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你这花是哪个送的啊?”
少女这才放下手里的汤勺,看到花的时候还回忆了一下,可惜她对送花的人并没有太在意,所以很粗神经地忘了。
“我不记得了。”
这股不上心的态度可算是把秋菊逗笑了。
她一边笑着,一边狠狠点头:“对对对,就得这样,可不能把那些臭男人记在心上,美得他们。”
不知是不是因为洗头妹的那段经历,让秋菊对男人这种生物有了很不一样的看法,不同于现在女性依然部分封建的思想,秋菊的想法很开放,男人嘛就是个玩意儿,三条腿的□□不好找,两条腿的男人还不是满大街都是?
“小舒,你记得,心疼男人,天打雷劈,男人的话能信,母猪都能上树。”
秋菊认真地向少女传达着自己的观念,不是她故意影响姜望舒的男女观念,而是她发现,少女的男女观念太简单,太被动了。
按理来说,这么漂亮的姑娘应该是从小就受尽了男人的追捧,应该是一个骄纵的小公主,对男人不屑一顾,可是在姜望舒身上完全不同,或许是由于她智商欠缺的缘故,小姑娘总是很轻易被男人拿捏了,哄两句,她就信以为真,用一句话总结,那就是,少女在男女关系中,是被动的接受者。
为此秋菊简直伤透了脑筋,她不允许有姑娘如此浪费自己的美貌,被那些狗男人占便宜!更何况姜望舒还是她的恩人 ,是她见过的最好的小姑娘。
因此,秋菊自从发现了这点后,一直试图改变姜望舒的想法,她告诉少女,男人是世界上最贱的东西,越是得不到,越是心痒痒,不能做男女关系的被动者,要学会利用各种优势,成为主导者。
虽然有些道理,姜望舒实在理解不了,但是,她从秋菊那里学到了一点,那就是如何判断一个男人可不可以当做奴隶使唤,秋菊告诉她,只要她靠近男人,和对方对视,如果对方五秒都没移开目光,那就说明眼前这个人就是她的小奴隶,可以随意使唤啦~
虽然不明白为什么这个世界的人当奴隶怎么这么容易,但是真从半个奴隶社会走出来的少女,对此适应良好,很快就学会了怎么拿捏那些想要追求她的男人。
或许有时候,姜望舒自己也没意识到,她在利用自己那绝顶的美貌,诱惑男人成为她的工具,但是有时候,无知的天真,才是最可怕的武器啊。
最起码现在,来友谊饭店吃饭的人,有一大半都是冲着她来的,每天光是鲜花都能淹没了这个四合院,更别提其他的来自男人们的讨好,可以说,如果姜望舒是个真真正正的钓系,那么,现在她靠着自己的美貌都可以发家致富了。
当然,这还没算上首都圈的大小姐们,毕竟,谁能拒绝得了一个美貌无比,又天真可爱的瓷娃娃呢,那些因为男人来找茬的女人们,在见到少女的那刻,无不被她的美貌惊艳,转头就怒骂起不怀好意的男人了。
“呸,就凭黎飞那个臭狗,也敢觊觎我们家小舒。”
一个戴着墨镜,踩着高跟鞋的白富美,日常来饭店里打卡,和美人贴贴,顺便疯狂diss各种肖想她们家美人的臭狗们。
“对了,车子给你开来了,你今天不是要去火车站吗?你要接谁啊?”
白富美王芸芸发泄一番后,抓住美人的小手,一边感受着掌心的柔若无骨,一边好奇地询问她。
倒不是姜望舒主动要车子,是前几天,她看见少女差点就被黎飞忽悠上车,这才知道,她最近一直想去接一个人。
一个从老家来的臭男人,想到此,王芸芸撇了撇嘴:“别的我就不提了,这回接人我一定要跟去,我非得瞧瞧是什么样的男人,让你一直记着。”
首都圈子说小不小,说大也不大,尤其是还是友谊饭店这样的地方,每天接待的都是非富即贵的人物,因此在姜望舒跟着干爹干妈来到首都,跟着高大厨一块成为了友谊饭店员工的第一天,首都来了一个国色天香的大美人的消息,就传遍了圈子。
不少人都是为了一睹芳容才来这里吃饭,虽然,并不是每次都能碰见她,可是,每个见过她的人,回去后都跟丢了魂儿似的,那模样不知道地还以为是见到了吸人精气的狐狸精了呢,于是更多的人涌到了友谊饭店,一睹芳容。
而当见到了狐狸精长什么样子后,他们也跟着丢了魂,并且喃喃着,若是真是狐狸精那倒还好了,而那少女,分明是高悬于夜空的明月,是只可远观,无法得到的稀世仙姝啊。
于是,一时间,不少人为了她闹得天翻地覆,不少人发了疯地调查这位绝色美人的身份背景。
路沉星这个名字,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进入了大家的视野,成为了无数男人嫉妒,女人愤恨,被扎小人的对象。
现在没动静,不过是因为他尚且还在乡下,而且和姜望舒的婚姻在法律上是不被承认的,无数男人憋着劲,准备现在首都拿下这个美人,再收拾那个不知好歹的臭小子呢。
直到有人得知了路沉星考上了首都大学,要来首都了,这才令一些人警惕起来。
“能考上首都大学又怎么样,还不是一个穷小子?”
黎家别墅内,得知了这个消息的黎飞也警惕了起来,他嘴上说着不在乎,身体还是很诚实地要出门,他今天特意把自己打扮地贵气逼人,就是准备去会会那臭小子,那臭小子能因此知难而退最好了,然后他就可以把小舒娶回家了,嘿嘿,黎飞一边往门口走,一边美滋滋地想着,这一走神就让他差点撞到了人。
“大,大哥,你在家啊。”
看着比自己高了半个头的男人,黎飞被他身上那股子严肃的气质吓得脖子缩了缩。
“你又准备去哪鬼混?”
黎飞顿时来劲了:“大哥,你这是毁谤我,我哪鬼混了?我是出门办正事!”
说着眼尖地看见家里的保姆王姨端着果盘过来,他赶忙拉人作证。
王姨果然点点头:“是啊,二少爷最近很听话呢,先生夫人都很高兴,对了,我听说,二少爷今天也是要去见那个小姜同志吧,夫人还等着喝你们的茶呢。”
王姨打趣着黎飞,黎飞也不好意思地挠挠头,没有人注意到一旁的黎恪眸色变了变,直到黎飞再次准备出门的时候,他被大哥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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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了。
“今天不成,家里来客人,你有什么事还是以后再说吧。”
“哥?我亲哥?您就饶了我吧,咱家哪天不来几个客人?这可是关系到我半辈子幸福的大事,您就放我走吧。”
“不行,这次来的是祖奶奶,全家人都得在场。”
黎恪以绝对的地位,镇压了黎飞,断了他今天出门的念头,可他不许黎飞出门,自己却转头出了门。
“少爷去哪?”
前面司机询问,后座上,男人眼神晦涩了一瞬间,飞快地说出了一个地名:“先去宝格路吧。”
说完,他似是怕被人察觉到什么似的,还特意解释:“先去那给祖奶奶挑点见面礼。”
黑色的小轿车在宽敞的马路上行驶,如今已经到了春日,路边的行道树已经初初萌芽,远看路的两边,仿佛被人用鹅黄色的水墨晕染开来,一团团,一簇簇地染绿了天空,只是看着这幅春日绿树图,就叫人心里直舒坦,而当看到了那站在路边,亭亭玉立,引得无数人放慢了脚步的佳人时,心里的欢喜便好似要溢了出来,只等着一只春天的小鸟轻轻啄吻。
“停一下。”
明明知道该假装没看见,男人还是按耐不住心口的那只茸茸小鸟,叫人停下了车。
吱呀——
汽车在马路牙子边停下了,吸引了那电线杆下的姑娘的主意,少女闻声看去,首先见到的是被黑色西装裤包裹的修长双腿从车上伸出来,紧接着便是窄腰、宽肩以及那张俊毅的容貌。
“姜同志,你怎么在这?”
来人用一种很熟稔的语气对少女说话,少女却愣了愣,那双漂亮的眼睛里充满了迷茫,她缓缓眨了眨眼睛:“你是谁呀?”
男人一愣,这才发觉,是了,在少女的视角里,自己从来没有和她真正相识过,男人喉结滚动了一下,半天才挤出一句:“我叫黎恪,是……黎飞的大哥。”
提起黎飞,少女终于想起来了,毕竟得益于黎飞狗皮膏药般的刷脸,她想不记住都难呢。
见此,男人心间又是一阵默然:“你……这是要去哪?”
少女想了想,还没有说话,忽然,一侧跑来了一个火急火燎的姑娘,她一边跑过来,一边沮丧地说着:“完了,小舒,我家车子抛锚了,怎么办,不能送你去火车站了。”
来人正是白富美王芸芸,说好了,她今天要送小舒去火车站接人,她可是摩拳擦掌,就等着去会会那臭小子呢,谁知道临到头了,车子竟然抛锚了!如果换成骑车子去火车站,那可得足足骑上小半个小时呢!她倒是没关系,可是她不舍得舒舒大美人受这个苦啊。
正当王芸芸欲哭无泪抱着美人小姑娘趁机贴贴的时候,两人身后传来了黎恪低沉的声音——
“你急着去火车站?”
王芸芸警惕地回头,对上了一张熟悉的脸,她猛地一呆:“你,你……恪哥,您怎么在这啊?!”
王芸芸看清楚来人的时候,从小被训练的恐惧感瞬间涌上了心头,他们家和黎家算是世交,小时候几个孩子都是一个大院的,还记得小时候黎恪就是他们这群孩子里的孩子王,永远是说着最狠的话,下着最狠的手,上树,钓鱼,打架,无所不能,简直是大院里的刺头子,也是他们这群孩子的心理阴影,直到后来,黎恪忽然被送进了部队,一年之后,等黎恪回来的时候,彻底变了个人,个子高了,人也沉稳了,整天板着脸,跟个老干部似的。
但是,王芸芸永远不会忘记小时候,黎恪打架时那疯狂地满脸血的模样,他可是有一度都成了王家父母恐吓不听话的小王芸芸的利器!
因为这股心理阴影,看见了黎恪的瞬间,王芸芸下意识地从美人身上离开,站直了身子,跟接受检阅似的,笔挺笔挺,还偷偷扯了扯自己露出一点肚脐的上衣。
出乎意料王芸芸的是,这一回,男人并没有用严肃的语气批评自己瞎混,语气好的,她甚至以为眼前换了个人。
“你们是要去车站吗?”
黎恪再次好脾气地询问了一遍,王芸芸呆呆地点了点头。
五分钟后,汽车后座上,王芸芸呆呆靠着车窗,窗户外景色飞快地闪过,还没反应过来,怎么就上了黎恪的车了呢?她也呆呆地看了一圈,身边的小美人依然光鲜亮丽,正快乐地喝着男人递给她的果汁,橙色的果汁顺着少女雪白的下巴滑落,滴答——
那滴果汁简直是滴进了王芸芸的心坎上!
再次被美色迷惑住的王芸芸,红着脸,尖叫一声就要扑上去和美人贴贴,直到一声低沉的咳嗽打断了她。
是坐在前座的黎恪,只见男人用不悦的目光看向王芸芸:“开着车呢,小心点。”
陷入美色中的王芸芸只觉被冰水当头泼下,依依不舍地看了一眼近在尺咫的小美人却不能贴贴,咬着手帕哭唧唧了。
该死的黎恪,不好好地在部队呆着,掺和她们女孩子的事情干嘛!简直是盐吃多了!闲得没事干!哼,就他那样子,一辈子也没女人喜欢!
等等——
王芸芸心头忽然一凛,顾不得对黎恪的害怕,她猛地抬起头,看向了前座的黎恪,男人人在前座还不忘关心后排的姑娘,时不时跟变魔法似的掏出点小零食,递给后座的小姑娘,而少女也开心地全部收下,气氛好的不行。
在这和谐的气氛中,王芸芸的眼睛一点点亮了起来,不妙了,她好像发现了什么了不得的大事啊。
第157章 年代傻妞(35)
就在这良好的气氛中, 火车站到了。
和后世的管理严格不同,七十年代末的时候,火车站管理上是很松散的,从《背影》这篇文章里, 父亲可以送儿子上火车, 还去为儿子买橘子,就可以初初窥见过去的火车站的管理是如何的松散, 除了需要乘坐火车的人, 站台上少不了送行的亲朋好友, 各种小贩, 还有试图逃票的乘客, 当绿皮火车轰鸣着, 驶出站口,渐渐只剩一个小小的绿点,便成为了那个时代别离的独特色彩。
当然和送别的悲伤相对的, 那便是再次相聚的欢喜, 此时, 火车还没有进站, 已经有不少人翘首以盼了, 当伴随着轰鸣声, 火车平稳地停下, 铁梯子一搭, 火车门终于打开了,伴随着各种难以言说的气味,满满一列车的乘客鱼贯而出, 他们提着大包小包, 有人手里还提着鸡笼子呢, 走着,鸡屎掉着,谁要是不幸踩上一脚,也只能一边骂骂咧咧蹭鞋,一边自认倒霉了。
人挤人的时候,少不了扒手,车站巡警就在不远处严阵以待,不过多半是没大用就是了。
在这些疲惫的人群里,有一个人显得格外显眼,那是一个年纪二十左右,将将褪去少年气质,有了青年人稳重的男人,他个子格外的高,一米八五往上的个头,让他很轻易就比大多数人高出小半个头,显得鹤立鸡群,露出一双狭长的眉眼来。
于是,不少人便注意到了这么一双独特眼睛,单薄的眼皮,却绝对不显小,眼睛又大又明亮,看起来正派极了,而狭长的眼型很好的为他的容貌增添了几分柔和,而他唇角见人三分笑更令人心生好感,一看就是个干干净净的好同志。
与他这身正派干净气质不同的是,这么一个帅小伙子,却左手提着一大兜生活用品,像是一些锅碗瓢盆,一看就是要来首都常住,其实这倒还好,最近临近大学开学,不少这样的年轻人,大包小包赶车呢,但是他的右手拿的东西就突兀了,他提着一个鸡笼子,里面还有两只被绑了脚的大公鸡呢!脚下还踩着一双沾满了泥点子的解放鞋。
这股子乡土气息瞬间冲淡了他身上的帅气,看起来就是个乡下人,于是一些目光落在他身上的女同志,悄悄又收回了目光。
就在此时,一个悦耳的声音从站台外侧传来——
“星星,我在这里,在这里呀。”
那声音如玉珠打落青玉盘,悦耳的跟唱歌似的,令不少人下意识地循着声音望去,这一望可不得了了,只见一个身穿蓝白格子长裤短衫的姑娘,正俏生生立在站台后头,那模样生得真是雪肤花貌,倾国倾城,令不少人见了就晃神了。
等他们再回过神的时候,就见到刚刚还被他们鄙夷的乡下小伙子,快步穿过了人群,走到了那漂亮得不似凡人的姑娘面前,一把将她抱进了怀里。
“快看,那个姑娘,长得可真俊啊。”
“乖乖,这是电影明星吧,我以前怎么没瞧过呢?”
“我也没见过,不过她和那个男的啥关系?”
“应该是处对象吧,啊真好啊,那小子怎么有那么好看的对象?”
就在不少人似有若无地偷瞄姜望舒和路沉星的时候,又一个高大的身影插入了两人之间。
“你就是路同志吧。”
黎恪走到了姜望舒身边,三个人呈三角站位,离得近了,就会发现,黎恪的个头竟然和路沉星不相上下,两个高大的男人,把娇小的少女夹在中间,个头高让他们很轻易就和对方对视上,只一眼,他们就感受到了对方眼底隐藏的情绪,仿佛是自然界争夺配偶的雄性,一时间,追过来的王芸芸都感受到了这股莫名的气场,都不敢上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