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澜怡揽着陆辰俞的脖子,朝阿信的方向看了一眼,明示暗示道:“年年,除了这里你就没有别的地方可以去了吗?”
陆O年顺着沈澜怡的目光看去,她眼睛一亮,忽然明白了狗哥的用意,当即道:“那好吧,我是一个有眼力劲的人,就不打扰你们的洞房花烛了!”
陆辰俞微笑,孺子可教!
陆辰俞和沈澜怡进房后,陆O年瞅了一眼阿信,遛着小碎步就颠到了他的面前,眨巴着一双毛茸茸的狐狸眼,细白的手指勾住了阿信的袖口,可怜兮兮道:“阿信~狗哥今晚洞房花烛,他不要我了,人家没有地方住~”
阿信挑了下眉毛,低眼看着被陆O年揉得惨不忍睹的袖口,徐徐道:“大小姐的意思是?”
陆O年装模作样地叹了一声:“既然没有地方可去了,我看你那里挺大的,本小姐就勉为其难地去你那将就一晚吧!”
不等阿信回应,陆O年嗖地一下蹿上了他的车,坐在副驾驶位看着阿信。
阿信微不可察地勾了下唇,示意陆O年降下车窗。
陆O年降下车窗,阿信手臂撑在玻璃上,弯腰问她:“真要去?”
陆O年嗲道:“要去。”
“不怕?”
“有你在,我怕什么!”
阿信扯唇,也不多说,绕到驾驶位上,发动车子,载她回家。
后面跟着的黑衣保镖看见陆O年也跟着他们一起走,无奈摇头,陆大小姐就会占信哥便宜,今晚把人带回去,信哥可有得受喽!
汽车开回靶场,陆O年跳下车,这两年她经常来靶场找阿信,这里的环境她都熟悉,只是,她从来没有在这里过过夜,因为阿信从来都没有允许过。
可今天就不同了,她有光明正大的理由留在这里,赖上阿信,陆O年偷笑,说不定今晚还能把阿信吃干抹净,一了她多年的夙愿!
阿信把车停好,看见陆O年站在那里傻笑,不由在她脑袋上弹了一下。
“走了。”
陆O年非常熟稔地环住阿信的手臂,粘着他走路,悄咪咪问:“今晚,我住哪里啊?”
阿信看她:“你想住哪?”
陆O年指了下前面的一栋灰色小楼,“我就住那里吧!”
阿信挑眉,那是他的房子啊。
陆O年看阿信没有反对,心里贼乐呵,她跳到他身上亲了他一口,然后欢脱地向那座灰色小楼跑去。
阿信跟在她身后走了进去。
陆O年跑进阿信的主卧,坐到他的大床上,晃悠着两条细白的美腿,对他道:“今晚我就睡这里!”
阿信靠在门框上,双腿笔直,身姿挺拔,如夜一般沉着的眼瞳紧盯着她,缓缓道:“大小姐,那是我的床。”
陆O年装傻:“要不我们一起睡?”
阿信道:“和我一起睡,我怕大小姐受不了。”
陆O年眨眨眼睛,跳下床,蹭到他怀里仰头看他,无耻道:“怎么个受不了?阿信不妨展开说说~”
阿信点着她的脑袋把她推开,骂了一句:“小色女。”
然后大步离开,他最近有事儿,比较忙。
陆O年揉揉脑袋,乐呵地直笑。
一个小时后,御景南湾的佣人将陆O年的东西装到了两个超大的行李箱,给她送来了靶场。
陆O年看着这么两大箱子的衣服和化妆品,有些面瘫,她全部的行礼都在里面了吧!
抖抖眉毛,陆O年忽然真相了,说什么想撮合她和阿信,狗哥分明就是怕她当电灯泡,这才赶她走的!
陆O苦了吧唧地收拾行礼箱,并且极其不要脸地把衣服挂进阿信的衣帽间里,把自己那些瓶瓶罐罐摆满了阿信的洗漱间。
时间慢慢地过去,晚间,阿信从外面回来,进屋叫陆O年吃饭的时候,看见被填满的衣帽间和洗漱间,他沉默了。
陆O年看到他回来了,立马委屈巴巴说:“狗哥不要我了,把我的行礼都寄了过来,阿信,我投奔你,你不会不要我吧?”
阿信薄唇微抿,说:“不是就借住一天吗?”
陆O年眨巴出眼泪,耍赖:“可是我没地方去了嘛,你不要我,我就去睡大马路,呜呜呜……”
阿信看着说哭就能哭出来的陆O年,无奈道:“要。”
“真的?”
阿信点头,“真的。”
陆O年的眼泪立马就收了。
“走吧,带你吃饭。”
陆O年拉住阿信的手,就跟他走了出去。
到了靶场餐厅,陆O年意外地看到一个女人,她微眯了一下狐狸眼,这女人她记得,阿信说她是他的战友,叫明桑。
明桑也看到了陆O年,她什么都没说,冷酷地坐在阿信对面,吃饭。
阿信为陆O年布菜,给她的餐盘里堆起了一座小山。
明桑冷笑:“丛狼要是知道,他们的领袖久不回归,是因为被女人绊住了手脚,不知道该有多难过。”
阿信冷漠道:“吃饭,少说这些。”
明桑白了眼陆O年,冷哼一声。
陆O年没有说话,专心吃饭,她是千金大小姐,在陆家的庇佑下养成了娇纵的性格,但她并不无脑,眼前那女人看她不顺眼,她当然知道,因为她也看那女人不顺眼,她想怼回去,只是,那女人气场太强,与她平时所见的女人都不同,她有些害怕。
不过,陆O年虽怕,但她并非全然无招,女人懂女人,那个明桑,绝对对阿信有想法!
陆O年开始表演,她凑近阿信,嗲嗲道:“阿信,人家要那道菜,够不着!”
她指了指明桑面前的盘子,向阿信撒娇。
阿信看她的盘里还剩半个小山一样多的食物,皱眉道:“能吃完吗,不许剩饭。”
“能啊。”
阿信无奈,端着她的餐盘给她夹了她要的菜。
陆O年美滋滋地吃着,挑衅地看了一眼明桑。
明桑的脸更冷了,说了句:“矫情。”
陆O年当下就不开心了,转头向阿信告状:“阿信,她说我矫情!”
阿信摸了摸她的脑袋,说:“乖一些,你本来就矫情。”
陆O年:“……”
明桑冷嗤一声。
吃到后面,陆O年吃撑了,她看着自己盘里还剩下那么多米,愁眉苦脸,这是她第一次与阿信在靶场吃饭,他们的饭量都好大,他给她盛的米饭真的好多,她吃不下了。
但是,陆O年看见他们都是光盘行动,连那个明桑也是一粒米都不剩,她也不好意思剩饭,就一点一点往嘴里扒。
阿信看她动作缓慢,磨磨蹭蹭,问:“吃不了了?”
陆O年苦涩道:“可以不吃吗?”
她记着阿信不让她剩饭。
阿信无奈:“下不为例。”
陆O年小鸡啄米一样连忙点头。
阿信伸手:“给我吧。”
陆O年把手给了他。
阿信瞥她一眼,将她的碗拿了过来,开始吃。
陆O年愣住了,阿信,竟然在吃她的剩饭!
她激动起来,阿信肯吃她剩下的,还嘴硬说不喜欢她,这分明就是喜欢她嘛!
她还没想好该怎样表达自己的喜悦之情,就看见明桑的脸黑下了一度,她当即心情极好,抱住阿信的手臂,靠在他的肩上,对明桑笑得张扬。
晚饭后,阿信将陆O年送回房间,他转身就要离开。
陆O年扯住他的衣袖,“阿信,我一个人害怕,你今晚留在这里好吗?”
阿信叹一声,握住她拽着自己衣袖的手,把被她揉得皱巴巴的袖子拿出来,“我出去有点事,一会儿回来陪你。”
陆O年的嘴角止不住上扬,她踮起脚尖,在他的下巴上印下一吻,说:“那你早点回来哦,不许骗我!”
阿信轻点头,转身便走了。
陆O年就趴在窗边目送阿信,眼里闪烁着亮晶晶的光芒,她感觉自己和阿信的关系又进了一步,她很快就能将阿信拿下!
阿信的身影出现在她的视野里,陆O年还不待高兴,紧接着,她瞪大眼睛,手指成拳,那个明桑,居然出现在阿信的身边,阿信说他有事,居然是和明桑有事!
陆大小姐当即不干了,她换下拖鞋就飞奔到楼下,她倒要看看这么晚了,阿信和明桑鬼鬼祟祟地要干什么!
陆O年偷摸地跟在阿信身后,他们没有离开靶场,而是在一个僻静之处说话。
陆O年没有靠得太近,就躲在一个草垛后面偷听,她耳力目力极佳,阿信和明桑的对话隐隐约约传到她的耳里。
“你准备什么时候走?”
“快了。”
“快了是什么时候,一年前你就说快了,结果拖到现在,陆辰俞的事情都已经办完了,你还拖着,因为那个女人?”
“阿信,丛狼几十号兄弟等你呢,咱们的基地被人抢,咱们的兄弟被人杀,你还在这里晃悠,你对得起大家对你的信任吗?”
阿信沉着脸道:“与她没有关系,我会安排好,很快出发。”
明桑冷冷道:“希望你不会再辜负我们对你的信任。”
陆O年在草垛后,模糊地听到阿信要走,她的眼泪不由自主地流下来,她想起吃饭的时候那个明桑说的话了。
“丛狼”是什么?他们和阿信是什么关系?
阿信还是要走吗?狗哥不是答应会帮她留下阿信,阿信为什么还是要走?
她蹲在地上,嘤嘤地哭了起来。
片刻后,她的眼前出现了一双鞋,陆O年抬起头,就看见阿信走到了她的面前。
陆O年站起来,扑到他的怀里哭,“阿信,你不要走好不好?”
阿信没说什么,只是将她横抱而起,抱着她,在无边的夜里,一步一步走向那处点着灯火的灰色小楼。
“年年,我不属于这里。”
第170章 番外:说好今晚陪我的?
回房后,阿信去浴室洗澡,陆O年就靠坐在床头,屈膝抱着双腿,绞尽脑汁地想着,怎么能留下阿信。
阿信围着一块浴巾出来的时候,陆O年咽了一下口水。
古铜色的皮肤泛着迷人的光泽,肌理分明的线条勾勒出坚硬的八块腹肌,小小的卧房里随着阿信的来临充斥着雄厚的男性气息。
阿信看见陆O年的那一刻,眼眸微眯,他止步在原地,“你怎会在这里?”
他不是已经将主卧让给她了,这小狐狸怎么又跑来了客房。
陆O年咳嗽了一声,她有点害羞,但还是道:“有话跟你说。”
阿信走去衣帽间,陆O年偷摸跟上他,想偷看他换衣服。
不料,阿信将门“砰”地一关,陆O年碰了一鼻子灰。
阿信出来后,已经穿了一身干净的深色居家服,他走到陆O年面前:“大小姐想跟我说什么?”
陆O年勾住他的手,委屈巴巴:“丛狼是什么?”
阿信道:“境外的一支雇佣兵。”
“它跟你是什么关系?”
“它是我一手建立的。”
陆O年定定地看着他,阿信冷酷的面容在她的注视下有一丝莫名的伤感。
“所以,你不是保镖?”
“曾经是,现在,不是了。”
“你真的要走吗?”
“真的要走了。”
晶莹的眼泪最终还是溢出眼眶,大滴掉落,阿信看着她哭,无能为力,他什么都做不了。
“你为什么会成为哥哥的保镖?”
阿信沉下眼眸,他怎么与陆辰俞认识的?
那是几年前,丛狼在中东地区为政府军作战的时候遭遇了埋伏,那一战,他们险些全军覆没。
当时的阿信为了救战友,在炮火的冲击下只身冲入敌人的包围圈,干死了数十人,最后被对方抓住,在他奄奄一息的时候,他看到了陆辰俞。
那是一个与他有着相同面貌特征的男人,亚洲人,他站在反政府军首领的身旁,冷漠矜贵,似神o一般俯视着浑身是血跌入地狱的他。
然后,那个男人徐徐开口:“斯瓦,这个人,我要了。”
斯瓦费解:“陆总,一个将死之人,有什么特别的吗?”
男人道:“有骨气。”
阿信被陆辰俞救了,那是真正的救命之恩,没有陆辰俞,他会被斯瓦一枪爆头,又或者凌迟处死。
他醒过来后,问陆辰俞:“你为什么会救我?”
陆辰俞道:“华国人。”
那场战争中,陆辰俞早就注意到了他,他看到他为救战友身入敌营,那是义气,他看到他成为战俘宁死不屈,那是血性,这个人,他很中意。
阿信问他:“你要我怎么报答你?”
陆辰俞道:“留在我身边,我需要一个像你这样的人,为我做事。”
阿信不语,半晌道:“抱歉,我有一队兄弟,与我是过命的交情,我们一起出生入死,我不能背叛。”
陆辰俞道:“把他们带来,我出钱雇佣,三年,我只用你三年。”
阿信最后还是留下了,并且他问了丛狼的队员,有愿意一同来的,陆辰俞给他们最好的待遇,不愿意来害怕三年后适应不了佣兵生涯的,陆辰俞也不强求,就这样,他们组成了陆辰俞身边最早的一批黑衣保镖。
之后黑衣保镖的团队不断扩大,每每有新队员加入,都会通过阿信的严格考验,他为陆辰俞精心训练这些人,让他们足够忠诚,足够厉害。
而这三年来,他也为陆辰俞做了许多黑暗面的事情,不取分文,不收报酬,全当是报答陆辰俞的救命之恩。
而之前因他的大意,让沈澜怡被霍达抓走,他又生生地在陆辰俞身边多留了一年,直到婚礼后,阿信知道,自己是真的要走了。
丛狼这些年也在不断扩大,有老队员,也有新队员,曾经的敌人也都找上了门,与丛狼抢生意,下杀手,他的很多兄弟都死于黑手,阿信需要回去,就算四年不在,他也依旧是丛狼的主心骨,他要回去,为兄弟们报仇!
阿信对陆O年说:“俞爷对我有救命之恩。”
陆O年带着哭腔问:“你什么时候走?”
阿信道:“很快了。”
陆O年大哭起来,她攥紧他的衣服,把头杵在他坚硬的胸膛上,泪水浸湿了胸前的一片,阿信抱住她,一手扣住她的腰,一手扶住她的脑,把她紧按在自己的怀里。
陆O年在他的怀里号啕大哭:“阿信,你走了,我可怎么办啊!”
“大小姐,你想要什么样的男人没有,不是吗?”
“可我只想要你啊!阿信,你走了,还会回来吗?”
他还会回来吗?
阿信不知道,但他知道,他不该再拖着陆O年了,他与陆O年,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陆O年是那样一个鲜艳明媚光彩夺目的女孩,而他,却是这个世界上的另类,他给不了她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