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是不愿意被人知道自己的软肋。
乔歌碰了碰孟韶的胳膊:“你不是也喜欢英语吗,要不起来问个问题,我给你要话筒。”
孟韶摇摇头,说没什么想问的。
不是没有想问的,是不敢在那么多目光的关注下跟他讲话。
就像她能看明白蒋星琼的失落,她怕也有人把她看穿。
喜欢人也要讲资格。
像蒋星琼、乔歌那样的女孩子喜欢程泊辞看起来就特别天经地义,而她不一样,她就连多看他一眼,也会被认作是痴心妄想。
程泊辞又回答了几个问题,这次经验分享报告会就进行到了尾声。
英语老师让他给同学寄语,程泊辞低着头思索几秒,对着话筒念道:“Do I dare disturb the universe? In a minute, there is time.”
我可有勇气搅乱这个宇宙?
在一分钟里,总还有时间。
孟韶远远地坐在观众席里看他,听到这句诗,她怔怔地想,他已经搅乱了她的宇宙。
报告会结束之后,大家就地解散,课间还没结束,有跟程泊辞相熟的男生跑到台上跟他搭话。
孟韶的班级坐得靠后,轮到他们出门的时候,报告厅里的人流已经走得差不多了。
乔歌半路被以前同班的同学叫走叙旧,孟韶快走到第一排的时候蹲下系鞋带,其实鞋带没有开。
讲台上几个男生说笑的声音灌进了她的耳朵里。
一个人晃着手里的笔说:“辞哥你要不提前给我签个名儿吧,等以后你成什么知名外交部发言人了,我好拿着出去吹。是不是。”
聂允则搭着程泊辞的肩膀笑嘻嘻地说:“蒋星琼是不是对你有点儿意思啊,我可听说是她自个儿要求来一班的。”
旁边马上有人捧场地起哄。
程泊辞却淡淡地反问:“一班只有我?”
几个人看出他对这个话题没什么兴趣,也不敢再多聊,转移话题说到今晚要不要去打球。
这时候一班的班主任在门口喊了一嘴,催他们快走,待会儿保卫处的老师要过来锁门。
孟韶系完鞋带站起来的时候,讲台上只剩下程泊辞还站在那里关电脑。
半下午的阳光从高处的暗色玻璃中斜照进来,勾勒出他修长的身形,在地上投下一团浅淡晕染的影子。
“程泊辞。”
偌大的报告厅里,孟韶听到自己的声音那样清晰。
程泊辞抬起眼帘看她。
孟韶说“祝贺你”,说完觉出如果单独留下专门为说这句话有些太隆重,怕他多想,又问:“你最后说的那句话是一首诗吗。”
程泊辞合上电脑:“The Love Song of J. Alfred Prufrock.”
是诗的名字,艾略特的名篇,通常被叫做《普鲁弗洛克的情歌》。
末尾那个人名太拗口,孟韶没听清:“什么?”
这种单词不是可以靠听就能准确无误拼出来的,程泊辞想了一下,看到桌上躺着支笔,是方才那个开玩笑要他签名的朋友留下的。
他随手拿起来,问孟韶:“有纸么。”
孟韶没有带纸,大概是只有他们两个人在的环境助长了她的胆量,她迟疑一下,把手心摊给了程泊辞:“写这里吧。”
程泊辞没有立刻落笔:“你不怕痒?”
孟韶说不怕。
程泊辞拔开笔帽,写字的时候只用了很轻的力道。
中性笔微尖的顶端在皮肤上划过,带来纤细的痒和柔弱的麻,孟韶终于知道,原来程泊辞的字体长斜写意,是因为用笔时手指的位置略微偏后。
随着他书写的动作,孟韶的手掌产生着小幅度的位移,其实她说不怕痒是假的。
她怕的。
程泊辞收笔的同时难以避免地稍稍用力,孟韶的无名指下意识地一颤——
不小心擦过了他手上的皮肤。
第21章 暗恋
“我送你回去。”
那样短的一个片刻, 触感转瞬即逝,孟韶的掌心却渗出了细细密密的汗意。
将普鲁弗洛克情歌也变得潮湿。
孟韶慢了一拍才收回手,如梦初醒般道:“谢谢你。”
程泊辞说没事。
没有理由继续停留, 孟韶跟他说了再见。
回到教室的时候, 掌心的墨迹已经微微模糊了边角, 乔歌还没回来,孟韶一个人坐在座位上, 低着头怔怔地望着手心里的单词。
忽然泛起一个疯狂的念头, 想要去纹身, 将这行字永远留在皮肤上。
但也只敢想想。
孟韶没舍得擦掉程泊辞的笔迹, 就那样带着, 上完了下午的两节课,和晚上的三堂自习。
但尽管如此, 等她回到宿舍的时候,摊开手也已经什么都看不清了,只剩下一片深浅不一的污渍, 就像报告厅里的阳光越过并不透明的玻璃,留下暧昧不清的灰影。
高二分科之后的第一次期中考试在不久之后到来,去掉三门副科意味着某种翻盘的可能, 所有人都特别关注。当年级大榜分开两张挂到宣传栏上的时候,被里三层外三层围了个水泄不通,盛况空前。
理科班的年级第一没有变,还是程泊辞, 而且比第二名高了整整十分。
四个文科班一共二百多人, 孟韶在班里排第五名, 年级上是第十七。
余天考了文科班的年级第一。
发成绩这天晚上许迎雨来找孟韶去食堂吃饭, 乔歌因为有事去办公楼找她妈妈没有来, 也因此错过了许迎雨的八卦放送。
“你们班余天这次数学考了满分你知不知道,我听说是文科班唯一一个,”许迎雨把校卡塞进外套口袋,“其实他理科学得挺好,当时要选文的时候他们班主任和家长轮番给他做思想工作,结果他钻牛角尖,非要走,还退出物理集训队了。”
“可能他更喜欢文科吧。”孟韶说。
许迎雨神秘兮兮地摇摇头:“他是被物理竞赛心态搞崩了。”
说着她把校服袖口挽上去一截,用另一只手对着手腕比划了一下:“还这样来着。”
孟韶吓了一跳,她印象中余天是那种脾气很温和的人,不会做出这样极端的举动。
“本来九月份他们集训队要去参加预赛的,咱学校那个带物理竞赛的老师认识退休的出卷人,上学期的时候要了一套模拟题给他们做当成校荐名额的选拔,结果余天花大力气准备没选上,这一下子就给他弄垮了,期末也没考好,直接破罐破摔去学文了。”许迎雨说。
孟韶回想起开学第一天余天走进教室的时候,她完全看不出他之前经历了什么。
许迎雨接着说:“但是理科班的老师还是觉得很可惜,据说今天下午他之前的班主任还把他喊去谈话了,可能是问他想不想转回去,现在还不晚。”
这场谈话很快在年级上传遍了,晚自习的课间,乔歌还打趣余天说:“你是不是马上要被敲锣打鼓地接回去了?咱班应不应该给你开个欢送会啊?”
余天好脾气地说:“我不回去。”
乔歌觉得很新奇:“不是,你要这么喜欢文科,当初进什么集训队呢。现在课也不去上了,比赛也不参加了,不是浪费时间吗?”
孟韶还记得许迎雨说过的那些话,听乔歌问到这个,心里一紧,担心刺激到余天,赶紧转移话题道:“余天,你数学作业能借我对对答案吗?”
新班级的数学老师要求很严,规定第二节 晚自习下课前就要把当天的作业做完交上,如果做得不好,隔天上课还要点名批评,所以很多人都会在交上去之前先对一遍答案。
孟韶一般不会这么做,因为她希望作业能够体现出自己的真实水平,这样如果有什么问题,老师可以及时发现。
余天知道这一点,所以当孟韶说要借他数学作业的时候,他先是怔了一下,然后才把练习册递过去。
乔歌是每天都要对答案的,孟韶一说,她果然被转移了注意力,凑过来道:“给我也看看,今天的题好难,有一小半我都不确定。”
孟韶松了口气。
晚自习放学的时候,孟韶还剩半道地理大题没做,她想少带一本练习册回宿舍,便留下来认真地写完才走。
将收拾好的书包背上肩头,孟韶走到过道上,才发现余天也没走。
注意到她的视线,余天笑了笑,也拎着书包站起来:“要走了吗?”
孟韶意识到余天好像是在等自己。
转念一想,她就猜到了原因。
果不其然,两个人下楼梯的时候,余天开口说道:“晚上谢谢你。”
孟韶知道余天是谢谢自己帮他岔开了乔歌的话题。
她猜测他或许并不愿意过多谈及这些事情,便只简单地说了句:“没关系。”
没想到余天却自然而然地说了下去:“我知道好多人说我是因为竞赛没选上才一气之下来学文,我当时心态确实不太好,但是没那么简单,我也懒得跟别人解释那么多。”
孟韶一向擅长扮演倾听者的角色,因此当余天讲话的时候,她只是默默地听着,并没有出声。
“我之前在附中的时候一直觉得自己还算聪明,但是来礼外进了集训队之后,我才发现聪明人真的太多了。我们用来选拔的那套模拟卷特别难,差不多是大学里物理专业课的水平,我才考七十分,但队里比我高的有十多个人,”余天深吸一口气,“程泊辞考了满分,而且我知道他上课不怎么听的。”
孟韶的眸光晃了晃。
余天苦笑了一下:“你明白那种感觉吗,我当时看着程泊辞的卷子,就知道这样的差距根本不是我努力可以弥补的。我统共只有那些精力,顾了这头就顾不了那头,我也想拿降分、上P大,但我把所有的时间都用来准备竞赛了,还是选不上,我就想,算了吧,别为难自己了。”
孟韶没想过像余天这么优秀的人也会产生这种想法,她一直以为像他这样从附中直升上来顺理成章当好学生的人过得会很无忧无虑。
“我期末考试考得不太好,但还是能看出来文科成绩更高一些,而且我的理科水平虽然放在集训队里不够看,拿到这边来学数学倒是有很大优势。”余天说。
孟韶诚恳道:“我觉得你的选择没问题。”
见自己的想法得到理解,余天的语气也轻松了不少:“毕竟不是每个人都能像程泊辞那样的,我也想明白了,我就是个普通人,把日子过舒服点儿最重要。”
孟韶没接话,脑海中闪现出很多幅画面,有程泊辞站在游廊下面无表情地打电话,也有那天他在报告厅里,面对那个男生问的问题,薄唇轻绷的样子。
她很想告诉余天,程泊辞不像他想得那么轻松。
但最终孟韶并没有开口,关于程泊辞没有展现出来的那些侧面,她其实也并不太了解,只是会在收藏他的碎片时,偶然看到些许隐匿在阴影中的蛛丝马迹。
楼梯快要行至尽头,空气中散过来偏潮的凉意,孟韶忽地听见了水声。
下雨了。
一场深秋夜晚突如其来,没有被天气预报捕捉到的雨。
孟韶脚步的踟蹰提醒了余天,他看了看她空着的双手:“你是不是没带伞?”
接着语气变得略微懊恼:“我也没带。”
孟韶说可以等等看看,说不定会停。
过了几分钟,一个男生走过来,叫了声余天的名字,看起来是他之前在理科班的熟人。
“你没伞啊,我带了,你去南门的话咱俩顺路,走吗。”男生大大咧咧地说。
余天犹豫着望向孟韶。
孟韶善解人意地说:“你先走吧,不用管我。”
余天也不好跟男生借伞给孟韶用,只能先走了。
孟韶留在教学楼的出口又等了一会儿,背完一篇英语范文,雨势还不见小。
她不想再浪费时间,将校服外套脱掉,举在头顶一步步下了台阶。
夜晚的雨水漆黑如墨,白色的球形路灯和楼前的LED屏幕倒映在水中,一次又一次地被水滴打碎。
孟韶朝宿舍楼的方向一路小跑,经过实验楼附近的时候,余光瞥见一个人正撑着一把黑色的长柄伞向南门外面走,步履从容,不徐不疾。
她侧边的视野被校服遮住,看得并不十分真切,同对方擦肩而过时,伞檐却忽然倾斜过来,将她笼罩在了伞下。
一瞬间落雨如同被隔绝在了另一个世界。
只闻其声。
孟韶堪堪停下,转头时看到了程泊辞的脸。
他低垂眉眼望着她,淡冽的嗓音在极近的地方响起:“是不是没带伞。”
骨节分明的手握着伞柄,他的校服大概是新洗过,衣角被斜飞的雨水沾湿,散发出幽冷的洗衣液气息。
孟韶愣怔着点头,将校服外套抱在了怀里。
天地间寂静到只剩下程泊辞混着雨意的声线,以及她节奏错乱的心跳声,孟韶听到他对自己说:“我送你回去。”
作者有话说:
呜呜大家的留言都有看到,最近真的有点点忙只能一天一更,之后有空会加更的,希望大家一定要追下去呀~(发出不想被养肥的声音——
第22章 暗恋
我送她回宿舍。
跟程泊辞走在回宿舍的路上, 孟韶甚至不敢大大方方地转头看他。
而心里庆幸自己在教学楼入口多等了一段时间。
雨声接连不断,砸在伞顶,发出沉闷的响声。
“你是刚下集训队的课吗?”孟韶问。
程泊辞“嗯”了声:“老师拖堂了。”
因为待在同一把伞下面, 这次孟韶跟他之间的距离, 比上回参加完模联活动站在台前颁奖的时候还要更近一些。
他撑伞的手就在她脸侧的位置, 修长手指松松握住伞柄,散发着温凉的气息。
走到一半的时候, 程泊辞接了个电话。
对面似乎是程家的司机, 恭恭敬敬地问了他几句话, 程泊辞答说下课了, 看了孟韶一眼, 又说:“有个同学没带伞,我送她回宿舍。”
因为那一瞥, 孟韶的心脏不受控地狂跳起来,靠近他的那半边脸也腾一下热了。
无端想起一句歌词——
“为那春色般眼神,愿意比枯草敏感。”
孟韶回来得迟, 这个时候宿舍楼下已经没什么人进出了,她不担心被人看到,认真地跟程泊辞道谢, 伞檐的阴影落在他脸上,在昏暗的光线中,他好看得像一张维多利亚时期的油画。
进门之前,孟韶悄悄回了一次头。
隔着一重玻璃门, 她看到程泊辞独自走在回去的路上, 清朗挺拔得就像阴雨中一棵叶片莹莹闪光的树。
孟韶不知不觉就在那里多站了几分钟, 忽地身后响起宿管的催促声:“同学, 别在那儿愣着, 快回宿舍,雨都飘进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