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揽着公孙遥面对面坐在自己腿上。
“娘子,马车起码还得驶两个时辰才能到下一个驿站……”
“你想得美!”
公孙遥眼明手快地捂住他的嘴,将他未能说出口的心愿扼杀在了沉默的摇篮里。
作者有话说:
老九:马车!
迢迢:虎狼之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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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章
◎一家三口◎
从江州到钱塘, 两人一路坐马车坐了有三四日。
过钱塘门的时候,公孙遥全然不复先前到扬州和到江州时的情况, 一路都保持着高度的兴奋。
她不知道自己此番和李怀叙的落脚点在哪里, 但她掀开帘子,看着眼前既熟悉又陌生的街道,唯一的想法便是沿着这条街一直走下去, 再往深处走, 拐进一条小道,再拐一条小道, 便能到她和娘亲从前的家了。
自从与公孙云平闹掰之后,娘亲带着她和惠娘就住到了新的屋子里。
新的屋子是租的,是临河的一个小院, 虽然不如当初同爹爹在一起时住的气派,但娘亲和惠娘都在, 公孙遥从来都是满足的。
至于当初公孙云平还在时的那个院子, 已经过去太久远了, 她连那地方具体在哪里都不记得了。
比他们早了四个月回到钱塘的惠娘,已经在李怀叙提前安置好的宅子里住下了, 得知他们要来, 特地带着人收拾好了整座宅院,整日翘首以盼, 等着他们的到来。
“惠娘!”公孙遥许久不见她,下了马车第一件事便是扑进她的怀里。
自打六岁那年离开钱塘之后,除了其间惠娘偶尔的一次回家省亲,她们便从未分开过这般久。
惠娘亦心疼地抚摸着她, 见到他们平安抵达, 一连几日惴惴不安的心情才敢放松。
“到了就好, 到了就好。”她欣慰地陪着公孙遥和李怀叙进门,与他们介绍起这座临近西湖的宅院。
这院子是李怀叙自京城出发时便叫人提前置办好的,风格倒是与扬州的山水园林有不少相同之处,只不过比扬州的园林少了几分假山巨石的点缀,多了点曲径通幽的水韵。
冬日里见水还有些冷,公孙遥拢了拢披风,对这等美景,暂时只可远观,不可亵玩。
李怀叙却提醒她:“娘子试试,这水只怕是温的。”
“温的?”
公孙遥未曾见过这等花样,除了温泉汤池,还有哪个院子里的活水,能是温的?
可是李怀叙抓着她的手,带她不由分说便蹲到了潺潺的流水旁。
略为粗糙的大掌包裹住那一片细腻的娇嫩,带她一齐探入到了缓慢又清澈的溪水之间。
温热的水流无孔不入,穿透两人单薄的掌心。
“真是温的?”公孙遥奇道。
“我猜,这一条流水的玄机便就藏在这底下的石子里。”李怀叙摇头摆尾,洋洋得意道。
“这几日看的书中正好有说过这样一种石子,置于何处便能使何处生热,冬日里置于河底,就连河水也能直接由凉转温,胜似汤泉。娘子瞧,如今咱们眼前这条小溪,溪底铺的这些石子,形状大同小异,全都与黑色的鹅软石十分相近,书中描绘其模样,也正是如此。”
公孙遥闻言,当真仔细观察了一番溪流底部黑色石子的模样。
见与李怀叙所言无异之后,对他毫不吝啬地投去了嘉奖的眼神:“李风华,你近来还真称得上是饱读诗书了?”
“都是看的些奇闻轶事,不足挂齿。”
李怀叙本事装到了,很快又拉着她起身,故作云淡风轻地背过手去,继续潇洒又得意地参观起自己的住处。
公孙遥对着他假模假样的背影笑开,正也要四处瞧瞧这座庭院,却被一旁的惠娘拉住。
“小姐觉得这座宅子如何?”
她问的没头没尾,叫公孙遥一时不明白她的用意。
“挺好的。”她只得照实答,“这宅子连屋外的水都是温的,屋子里也没有我想的那般阴寒,通体风格都极为典雅,是我喜欢的。”
惠娘放心地点点头:“小姐喜欢便好。”
原来她是怕她不喜欢,怕她住不惯吗?
公孙遥轻笑了笑,与她不约而同想起了当初在江边小院时的生活。
当时的娘亲虽然身上还带着点积蓄,但终归是没有同父亲住在一起时那般宽裕。公孙遥记得,她们单独过的第一个冬天,是钱塘最冷的一个冬天。
那时她们的小院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其实是有不少的屋子的。但奈何那年钱塘的冬日实在是太冷了,她们买不起太多的炭火,便只能在一间屋子里升了炉炭,而后三个人挤在一起睡。
不过,那年冬天过去便好了。
冬天过去,娘亲和惠娘都找到了自己的活计,她们白日里忙着出去做活,便将小小年纪的她送到了私塾,托教书先生看顾。
她打小就很乖,教书先生时常夸她,她的课业和生活,从来都不叫娘亲和惠娘费半点心。
只是,或许当时的娘亲和惠娘都没有想到,十几年后的她,在面对自己至亲之人的时候,会变得格外性情乖戾,睚眦必报,斤斤计较。
她执起惠娘的手:“惠娘,此番李怀叙是特地念着我的生辰,所以掐着时候带我回来的,明日我想带他去看看娘亲,你说好不好?”
江氏当年下葬是在钱塘,公孙遥和公孙云平带走的,只是她的牌位。
惠娘闻言,自然没有什么理由说不好。
随着他们下江南的一路,她见到了李怀叙对公孙遥无比的呵护,那是这么多年,公孙云平都不曾给予过她的快乐。
此番公孙遥从江州到钱塘,她见到她的脸色,竟比当初到扬州时还要红润有光泽,便知晓,他们小夫妻俩这段时日,也是照旧甜蜜恩爱,无话不说的。
“夫人见到小姐这般幸福,在天上也一定会替小姐高兴的。”她由衷道。
—
次日是冬日里难得的晴日,公孙遥带着李怀叙一步一步去往山上祭拜自己的娘亲。
“娘亲,我回来看您了。”
她跪在坟前,尽量叫自己看起来高兴。
“我此番除了与惠娘同行,还带了一个您从未见过的人。”
她挽住李怀叙的手,刚想要开口,却发现李怀叙的五指正刁钻地往她的指缝里钻。
她顿了顿,任凭着他十指相扣,道:“不知道我当初在济宁寺对您说的话,您还记得吗?我说,我过得很好,我嫁给了当朝的九皇子,他不论是为人还是学识,都是人中龙凤,是一等一的厉害……”
明明已经知晓李怀叙或许不只是表面看到的那样,可是这般夸赞起他的时候,公孙遥还是觉得有些许违心。
她顿在半道,神色复杂地与当事人看了看。
这时候,与她紧紧相扣的李怀叙的五指便起了作用。
他用了点劲,叫她不得不接着往下讲。
“有他的日子,我真的每一日都过得十分舒坦,他会护着我,会知道疼我,每当我与姓赵的那群人发生冲突的时候,他总是会抢在我的面前,叫他们吃瘪……”
“对了,他还生了一副顶好的样貌,娘亲您放心,就凭他的长相,将来您的外孙还有外孙女,决计都差不到哪里去……”
“娘亲,我真的,真的过的很好,您不用担心我,您自己在天上,要记得照顾好自己……”
说着说着,原本开朗的嗓音又逐渐变得阴郁沙哑。
李怀叙牵着人的手发现不对,转头的瞬间,公孙遥的眼泪已经大滴大滴砸到了面前的黄土地上。
他伸手去拥她。
公孙遥也自觉往他的怀里钻。
“可是娘亲看不到她的外孙还有外孙女了。”她趴在他怀里溃败决堤,“李怀叙,娘亲看不见我们的孩子了……”
从小到大,她每每看见人家有娘亲撑腰的时候,总是羡慕,每每看见人家父母聚在,阖家欢乐的时候,也总是羡慕。
她这一辈子,实在没有什么地方好嫉妒公孙玉珍的,可是唯有一件事,那便就是她的父母俱在。
她躲在角落里只有惠娘和蝉月安慰的时候,她可以自由自在地赖在爹娘的怀里撒娇,这是她一辈子也羡慕不来,一辈子争不来的。
“会看见的。”李怀叙心疼地轻抚着她的后背,“娘子,娘亲在天有灵,会看见我们还有孩子的。娘子想想我们南下的这一路,几乎未有半点风雨,这一定就是娘亲在天上保佑我们,保佑我们一路平安,一生顺遂。”
“是吗?”公孙遥眼眶湿润着迟疑。
“是。”李怀叙斩钉截铁地捧起她的脸,“还有我们在长安的时候,多少次逢凶化吉,一定都是娘亲在帮我们。”
“我还没有告诉过娘子,自从娶了娘子之后,我的运道都变好了。新婚第一日便有了爵位,还有了官职,娘子简直就是我命中的福星。在彭泽县的时候,我在那山上,差点都以为自己要回不来了,结果下山的第一眼便就见到了娘子,当时我就在想,一定又是娘子冥冥之中的福气在庇佑着我。不过后来我回家仔细想了想,娘子如今年纪尚浅,应当还没有那么强的功力,那便一定是娘亲看在娘子的份上,在天上顺便也庇佑着我,所以我才能一直顺遂至今,平平安安。”
……
怎么会有一个男人,这么会说讨人喜欢的话?
公孙遥成功被他逗得破涕为笑,眼泪鼻涕糊了满脸,全沾在了他早就被哭湿的衣襟上。
李怀叙又轻抚她的后背,过了良久才劝她道:“好了,娘子若是还想再陪娘亲说说体己话,那咱们就再在这里陪娘亲多坐一会儿,若是不想,我瞧这边山脚下就有寺庙,咱们去庙里,为娘亲祈福祝祷,好不好?”
“好。”公孙遥拖着浓厚的哭腔,满脸晶莹剔透地看着他。
李怀叙也被她的样子成功逗笑,拿起帕子一点一点替她擦拭下脏兮兮的脸庞。
“李风华,你背我下山。”
“好。”
李怀叙任劳任怨地收好帕子,又背自己娇气的妻子下山。
下到山脚下的两人,手牵着手在寺庙中上了三炷香,全都是为江氏祈福。
待到马车回城的时候,公孙遥才彻底擦干净脸颊上的泪珠,拉着李怀叙的手,突然又道,想再去看看自己从前住过的小巷子。
李怀叙自然依她。
狭长的巷子与从前其实没什么不同,入了冬的时候,阳光便变得格外珍惜。
公孙遥裹紧了披风,细数着墙上几十年如一日的青苔,在李怀叙的陪同下,一步一步往巷子的深处走。
她还记得她们曾经住过的那一间小院,就在前面只有几步之遥的地方——
“爹爹,为何最近卖糖葫芦的阿公迟迟都没有来?”
小院的门吱呀一声打开,跑出一个扎着羊角辫的小姑娘,正回头仰着脑袋望向自己的父亲。
公孙遥在须臾之间驻足,看见小姑娘的父亲随后也从那扇门里走出来。
“兴许是最近天实在太冷了吧,囡囡想吃糖葫芦了,爹爹带你上街买去。”他蹲下身,一把将女儿抱起来,浓密的胡子轻轻蹭着女儿娇嫩的脸颊,逗得她咯咯直笑。
“还吃,还吃,牙都还没长齐呢,全蛀光了,我们今日是去看望外婆的,不许调皮,不许贪吃,明白了吗?”
院子里最后走出一个女人,手中提着一个碎花布盖的篮子,边数落着女儿同丈夫,边回身将院门锁好。
她的女儿还在闹:“我就吃一颗,就吃一颗糖葫芦就好!娘亲给我买嘛!”
“你只吃一颗,那剩下那么多颗谁吃?我可不吃你剩下的东西!”
“爹爹吃,爹爹吃!”
公孙遥怔怔地站在原地半晌,即便那一家三口已经走出去老远,却仿佛依旧能听见他们嬉笑日常的声音。
“娘子?”李怀叙不知不觉又攥紧她的手。
公孙遥抬头,看见比自己高出一个脑袋的丈夫。
他的眼神关切,是她唯一的依靠和归宿。
她吸了吸鼻子,再度依恋地靠进他的怀里。
“李怀叙,你今晚再努力一点好不好?我真的,真的好想要个女儿。”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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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
◎回长安(小修)◎
钱塘之行一共持续了五日。
因为公孙遥的话, 李怀叙每日夜里都拉着她,叫上两三趟, 甚至是更多的水。
公孙遥逐渐又后悔起自己没遮没拦便说出口的话, 每每精疲力竭之时,想的都是第二日一定要带他更多地出去走走,消耗完他的体力。这样, 他晚上便不会跟只哈巴狗似的, 怎么赶也赶不走,无论如何也停不下来了。
她带着李怀叙, 白日里穿行在大大小小的街巷里,无知无觉间,便几乎将整个钱塘都逛了个遍。
冬日里行船冷, 但路过一座干枯无花的荷花池时,李怀叙还是看出了她的心事, 愿意主动陪着她泛舟其间, 叫她伏在自己的膝头, 回想起从前在这里同娘亲生活的点点滴滴。
还有,同公孙云平。
公孙遥也是带着李怀叙七拐八拐地走了许多条街道, 才意识到当初她曾同公孙云平还有娘亲一起住过的宅子, 其实就在她和李怀叙如今的宅子背后,走路不过一刻钟。
可那座宅子, 如今也早已是他人的居所了。
李怀叙陪她站在巷子口,远远地对着那座宅邸看了许久,最后看见眼前一团浓白的雾气,身边人好似释然, 又好似还是带着不得已的惆怅, 道:“我看完了, 走吧。”
走吧。
她轻飘飘的一句话,终于带着斩断所有的勇气。
李怀叙垂眸,只看见公孙遥明朗的笑,映在冬日难得的暖阳下,闪闪发光。
他抬起手,突然扯了扯她的脸皮。
还是太薄了。
“我昨日听见那酒楼的老板,道他们这儿有整个大雍最正宗的女儿红,一时勾得我心痒痒,娘子晚上陪我用一杯吧?”他轻巧道。
是,钱塘接近越州,越州的女儿红,从来都是最出名的。
“好。”
公孙遥与他十指紧扣,一道往家的方向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