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小宝,我真的很讨厌你。
讨厌你涎皮赖脸,不是说好的冷战吗?为什么又笑嘻嘻地黏上来?你永远不会知道,我第一次看到那碗皮蛋粥时的感受。
还记得吗?岳先生来小公寓的那天,特地问起我的厨艺,我回答他,我们的厨房从不开火。
我那是在宽他的心呢,我知道,在他那一代人的思想里,没有炊烟便不算得家,没有煮过三餐便算不得夫妻。
可是你为我煮了一碗粥。
我无法拒绝这碗粥。
从那天起,无论工作到多晚,我都会尽量赶回家,只为那一碗粥——那是我能从你那里唯一得到的东西了。
造纸厂的生意出乎意料的好,所有人都很开心,包括你。
但你不知道,我是不开心的。
我早已经打定主意,等到造纸厂的经营走上正轨,我就会物色专业经理人来打理工厂,然后,就离开上海,今生今世,与你再无瓜葛。
造纸厂的事事顺利,于我而言,就是一封封催促离开的通知。
但我没想到,别离来得竟然比想象中还要早。
谢南邻的到来,粉碎了我最后的一点幻想。
天意如刀,锋利地把你和我的余生切割开来。
或许正如徐志摩的那首诗:
我是天空里的一片云,
偶尔投影在你的波心。
你不必惊异,
更无须欢喜,
在转瞬间消灭了踪影。
你我相逢在黑夜的海上,
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
你记得也好,
最好你忘掉,
在这交会时互放的光亮。
我搬出了小公寓,住到了造纸厂——或许你以为我搬去了谢家吧,也好,就让你这样以为吧。
谢南邻总是奇怪我为什么还留在造纸厂。
我告诉他,这是我的事业,也是我对奶奶的承诺,况且,澄心堂纸还没有复原成功——这些都是真的,但也都是借口。
小时候,有一次父亲离开巴黎去柏林,早就讲明了不会带我,但我不甘心,车都快开了,还扒着车门耍赖,希望父亲能心软,带我一起去……迟迟不愿离开造纸厂的我,恰如小时候那个扒着车门的我。
让我松开手的,是岳先生的死。
圣仁医院里,岳先生临死前身边只有我一个人,他对我说:“你知道吗?世界上最神奇的东西,是血缘。其实在真做父亲前,我想象中的女儿是你这样的,聪明,慧黠,灵秀。但最后上天给了我一个汀兰那样的女儿,她一点也不聪明,可是看见她笑,我的心里就能开出花来。青青,对不起,但请你原谅一个自私的父亲。”
他是我的恩人。
他挽救了我的下半生,他帮我促成和明轩画社的合作,他为我出资办厂……
那年,我们去找岳先生集股,他借给我钱,认我做干女儿,我却不开心,你问我为什么,我告诉你,自古人情债难还。
欠债还钱,我知道他要的回报是什么——他只要我让出你。
一个于我有恩的人,一个濒死的父亲,我能拒绝他吗?
谢南邻来方家找我,我知道,我们聊天时,你就站在窗外偷听。
那句“我在方家是个外来人,孑然一身,没有什么可留恋的”是故意说给你听的。
既然要走,就走得彻底,不要留下任何念想,去耽误你的余生。
可是直到站在船上,船将启动时,我才发现,情丝比水更难斩断。
我后悔了。
就让我做一个忘恩负义的人吧,来生我愿意结草衔环报答奶奶、岳先生和汀兰,但今生今世,我只想和你在一起。
我跳下了船,回到了徽州,向汀兰请罪,我做好了与她恩断义绝的准备,没想到她却只是告诉我,她早就看出来了。
早在我们离开徽州去上海那一年,“香雪帘栊”里她为我们送别时,就已经看出来了。我一直以为她是个憨顽的姑娘,没想到,其实她比你和我都聪慧。
我和她一起去了重庆。
在重庆,我重又进了澄心造纸厂工作,摸着那一张张纸,我的心前所未有的安定。
我想,或许有一天,澄心厂生产的纸会辗转到你的手里,你用它写下家书,在家书里问,青青走了吗?到那时,我就亲自给你回一封信,告诉你,青青没有走,青青在等你回来。
可是我没有等到这封家书,等到的,只是一封从安徽辗转寄来的、你给汀兰的退婚书。
看到退婚书的那一刻,我就知道,你出事了。
得知你在战地医院生死难料的那一瞬间,我就决定了,我要去找你。
还记得吗?那年你第一次带我去渔梁码头,新安江畔,我们看到客死异乡的人的灵柩回乡。
你对我说,徽州男儿,外出行商,客死异乡是常有的事。徽州人,女儿能和丈夫长相厮守是福气,男儿能死在家乡是运气。
你还说,不知道你将来会死在哪里。
我知道,青山埋骨、马革裹尸是战士的宿命,可我绝不能让你客死异乡,就算你死在他乡,我也要为你掌灯照路,带你回家。
我要去见你,如果你活着,就和你拜天地高堂;如果你死了,就带你魂归故乡。
可是没想到,我竟然连见你最后一面都不能。
我将死在这昏暗阴冷的客栈里,无论你是生是死,我都不能带你回家了。
那么,就让我在家里等你吧。
戏台边的那棵杏树,应该结果了吧?等会儿汀兰回来了,我就拜托她,让她把我带回徽州,埋在那棵树下。无论你是生是死,我相信,那棵树也是你魂梦所系。
花褪残红青杏小,燕子飞时,绿水人家绕。枝上柳绵吹又少,天涯何处无芳草。
墙里秋千墙外道,墙外行人,墙里佳人笑。笑渐不闻声渐悄,多情却被无情恼。
方小宝,如果有来生,如果我是墙里的那佳人而你是行人,我会仔细听着你的马蹄声,一听到我就冲出去拦下你;如果我是墙外的书生而你是墙里的那佳人,听到你的笑声,我就下马,去敲你家的大门。
今生今世,就让我做一棵树吧!站在你的身后,与你同赏夕阳,共吹晚风。
第19章
《新词·青玉案》最初是一篇短篇小说,几年前刊登在《爱格》杂志上,故事很简单,是一个满腹诗词的丫鬟和一个厌恶传统的少爷的爱情悲剧。
写这个短篇的初衷很简单,是因为有一天在知乎闲逛,看到一个问题——我们为什么要背唐诗宋词?
有一个答案我很喜欢,大致意思是,唐诗宋词有穿越时空的魔力,让我们抬头看见一千多年前,张若虚在江边望见的那一轮明月。
我从小就喜欢背诗,无来由地痴迷。这个答案很好地解答了我的疑惑,让我决心要为唐诗宋词写一个故事,于是有了那个短篇。
多年后,我把它改成了长篇,就是这本《新词·青玉案》。
相对于短篇,长篇增加了很多内容,最大的改动就是祝青青的人物设定。在短篇里,她只是一个因为家乡遭灾而沦落为奴、有些才情注定要离开的丫鬟,她为什么家破人亡、沦为奴婢?为什么要离开?离开后要去哪里?在长篇里,我补全了所有信息。
她是书香望族之后,故而满腹诗书;她身负灭门之仇,故而隐姓埋名;她曾是矜贵的大小姐,故而不愿做女奴,不愿被束缚,而是想要尽全力地奔跑,去寻找幸福——
她志得意满,她以为自己目标清晰,她以为人生尽在掌控。
直到她发现,在这全力以赴的奔跑中,她丢掉了最重要的东西。自己十年的奔跑,原来不是向未来,而是向过去——
这些年她一直以为在往前跑,实际上不过是往回忆里躲。
她跳下船,放弃法国梦,折返回去,去重拾她最重要的那样东西——和方廷玉的爱情。
但来不及了。
我当然也可以给她一个好结局,让她平安活到战争结束,在徽州城门前和父老乡亲们一起等待大英雄方廷玉凯旋,从此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一起赌书泼茶吃杏子,度过大红大绿、俗气圆满的一生;而不是孤独地死在西南边陲的小城客栈里,灰飞烟灭,唯有一缕芳魂随着璎珞回到徽州,埋葬在杏花树下,借由风声在一年年老去的方廷玉耳边私语。
但作为一个悲剧美学爱好者,我始 终认为,人注定是要为自己的过错付出代价的,无论那过错是有意识的还是无意识的,程度是轻是重,是大奸大恶还是小非小错。
令祝青青付出代价的,是她的盲目和自欺;而令方廷玉付出代价的,是他的自卑。
如果是生在太平盛世,这一对小儿女的结局,或许会是长达多年的错过,比如,祝青青会是一个成绩优异的小城“骄女”,而方廷玉是一个与她兄弟相称、不敢说爱但默默暗恋了她许多年的同学少年。他不敢言爱,是因为看出她志向远大,而自己跟不上她,只会成为她的绊脚石。她义无反顾地奔向广阔世界,在海阔天空里自在遨游但也受尽挫折。某天她心灰意冷,回到家乡,和他在夏日午后的阳光里重逢,他牵着狗,对她微微一笑,时光遽然倒流,他还是那个等她一起放学回家的少年。
可惜他们被我写在了乱世。
乱世里的所有感情都更加动人,因为更脆弱。战争、灾荒,乱世里有太多翻云覆雨手,轻而易举把一段坚如磐石的感情摧折,要有多幸运才能白头偕老?很可惜,他们没有这么幸运,因为他们的造物主——我,是一个坏“上帝”。
还记得,我的高中语文课本里有一个标题,叫作:慢慢走,欣赏啊,来自朱光潜先生的文章。
这也正是我写《新词·青玉案》,想对读者说的话。
人生很长,美妙不在终点,而在路上,慢慢走,欣赏啊,别让那些重要的人和事,在急不可耐的奔跑里,落在身后的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