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哦,那你来做吧,你手艺比我好。”
“好。”
到了城里,陈伊容把袋子搬到自己家里,然后熟练的扒皮。
做好这些之后,让莫东亮在家看着,她跑到院子里其它住户挨家挨户的问要不要鹿肉。
这附近的人家都知道陈家在乡下有亲戚,会打猎,一般需要肉都会找她换。
这会听到她说有肉,素了两个多月的肠胃终于能见荤星子,吩吩拿钱或票到陈家买鹿肉。
因为鹿肉不能多吃,所以每人只能限量买两斤,一斤一块六,不用肉票,这个价钱很公道,大伙儿也没有意见。
除了这些肉,鹿茸和鹿鞭,陈伊容还卖到了好价钱。
她买宋向军这只马鹿的时候,因为双方都没有称,是她估算的,估的重量是一百一十斤,哪知道最后居然有一百二十斤。
她白赚了十斤。
“咱们来数数有多少钱。”
说着,两个人开始数钱。又有钱,又有票。
现在的票是可以当钱来用的,比如说自行车票吧,最低档的都可以当三十块钱用,当然这个价格是私人之间交换的默认价,但是还是有一定浮动性的,可低可高。但是上下浮动不超过五块钱。
“把所有的票折合成钱,一共是一百九十二块钱。鹿茸卖了二十,鹿鞭卖了十六。”
也就是说整只马鹿,陈伊容直接赚到了一百二十块钱,分给了莫东亮三十六块钱,她还有八十四。
莫东亮眼睛亮得惊人,把钱揣在兜里喜滋滋的。
陈伊容又想了想,“今天收了三块钱的过路费,你先记在本子上。等月底咱再结算。”
莫东亮点点头,从自己的小布兜里掏出一个笔记本子,说是笔记本,其实也就是草稿纸缝的笔子,做工十分粗糙。
陈伊容看到他这么丑的本子,歪了歪嘴,“我说你一个月挣那么多,你就这么抠门呀。连好点的本子都省不得买。”
莫东亮有些害羞地挠挠头,“省一点是一点嘛。”说完,他把铅笔和本子小心翼翼放进自己布兜里。
“要不,我给你买一本得了。”
“陈姐姐!浪费是可耻的。再说这本子挺好的呀。我这么丑的字用啥好本子呀。”
陈伊容见他这么说自己有些好笑,秃噜下他的脑袋,笑话他,“还挺有自知之明。”
莫东亮摸着脑袋,嘿嘿直笑。
*****作者有话要说: 女主是个趁火打劫的奸商……
第11章 、
陈援朝回到家迎面就传来一股扑鼻的肉香味。
他有些诧异,这才多久,容容居然能烧得这么好吃了?
他探头往厨房一看,好家伙!
莫东亮,一个七岁大的孩子踩着板凳,一边挥舞着小手不停地翻动着锅里的菜,一边用袖子不停擦额头上的汗。
他家女儿正热切地看着他娴熟的动作,甜话像不要钱似的直往外蹦,“东亮,你太能干了,将来谁要嫁给你,肯定要幸福一辈子的。”
莫东亮小脸红扑扑的,额头上汗珠飞流而下,脸上洋溢着满足的微笑。
陈援朝轻咳一声,故意瞪了陈伊容一眼,“你怎么这么不懂事。你这么大个人居然指使一个小孩子给你炒菜,你怎么当人姐的?”
被老爸训了,陈伊容缩了缩脖子,有些心虚。
莫东亮正在爆炒,挥着锅铲,头也不抬地回道,“没事儿,陈叔,是我乐意的,陈姐姐待我可好了。”
陈援朝特别喜欢莫东亮这个孩子,年纪虽小,可人特别懂事。听到他这么称赞自家宝贝女儿,满意地直点头。
陈伊容在旁边看了,暗暗翻了个白眼。
一盘炒得辣辣的鹿肉丁配上大米饭,再加上一碗蛋花汤,简简单单。
吃得香喷喷的鹿肉时,陈伊容露出一抹满足的笑容,“太好吃了。”
陈援朝夹了一筷子,味道不错,他勾勾唇角,“德行!爸哪天没让你吃肉了?”
被训了陈伊容也不生气,反而有些耍赖皮,“可我烧得不好吃。爸,你什么时候重新拿锅铲呐?”
陈援朝似笑非笑地看着她,“才这么几天,你就吃不了苦了。你以前不是一直嚷嚷着想要学做菜的吗?还说学好了之后做给我吃,好好孝顺我呢。”
提到这事,陈伊容有点心虚,她喝了一口汤,梗着脖子嘴硬道,“我哪知道做菜那么难呐。学了这么久也没学会。”
陈援朝叹了口气,眼中有着明显的疼惜。
陈伊容见他露出这慈爱的眼神,心里一喜,立刻用充满期盼的眼睛直直地盯着他,试探着说,“爸,明天你做?”
陈援朝板着面孔,面无表情地吐出两个字,“不行!”
陈伊容丧气地趴在桌子上。连桌上香辣可口的鹿肉都提不起她的食欲。
莫东亮扁着小嘴,“陈姐姐,烧菜有啥难的。放油,放盐,放醋,放味精。多简单呐。”
陈伊容有些黑线,“你就这么炒的?”
“嗯,我早就学会了。”
陈伊容不想听他说这种很简单的话,直接夹了一个鹿肉塞到他嘴里,堵住他的嘴,“吃你的饭吧。”
莫东亮睁着圆溜溜的大眼睛委屈地看着她。
陈伊容乐得哈哈直笑。
陈援朝看着两人打打闹闹的样子,心里也挺开心,他夹了一筷子鹿肉到自己碗里,不经意地问,“东亮,你哥最近写信回来了吗?”
莫东亮把视线转到陈援朝身上,“前天收到他的来信了。”
“乡下日子是不是很苦?”
莫东亮吃着鹿肉的动作一顿,老老实实地点头,“虽然我哥信里没说,可我知道的,很苦很苦。”说着话的时候,情绪有些低落。
陈援朝有些诧异,“你怎么知道的?”
莫东亮抿抿嘴,看了一眼陈伊容,却见她根本没有注意到他,心里有些忐忑也不知道自己该不该说。
气氛似乎有点僵,陈伊容似乎才察觉到似的抬起头来,不以为然地撇撇嘴,“他还能怎么知道,还不是我告诉他的。”
陈援朝挑了挑眉,直直地看着她,“你又是听谁说的?”
陈伊容像看稀有动物似的看着陈援朝,“爸,你今天咋啦?怎么问这么奇奇怪怪的问题?”
陈援朝也怕自己掩饰不过关,让自家女儿察觉出来,掩饰般地秃噜了下脸,面色有些发愁,“我单位里有个同事,家里的女儿必须下乡,他担心他女儿过苦日子,整夜睡不着觉。”
莫东亮苦着脸,“去年我让陈姐姐带我去大哥插队的地方看过,他过得很不好,住在茅草棚里,一天只有两分钱菜钱。”
陈援朝脸色铁青,表情十分难看,拿着筷子的手差点把筷子掰断了。
“爸,东亮说的都是去年的情况,今年他的日子过得还不错呀,东亮每个月给他寄很多东西呢。你同事与其担心那些没用,还不如以后多给他女儿寄钱寄粮呢。”
陈援朝嘴角苦笑,傻闺女哟,我哪是担心我同事呀,我是担心你!
一想到,他如花似玉的闺女即将要到乡下去受苦,他就受不了。这些天他拚命拦着消息,就是不想让她知道萧家出事了。
可是,到底能拦多久呢?他也不确定。只希望能久一点,再久一点。
卖完马鹿的宋向军走在回家的路上,这会子捏着手里的钱,心里又气又恼。
自己怎么会喜欢这么个女人,她连做好人好事都是有目的的。
那前世她住在奶奶家里,表现得那么勤快,是不是也是假的呀?
她该不会有啥目的吧?可她图啥呢?
宋向军皱眉思索许多,突然让他想到了,他奶奶虽然年纪已经大了赚不了工分,可她的日子却过得很不错。
首先,他四叔是个当兵的,每个月都有一笔不少的津贴,他四叔这人又孝顺,每个月都会寄钱给他奶。
其次,还有小姑和小姑父都非常孝顺她,经常给她钱和东西。说起这个,别人可能都不相信,哪有女婿会三天两头会提东西过来孝顺丈母娘的。
可是,小姑父就不一样。小姑父是家里老二,上头一个哥,下头一个弟,他的性子又老实,不会说甜言蜜语讨父母欢心,所以他父母常常不待见他。对这个儿子的感情很平淡。
可他奶奶是个能人,她年纪大经得事也多,也不知道小姑父哪里让她看满意,愣是拆散与人自由恋爱的小姑,把她嫁给小姑父。要知道,当初与小姑处对象的男人条件非常好,是个大学生,在城里工作吃商品粮,人长得也不差。可宋奶奶愣是没看上他。
小姑不愿意与那人分开,他奶奶就以断绝关系来吓她,小姑才不得不与那人断了往来。后来,小姑和小姑父结了婚,小姑父对他奶奶比亲爹亲妈还要好。别人都说,他奶奶这人比较奇,可以透过表相看本质。
其实,才不是这样,是因为小姑看上的那个男人,家里只有一个寡母,为人极刻薄,一看就是不好相处的人。小姑是奶奶唯一女儿,从小就特别宠她,什么农活都不让她干,更是把自己拿手的刺绣手艺传给了她,小姑也因为手艺出众进了临江市的一家服装厂里当裁缝,工资比小姑父还要高,经常会给奶奶送布料过来。
所以,有这么两个人孝顺宋奶奶,她年纪又大,吃不了硬东西,身体也硬朗,又没有什么开销,手里积攒的钱不少。
他奶奶心又软,是个很慈善的老太太,如果你能让她上心,她就会真心实意的对你好。
就像他一样,前世的自己进了劳改农场,奶奶虽然走不动道,可还是让二叔二婶过来看他,给他带好吃的。一点也没有因为他的污点就疏远自己。
只因为她把他这个大孙子放到了心里。
一想到这,他更加肯定那个女人一定是因为奶奶手里有钱,才假惺惺地讨好奶奶。
可转头他又一想,不对呀,她刚才在做这种投机倒把的事,为的就是多赚点钱,而且她还是临南省副省长的女儿,就算她后妈太毒,可她爸是亲爸呀,应该也不至于会这么狠心饿着她吧?那为什么她要干这么危险的事情呢?
宋向军见自己又在关心她!猛地抽了自己一巴掌!你真是欠!你忘了她是啥人了吗?
可,前世为什么她要讨好他奶奶呢?他实在想不通!
前世,虽然他很喜欢陈伊容,可内心却很自卑。他是个农家小子,家里负担重,她却是临南省副省长的女儿,长得漂亮,人又勤快,还是个高中生,像天上的仙女一样,让他望尘莫及。
他对她的了解,也只有周末放假回村去看奶奶,才能看到住在奶奶家的她,因为顾及名声,他也从未主动跟她说过太多话。
所以,他根本不了解陈伊容这个人。
他甚至都怀疑自己前世朝思暮想了那么多的姑娘是不是今天他所遇到的这个人。
他回头看了一眼临江市的方向,捏紧拳头在心里暗暗发誓,不管陈伊容是因为什么原因讨好他奶奶,他都一定要把她赶出林家村,不让她在林家村插队。再也不让林家村变成前世那样--臭名昭著!
至于为什么不提前阻止陈伊容到林家村,他现在根本没有那个能力。他还只是个小人物,无论是前世还是今生,他在这里都不认识什么大人物,根本左右不了上面的决定。
所以,只能等她到了林家村之后,他再动手赶人了。
第12章 、
回到林家村之后,宋向军早已饿得前胸贴后背了。好在,他娘还是给他留了红薯,他从暖水瓶里倒了点热水,美滋滋的吃了。
他把钱交了一半给范菊花,不是他不愿意全交给他妈,而是他知道他妈的性子太软。一旦别人向她哭诉家里多么多么不容易,她就能把家里的家底交出去。
以前,他爸刚去世那年,他妈去上面领抚恤金,那时候,这笔钱其实是大房的,交给他妈处置也是名正言顺,谁也不会多说什么。可是他妈回了一趟娘家,那钱就被舅妈哄去了,他爷爷带着四个儿子,找上门去才要了回来。自此那笔钱就由他奶奶领着了。
而且,他妈手里连一点私房也攒不下,哪像他二婶三婶,个个都有心眼。
不过,他妈这性子,已经养成了,一时之间也改变不了。他留下一半的钱,也是多作打算。。
范菊花没想到自家儿子出去这么一会儿就赚了四十二块钱。她捏着钱的时候,还有点不可置信,反反覆覆地看了好几次。
随后,又想了想这么多的钱,放哪里才安全。
宋向军想了想道,“妈,咱现在有钱,去跟人家换点鸡蛋吧,我这些天觉得自己身体好虚。”在乡下,除了布票,其他票村民们很少见到的,一般私底下大家都用钱来交易,或者以货易货。但他们家现在仅有的东西就是那些红薯,可这么点的量仅够自家吃的,根本不能换,只能花钱买。当然,现在不能说买这个字,只能说换。
其实,范菊花对自家儿子到他们二叔家盖房很不满意,去盖房子的都是村子里的壮劳力,她大儿子才十八岁,瘦得跟竹竿似的,风一刮就倒了,要是累坏了,长不了个儿,怎么办?只是,自家儿子乐意,她这个当妈的也不好劝说,只能听他的了。
现在听到儿子说自己身体虚,她看了一眼外面,压低声音说,“你三叔家的房子你还是别去帮忙了。”
宋向军摇了摇头,“不用。咱三叔三婶是啥人,你还不知道啊。我要是厚此薄彼,三婶那人肯定不高兴,觉得我们看不起他。反正,他们家还有等上好一阵呢,你先买些鸡蛋和大米回来,改善一下伙食。”
范菊花瘪瘪嘴,嘴里咕哝一句,“我看你是傻透了,干别人家的活,用自家的钱补身体!”
话虽说得不好听,可事实就是如此,前世的他,就因为连干一个月的重活,之后又到生产队赚工分养家,接着就是到市里干临时工。拚命挣钱,身体透支的厉害,经常会生病。
后来,等他到了劳改农场,那里有对老夫妻在那里改造,她外孙女经常给他们送肉过去,他才跟着粘光吃了点好东西。身体才恢复一点,后来,他从劳改农场逃到深山里,几乎每天都能吃肉,身体的亏空才补上来,而且也很少生病。
所以,一个好身体比什么都重要。
等他把身体养好了,身上有了力气,到时候,凭他的本事,仅仅是赤手空拳到山上打猎也没有问题。
对于范菊花的话,宋向军也不在意,重生一回,他不再是那个青涩需要别人拿主意的小青年了,他有自己的想法。
范菊花见宋向军吃得正欢,只能按照宋向军说的,到隔壁林婶子家换鸡蛋。
刚进林家,就看到刘兰花的闺女林小芳正站在院子里扫地。林家养了两只鸡,因为是散养的,鸡屎常常拉得到处都是。
偏偏,刘兰花却是个爱干净的人,于是就使唤林小芳不停扫地。偏偏林家就只有林小芳一个女孩,林家的活计全都交给她一个人,十七岁的林小芳,也因为常常做农活,手非常粗糙,皮肤也黑得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