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均成不甚在意地回:“一个路人,我打算什么?”
何清源听懂了他的意思,尽管老严平等地厌恶每一个靠近郑晚的男人,但在老严心里,真正够格称得上情敌的可能也就只有死了的那一位。
没被郑晚放在心上的人,都可以称为路人。
他腹诽,也就是郑晚没在意这件事、两口子继续甜甜蜜蜜,但凡她后退一步,不,哪怕只是后退半步,老严也就赌输了,一个穷途末路的赌徒,可不会如此宽宏大量。
“行。”他说,“那这事儿就翻篇了,不提了?”
“有件事我想问你。”严均成语调突然严肃。
“什么事?”
何清源也不自觉地认真紧张起来,不会还有什么惊心动魄的事了吧?
中年人受不了这样的刺激!
“昨天,今天,这两天是什么特殊的节日吗?”
严均成似是真的为此感到疑惑,“我太久没过过节日了,不太懂,她送了我戒指,是不是有特殊的节日?”
何清源想,老严能在浓情蜜意、欣喜若狂的时候,还能接他电话,废话一箩筐,可能就是为了这一出吧?
故意不经意地问他,然后引出「郑晚送了他戒指」这件事,以此来炫耀。
想起这几天自己为了老严担惊受怕,还因此掉了三斤肉,何清源深吸一口气,微笑嘲讽:
“不太清楚,会不会是你们二十年前分手的日子呢?大概是什么分手纪念日?”
严均成沉默两秒,挂了电话。
看了眼无名指上的戒指,完全不受晦气话的影响,心情极好地进了屋子!
第62章
严均成再回到卧室的时候,郑晚已经从睡梦中醒来。
即便是最年轻气盛的年纪,郑晚也很少同他发生争执,她情绪激动的时候并不多,昨天那般也算得上失态。
随着她坐起来,被子也滑落,她自在地跟他对视,仿佛没有发生过昨天那一出,问他,“几点了?”
明明是腊月,南城的气候却更接近于春。
严均成大步而来,拿起挂在一边的睡袍为她披上,“还早,九点不到,你要不要再睡一会儿?”
“算啦。”郑晚轻轻挣脱开来,“你如果不急着回去,正好趁着今天有空,带我爸妈去吃顿饭?”
这顿饭早就该吃了。
前几天他陪她一起回来,当时已经是晚上,第二天他又一大清早就回东城。
本来他们两个人也已经商量好,在过年前一定要一家人吃一顿饭。
严均成不假思索地回:“当然有空。”
在郑晚去洗漱时,严均成坐在一边,低头看着无名指上的男戒。
男士饰品他自然也有,腕表、袖扣、领带夹,他都不缺,唯独没有戒指。
这是他三十九年的人生中,收到的第一枚戒指,自然倍加珍惜。
他跟她有着相同的默契,对此都心照不宣,即便心痒难耐,他也不会问她――是什么时候买的?是不是趁他睡觉时偷偷量过他的手指?
他很珍惜,还特意拿出手机,郑重其事地搜索,该怎样保养戒指。
他的晦暗,她的眼泪,就彻底留在昨天晚上。
另一边,在外面里练剑的郑父郑母接到了郑晚打来的电话,急匆匆地回来。
说起来也挺有意思,在很多年前他们就知道严均成,也见过他很多次,偏偏这还是头一次一起吃饭。
二老心情也很复杂。
一方面,他们知道拦不住女儿,为人父母的,偶尔也会产生――“既然兜兜转转还是这小子,那当初没分手岂不是更好……”这样的想法。
另一方面,一直迟迟没有答应跟严均成见面吃饭,也确实是把握不好该怎么对待他。
不过,终归二老心里还是为此感到欣慰,头一个女婿已经走了好几年了,女儿还年轻,现在找到了能相伴余生的……
人,他们也能放心很多。
“这小子年轻时候是个霸道的。”郑父一边往头发上抹发胶一边说,“不知道现在有没有收敛一点。”
郑思韵好奇,“叔叔年轻时候怎么啦?”
她自然知道妈妈跟叔叔曾经早恋,以前都是听妈妈说,现在也想从外公外婆这里听到不一样的版本。
一段在长辈眼中的早恋,会是什么样的呢?
郑母也笑,“他现在是大老板,事业这样成功,肯定变得成熟稳重。”
“那可不见得。”郑父摇头,感慨,“不过他会成功我倒也不觉得稀奇,这小子脑子聪明,回回考试都是年级第一。这头脑聪明的人,无论从事什么行业都不会混得太差,他现在能当老板,那纯粹是――不要脸面。”
郑思韵:“?”
郑母急忙骂他:“当着孩子面你嘴又没个把门!而且人家小严挺好的一个人,怎么在你嘴里就没脸没皮啦?”
“咳咳!”郑父轻咳几声,也面露尴尬,“我这个是在夸他,是褒义词。”
话到此处,郑父才提起当年的一件事。
那时候他还在上班,每天早上也习惯了在外面吃早餐。有一天,他吃完了正想付钱,老板爽朗地摆手,“嘿,不用啦,你家小晚那小男朋友给你结了账!”
他呆若木鸡。
从早餐店出来,那小子已经骑车走了,车把手上还挂着两份早餐,一看就是给闺女买的。
可以这样说,郑父还是头一回被个小辈请客。
这小辈还是哄骗他闺女早恋的小兔崽子。
他气啊!可走着走着,又觉得好笑。
试问有几个臭小子有这样的胆量?倒是在女孩子面前牛气冲天,结果见了女友的家长,谁不是吓得跟鹌鹑似的,可严均成他不啊,他理所当然,他轰轰烈烈,他从不掩饰。
他不觉得早恋丢人,也不觉得自己谈恋爱需要藏着掖着,他们又没有做错什么――
既没有大庭广众之下接吻,也没有瞒着父母夜不归宿,更没有耽误学习。
郑思韵听了都目瞪口呆。
虽然早就知道叔叔不是一般人,可听着外公说起这一桩事,她也只能在心里暗道一声服气。
郑母拉
着郑思韵进了房间,让孩子给她参考今天系哪条丝巾更好,祖孙俩说着悄悄话。
“思韵,有没有喜欢的小男生呀?”郑母笑眯眯地问她。
郑思韵:“……”
家里气氛极好,在别的家里,谈恋爱、喜欢,这些字眼就是禁忌,长辈绝对不会在晚辈面前提起,她家倒好,她妈妈问她,现在外婆也问她。好像只要她说「有」,外婆还要追问「帅不帅、高不高」……
“没有!”她斩钉截铁地说,“我不喜欢学校那群男生,都是小矮子,幼稚死了不说!还很讨厌,我现在的目标就是考好的高中,上叔叔念的那所大学!”
郑母扑哧笑出声,抬手捏了捏她日渐圆润的脸颊,“小思韵,都没小时候可爱了。外婆又不是你的班主任。”
“是真的没有嘛!”郑思韵又悄悄地说,“要是我有喜欢的人了,第一个就告诉您,好不好?”
郑母:“好!但外婆喜欢高高帅帅的小男生,如果你喜欢的不高也不帅,就不要给我看照片。”
……
严均成早就让人订好了餐厅包厢。
离过年统共也没两天,很多餐厅都已经提前放假,现在还在营业的餐厅基本上都爆满。
这是南城一家并不对外开放的私房餐厅,坐落于清幽湖边,入座,还能看到湖上有人悠闲泛舟,这独一份的景色,也令这餐厅一桌难求。
它也是老板的私人会所,用来招待特殊贵客,如果不是严均成带他们过来,郑父郑母都想不到在这深处,竟然还有这样一处小天地。
严均成本就寡言,跟郑父郑母问了好以后,也只是安静地坐在郑晚身旁。
一顿饭吃得也算愉快,郑父郑母早就习惯了南城的口味,这家餐厅的厨师更是发挥到了极致。
见郑父郑母对此满意,严均成又特意跟老板打过招呼,以后只要郑父郑母愿意,随时可以带朋友过来吃饭。
二老心满意足。
倒也不是因为这特殊待遇,而是看出了严均成如当年一般对女儿的珍惜爱重。
饭后,侍应生又上了茶。
别说是二老,就是郑思韵都觉得惬意舒适。
严均成起身去接电话,几分钟后,郑晚也出去找他。正四处张望时,他跟恶作剧……
的小孩一般,从拐角处过来,圈住她的手腕,拖着她七拐八拐,竟然来到了湖边小径。
“有件事要跟你说一声。”
他牵着她的手散步,这一处比较偏僻,又有大片竹林,堪称约会胜地。
“什么事?”郑晚走着走着也感觉出汗,脱下来的风衣也都被他挽在手臂上。
“年会之后,季柏轩私底下也通过小王约过我几次,我都推了。”他说,“这次我还不确定,先问问你,季柏轩要让他儿子认祖归宗,想举办一个饭局跟宴会,他秘书也发来了请柬。你想去吗?”
郑晚略一思忖,便想通了其中的关节。
倘若今天她没有跟严均成在一起,她只是郑晚,不是严均成的未婚妻,恐怕她根本收不到一张请柬。
“不去,我不去。”
郑晚都没犹豫便摇头拒绝。
严均成低笑一声,捏了捏她的手,“那我让小王直接回绝。”
“没关系吗?”郑晚又抬眸问他。
“没关系。”他安抚她,“那请柬上特意写了你的名字,所以我才问问你。”
郑晚这才放心。
她并不懂商场那些错综复杂的关系,但她也明白,东城圈子就那么大,即便严均成不跟季家交好,也不应该交恶。
“我其实不愿意跟这家来往。”她说,“方礼跟静华那是他们的家事,我不好评价谁对谁错,静华她真的是一个很好的人,方礼小的时候也听话懂事,虽然他们母子俩关系也不算很和睦,但相依为命,也有过很好的时候。可方礼现在回了季家,他很难不被他生父影响,坦白说,我觉得他季柏轩……”
她停顿几秒,还是讲不出太难听的话来。
严均成侧身,脸上带了几分笑意看她。
“我觉得他挺恶心的。”这样在背后说人坏话的事,她也很少做,哪怕周围没人,她都要小小声说。
严均成终于没忍住,笑出声来。
郑晚微恼:“你笑什么。”
他见四周无人,伸手将她揽入怀中,满足地喟叹。
-
晚上,严均成拗不过郑晚,只好送她回来。他也是明天一大清早的航班回东城,时间太早,他也有自己的执念……
不太愿意将她一个人丢在那边、他悄声离开。
他的车只开到小区门口,郑晚知道这已经是他的极限,当然也不在这种事上勉强他。
未来还有那么长,柠檬籽总会一个一个地挑出来,不急于一时。
目送着她进了小区后,他也没急着离开。
南城外来人口也不少,后天就是除夕,这座城市也变得比往常要空荡许多。
严均成坐在车内,面目沉稳地看着不远处的那辆黑色奔驰。
多年以前,他也曾经将车停在那个位置。只是,他不是陈牧,不会给任何人机会再成为下一个「严均成」。
当然,谁也不会成为第二个他。
在骆恒平静地下车,关上车门,朝他这边走来时,严均成想,果然只是个路人。
不过既然这个人是她口中的「好人」,那他也该用好人的方式来对待――即便这个人不自量力地想将她从他身边抢走。
严均成淡定从容地扣上袖扣,目光在无名指的戒指上扫过,带着几分淡淡笑意下车。
给予这个好人情敌最后的、重重的一击!
第63章
骆恒对郑晚并非是一见钟情,毕竟他们初次见面时,她还是陈牧的女友。
陈牧对她呵护备至,一顿饭下来,自己没吃多少,都在专心为她挑出鱼刺,挑出她不爱的葱花。很奇怪,明明也只是一面,他竟然就记住了她的喜好。
她不爱吃芹菜,不爱吃姜葱蒜,不爱喝桃汁。
她尤其爱吃鱼,清蒸鱼百吃不厌,也爱喝汤。
骆恒知道陈牧是什么样的人,即便掩饰得再好,即便再温文尔雅,他也始终记得陈牧在打人时那淡漠却又冷厉的神情。
只是几面而已,骆恒都没跟她说几句话。
再次重逢,是在陈牧的葬礼上。她面色惨白,摇摇欲坠,眉宇之间却多了一丝坚韧,她礼貌地感谢每个来吊唁的人,只有在火化的那一天,他才见到她的失态,她站在那里,怔怔地,像是被人抽去了魂魄,还没到懂事年纪的女儿嚎啕大哭,她蹲下来,将孩子抱入怀中,目含泪光地轻声安抚。
他开始有意无意地关心她的生活,看着她辞去清闲稳定的工作,看她求职四处碰壁,看她为了新工作忙碌。
她将她自己跟孩子都照顾得很好。出乎意料的好。
可他总会想到那一年初见时,她俯身看着店里鱼缸里的成片游来游去的小金鱼时,看向身边的人时眼里惊喜的神情。
于是,他主动跟公司申请调来南城,就陪在她身边。
他觉得,总有一天他会打动她,在南城一呆就是四五年,他许下过很多诺言,承诺她会将思韵视如己出,以后思韵的未来他都会竭尽全力安排好,她依然平静地看着他,摇了摇头。
所有人都知道,她不会跟他在一起。
不是因为他是陈牧的同学、朋友,而是他这四五年来自认为的付出,从未有一秒打动过她。
他也会累。
四五年这样漫长,长到足够放下所有的执念。
彼时觉得自己情深意重,现在看着对面那个满身冷肃的男人,骆恒也觉得自己确实如她所说,自以为是了些。四五年比起二十年,实在不值得一提。
“严先生,你好。”骆恒主动问好。
严均成依然只是淡淡地点头。
他如今也能称得上修身养性,要是还在十九岁的时候,骆恒还没走到他面前,他就已经动手了。
骆恒这次过来,不是要去挑衅谁。他只是仍然有些不放心,又或者说,他也想让自己彻底死心,“这次的事情是我抱歉,严先生如果想走法律程序起诉我,我也接受。”
严均成神情寡淡,似乎对这个话题并不感兴趣。
“不过我也不后悔。”骆恒也从容地跟他对视,“我依然觉得严先生你很危险,你们的感情,我没有资格也没有立场去评价什么。只是,严先生,我想问你一个问题,你既然是小晚以前的男友,你也亲眼见过她跟陈牧过去有多幸福,你真的不介意吗?如果有一天你控制不住自己的嫉妒,伤害到小晚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