纸糊明月城——坠珠葡萄【完结+番外】
时间:2023-05-07 23:07:57

  有一天晚上,女生宿舍敞开心扉讨论有关爱情的话题,熄灯后大家围着一盏充电台灯盘腿坐在地板垫子上,说起爱情时,舍友们不是一脸向往就是眉飞色舞又幸福地谈论着现任男友,只有祝之繁一反往日嘈闹喧嚣的性子,沉默地低眉垂眼不说话。
  “繁总,你怎么哑巴了?计软学院那个应盛到底是不是你的男朋友?”
  “应公子还没抱得美人归吗?不应该啊……排队追他的女生不是很多?我们繁繁居然如此清奇脱俗,还没被应公子拿下吗?”
  “听说应盛家里很有钱,上一个女朋友分手还是高中的时候,人家妈妈怕对方姑娘跟应盛恋爱影响他的学习,直接把女孩弄到国外去了,应盛因为愧疚,据说还给人家送了一辆车。”
  祝之繁越听越无语,好笑地问道:“你们好奇怪,车我可以自己买,为什么一定要等男人给我送?还有,应盛是我高中同学,你们说的那个女孩我知道,巧了,她是我初中同学,人家只是全家移民去爱尔兰了,并不是传闻中被应盛妈妈送去国外的。这世道想毁掉一个女孩实在太轻而易举了,捕风捉影弄出几句似是而非的话,就可以给一个女孩制造出许多困扰。我们女孩真的不要再内耗了,男人主宰社会已经很无奈,但女人不可以也撑起一片天吗?毕竟这世界都是在女性的裙子底下诞生的。”
  舍友们面面厮觑,最后了悟非常地得出结论:“难怪应公子到现在都还没被繁繁收编啊……这回真是踢上了一块油盐不进的铁板!”
  第二天早上,应盛一如既往骑着车到宿舍楼下接祝之繁去上课,不知道哪里惹到了这位姑奶奶,一大早臭着一张脸,这哪是接祖宗来了,接火药桶吧?
  祝之繁生气地踹了他的自行车轮胎一脚,喊他别再继续拿自己做障眼法了,暗搓搓谈了个家境微寒的女朋友,贪生又怕死,怕应伯伯他们不同意,便拿自己掩人耳目去哄他们开心。
  应盛死皮赖脸地追上她美丽生气的背影,笑得目光熠熠地说:“彼此彼此,你不也拿我气死江与舟?”
  祝之繁恨恨瞪他一眼,跳上他的车,顺便探出手来,从背后狠狠拧了他的腰一把,应盛登时在车座上像只上蹿下跳的猴子连声讨饶。
  其实应盛的女朋友是祝之繁班上的张鸥,而因为班上的高中老同学实在太多,其中又有应盛家世交的孩子,应盛怕这段尚是初萌芽阶段的恋爱因走漏风声而被扼杀在摇篮里,于是将主意打到了看似人畜无害、交友男女不忌,成天傻乐呵小孩心性的祝之繁身上。
  人畜无害这些善良、小白的标签真是应盛对祝之繁的误解,而且这误解真是误会大发了,貌似温良无害的祝之繁,脑瓜精明得很,基本不做有本无利的交易,于是阴森森地露出尖锐爪牙,狼子野心昭昭其显,一拍即合与应盛同流合污。
  之所以说是同流合污,是因为应盛应大公子正是计软学院第一才子江与舟的室友,还是床位都连在一起的那种室友。
  计软学院和法律系隔了大半个沪大,君在学校头,我在学校尾,而因为应盛这个人肉幌子和情报探子,祝之繁得以冠冕堂皇地进出男生宿舍,顺便随时随地收获江与舟的最新动态。
  谁说分手了不能继续视奸前任?祝之繁手眼通天,甚至还在江与舟这无情的混蛋身边安插了个狗腿耳目呢!
  清晨的上学路,女孩的闹,男孩的笑,落在旁人眼里,恐怕又是小情侣之间一个蜜里调油的恩爱片段。
  江与舟路过宿舍楼下的十字路口,脸色僵硬得有些苍白,远远听见那一串如铃的清脆笑声,不禁狠狠捏紧了拳头。
  心中滋味万般,最终无力地松开手,低头看去,空无一物的手掌提醒着他,那样的笑与闹他也曾拥有。
  祝之繁是心头的一剜血,是今生无法痊愈的伤口。
  美丽带毒的糖果,一边越是远离,一边越是忍不住上瘾靠近。
  江与舟此生从未怕过什么东西,但望着那个坐在自行车后座天真无邪渐渐远去的背影,他怕了,他怕再这样煎熬下去,有一天会逼疯自己。
  他怕成为那个为你疯、为你癫,宁负全世界却不忍负一人的恐怖疯子,他怕有一天,他甘愿为了她失去残存的理智与人伦,遭受全世界的唾弃与谩骂。
  他大概是疯了,又或者真的已经疯了,他居然内心疯魔到觉得即使做一个疯子又何妨,做一个和她在一起的疯子是何其快乐与富有!
  作者有话说:
  立个flag,下星期正文完或者彻底完结!(雄心壮志叉腰,做不到当我没说→ →)
第36章 ◇
  ◎撒网◎
  林雪的病情进展很快, 临近年关,受病痛折磨奄奄一息的她已经不再爱晒太阳。
  不知道人之将死,是不是都会畏惧阳光。
  这是后来祝峰跟祝之繁说的, 他说林雪最后那半个月,只要房间有一点阳光进来,林雪躺在床上, 即使再没力气翻身,她都要转过身去背对阳光。而在她离开人世的前一天,已经十几年没下过雪的雾城,突然纷纷扬扬下起鹅毛大雪。
  那天上午下了一场大雪,下午出了太阳,生命尽头厌光的林雪,扬起脸上苍白的笑容, 给祝之繁打了个提前问候新年的电话。
  她说乡下的阳光很好, 好像回到夏天一样,那会祝之繁穿着裙子在院子里的台球馆游刃有余游梭,裙摆灵动,好比美丽恣意的水草。雾城下了雪,很美,沪城有下雪吗?
  那一天祝之繁其实是有预感的,林雪给她打电话的时候, 她正在食堂打饭, 张鸥跟她前后站在队伍里排队, 应盛则嘻嘻哈哈排在她们俩身后。祝之繁在队伍前头听电话不知不觉哭了,他和张鸥无所知觉, 依旧互相说着咬耳根的悄悄话, 笑得旁若无人。
  祝之繁浑浑噩噩听着电话, 窗口轮到她打饭了,心不在焉随手点了两样平时根本不爱吃的菜,就连米饭都忘了拿。
  她离开队伍先去找位置,应盛和张鸥两个在队伍里叫她等等一起走,结果祝之繁根本没听见,脸上印着残泪,心事重重地端着饭盘找了个食堂角落的位置坐下。
  对面位置什么时候坐下来一个人她完全没在意。
  祝之繁挂了电话后仍旧感伤不已,耷着脑袋,思绪完全是凭空飘着的。
  过了良久,等她仰起头来看清对面所坐之人是谁,惊愕得把嘴张的无比大,目瞪口呆到把眼珠子都快爆出眼眶了。
  那人居然是她曾发誓一万遍老死不相往来,却又虔诚祈求神明原谅她一次次说话不算话的江与舟!
  食堂窗外下着雪,天气阴惨惨的,显得江与舟冷漠的神情更加严肃,不过这些都不要紧,重要的是他竟然主动来找她!
  这令祝之繁感到不可思议,平时在校园里两人就算偶尔歪打正着遇见,江与舟从来表现得与她素不相识,就算她死皮赖脸地去他寝室找应盛,明知她多是挂羊头卖狗肉的意思,江与舟也都是很快就眼不见为净地冷着脸带上书出门。
  他是显得那么不耐烦与她再有什么交集。
  应盛曾经问祝之繁:“你确定他会为你吃醋?别是白费功夫吧!江与舟那张脸,说是比哈尔滨的冰雕还冷都不为过……每次你来,他不是白你,就是白我,好像我们一对‘奸夫□□’多俗不可耐,人家根本不稀的多看一眼。”
  她不确定,她太不确定了。
  在这段感情最开始,两个人干柴烈火一般一分一秒都舍不得分离的时候,他都是那么轻易地说不爱就不爱了。她就如他手下一个不小心写错的代码,及时发现错误,稍微删除改正一下就好了,复杂庞大的程序又可以运行自如了。
  祝之繁从来不是一个不愿向前看的人,只是遇上江与舟,她的执念尤深,好像中了什么绝世魔咒或情蛊,就算如今只剩她一人苟延残喘地在情感漩涡里徘徊,她都还继续做着无用的垂死挣扎。
  江与舟蹙着眉,凝视她脸颊上已然干透的泪痕,声线冰冷道:“你什么时候爱上了三人行?果真是天不怕地不怕的性格,应盛这样三心二意的花花公子,你也跟他处得下去?他跟那女的明目张胆在你面前卿卿我我,你就只会没用地在这哭?”
  祝之繁被他这番说教之辞弄得彻底呆傻,惊觉羞辱之余,然后在心底得意地嘲笑江与舟,他果真上了套!这场战役她还没有输!
  江与舟的在乎,便是最好的证明。
  她伶牙俐齿回复的很可恶,“关你什么事?江与舟,我的一亩三分地乐意种萝卜还是种青菜,那是我的事,需要你多管闲事吗!”
  江与舟被她的执迷不悟一度气到爆裂,就差气急败坏地晃一晃她那颗小巧又精致的头颅里到底盛了多少水。
  简直孺子不可教也!
  望着江与舟杀气腾腾大为火光的快速离去背影,祝之繁呆笑不已,仿佛看见胜利女神在向自己微笑。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原来高贵清冷的江与舟,也不尽然是金刚塑的冰冷无情躯体,他也会为了她的“愚蠢痴傻”而生气恼火。
  他看她愚不可及,她看他失心走火。
  ***
  这段时间为了备战期末考,祝之繁起早贪黑,成了图书馆的钉子户。
  早上七点,祝之繁就已经从食堂吃完早饭,走在去往图书馆占座的路上。
  途中妈妈给她打来电话,通知她林雪昨晚夜里已经走了的消息,祝之繁仰头望着头顶冬季灰败的天空,只觉得这一切好不真实。明明昨天中午还给她打过电话的人,现在就已经阴阳永隔。
  作为家里的代表,祝之繁跟学校请了假,带着赙仪前往雾城。
  妈妈安排了老韩开车送她,但是祝之繁选择了坐绿皮火车,慢吞吞的火车,让她想起了林雪第一次带她去雾城的时光,她们一起在火车上闲话家常,她把林雪当成一个知心大姐姐那样尊重崇拜。
  时隔几月再回到雾城,物是人非,林雪的葬礼由族人办的十分热闹。
  热闹,一个用来形容葬礼多么割裂酸涩又有点荒诞的词语,可惜人间的繁华与喧嚣,逝者再也听不到了。死去的人,身体是冰冷而僵硬的,怎么能用这么一个“热”又“闹”的词,为逝者在人间的最后一刻做加冕呢?
  院子的铁棚下,原本的台球桌全部被清理到一边挤着,院子里乌泱泱坐着一堆祝之繁完全陌生的族亲。在场的人,伤心的很少,笑容却有很多,祝之繁想:灵堂前,他们怎么好意思若无其事地说笑呢?人走了,这是一件多么悲伤的事情!如果做不到悲伤,那么也请尽量收敛刺眼的笑容。
  可她又想:只有幼稚的人才会把自己当成了宇宙中心,要求世界跟随自己同悲同喜,只有小孩抬头看月亮的时候,才会觉得月亮是一直跟着自己走。
  殡仪馆的车开到林雪家的铁门前停下,镇上殡仪馆的工作人员下来要抬走林雪的尸首前去火化,一时间,整个灵堂哭声恸天,那些原本说说笑笑的男女老少无不失声痛哭又或者掩面埋首抹泪。
  祝之繁呆呆傻傻地后知后觉:原来成年人并不是麻木不仁了,而是他们已经习惯于如何控制自己的悲伤。他们的悲伤只有在群体动物一起感伤,大家不会嘲笑彼此眼泪的时候,才会肆无忌惮地流露出来。
  自爱妻走后一直强忍泪水的祝峰终于也在这一刻,宛如挚爱被夺走般发了疯地嘶吼大哭。
  谁也没想到,林雪的尸首还没抬上车,原本挽灵的祝峰却猛然掉头,扑通一声跪在祝之繁身前。
  祝之繁被这突如起来的一幕吓得手足无措,登时眼泪都吓收住了。
  祝峰跪在她面前,三十好几的大男人,哭得心碎欲死,鼻涕眼泪一齐在刚毅的脸庞上刷刷而下,他不停地扇着自己的耳光,“我该死,我该死……”
  祝之繁吓得不轻,脸色苍白,茫然不知所措地盯着祝峰。
  在场的族人纷纷上前搀起祝峰,痛心疾首地劝他:“阿峰,你伤心糊涂了,怎么跪平凡的女儿呢?快起来、快起来……再跪下去大家要看笑话了……”
  祝之繁也尴尬又慌乱地说:“峰叔,你这样干嘛?我爸妈说你和雪姐人都很好,礼金对我们来说不多的,你放心收……快起来嘛……”
  她以为是爸妈让她代给的赙仪太多了,那个白事红包里有三万,祝峰觉得多不肯收。
  祝峰跪在地上迟迟不肯起来,颤颤巍巍地掏出麻衣口袋里的一对耳,双手奉上,绝望又悲伤凝视祝之繁:“之繁,耳你收回去好不好?”
  祝之繁望着他手上那对眼熟的耳,想起来它们昔日在林雪圆润耳垂上的熠熠生辉样子,她迷惑了……
  “这是你阿太留给你的,是我,是我贪心和混账,昧下了这对宝石耳!老太太儿孙成群,凭什么她那点压箱底的东西,到死了都还要记着你?我是她最小的孙子,她死的时候把我叫到床前,神志不清拉着我的手,我以为她要交待我一些什么东西。都说老太太有钱,在你家干了那么多年的保姆,还能不攒点贴身钱?可是我把耳朵凑到她的嘴边去,她居然跟我说:阿峰,这里你最小,他们这些人都变了,只有你不惦记我的东西,我那个陪嫁的樟木箱里有一对耳环,你把这对耳环替我送去给之繁,她长大后,戴着一定好看……”
  祝峰把耳强塞到祝之繁手里去,哭得像个孩子,泣不成声,“现在东西还给你了……你把阿雪还给我好不好?”
  祝之繁整个人如遭雷击,诧异惊愕地微张着嘴,怎么会这样……?
  这一对蓝宝石耳原来是阿太留给她的吗?
  迷迷茫茫又回想起了什么,难怪暑假她跟着林雪上雾城来,祝峰见到她时立即沉下脸,第一句话说的是“你怎么把她带这来了?”。
  那时候她还以为祝峰不喜欢她到家里做客,原来,原来一切都是有迹可循的……
  阿太曾经说过,这是昔日恋人送给她的定情信物,但是最后那个人却违背誓言娶了别的女人。阿太年轻的时候人长得漂亮心气也高,蹉跎了前半生,被拖成了老姑娘,最后只能心有不平地嫁给了为人老实木讷的老太公。
  也许是那会还小,听阿太说起这些事的时候,祝之繁并未有多深刻的感受,而是像听到一个结局未完待续的童话故事,甚至开玩笑地把这对耳当成了童话故事里的美好信物,童言童语地说:“王子靠着水晶鞋找到了灰姑娘,阿太,这副耳上的宝石好漂亮,你要好好留着它,总有一天,你的王子也会凭着它找到你!”
  阿太搂着她流泪说:“傻孩子,一个人只能有一次青春啊,人这一生,也只能用尽全力地爱那么一个人啊……失去了,就再也回不来了。”
  穷小子祝峰,认识了心爱的姑娘,因为囊中羞涩,萌生出了错误的贪念,这些年每每看见林雪钟爱如初地戴着这对“定情信物”,他就于心有愧,将其视为某种诅咒。甚至家中每每起了什么风波,有丁点的风吹草动,他都觉得是逝去的亡魂在责怪他。
  他劝了林雪好多次把东西收起来别再戴了,他一看见这东西就不由心慌背后出汗,偏偏林雪对这耳爱不释手。
  出完殡,祝之繁也不能在雾城多停留,毕竟下个星期开始就是考试周,大学第一次期末考马虎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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