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爱吃的话,我再给你点别的。”
她翻开一旁座子上的菜单,因为店面开在学校附近,所以上面餐品很少,她看了又看最后还是放下。
“走,我带你去吃西餐。”
白榆一直都看向窗外,在听到林雪打肿脸充胖子的话,终于开了口,语气听不出一丝情绪,“你请的起吗?”
一年前,年仅十岁的月亮就查出有白血病,这一年来治病花的钱已经花光了林雪一家的积蓄,但是一直没有等到合适的骨髓配型,一家人从紫云市回到云甸县,准备再要一胎,用来救月亮,却一直要不了。
某天偶遇喝醉酒的白文进,也是从他口中知道白榆其实是她和现在的男人的亲生孩子,就又有了希望。
林雪农村出生,凭借自己的努力考上了师范大学,在大学期间和她的初恋也是现在的老公相识相恋两人还发生了关系,但最后还是答应家里人嫁给同样是农村人出生但家缠万贯的著名叶脉画师白文进。
这场不随心的婚姻对于她来说就相当于牢笼,她不得不放弃了自己的学业、事业呆在家里天天面对着不喜欢的男人,结婚不到一个月她便怀了白榆,这个孩子就是砸死她梦想和爱的最后一块巨石,所以在生下白榆后她情绪开始不稳定,这种生不如死的生活她挨了十年,十年后的一个清晨她的初恋来找她,还和她一同计划怎样逃离白文进,还能带走一大笔钱。
中秋节那天,白榆从紫云市回来白文进就已经将他的身世和林雪来找过他及其目的都说了出来。
所以在他看到林雪来学校找他时,他就已经知道了她的目的。
但是他还是高兴的,因为这是林雪许下来年春天会来接他走的承诺后,随着四季更替,天地更时,第一次来找他。
“妈……”这个称呼如同鱼刺,一直卡在他的喉咙处,在说出来的那一秒他弄红了双眼,瞬间,他已经说不出话,低着头缓了好久才继续开口道:“你这次来是要带走我,还是……带走我的骨髓。”
他大概是花光了全身的力气,所以桌底下的双腿一直颤抖,他的双手也一直掐着自己的大腿,防止自己奔溃。
“我……”
林雪知道白榆是她的和她爱人的亲生孩子之后,没有半点欢喜,她甚至害怕白榆会赖上她,既然白榆已经知道她此行的目的,便也不再打退堂鼓,但她也开不了口。
“月亮来,跪在地上求一下你亲哥。”她拉着月亮的手,轻轻一推强迫其跪在地上。
“我不要跪他!我不要!”月亮反抗道。
“你不跪也得跪,你不跪你就得死了知不知道,你只有求着你亲哥,他才会愿意救你。”
“我不认识他,我不要,不要!”
女孩年纪还小,不知道什么是救命也不知道什么是死,所以不管妈再怎么强迫,都不愿意向这个才见过两次面的亲哥下跪。
白榆在一旁看着女孩怎么求着那个冷血的女人如同在看当年的自己,他听着林雪的话,觉得真是讽刺,她承认他是她女儿的亲哥,宁愿让她女儿求他也不愿回答他。
但是他还是有一丝庆幸,庆幸她没有把那个答案说出来。
他将右手从腿上拿开,放在兜里掏了半天,掏出来一张卡,这是白文进在白榆十岁之前存下来的积蓄,一共有五十万是白文进留给他以后成家用的。
“这卡里的钱是我爸给我的,你拿去给她治病,但是我是我爸养大的,你想要我的骨髓得经过我爸的同意。”白榆将卡放在桌子上后,头也不回的离开。
一走出店,太阳已经西落,他心中的那一点希望与信念也彻底西沉,从贝贝饮店到公交站这段路的路灯已经不亮了,他只能借着路边店面牌上的光看清脚下的路。
但灯光终有尽时,他也总会走向黑暗。
“白榆同学,我们可以聊聊吗?”
白榆即便是在等公交车时,也始终低着头,当旁边有人喊起他的名字时,他一个转身再抬头。
“阿姨?”
苏琳还是早上那副打扮,只是换了一辆白色的轿车,她打开副驾驶的车门,示意白榆进去。
白榆能猜出林雪的目的又怎么不知道苏琳是为什么来找他呢,他拍了拍身上的灰,走到苏琳跟前时又擦了擦双手,这才小心翼翼地上车。
苏琳绕过车,打开主驾驶的车门,坐了上去,她没有开车,说话也没有绕弯子。
“你和我女儿不适合,所以在我动手拆散你们之前,我希望你能自己断了这段孽缘。”
白榆没有回话。
“你现在还小有什么能力给言言幸福,你爸又是那样的人……”
“哪样的人?”白榆打断了苏琳的话,语气有一些凶,他转过头来,眼底翻涌着阴冷和森寒。
苏琳被这凶狠戾气的眼神吓得神色有一丝慌乱,但也让她加以肯定不会让自己的女儿跟这种人在一起。
“那自然是没有文化只会动拳头的山野莽夫。”说完,她眼里有着说不尽的嫌弃与瞧不起,她补充着说道:“你除了成绩好点,身上没有半点读书人的样儿。”
“你私下找上自己女儿的同学并出口辱骂他的父亲的样子确实像个有钱的文化人。”
白榆的这句话占了点上风,苏琳也不想失了气势,她没有接着白榆的话,她打开门赶人,“下去。”
白榆下了车之后,她将早已准备好的一包牛皮纸袋装着的十万现金从车窗扔下车。
“给你十万,请你不要再招惹我女儿。”
言毕,被扔在地的钱散开,过而车鸣声响起,随着喇叭声响起,苏琳开车离开。
这时,愣在原地的白榆接到一通电话。
“榆哥最近是被爱情冲昏头脑还是把哥几个忘了?”
电话那头是白榆的篮球队队友止响。
“你们在哪?”
“我哥开的酒吧,你在哪小弟我去接你。”
作者有话说:
我希望今天能从日历上消失。
————小言日记
第21章 第二十一章
◎白榆没来上课◎
“你再不来,哥几个都以为你陷入爱情无法自拔了呢?
止响“砰”的一声关闭车门,声音扬在空中,他绕过车大步流星走到白榆面前打趣道:“你不跟你的小女朋友聊风花雪夜,探讨数学题,怎么有时间玩了?”
闻言,白榆的双黑目蒙上了一层冷意,他将手上的牛皮纸袋随手一扔,随后将目光投向止响身后的红色马萨拉蒂。
这辆价值高昂的车在黑夜中如同红色血珍珠一般耀眼。
“哟~这哪来的钱啊”
止响用手稍微数了数袋子里的钱,一共有十悃,不可思议地说道:“你不会答应丑哥去打假球了吧?”
“宋诗言她妈给的。”
白榆睫毛低垂,遮住眼底的失落,他几步上前拿走止响手里的车钥匙,在打开主驾驶门时云淡风轻地说道。
长至天际的街道有一轮半月高挂着,跑车急冲在路上,一旁的路灯透过车窗打在白榆的脸上,戾中带柔的面庞被添上阴冷之色,他面不改色地开着车,将心中之烦化为速度。
车开得太快,止响害怕到面露难色,他扶着身子体下的车座,颤颤巍巍的问道:“你开那么快干嘛,找死啊?”
前方有一辆混乱变道的轿车,白榆用力一按喇叭,车笛声鸣彻整座城市,他余光瞟了一眼止响,不说话,他确实想找死。
“……”
“大哥你慢点。”
“大哥,你到底有没有驾驶证啊!”
“你在这么想死也得注意点于小少爷的跑车啊,我好不容易借过来开着玩的。”
止响在一旁絮絮叨叨,但白榆却充耳不闻。
耗时半个小时,白榆将车停在了一家酒吧前,止响在阎王爷的走了一遭也终于是挺了过来,他一下车便找了一棵树,弯着腰吐了起来。
“白榆,你真是疯了。”
白榆将钥匙扔给止响,拿着钱就走进酒吧。
绚丽灯谜充溢着整个酒吧,嘈杂震耳的音乐伴随着灯光打在每个在卡座上释放自由因子的举杯人。
“榆哥,这儿。”
白榆向人声处望去,一间包厢里坐着五个同龄少年,一位身上穿着女仆装的服务员正跪在地上为于洋倒酒,见到白榆的身影后立即站了起来让了让。
尼古丁伴随着酒精充斥着白榆的的鼻子,他微挤眉,抢过于洋手里的酒,一口入肚,顺势在坐在于洋的旁边,翘着二郎腿靠在真皮沙发上。
“你不是找顾楠佳补习功课去了吗?”
他举起酒杯问道。
“她……”于洋顿了顿,点起一根香烟,熏烟娆娆,把他的脸称的有着说不尽的无奈,再一抬头,“被截胡了。”
因为怕顾楠佳会被魏知许的那句话弄得自卑而不在和自己做朋友,所以于洋挑选了一整天的礼物还订了一家很难预约到的西餐厅,想以补习功课为理由把顾楠佳约出来,被答应了,却也在最后被放了鸽子。
顾楠佳半路被于堇约着去市中心博物馆并一起研究文学课题。
但如果故事需要一个转折点的话,应该是在那个孤独的下雨夜,为少女打伞的不是少年。
于洋递给白榆一支烟,与此同时扫到了他面前的钱,反问道:“你这钱不会是宋诗言妈妈给你的分手费吧?”
今天苏琳到学校里闹,于洋就知道可能是因为白榆和宋诗言走的太近,他也知道像宋诗言这种人家肯定会第一时间调查白榆的身家。
富家女的妈妈给混小子大价钱让其离开自己的女儿的戏码,在偶像剧上可没少演。
“我接近她不就是为的这些吗?”白榆搭在沙发上那修长的手抖了抖,他示意着让服务员给他倒酒。
“我就说嘛,我们榆哥肯定是有目的在身才会做好学生。”
“榆哥,你跟我们的差别就只是你脑子聪明学习好。
“对啊,自从榆哥遇到那个富家女之后就没有再回俱乐部打过球了,我们兄弟又不上课,有没钱赚的快要无聊死了。”
“就连练球也是喊哥几个到那个什么小区的公园里去。”
其余几个人七嘴八舌地说道,他们与白榆和于洋不同的是他们小学毕业之后就没有继续读书,也是机缘巧合之下与白榆相识并一起打球赛赚钱,语气中掺杂着对白榆见色忘友的不满。
白榆听着很不是滋味,满眼戾气的盯着众人,不言语,手上不停地敲着桌子催促着傻站着的服务员。
几个兄弟被这股阴森寒冷的眼神吓到生了怯,尴尬地低头喝起了酒。
“榆哥不去俱乐部是因为丑哥想让咱们打假球,帮那些老板赚钱。”于洋为白榆解释道。
当时丑哥跟陆老板说的就是下一场重新组织的球赛会安排白榆那支队伍故意输,只要陆老板同意就会和他合作,让他必赢。
陆老板同意合作后,丑哥找上白榆,提出事后会将钱五五分,将一半的钱分给球队。
这事重则坐牢,轻则被其他押注的老板打死,白榆不傻,自然不会同意做犯罪的事,再说他如今已经没有一定要离开的想法,所以他一直躲着丑哥,也不再回俱乐部。
服务员看着众人之中唯一穿着校服的白榆,认出他是民中的学生后不敢上前,满脸的瞧不起,她把目光一直放在身穿名牌私定制的黑色外套和全球仅有四双的运动鞋的于洋身上。
于洋的身份在整个县城的娱乐场所里无人不知。
攀上这公子哥,后半辈子也就不愁吃喝了,说不定还能嫁入豪门呢。
女人想入非非,但于洋的一声“榆哥”让她觉得白榆的身份很不一般。
说不定又是一位前来买醉的公子哥呢……
想着她立马换上令人作呕的妩媚样,身子一扭一扭地走上前,瞟了一眼桌子上的钱,立即弯腰,摆出婀娜的身材,往白榆的酒杯里倒酒。
“现在的学校压力这么大吗,弟弟~”
明明已经三十几岁了,还夹着说话,听着很让人反胃作呕。
弟弟?谁是弟弟……
几人面面相觑,于洋一直憋着笑。
“于洋,让老板换个男服务员。”被叫做白榆面色一沉,原本爽朗的声音变得极其沧桑与厌恶。
此话一出,女人抬头直勾勾的盯着白榆,他面露鄙夷的瞪了一眼随即收回目光,神情不懈,仿佛多看了一眼就会脏了他的眼睛。
女人并没有因为他的话而投射娇媚,她拉低衣服露出若隐若现的胸,手指还装作不经意的碰白榆的手。
杯中的酒溢出出来,倒酒的人都还未发现,白榆抽回酒杯,再松手。
“砰”的一声,酒杯碎了一地,浓醇的酒味瞬间在包厢里散开,少年的校服裤脚还滴答着红色的酒滴。
女人被吓得一哆嗦,叫了一声,抬眸对上白榆气的泛有血丝的眼。
“你没长耳朵吗?”白榆冷言。
女人觉得白榆就是个疯子,拿起酒杯就走,还甩下一句“有病。”
昏暗灯光之下,白榆迷离眼神里的彷徨,犹如那飘忽不定的孤影,无方寸。
这次是白榆醉的最无厘头的一次,他都不知道他是怎么回的家,怎么换的衣服。
民中的月考即将到来,可白榆却一直没来上课,宋诗言上课时也一直心不在焉,就连最喜欢的物理课一直盯着窗外发呆,下课了就趴在桌子上睡觉。
大课间时,听闻宋诗言与白榆早恋的白榆的迷妹纷纷堵在高一二班的后门,想要看看究竟怎么样不要脸的女生会把白榆气到不来上课。
“长得也不怎么样吗?”
“也就是家里有几个臭钱。”
“有可能是她妈拿钱拿权逼着榆神不来学校呢?”
就几张嘴在后门叽叽喳喳地说个不停。
宋诗言起身,面无表情的用力甩着门,再折回座位上,并将头伸出窗户关紧,抵制窗外的声音。
耳不听心不烦。
女同学们在路过宋诗言所坐的窗户,狠狠地瞪了一眼骂骂咧咧地离开。
宋诗言就这么浑浑噩噩的过了一天,下午的时候和顾楠佳一起去了贝贝饮店吃晚饭,点了两份肉末茄子盖饭后和老板娘坐着聊天并将白榆的想法说了出来。
“这想法确实可以考虑,这样店里的生意就会好一点,也不用再担心贝贝的学费了。”老板娘摸了摸贝贝的头说道。
闻言,宋诗言点点头,接着说道:“如果老板娘你同意的话我明天就将那些想送餐的同学带来和您见个面,然后你们定一下时间和送餐暗号什么的,避免单子给错人或者超时的情况。”
“宋同学、顾同学,我真的很感谢你能为我这个店和贝贝着想。”老板娘抓着宋诗言的手说道,想了一会儿让贝贝去拿了两杯果汁。
“这想法是我的一个叫白榆的同学想出来的。”宋诗言与顾楠佳对视一眼,跟老板娘解释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