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片萎黄,没有菊花,没有茎叶,只有空空荡荡的一片土地。
土地中央坐着一个人正在发呆,听见他们的脚步声,抬头看过来。
他一眼看见孟明月,呆了一呆,忽然高兴起来:“孟明月,孟女神!你是又来这边拍戏的吗?哎,我可真没用,长生搬家了,他养的花儿我也照顾不来,全都给我养死了,堆在这发臭,我只好……”
这人当然是长生在这片山上,唯一的熟人,狗娃饭店的老板狗娃。
他絮絮叨叨的说着,仿佛孟明月根本就没有离开过,是他很好的朋友。
孟明月露出一个十分凄苦的笑容,长生这样的人,才养的出那样皎洁如玉的花海,她早该知道的……
狗娃说着说着,忽然看见走在前头的凌云蛟,不由大声说:“咦,那个谁,你抱着的是长生吗?长生他咋了?这条山路他可比我狗娃还熟,你干嘛不让他自己走?”
他一边说就要一边走过去,对长生,这厚道淳朴的山里人是真有感情,他们相处一年,买下他的饭店,没有赶走他,还一直都在指点他厨艺。
到了长生要搬走,也只是拿走了当初的本钱,这一年来狗娃饭店爆火到惊动了大明星的生意,所得的钱全都归了狗娃。
乡下人很简单,狗娃更加简单,他只有一个朴素的人生观:对他好的,他对他就要更好。
长生回来了,怎么不叫狗娃高兴呀!
他快步想要走过去,凌云蛟却皱眉走的更快,不让他靠近。
狗娃眼尖,虽然有些憨厚,也觉得有些不对。
他大声问:“长生到底怎么了?他怎么不说话?他怎么不睁眼?他是不是病了?”
他一连串的问话,每一个字都像尖利的铁钉,刺得生者鲜血淋漓。
凌云蛟走得更快了,他在山路上,背影看上去竟然像是在逃。
孟明月嘴里发苦,却还哄着狗娃:“你别闹,长生只是累了,我们带他回狗娃饭店,你莫吵他。”
她也不全是为了不想狗娃伤心,她是连自己都想哄骗。
多希望她说的是真的呀,长生只是累了,他小小的睡一会儿,就会睁开眼,等他醒了,看见自己回来了天宁山,那该多高兴啊!
第156章 【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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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明月好说歹说,狗娃才没立即跟了来。
他把狗娃饭店的钥匙交给孟明月:“饭店后面我都没动,一直在等着长生,我总觉得他一定会回来。”
没了长生的惊艳厨艺,狗娃饭店的生意也早就一落千丈,就是一些偶尔来天宁山旅游的游客或者开拍戏的剧组会来这吃饭,当初孟明月第一次来看见的那种熙熙攘攘,人山人海的盛景早就不复见了。
不过之前一年的生意实在太好,狗娃也发了笔横财,所以并不在意。
孟明月自己心中十分悲伤,却还得稳住狗娃。
这淳朴憨厚的乡下人,要是发现长生已经死了,只怕会闹得远近皆知。
凌云蛟能够准确找到这里,孟明月也不由有些奇怪,纵然是当时老易和她绯闻的报道,把地址彻底给曝光了,可一路他连导航都没有开……
孟明月一边想,一边神不守舍地往狗娃饭店的方向走去。
狗娃还在后面大声说:“我给你们准备饭菜,好了送过来,长生一醒就吃得到。”
“不用了,我们开了好久的车。都很累,今天大家一睡下去,不到第二天大天光醒不过来。”孟明月忙继续推拒。
狗娃也没多想,干脆答应:“那我明天中午过来,你们多睡一会。”
这憨厚的山里人也晓得城市来客,大半都喜欢睡懒觉,很体贴的把时间推到了中午。
孟明月张了张口,还想再说,却又什么都没说。
毕竟,他们是真没理由拒绝人家回自己店。
管他呢,到时候再说吧。
…………
等到孟明月赶过去的时候,意外的发现根本没她手里那串钥匙什么事,凌云蛟抱着长生的尸体,已经径直进了当初为了脱困,长生带孟明月走得地下通道。
这条地道是通往狗娃饭店的地下酒窖,入口就在这片白菊花地的不远处,但是有长草遮蔽,石板封洞,就是孟明月亲自走过一次的,要让她重新找,也得费上老大的工夫。
她跟狗娃只不过说了一会儿话,最多也就十分钟,这凌云蛟竟然轻轻松松就找到进去了……
孟明月心中那种十分奇异的感觉,又升腾了上来。
但一个人刚刚失去了她爱的男人,伤痛都还没缓过劲,也并没有心思理会别的事。
她也跟着钻入那条地道,地道依然曲曲折折,高低不平。
根本不会走这样难走的路的明星,才走上两步,她就跌了一跤。
眼泪无声无息爬了满脸,当初有长生在她身边,他的手牵着她的,两个人十指相扣,她一次都没有摔过。
就像后来,她遇到过很多次危险,一次也没有真的出事过。
每一次都是因为有长生在……
可现在呢?未来呢?
长长远远的一生,就像是真没有光亮的地底,让人看不到希望。
正在孟明月陷入无法自拔的哀伤时,电光忽然亮了。
凌云蛟手中一个小小的手电筒,发出柔和而又光亮的光芒。
他手中还抱着人,这才对孟明月说了这一路以来第一句话:“这个小手电筒你拿着,看路。”
孟明月恍恍惚惚地接过小手电,下意识地高高举起,手电的电光照亮凌云蛟脚下。
她不想凌云蛟一个不小心,摔了长生。
她心中的疑问,一个也没有问凌云蛟。
换成以前,孟明月不把话问个清楚明白,就觉得浑身不自在。
可既然一次也问不出来,在她,现在什么都没有长生的死重要。
她高高举着手中的小手电,只想一路引着长生回家——长生和她在这里初遇,又曾不止一次,两个人说过以后来天宁山住,在孟明月心里,这里就是他们共同的家。
凌云蛟深深地看了一眼孟明月,转过头去再也不肯回头,他挺直了背,在她的电筒光照亮下,一步一步走向弯弯曲曲的地道深处。
这里的地面比前面好走了一些,铺了石板的甬道,甬道有些潮湿。
空气中渐渐氤氲着一阵接一阵的芳香。这,是甘甜醇香的酒气。
前面,就是狗娃饭店的酒窖了!
这种美妙绝伦的香气,让人闻了,每一步都有点飘飘然。
孟明月忽然反应过来:酒!长生酿的酒!
“你想知道的,我都可以告诉你。但是要你亲自酿最好的酒,咱们喝一杯说一句,我们两兄弟痛痛快快地醉,痛痛快快地痛和泪。”这是凌云蛟之前说过的话。
在那个不知道名字的大山里,两兄弟第一次放下心结,第一次像真正的兄弟一样,一起玩水,一起抓鱼,一起摘蘑菇,一起挖笋,一起做菜……
也是凌云蛟第一次松口,面对长生的诚心诚意,愿意将一切都说出来,条件就是要喝长生自酿的酒。
当时还是孟明月提醒他们,天宁山就有很多长生亲手酿造的好酒。
三个人还约定,去了鹏城,买好防护的绝缘装备,就来天宁山住上一阵,长生拿出自己酿造的好酒,凌云蛟将心中的痛苦和秘密全都告诉他们!
那些秘密,在瀑布边,她亲耳听见两兄弟的对话——是跟他们会死有关的!
只可惜,一切都已经来不及,长生就为了救他们而死去……
孟明月到现在,终于明白凌云蛟毫不停息,连夜带着长生的尸体也要赶到天宁山,就是因为这是他未竟的遗憾。
他一定要遵守承诺,喝长生酿的酒,将一切告诉他……
她曾经那么想知道,凌云蛟到底隐瞒了什么,为此愤怒过,怀疑过,也和凌云蛟不止一次撕逼过……
可是如今,她的脸色木然,像是对一切都失去了兴趣。
长生都已经死了,她知道他的秘密又有什么用?
他早就知道他们会死,的的确确竭尽全力在保护他们,可是又有什么用?长生依然死了……
她茫然地深一步、浅一步地跟在凌云蛟的身后,她连自己以后要怎么活着都不知道,又哪有心力去关心自己会不会死,会怎么死?
越往前走,酒的芳香越清冽醇厚,空气中氤氲着和红酒酒窖全然不同的气息。
孟明月高高举着的小手电筒光集成明亮的一束,他们拐过崎岖的甬道,眼前忽然开阔起来。
扑入眼帘的景象,连心如死灰的孟明月都不由伸直了脖子:只见无数的封着陶封,贴着红纸的酒坛子整整齐齐地一列列摆放在那里。
陶坛样式都十分古朴,看上去十分的宏伟壮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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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那段话是凌云蛟之前说过的,小手电也是在那个神山腹内用过的。另外非现实社会,基本规避了写警察。(所以基本没怎么冒过头)
第157章 【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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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明月参加过不少酒会,在那些金碧辉煌的环境里,最常见的是无数知名的红酒和香槟摆在长餐桌上,高脚水晶杯被摆成金字塔壮,金黄的酒液从高处流淌而下,芬芳的空气里都是甜蜜的果酒的香气。
这样的场合繁华热闹,充满了大都市特有的奢靡气息,也往往会促成无数投资过亿的大项目的合作。
但是那样晶莹璀璨的环境,那样衣香鬓影的氛围,那样酒浓肉香的餐桌,从来都没有让孟明月真正留下什么深刻记忆。
但是今天在这里,在这小小电筒光照亮下的地底,极度悲伤的孟明月依然感受到了震撼。
这震撼不是来源于奢侈的品牌,不是来源于红男绿女的社交场合,而是回归本真的——酒本身。
这样浓郁而香甜的酒气,芬芳馥郁,带着长生特有的风格,来自食物本身足以震撼灵魂的气味,还没有启封已经让孟明月忍不住流下泪来。
凌云蛟默然了一瞬,一伸手揭去了泥封上的红纸,轻轻拍碎泥封,泥封刚刚开启,一股醉人的浓郁奇香立即四散开来,凌云蛟忍不住深深地吸了一口带着醺人醉意的空气。
他因为心中不可言说的秘密,需要帮助他纾解情绪的物质,所以向来是十分爱酒的人。
他喝的酒都是世界知名的品牌,他所掌控的王朝集团,在著名的法国波尔多,还有着最上等的葡萄园,和自己的私人酒庄。
但是面对这样壮观的地下酒庄,和如同锋利匕首一样的浓烈的长生亲手所做的美食的共有风格,他深深的被震撼也被某种情绪激动着。
孟明月闻到这风格熟悉的气息,仿佛看见长生还在眼前,专注地制曲,酿酒,封罐……
她不用太费力,已经看见,那一大坛子澄澈的酒液中,漂浮着皎洁的白色菊花。
这竟然恰巧是,长生亲手用白菊花酿的酒。
不知道是不是,她第一次来这里,亲眼看着长生酿造的那一坛。
两个人的心中都涌动着十分奇异的感受——他们最亲的人亲手所酿的美酒,还那样鲜活得散发着气息,在这地下也许可以保存几十年,可那个人呢?
凌云蛟不知道从哪儿,找出一个长柄酒勺,几个酒碗。
他将酒液从几乎有他半人高的大酒坛中舀出,他的手腕微倾,晶莹的酒线倾注入古朴的土陶碗中。
酒香中还夹杂着淡淡的花香,酒液拉得老高,如同透明的丝线灌注,酒花荡漾,只一会儿就满注了一碗,他推到放置在他不远处的长生身侧:“哥,咱们说好的,痛痛快快喝一场。这一碗是我借花献佛敬你的。”
他的声音明明在发颤,却不肯崩溃。他的手伸出,只有纤长的手指,看得出有几分微微的颤抖。他毫不犹豫地将那满满一碗酒倒在长生面前稍远的青石板地上。
长生被放置的那一边地势当然较高,酒液并不会侵扰他的身体。
凌云蛟深深地看着已经紧紧闭着眼睛的哥哥,凝视了许久,才放下那只陶碗。
他重新拿起长柄酒勺,又舀了一勺,注满另一只碗,将碗推到孟明月的面前,轻声道:“也许你和我都需要多喝一点。”
孟明月惨笑:“是啊,我现在只想痛痛快快喝一碗,如果可以睡上一觉,那就好了。真希望一睁开眼,发现这一切只不过是一场梦,长生已经做好了,今天最醇香的美味等着我吃……”
她自己也有些说不下去,到这时她已经懂得,这世界上为什么有那么多的人喜欢酒。
因为人生实在太过痛苦,让人绝望。
这世界上唯一能够,让人忘记痛苦,让人产生醉醒之后一切都会改变的,不切实际的希望的就是酒。
凌云蛟一直爱酒如狂,是不是因为他不能面对的事情实在太多?是不是因为他的人生实在痛苦得早已经绝望?
她没有想下去,端起碗,猛然喝了一大口。
“咳咳咳!”剧烈的咳嗽伴随响起。并不是酒有多么辣喉,但从来不怎么喝白酒,需要保护嗓子的明星,第一口就是用灌的,一半是不习惯,一半是因为灌太猛给自己呛的。
“慢点喝。”斜侧边,一只手递过来一包湿纸巾。孟明月睫毛微微颤动:那只手一样的纤长白皙,带有薄茧,一样的及时体贴,她在那一瞬间几乎以为是长生,像往常一样那样及时的随时注意她的一切,照顾她的一切。
凌云蛟当然看得出她在想什么,却只是苦涩地笑了一笑。
长生出事之后,这一位变得十分沉默。两个人一路到了天宁山,十几个小时也并没有说几句话。
他再次将长柄酒勺微微倾斜,勺中的酒液立即拉成酒线倾注在剩下的一个碗里,随着酒液倾泻而出的,还有一朵已经发开的白菊花。
菊花如同在酒碗中盛开,它的生命被酒液保存在了芳华最盛的时候。
凌云蛟呆呆地看着白菊花发了一瞬地呆,忽然喃喃道:“:“不知道这算不算另一种情形的永生……”
孟明月此时已经有些微醺,她根本不擅长喝酒,凌云蛟斟酒的时候她又喝了一点。
一听凌云蛟的话,直觉就知道他是在一语双关,她忍不住反驳道:“这算劳什子永生?爱人死别,亲痛仇快,长生这样的永生你愿意吗?”
凌云蛟笑容更加苦涩,他猛然举起手中的酒碗,一仰头,将它喝了个碗底朝天,甘美的酒液满口,整个人胸膛却像有什么在燃烧一样,隔了许久他才用几不可闻的声音黯然道:“也许我的情形,又是另外一种永生。”
他在说的是永生,但那声音和表情,无异是在说永囚,永远囚禁在痛苦中。
孟明月笑呵呵地又喝了一口碗里的酒,努力的适应着强烈的味觉感受,她笑呵呵道:“你如果想说了,我可以帮长生听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