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弓大曲产于豫省宁陵县张弓镇,因为豫省和省城紧挨着,图个运输便利,这酒,出现在供销社柜台上的次数也就越来越多了。
这几年,张弓大曲在省城也算是小有名气,档次虽然跟要专门的批条才能买到的茅台没办法比,但是,怎么着也比相对便宜的西凤酒要好上许多。
前些年,曾长林还有个“时不时小酌一杯”的爱好,自打去了农村,也不用媳妇儿跟闺女念叨,为了节省开支,他便狠了狠心,自发地戒掉了这个爱好。
这要不是为了招待徐元,他还真不可能专程去找人淘换酒票,买了这瓶酒呢,毕竟,他这爱好还没戒掉的时候,也没舍得买过张弓大曲来喝呢,通常都是挑最便宜的那一档白酒买。
“我陪您少喝一点儿,多了估计就得趴下了。”徐元的准备工作可不是白做的,主动起身从曾长林手里接过了酒瓶,借着凳子边儿使劲磕了两下。
酒瓶盖开了以后,曾书瑶把两个搪瓷杯子放在他面前,指了指右边那个,道:“家里没多余杯子了,你就用我的吧!”
曾家又不是什么大富大贵的人家,自然不可能专程给来家里做客的人准备个搪瓷杯了,以往都是直接上碗的,可今天,这不是人多、菜也多嘛,就没了空碗,曾书瑶只得把自个儿的杯子让出来了。
徐元也没忸怩,往两个杯子里倒了酒,又用双手恭敬地把酒多一些的那个杯子递了过去。
“来来来,小徐,咱们俩走一个!”
曾长林发话,徐元自然没有不应的,碰杯之后,格外实在地咽了一大口白酒,登时,就觉得那股辛辣的劲儿一直在肚子里乱窜呢。
见他脸色不大好看,一直注意着这边动静的曾书瑶赶忙道:
“爸,我妈还专程给炸了二两花生米,给你们下酒呢,还有这一大桌子菜,可不能都剩到最后给浪费了!”
曾长林笑,心里暗道一声,女大不中留呐,却也没戳穿闺女拿她妈当幌子的事儿,冲着徐元道:
“小徐,尝尝你阿姨的手艺,看看合不合你胃口。”
徐元依言夹了块红烧肉吃,怎么说呢,刘爱香的手艺就是这个年代大多数人的水平,做家常菜最为顺手,不难吃,但要说香得让人流口水,那倒是也不至于。
当然了,今天的徐元,可不是来当美食节目评委的,本就嘴甜的他,对着这手艺自然是夸了又夸,让刘爱香同志听得眉开眼笑,只觉得面前这小伙子,当真是怎么看怎么顺眼。
“唉,可惜我们家书瑶,哪哪儿都好,就是做饭上面,没遗传到她妈的天赋,从小就这样,直到现在,都长成大姑娘了,一进厨房,最后还是只有个白白糟蹋粮食的结果。”
听着这话,刘爱香眉头一皱,嗯?不对呀,书瑶虽然进厨房的次数少,但是做饭也算不上难吃吧,这当爹的,怎么还开始埋汰起自个儿闺女来了?也不害怕人家小徐对闺女有意见。
桌子底下,猛然被掐了一把的曾长林险些都要喊出声了,只是在那一瞬间,意识到了什么,这才把到了嘴边儿的喊痛声又咽了回去。
一扭头,果不其然,自家媳妇儿的那眼神,真就跟刀子似的,直往他身上飞过来。
曾长林心下苦笑,在桌子底下,安抚似的拍了拍那只手,给刘爱香递过去了一个“稍安勿躁”的眼神。
而另一边,徐元也是明白了那一番话的言外之意,笑着道:
“叔叔,我和书瑶都在厂子里上班,平时在职工食堂吃饭就行了,就算书瑶不会做饭,这不是还有我吗?
我奶手艺特别好,我跟她也多少学了点儿,等哪天有机会了,我也让书瑶尝尝我的手艺,给点儿改进意见来。”
闻言,总算是反应过来了的刘爱香同志,却是突然插话道:“小徐,我听书瑶说,你在红星食品厂的表现相当不错,已经分到福利房了,是吗?”
“对,前段时间刚分到的,因为在房管科登记的时候,只有我一个人住,面积就稍微小了点儿,还不到三十平。
我寻思着,如果只有两个人住的话,暂时还是够的,但要是再多几个人,比如说,我们俩以后有了孩子,住得肯定就有点儿紧张了。
所以,等以后有合适的机会了,我再看看能不能换个更大点儿的。”
说到“孩子”的时候,徐元不免往曾书瑶的方向看了一眼,正巧和她的目光对上,俩人皆是一怔,随即又有些不自在地移开了视线。
像是这种换房的操作,在国营厂子内部并不稀奇,毕竟,谁家都有个添丁进口的时候,厂领导也都能体谅,看到一屋子里挤的人太多、实在住不开的情况,一般都是会爽快批准了换房申请的。
见徐元心里自有成算,而且,话里的意思是,如果结婚了,就他们小两口住在食品厂,刘爱香同志心里的满意更是多添了几分。
说实话,哪怕她婆婆不是个喜欢指手画脚、言语刻薄的老太太,但是,能自个儿当家做主的话,谁又会愿意头顶上多一位婆婆压制呢?
至于刚才自家闺女和小徐之间的“眉目传情”,刘爱香同志表示,这又怎么了?都什么年代了?盲婚哑嫁早就不流行了,自家闺女能嫁个自己喜欢、也对她好的人,她高兴还来不及呢。
想问的事儿,当爹妈的都已经问过了,林美凤这个当奶奶的,倒是没有其他想打听的事儿了,毕竟,前些年儿子儿媳妇都得上班,孙女曾书瑶几乎是她一手带大的,这孩子的性格怎么样,她再了解不过了。 素来不肯吃亏的要强性子,要真能在找对象这件事情上栽个跟头、被人糊弄了,那才奇怪呢。
所以,对曾书瑶的眼光相当有信心的林美凤,最后也只是对徐元说道:
“小徐,你是我们书瑶的对象,咱们这也不用太外道,以后常来家里坐坐啊,奶奶到时候给你们俩做好吃的!”
还不等徐元答话呢,有点儿小机灵在身上的曾书庆便眨巴着圆溜溜的大眼睛,出声问道:“好吃的?那有我的份儿吗?”
一家人脸上都带了些笑意,曾书瑶摸摸弟弟的小脑袋瓜,肯定地说道:“有!不管有什么好吃的,姐都给你留一份儿,行了吧?”
“行!谢谢姐!”听到这话,曾书庆总算是心满意足了。
今天饭桌上是八个菜被一扫而光,饭后,不顾刘爱香的阻拦,徐元和曾书瑶合作,开始刷锅刷碗,当然,像是提井水这样的重活儿,自然是归他干的。
透着窗户,刘爱香看着院子里正在忙活的俩年轻人,脸上的笑容,那叫一个满意。
曾长林的情绪虽然没有太过外显,但是,心底里亦是认可了徐元的。 作为男人,在外面怎么“威风八面”都没关系,但是,回到家里来,最起码得做到“眼里有活儿”。
即便不搭把手,帮着一起干活儿,至少,也得能体谅自己媳妇儿的辛苦吧,很显然,在这一点上面,徐元是完全达到了他的要求的。
连带着厨房一起打扫了之后,徐元这才准备回家去,刘爱香给闺女使眼色,喊道:“书瑶,你去送送小徐啊,省得这家属院里东拐西绕的,小徐再给迷了路!”
“徐元哥哥,下回再来啊!”见未来姐夫要走了,曾书庆扒着门框,如是说道,他的声音并不算很大,但是,正在开自行车锁的徐元却是听清楚了的。
把自行车推着,徐元上手摸了一把小孩儿的脑袋,冲他笑道:“好,下回再来,我给你带果酱面包!”
第70章 设计
曾书瑶把徐元送到家属院门口处, 转达了家里人对他的满意,看着徐元骑自行车的身影渐渐远了,这才回到了家。
那厢, 虽然是礼拜天,徐元却并未回钢厂,而是又往食品厂去了,他傍晚的时候, 要跟林东正配合着, 把昨天晚上全部组装完工的这些收音机给卖出去。
他刚好是两点回到家的,中午和曾长林一起喝了点儿白酒,徐元难免有些懵, 左右, 距离他们约定的出发时间还有好几个小时呢, 他也就顺从本心, 躺在床上,呼呼大睡了起来。
再之后, 就是被敲门声惊醒的了,徐元抬手一看表,五点半了,也难怪他们俩坐不住、跑过来了。
徐元起身去开了门, 果不其然, 林东正和田家瑞是一块儿过来的, 看到他已经从曾家回来了,两人俱是轻轻松了一口气。
“你们俩先坐吧, 我去水房洗把脸, 清醒一下。”徐元招呼了一句就出去了。
好在,林东正他们也不是第一次来徐元家里了, 所以,并不会因此而产生什么不自在的情绪。
“你今天去你对象家里,怎么样?”徐元脸上全是水珠地回来了,他拿毛巾擦着脸,田家瑞如是问道。
事实上,像今天这样的登门拜访,并不仅仅是让曾书瑶的父母有机会、好好考察一番徐元,与此同时,也是给徐元个机会,去深入了解一番曾家的情况。
毕竟,结婚不仅仅是两个人的事情,婚后免不了要跟她的父母、兄弟姐妹、亲戚打交道,这要是碰上格外难缠的,男同志有时候会打退堂鼓,也并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
“挺好的,我一出马,哄未来老丈人和丈母娘,还不是轻轻松松的事儿吗?”
在两位好兄弟面前,徐元可就没那么谦虚了,语气中不无得意地说道。
田家瑞对着这个幼稚的家伙翻了个白眼儿,但也确实是彻底放心了,要知道,徐元一般可不会说那种十拿九稳的话,要真能被他以这么轻松的口吻说出来,也就代表着,这事儿肯定是能成的。
“老林,我换件衣服,咱们俩就走。”倒不是徐元穷讲究,因为出过了汗,就非得一天换两套衣服,只是,身上的这一套是他为了去曾家、专门做的,正式了点儿,也就意味着,显眼了不少。
要去的是黑市那样的地方,自然是越低调越好了,要不是骑着自行车、穿得却是破破烂烂,跟人设不符,徐元甚至都想换上一身全是补丁的衣服呢。
都是大老爷们儿,也没什么可避讳的,徐元就在他们俩面前换了上衣,尽管外面气温还没降下来呢,但是,他仍旧选择在短袖外面,又套了一件衬衫。
只不过,这衬衫上面有两三个补丁,而且,因为洗得次数太多,蓝色的衣服已经有些泛白了。
“老林,来,擦点儿蛤蜊油。”这是徐元刚买的,虽然夏天的时候,他并不习惯那种黏腻的感觉,但是,为着今天的事情顺利进行,这蛤蜊油,必须得买。
林东正自然知道徐元要做什么,也没耽搁时间,挖了一块儿蛤蜊油,在脸上抹匀了,那种有东西糊在脸上的感觉,着实不怎么好受。
然而,这才仅仅是个开始呢,下一秒,徐元就把放在桌子上的布袋子打开,借着蛤蜊油的黏腻,往林东正脸上开始铺面粉。
现在各家各户用的小麦面粉,大都是“八五粉”,也就是说,一斤小麦里面,会有15%的麸子,因而,面粉整体的颜色会偏黑一些。
当然了,要往他们俩脸上铺的面粉,是徐元在家里筛过两遍才带来的,不用担心麸子刮到脸疼。
徐元这样“打扮”自己和林东正,也是想着,能给他们俩多加上一层保障,毕竟,这是夏天,不像冬天拿帽子、围巾一挡,脸就能被遮个大半。
安全起见,做出这点儿“牺牲”,又算得了什么呢?
随后,徐元又用上了从他妈那里“借”过来的眉笔,让他们俩的眉毛多了些变化。
还真别说,怪不得把眉毛叫做“五官之首”呢,这样一变动,加上肤色的改变,俩人真的跟原本的样子有了很大区别。
田家瑞绕着他们俩转了个圈,啧啧称奇道:“嘿!我还真没看出来,徐元还会这门手艺呢,你们俩现在的样子,连我都得用一点儿时间分辨,更别说黑市上的人了。
这下子,我算是放心了,就在家里头,等着你们俩平安回来了!记着啊,要真是点儿背,哪怕把收音机全扔路边呢,也别被逮着,安全,才是最重要的!”
“知道了,我们俩会见机行事的,等回来了再去找你!”林东正拍拍他的肩膀,如是说道。
徐元在前面骑车,林东正坐在后座上,抱着蛇皮袋子,里面总共是十三台收音机,塞得满满当当。
为了避免袋子鼓出几个四四方方的角来,田家瑞还专程回家去了一趟,弄到了不少稻草杆,一并塞进袋子里,填充在收音机之间的夹缝处。
因此,整个蛇皮袋子看上去才会是鼓鼓囊囊的,单从外观上来看,倒是更像装了一袋子的碎布头。
临近黑市的时候,林东正下了自行车,把蛇皮袋子交给徐元,他自个儿则是空着手,进了黑市。
黑市虽然沾了个“市场”的名头,但是碍于其特殊性,显然是不可能像供销社一样,在最外面摆个招牌出来的。
要真的去划分,这一整条街,包括所有的巷子,其实都算是在黑市的范围之内,来买卖东西的人,大都像是走亲戚似的,佯装问路、过来搭话的时候,三言两语完成交易,就会以最快的速度离开了。
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用来形容在黑市上卖东西的人,再合适不过了。
像林东正这样空着手进来的,旁人一看,就知道他是来买东西的,这不,在他经过的时候,就会轻轻掀起一角篮子上面盖着的的布,好让林东正能够看清楚,他卖的是什么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