没有反悔的余地,要嫁给我,以后只能给我缝衣服,暖被窝,只能对着我一个人笑,偶尔还要听我说坏话做坏事,弄不好你还要跟我一块儿做。”
  林夏笑笑,正色道,“但我也保证,你是我此生的夫郎,用尽余生,拼尽全力只对你好。”
  云安的眼睛亮晶晶的,像一枚融化的琥珀洋溢着动人的甜美。
  “好”,坚定的、迫不及待的语气让林夏放松下来,慢慢把簪子给男子戴上去。
  莹润的玉簪和锦缎似的秀发着实般配,林夏凝视着,忽然间知道结婚戒指要用什么样子的了。
  男子转过头,耳尖红红的,两颊微微嘟着,可可爱爱的模样像颗水蜜桃,满是甜美。
  林夏忍了又忍,没忍住,“能……抱一下吗?”
  说完赶紧给自己找补,“不干别的我发誓,就抱一下。”
  踌躇间,一双胳膊环到腰间,清冷淡雅的味道在鼻尖涌动,林夏伸出手,回抱住怀里温热的身体。
  云安身材高挑,身量大约到她眉间,在女子中都是少有的身高,此刻,他安安静静的待在林夏怀里。
  女子眉眼含笑,男子清冷腼腆,莫名契合。
  两辈子加起来终于碰到心仪之人,实属不易,林夏几乎听到了自己嘈杂的心跳声,突然间,火光冲天中站立在旁的身影映入脑海。
  “……日后想干坏事得叫我一起,作为交换我也会带你一起,好吗?”林夏微微侧头问道。
  云安缩缩头,让耳朵躲过一旁的热意,身子不由自主颤了一下,男子抿抿唇,对自己莫名的反应有些惊慌,完全没有注意林夏在说什么。
  “不说话我就当你答应了。”林夏笑道
  林夏和云安的结婚协议第一条,就这么草率的定下了。
第二十八章
  ◎前尘◎
  “那是干啥呢?”
  林夏家的田地旁边,不少村民驻足。
  “摘果子呗,瞧瞧这果子长得,真好呀。”
  “林夏这孩子有出息,林氏如今的日子真是,比那镇上有钱人家的夫郎也不差啥了,那是又做新衣裳了吧,瞧人家那精神头,都四十出头的人了跟三十岁似的。”
  “哼,眼馋也没你的份,他有个屁的命,克妻的寡夫还有脸在村子里到处转悠,我呸!”男子站起身,拿起身旁的篮子,转身离开了。
  “切,谁不知道谁呢,装什么装,你倒是不克妻,整日里被你那醉酒的妻主打的要死要活的。”
  田里,林丰收傻笑着给一旁的福哥儿献殷勤,还好秀玉不在这儿,不然怕不是要赶忙把自己哥哥拉走。
  而山间,秀玉带着几人往深山走了许久方才到目的地,身后跟着的四个人便只剩了两个,担心林夏她们走丢,她只得拜托林进安招呼康哥儿,自己回去找。
  林进安话不多,康哥儿也不爱说话,只剩下两个人的深山,连空气都静谧许多。
  不过显然这两个人都不这么认为,一个忙着摘树上的樱桃,一个蹲着摘地上的草莓,倒是自得其乐。
  时间很快过去,分头行动的一家人满载而归。
  “这些应该够了。”
  院子里堆满了各式水果,林夏叫拿出一些易于存放的放到地窖里面慢慢吃,剩下的,则打算做成罐头或是酿酒。
  烧烤店林夏不打算卖果酒了,他们家十多口人,做的东西也是勉强只够自己人吃的。
  透明的玻璃这个地方没有,可粗瓷杯却是不缺的,林夏前些日子进城买了不少。
  把各式水果洗净晾干然后装罐,放蜜糖,大火蒸好了用事先消毒过的软木塞子塞严实再用蜜蜡密封,简易的罐头便得了,放到地窖里,若是保存的好,能吃到明年开春咧。
  很快一锅又一锅的罐头蒸好了,收拾好以后统一搬到地窖保存。
  再把剩余的桃子、杨梅、桑葚清洗干净处理好,分别装瓶。
  因着祭祖上坟的关系,村子里家家户户都会酿酒,日子富裕的酿米酒,日子不宽裕的酿些高粱酒,林夏家便只有高粱酒。
  把高粱酒、冰糖倒入果子里,放上三五个月,色泽鲜艳果味儿浓郁,入口极佳,有耐心的放一年,那味儿就更美了。
  看着红通通的杨梅,林夏嘴馋的紧,把做好的果酒和罐头统统搬到地窖存放后,便拿了一壶刚泡上的杨梅酒隔水煮了起来。
  这样可以加快酒和杨梅的融合,虽不似自然泡出来的果酒香醇,但解馋却是足够的。
  “晚上可以给你喝一点。”林秋在一旁好奇围观,林夏回答道。
  酒味裹杂着浓郁的果味,入口酸甜,引人回味,晚饭桌上无疑获得一片好评价。
  “姐,明儿再去采果子吧。”林秋舔着筷子怂恿。
  林氏无论如何都不许林秋沾酒,在他的观念里,好人家的男子是绝不肯喝酒的,他态度过于坚决,林夏只得顶着压力拿筷子沾了下给林秋尝尝。
  一边的清明,福哥儿,康哥儿倒是也都尝了尝,只云安却是滴酒未动,连同云氏也是,林夏先是有些意外,后来看了看一旁的云氏便了然了。
  是夜,林夏便寻了云氏。
  “叔叔,我林夏,心仪云安,想聘他为夫,请叔叔应允。”林夏一脸正色认真道,“无论以后会发生什么,我都会尽我所能,像爱护孩子一样疼爱他,让他一生无忧。”
  林夏跪倒行礼,“请云叔叔应允我们成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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