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人绝色易倾城[快穿]——花榆树【完结】
时间:2023-08-04 14:37:53

  蠢狗一脱手,小贩就推着板车跟屁股着火了似的,一溜烟跑了,生怕客人反悔。
  不,他以后再也不来这摆摊了,要不然被那客人发现自己卖了一条蠢狗给他那可就麻烦了啊。
  小贩打定主意后飞快地消失在了雨幕中。
  尚且不知道自己被凡人坑了一把的红缘,难得揉了一把蠢狗的头,垂眸沉声满含期许:“家里那只猫就靠你了。”
  因为太蠢压根感受不到对方威压,所以不害怕的大黄狗抬起来狗头,傻里傻气地吐着舌头——
  “汪汪!”
  自觉得到了承诺的俊美青年缓缓勾起了唇角。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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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章 仙人下凡(24)
  “古人常道烟花三月下扬州, 如今来看,十月下扬州也不乏美景。”
  一座雕梁画栋的画舫缓缓滑行在贯穿扬州城的清河江之上,此时,江上正下着一场江南雨水。
  淅沥沥的小雨让两侧黛瓦粉墙的水中倒影, 聚了又散, 散了又聚,近处倒影摇摇晃晃, 远处烟雨成雾, 笼罩着这片风情万种的江南水乡。
  闭上眼, 仿佛能嗅到江风雨水的气息。
  “小德子, 你觉得此景如何?”
  伫立在船头的黄衣公子温和又俊俏, 令远处经过的渔女不由得频频回首。
  名唤小德子的人, 是一个白白净净的小伙子,黄衣公子唤他,他连忙弯着腰上前, 神态恭敬极了。
  “皇……黄公子, 奴才也觉得好看极了, 百姓安居乐业, 这全是黄公子您的功劳啊。”
  黄公子便是去年刚刚登基的皇三子, 他本喜爱流连山水, 奈何几个兄弟为了争皇位最后竟死的死残的残, 倒叫他捡了个皇位。
  这位三皇子性情一如他的面相, 温和大度,是个十足的守成之君,但是绝不迂腐, 有些手段, 再加上眼下这个王朝刚刚兴盛, 上任皇帝还创造了盛元之治,于是天下交到皇三子——顺承帝手中时,初始虽有点小动荡,很快便稳定了下来。
  如今朝堂内外稳定祥和,年轻皇帝又起了游玩的心思,在听闻扬州城闹出了狐妖之事后,皇帝船头一拐,来到了自古以来的诗中圣地——扬州城。
  京都位处更寒冷的北部,进了十月份,便已落木萧萧,寒风凛冽了,而十月份的扬州城,若不是那满树金黄的银杏叶,看着两岸翠色,还真令人恍惚以为误入了春色中。
  顺承帝李烨,看着远处美景,顿时画兴大发,宣纸,水墨,几笔挥洒,一副烟雨江南便跃然纸上。
  旁边的小德子立刻拍起了龙屁,着实把李烨夸得心里飘飘然。
  不过……
  李烨看着这幅烟雨江南叹了口气。
  “皇……公子,您为何叹气?或许奴才能为您解忧。”
  李烨对宫仆也一向宽容大度,而小德子更是从潜祗时期就跟着他的心腹,如今的太监总管,说话远比其他奴才更随意大胆些。
  面对心腹,李烨也愿意吐露心声。
  只见他面露遗憾道:“都说江南风景好,朕……我如今是见识到了,可惜,这画空有山水,却没有相配的人啊。”
  身侧的小德子听后,瞬间便意会了主子在遗憾什么,他弯腰上前,露出一抹笑容。
  “公子何必担心,您可能不知道,这扬州城每到十月十五日,是花神诞辰,这一日扬州城将会选出最美的女子参与神祭,那时,公子一定能得偿所愿。”
  整个扬州城最美的女子吗?
  李烨生出了几分兴趣,却不多,他身为皇帝,后宫佳丽无数,去年又刚刚大选一回,什么样的美人没见过?
  不过,如今恰逢其会,参与一番倒也无妨。
  “那便去吧。”
  一声令下,船头调转,破开水面,朝着清波湖驶去。
  今日已是十月十日,花神祭报名的最后一天,因为知府放开了条件,又增加了奖金,自认有几分姿色的女子纷纷踊跃报名,一时间,清波湖畔挤满了女子,当船行驶到岸边时,远远地便听见有女子的欢声笑语,如莺啼鸟鸣,传到甲板上。
  船舱中正在饮酒的李烨不由得侧目看了过去,远处岸边,杨柳低垂,如烟如雾,鹅黄柳绿,细腰扶风,一群群带着江南柔美的女子正在湖边欢笑着。
  有那妙龄少女低头望着江影自顾自怜,也有成□□人云鬓微垂,如鲜桃甘甜。
  三三两两,团扇轻摇,好不动人。
  今日是最后一日报名,也是对参加者画像的时日,因此,所有的参与者都汇聚到此,百花争艳,让不远处茶楼围观的才子书生可算是大饱眼福,频频赋诗。
  “巧笑倩兮,美目盼兮,我看此次花神非林家大小姐莫属啊。”
  李烨走上茶楼时,恰巧看到那群书生公子对着湖边美人谈头论足。
  绿衣书生摇头晃脑念着诗词,赞美着,李烨便顺着书生说的方向看去。
  茶楼离那湖边不远,李烨视力极好,看清楚那刻,不由得有些失落,姿色的确不错,可以他的眼光来看,也不过小家碧玉之姿。
  与李烨有相同看法的人不少,在绿衣书生话音刚落时,旁边一个身着白玉腰带,身穿祥云锦绣袍的公子哥不赞同地开了口。
  “要我说,你们还有争的必要吗?这次花神绝对非王家三小姐莫属!小生曾有幸见过她一面,那才叫国色天香,倾国倾城啊,这次花神拔得头筹必是王家三小姐!”
  公子哥所说的王家三小姐乃是扬州城茶行的千金,她曾与姜玉颜并称扬州双姝,可见其美貌,而自从姜玉颜成婚后,疲于应付婆家琐碎,隐于人后,王家三小姐便显了出来。
  再到姜玉颜地府一游,落下了病根,如今体弱多病,颜色比不得过往,王家三小姐更是稳占了第一美人之位。
  此时,公子哥搬出了王家三小姐,果然不少人认同的点了点头,这叫李烨不由得好奇这王家三小姐是何等佳丽,正在他心痒之时,突然有人指着窗边欣喜不已——
  “王家三小姐来了。”
  一瞬间,刚刚还各个风姿玉立的年轻男人们,一窝蜂地涌到了窗边,勾着头去看。
  而眼疾手快的小德子早就为主人占了个好地方,正对着湖边,视野开阔,李烨这才款款踱步。
  他站在窗边,向着湖边望去——
  此时,湖边不知何时,停下了一顶红顶坠玉轿子,四名轿夫稳稳放下轿子,一名小丫鬟连忙走到门前,弯腰似乎在说些什么,离得太远听不清,但是,李烨清晰地看到,随后,一只白皙修长的手从轿帘后伸了出来,紧接着,轿帘下一只穿着金色绣花鞋的小脚露出,不过仅仅露了一个尖,一晃就消失在了蓝色裙摆下,让人意犹未尽。
  身侧年轻公子们顿时一阵激动——
  “我可听说了,那王家三小姐可是三寸金莲!”
  “三寸金莲?那是什么?”
  “这你都不知道?这可是从京都传来的,听说女子只要缠了足,那脚啊,小得宛如巴掌大小,可在掌心把玩,妙极了,如今京都不少大户人家的女子都是打小就缠脚的,这才是贵女典范呢,不过咱们扬州城还没这风气,王家三小姐据说是因为家中有个做娘娘的姐姐,是皇室外家呢,真真的贵人,所以从小就缠足,与咱们这扬州城野生野长的女子终究还是不同。”
  那书生呱啦啦说了一通,着实把没见过世面的众人说得一愣一愣,听他描绘那小脚如何如何美妙,再看湖边缠了小脚的王三小姐走走停停之间,真真的弱柳扶风,摇曳生姿,众人也不由得觉得裹脚好极了。
  甚至有人幻想着:“想必当今圣上的后宫里全是这样三寸金莲吧。”
  “嘘——你不要命了,胡乱议论当今圣上?!”
  幻想圣上后宫的那公子哥摆摆手:“害,这有什么,天高皇帝远的,我说句话,圣上也不能听见啊。”
  就在他们身边站着的当今圣上李烨:……
  “大胆,这群人……”
  听到他们竟敢如此当众议论圣上,小德子当即就要上前治他们一个不敬之罪,却被李烨按住了。
  李烨摇了摇头,低声道:“无妨。”
  他的脾气真是极好,知道这几名书生公子哥是无心之语,也不愿因此将事情闹大。
  只是,听到那些人所说的皇帝好小脚一事,李烨心中还是产生了一点点不爽和无奈。
  事实上,他不仅不好小脚,反而极为不喜。
  因为他曾经见过女子缠脚布下的真实模样,那扭曲可怕的样子,足足令他做了三晚的噩梦,再到后来了解了小脚是如何打折了幼童骨头,如何强行挤压裹在一起,才塑造了这种畸形,李烨更是不能正视小脚了。
  只要想到那些被人称赞的三寸金莲下,藏着这样一副扭曲的样子,他就无法欢喜起来。
  可,那书生有一句话说对了,他的后宫里的女子,还真都是小脚。
  因为,让这小脚之风风靡的人,正是上任皇帝,他的父皇。
  楚王好细腰,宫中多饿死啊。
  上位者的一个喜好便能让下位者纷纷跟随,更何况是一国之主?
  上任皇帝喜好小脚,于是宫中女子为了争宠,想尽办法让脚变小,一开始还只是在鞋子上下功夫,到后来,便是臣子特意选家中小脚女子送进宫中,再到后来,竟有人想出了裹脚一法,硬生生把女子脚骨折断,裹成三寸,果然一举夺宠,至那之后,彻底打开了裹脚的恶源。
  十多年前裹脚刚刚风靡之时,京中成年女子已经无法裹脚,于是那些达官贵人们便在自己幼龄女儿身上下功夫。
  等到李烨继位时,京中只要有点权势的人家,家中女儿竟然全都裹脚了。
  于是他去年选秀只好选了一堆裹脚的女子,竟是找不到一个不裹脚的!
  当然,作为皇帝,他大可以把自己的审美也当众表示出来,拒绝这些女子,可是这样,这些女子就没了活路了。
  李烨天性温柔,心中不忍,于是只好强行逼着自己接纳这些女子。
  他知道,裹脚之根不在这些女子身上,终究还是那些臣子们为了贪图富贵所做下的孽。
  可他不知道的是,有时候一味的宽容只会造成更多女子受害,他只道不忍已经裹脚女子痛苦,便不去禁止裹脚之风,却不知这般放纵,只会让更多无辜女子陷入裹脚的痛苦中,被迫害。
  此时,见到裹脚之风竟然蔓延到扬州城,李烨不由得便对那王家女子的期待散了几分,而等她从轿子里走出来,露出真容时,李烨更是大失所望。
  如何说呢?这王家三小姐与刚刚到林家小姐相比,的确更胜一筹,然而,对于见惯了美人的李烨来说,也不过如此。
  “这便是扬州第一美人?不过如此。”
  李烨忍不住低声道,然而这声音还是被离他近一些的那个吹捧王家三小姐的公子哥听到了,他顿时扬起了眉毛,朝着声音来处看来——
  “这位兄台,口气不小啊。”
  公子哥可是王家三小姐的忠实爱慕者,听人侮辱自己的梦中女神,他岂能忍?当即就冷嘲热讽地对着李烨一阵输出:
  “我看这位兄台颇为眼生,应该是外地人吧。”
  李烨颔首。
  那公子哥见此下巴抬高,嗤笑一声:“那就不足为奇了,原来……”
  公子哥故意拉长了声音,在众人都看过来时重重道:“原来是一个乡巴佬啊!”
  “你恐怕这辈子都没见过扬州城这么繁华的地带,更是没见过美人吧,竟然敢如此语气,你真当这里是你那乡下一亩三分地,用你那看乡野村姑的眼光来评判?还敢说王家三小姐不够美,她可是我们扬州城公认的第一美人!你也不怕笑掉大牙!诸位你们说是不是啊?”
  众人闻声也跟着嬉笑起来。
  李烨再次按住了身侧的小德子,露出了无奈的神情,他也不生气,反倒是指着那湖畔王小姐细细评价起来:“那王小姐容貌虽好,却没有特色,眉眼无神,脚下无根,腰虽细,却无起伏,发虽长,却黯淡杂乱……”
  一条条,一件件,伴随着李烨的评论,众人细细看去,渐渐沉默了。
  似乎,好像……真的是这样?
  在他这样的拆分讲解下,再看王小姐似乎的确,美是美了,可是总是缺点什么,不够美。
  最后,在众人沉默中,李烨摇着头叹息道:“都说江南多美人,可如今扬州城第一美人便是这般模样,实在令人有些遗憾,这花神祭,似乎,也没什么看的必要了。”
  说着,在众人难堪中,李烨负手就要离开。
  突然,人群中传来了一个高昂激动地声音——
  “她才不是我们扬州第一美人!真正的第一美人,乃是姜家二小姐!”
  李烨一顿,朝着那个声音看去,只见那是个个子不高,其貌不扬的书生,他衣着简朴,神情木讷,想来是个内向的人,然而此时在众人的目光中,书生却涨红了脸,鼓足勇气,把心中的话说了出来:
  “你们都说王小姐美,要我说,那姜二小姐才是最美的人,不不不,是全天下最美的女子!王小姐连她的一根脚趾头都比不上!只要你们见到了她,就知道什么叫貌比天仙,倾国倾城!哪怕就是皇上今天来了,也,也,也得丢了魂儿!”
  被迫丢了魂儿的李烨:……
  听到这书生口气如此之大,神情如此激动,李烨缓缓转身,他不由得对这人口中的能让他丢魂的天下第一美人生起了几分兴趣。
  “哦,既然如此,那敢问,湖边哪一位是姜家二小姐?”
  那书生哑了:“她,她,她今天没来。”
  突然人群中有人终于想起了姜家二小姐是谁,那人顿时一脸惊讶:
  “你说的该不会是那个城西的姜员外?可是,那位姜家二小姐可是有名的貌丑无颜啊!”
  听此众人也终于知晓这个姜二小姐是哪位了,众人纷纷点头,整个扬州城谁人不知,谁人不晓,那姜员外家的二小姐,可是生来面带黑记,半张脸可怖的能止小儿夜啼呢!
  现在竟然有人说她貌若天仙,还说比王小姐还要美?这不是开玩笑吗?就算是为了扬州城争面子,也不能这样扯谎啊。
  顿时间,众人都以为那矮个子书生得了失心疯,一个个的嘲讽他想美人想疯了——
  “你就算是扯谎,好歹也彻个靠谱的,竟然拿姜二小姐说事,还说她天下第一美人,简直开玩笑!”
  “李胡可啊,李胡可,没想到你竟然是这样的小人,连这种话都能说得出来,真令我耻于与你相交!”
  眼见众人纷纷质疑他,甚至质疑他的人品,矮个子书生李胡可急了,他面红耳赤,生来口笨的他最后恨恨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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