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人绝色易倾城[快穿]——花榆树【完结】
时间:2023-08-04 14:37:53

  只见眼前这座饭店, 采用了欧式圆拱门的设计, 门口立着的四根大理石柱子支撑着那高高的门脸, 别提有多气派了, 这可是首都最好的饭店, 很多外宾都是在这里接待,平时没有接待外宾的时候,也会接私客, 不过由于这里的价格偏高, 能来这里吃上一顿的, 绝对是非富即贵。
  当车门打开的时候,身着西装的年轻男人踉踉跄跄地从车上下来,那张还算帅气的脸上惨白,他捂着翻滚的肚子,怀里的鲜花都被他挤烂了,而造成这一切的司机还得意地下车:“二少,您瞧瞧,这不就到了?哎?二少您脸怎么这么白?您生病了?”
  年轻男人本想发火,一张嘴,一股酸水就涌了上来,他也顾不得风度了,把鲜花塞到司机怀里,扶着树就是一阵呕吐,就在他快把胃都呕吐出来的时候,一个悦耳到极致的声音从他身后传来——
  “喂,你不许在这里吐,简直太不卫生了!”
  只见身穿蓝色连衣裙的姑娘站在门口,纤细雪白的手臂叉着腰,气哼哼地瞪着年轻男子,而当听到声音的那刻,年轻男子也傻眼了,他慌乱地捂住嘴,擦拭着,手忙脚乱,还是司机看不下去,赶紧过来帮忙收拾,五分钟后,现场被打扫干净了,年轻男子这才敢看向门口的姑娘。
  清亮的月光高高悬挂在夜空中,清辉洒落人间,本该公平地对待世间万物,可是,仿佛月光也被少女的容貌所吸引,于是,每当她站在深夜中时,总是比别人要多了几分月光的眷恋,那清辉下,少女的肌肤好似冬日的初雪一般耀眼,玉石为骨,在薄薄的粉皮下剔透动人,星河为眼,永远闪烁着动人的光辉。
  最起码,年轻男人在看到少女的那一刻就彻底坠入了爱河,他想,眼前的少女一定是从他的梦里走出来的仙女。
  于是,这位首都有名的浪荡公子哥,一改往日的纨绔气质,再也不胡搞瞎搞了,衣服从花里胡哨的衬衫,变成了帅气的西装,每天头发梳得板板正正,天天来友谊饭店打卡,他家里人见儿子因为一个姑娘,反倒改好了,对此乐见其成,反倒支持起他来,放话,只要那姑娘愿意,随时可以为二人举办婚礼。
  即使有传言,这个小姑娘在老家已经结婚了,但是,这不是问题,且不提她还没到结婚年龄,即使到了,还可以离婚嘛。
  千回百转,在看到少女的那刻全部消散了,司机偷偷瞧了一眼站在门口的小姑娘,惊艳之余,不敢再看了,心底不由得感叹,这样的容貌,就是见上一万次也适应不了啊,怨不得二少都为了她改好了。
  年轻男人名为黎飞,此时他激动地走上前去,走了两步仿佛想起来什么似的,赶紧回头,一把从司机手里夺回了鲜花,等他献宝似的捧到了姜望舒眼前的时候,一个娇蛮又嫌弃的声音从高台上传来——
  “哼,花都烂了,我才不要呢。”
  黎飞连忙低头,这才看到怀里花束的惨状,而站在台阶上的美丽少女则转身就要离开,他慌张地拉住了少女的胳膊——
  “小舒,你等等,我这就给你买一束新的,绝对是最好看,最新鲜的!”
  “我才不稀罕呢。”
  少女撅着嘴就要离开,年轻男人见此彻底慌了,再次拉住少女,哀求着,求她再给自己一次机会,那模样哪还有阔少的架子,谁见了不叹一句舔狗害人啊。
  就在路边越来越多的人围过来的时候,一个低沉的声音打断了年轻男子——
  “黎飞,不许打扰小姜同志。”
  只见饭店门口,不知何时走出来了一个身量挺拔如松,眉眼坚毅的青年,他一身军装,看到黎飞时,眉头皱起,而黎飞在看到军装青年的时候,吓得松开了少女的胳膊,下意识站得笔直——
  “哥,哥,你怎么在这里?”
  青年深邃的眼眸扫了一眼旁边的少女,不动声色地反问黎飞:“你先说说你现在闹什么?”
  黎飞脸一红,他能说他是来追求小姜同志,却被人家嫌弃了,正在求他吗?这丢脸的事情他哪说得出口?
  就在黎飞嘴唇喏喏,不知该说什么的时候,站在台阶上的青年这时也大步跨了下来:“行了,王司机,赶紧送他回家。”
  “唉,唉,哥,我还有话要和小姜同志说呢。”
  黎飞不甘心,准备继续骚扰姜望舒,最后被他亲哥黎恪无情镇压了,眼看着那辆奥迪的身影渐渐消失在路尽头,黎恪这才看向了站在一旁的美丽姑娘,目光落在她的脸上,好似一根轻轻的羽毛,飞快地扫过。
  “小姜同志,抱歉,我那不成器的弟弟打扰到你了,你若是不喜欢,以后我不会再让他来骚扰你了。”
  黎恪话音未落,就听少女打断了他:“不会呀,我很喜欢哦,”
  面容严肃的青年皱紧眉:“你……喜欢他这样的?”
  少女歪了歪头,长长的睫毛眨了眨,正当黎恪不受控制地,目光落在她那长而翘的睫毛上时,忽然她猛地踮起脚尖,凑近了青年,那张美丽无比的容颜就这么忽然近在咫尺,微微翘起的粉嫩红唇仿佛在邀人采撷,一股淡淡的女儿香气就这么笼罩了他,一时间,心头再多的话语都被堵在了喉咙间,黎恪彻底僵住了,宛如一个木偶,僵硬地感受着近在尺咫的柔软,直到听到眼前的少女低声数了几个数字——
  “……五、四、三、二、一……”
  还不等青年那迟钝的大脑理解其含义,就听到少女再次突如其来地询问他——
  “你喜欢我吗?”
  轰地一下,男人连日以来的束缚,仿佛被什么敲碎了,不,或许,那本就算不上束缚,早在遇见她的那刻,那颗心就已经支离破碎,直到发觉她是自己弟弟的喜欢对象,这颗心才勉强竖起一道墙,可是,此刻,美丽的姑娘不过是轻轻靠近了他,对着他吐了一口香气,这道墙就彻底崩塌了。
  “哦,我明白了,你就是喜欢我!”
  少女在男人的愣神中得出了结论,而当得出这个结论的那刻,她便宛如得到了尚方宝剑的叛逆公主,仗着他人的喜欢,肆无忌惮了起来。
  “我要你送我回家。”
  少女理所应当地使唤起了青年。
  作者有话说:
  此时,正在骑马赶来的男主,还没有发现,自己的小媳妇来首都不过半年,就被人“带歪了”,狗头。感谢在2023-05-28 01:25:24~2023-05-28 23:12:59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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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5章 年代傻妞(33)
  这个年代还没有北漂一词, 交通的不便利,让很多人可能数十年都不会踏出小地方一步,于是他们只能从别人的口中听说那属于大城市的繁华,就像无数人幻想着出了国, 遍地是黄金一样。
  实际上, 此时的大城市远没有后世的繁华,她就像是一个刚刚拖去了马褂长裙的传统妇女, 第一次开始尝试着迈向现代化, 开始尝试穿上简洁的短袖, 时尚的高跟鞋, 充满了过去与未来的矛盾感, 于是, 来到了首都——
  你既可以穿过狭窄的巷子,与那些披着红瓦的矮房子擦肩而过,也可以仰头看到气派的摩天大厦。
  偶尔的时候, 一个回眸, 叮铃铃的电铃声会与你擦肩而过, 西装革履的人们挤在有轨电车上, 为了生活奔波着。
  过去与未来, 古朴与科技共存于七十年代末的首都——这个国家的心脏。
  当然, 无可置疑的是, 它相对于全国其他地方, 绝对是顶顶时髦繁华的城市了,于是,这也造就了一些颇有胆量的年轻人, 怀揣着梦想, 因为各种原因, 闯入了这个城市。
  或许,他们是最早的北漂一族,是幸运又不幸运的一代。
  而秋菊,就是其中一个代表,和那些有着学历,或者靠山的人不同,秋菊不太幸运,她是来首都寻亲的,却差点被人卖了。
  和同村其他年轻人不同,秋菊打小就野心勃勃,她的心里总有一股莫名的劲儿,这股子劲促使她被家里打着骂着也要去读书,家里重男轻女严重,父母一旦想让她停课一天,在家帮忙干农活,那秋菊保准眼睛就吊起来了,她一定要看着弟弟和自己一样在家干活才行,否则她就去村里妇女主任门口撒泼打滚,逼得家里人不得不松口。
  后来,秋菊在上到小学毕业的时候,家里死活不肯让她再读了,当然,家里的弟弟也不叫读了,弟弟不叫读是因为学习成绩太烂考不上初中,而秋菊不叫读,是因为家里人要给她订亲了,同村的一个泥瓦匠,秋菊去看了,人很老实,三棍子打不出一个闷屁的那种,家里还有一间青砖大瓦房,这样的条件放在村里已经算是不错的人家了,就算是妇女主任过来都挑不出毛病。
  更加糟糕的是,秋菊已经十六岁了,她上学晚,又耽误了几年,家里给她订了亲事,为了防止秋菊闹,给妇女主任说的也是十八岁正式嫁过去,这下,就连妇女主任也挑不出理了,妇女主任毕竟也是一个普通的农村妇女,在她眼里,秋菊到了年纪结婚天经地义,于是妇女主任反过来还劝秋菊不要错过了这个好人家。
  秋菊很想逃离这个重男轻女的家庭,可是她真的希望是以结婚来逃离吗?秋菊总觉得这样是不对的,她看着同村的姑娘,年纪轻轻就一个接一个的生,那笔挺的背被孩子压弯了腰,还要忙着干活,秋菊总觉得,自己看到了一头老黄牛。
  她不想当牛,她只想做人。
  于是,秋菊逃出来了,一个隔壁村的姑娘告诉她有法子整来介绍信,带着她去首都挣大钱,出人头地,在那姑娘的描绘下,首都简直是个人间天堂,秋菊毕竟只是个小学文化的村姑,又哪能见识过这样的诱惑,她终于还是没忍住,跟着那个隔壁村的姑娘上了火车。
  只是上了火车后,秋菊发觉不对劲了,她发现同行的还有几个花臂壮汉,以及另外几个和自己一样眼底野心勃勃,却穿着破旧小袄的姑娘,这些,隔壁村姑娘没有告诉自己。
  再后来,秋菊的介绍信各种证件被扣了,她是来了首都,却成了某个破旧小巷子里,一间贴着粉红色墙纸,充斥着劣质香水味的发廊里的洗头小妹。
  直到今天,秋菊已经脱离了那个环境,在首都有了一份能糊口的工作时,她还是会时不时回想起那种发了霉的粉红墙纸,想起各种不堪的过往。
  好在,首都的扫黄打非力度还算可以,她也还算幸运,到了那没多久,那就被端掉了,秋菊发挥了自己这辈子最大的演技,她毁了自己的资料,假装被打伤了脑袋,失去了以前的记忆,骗过了警察,没有被立刻遣返。
  之后,秋菊又幸运地遇见了那个漂亮的小姑娘,刚见到她的时候,秋菊以为自己见到了电影明星,那么的漂亮,那么的闪闪发光,而那样明亮的月亮却朝着自己奔来,一脸依赖地抱住了自己,亲昵地叫着自己秋菊姐姐。
  说真的,那一天的经历,至今还令秋菊恍惚以为是一场梦,一个仙女似的小姑娘,不仅知道自己名字,还拉着自己,叫自己姐姐,因为她,自己也成功地在首都有了住处,有了一份后厨洗盘子的工作。
  这简直是梦一样的开局。
  和姜望舒拜师后,才被发现是厨艺黑洞不同,秋菊在厨艺一道上颇有几分天赋,在后厨洗盘子也不耽误她偷师,更妙的是,她身边还有了一个有着金舌头的姜望舒,姜望舒虽然是厨艺黑洞,但是高大厨很快就发现了姜望舒的另一个天赋,那就是她在品尝菜品上有着十分出色的天赋,舌头一尝,就知道这道菜需要什么,而且少女尤其擅长宫廷菜。
  当然,姜望舒之所以有着这样的天赋,也是得益于她那穿梭了多个世界的经历,曾经的她当过公主,做过皇妃,吃过全天下最顶尖的美食,敏锐的味觉让少女记住了这些味道。
  而姜望舒之所以对秋菊一见如故,也是同样的原因,那就是秋菊长得和她在战国时的宫女姐姐一模一样,那是母妃留给她的宫女,把少女一手带大,最后为了帮助少女逃离王宫死了。
  如果说,要给姜望舒心里最信任的人排个序,那么,她的母妃排第一,秋菊就是当之无愧的第二,就连路沉星,都得屈居第三。
  宫女秋菊曾经告诉了姜望舒很多生存的道理,即使少女无法理解,她也牢牢记住,而以少女简单的脑回路,即使换了一个世界,可是只要碰见脸长得一样的人,少女也会固执地把她认作那个人。
  或许,世界上的确有轮回转世一说,即使换了世界,改变了时间,同一轮月亮依然会照亮同样的河流。
  所以,在这个世界的秋菊,发觉了少女在男女之事上认识浅薄,试图教会她利用自己的美貌拿捏男人,获取利益的时候,少女十分认真地学习了。
  作者有话说:
  短小一章,找找状态
第156章 年代傻妞(34)
  ◎二合一◎
  姜望舒来了首都后, 就一直住在高大厨家,高大厨的家是一处四合院,院子很老旧了,但是青砖地每天都被扫帚扫得干干净净, 还能看到丝丝痕迹, 入门就能看到一片花花草草,利用了家里的各种破罐子破瓦, 现在是初春, 花草已经郁郁葱葱地在窗台下生长着。
  今天是个晴天, 院子里晾晒了不少衣服被褥, 在碧蓝的天空下随风摇晃着, 当秋菊提着一兜子橘子进门的时候, 差点没被院子里的衣服打了脸。
  “秋菊来了,来得正巧,我们家小舒正在家呢, 哎呀, 怎么还拿东西来呢?太客气了。”
  一个身上系着蓝布围裙的干净女人, 笑着迎了上来, 这是高大厨的妻子孙爱莲, 自从认了姜望舒当干女儿, 她好像一下子找到了主心骨, 精气神都回来了, 来了首都后,又经过一番治疗,现在看起来正常得很, 见谁都笑眯眯, 谁也想不到眼前这个干净有气质的中年妇女, 曾经是一个疯子。
  “阿姨,我路过供销社,看到有新鲜的橘子,甜得很,就想着给小舒带一点。”
  秋菊热情地把橘子塞到了女人手中:“是您不要跟我客气才是,这点东西不算什么。”
  说着,秋菊就以不容置疑地热情将东西塞给了女人,面对社牛秋菊,孙爱莲也只好收下了。
  秋菊见她收下,这才高兴地朝左边的屋子走去,掀起门口的布帘子,一个肌肤胜雪的姑娘正坐在床上,认真地吃着一碗鸡蛋羹,她漂亮的眉眼,让整个破旧的房间都生辉了,看得秋菊也跟着晃神,回过神后,她才心里感叹着,果然无论多少次,还是会被小舒的容貌惊艳。
  这样仙女儿似的人物,到底是怎么生出来的啊,秋菊小时候也听说过女娲娘娘用泥造人的传说,她小时候自认为是村里一枝花,总觉得自己一定是女娲娘娘认真捏出来的,和那一地的泥点子可不同,而自从见了姜望舒,秋菊便深深地以为,果然,其实她才是那一地的泥点子吧,而眼前的姑娘,恐怕是用雪捏出来的娃娃吧。
  秋菊不客气地坐了过去,少女正忙着吃高大厨给她炖好的虾仁鸡蛋羹,没空搭理她,秋菊也不气,眼神一瞥,注意到少女身边一捧鲜花,这个季节还能弄到鲜艳欲滴的红玫瑰,那可不一般,秋菊立刻来了兴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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