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生荒唐,余生有你(出版书)——芸生【完结】
时间:2023-09-06 23:07:21

  平常,梁语陶是最在意自己好看的造型的,但今天居然破天荒地连造型都顾不得了。她反驳道:“我说有就是有嘛。”
  梁延川正打算再次给女儿科普知识,另一旁的白梓岑却忽然哎哟了一声。
  “怎么了?”父女俩异口同声地问道。
  白梓岑朝梁延川偷偷眨了眨眼,一本正经地扶着腰,对梁语陶说:“刚刚小宝宝踢了妈妈一下。”
  闻言,梁语陶愈发理直气壮了。她居高临下地看了梁延川一眼,不屑道:“爸爸,我就跟你说了嘛,小宝宝踢了我一下,你居然还不信。”
  “是是是,是我不信。”梁延川笑道。
  梁语陶戳了戳他的脑门,不紧不慢地说:“爸爸,你看你,都老糊涂了,还是陶陶和妈妈聪明。”
  白梓岑凑过去,吻了吻梁语陶的眉心,连连声援:“我们家陶陶最聪明了。”
  得了赞许的梁语陶愈发高兴,咯咯地笑了起来,连日里那些低沉的情绪,瞬间一扫而光了。
  日子匆匆,又是三个月过去了。
  在时光无形的造化下,白梓岑原本平坦的小腹也一点点地隆起。直到隔着那一层薄薄的肚皮,也能摸到胎儿在肚子里的动向。甚至偶尔,还能看见他的那只小脚丫,清楚分明地映在肚皮上。
  生命的诞生,是期待,也是喜悦。
  然而,这三个月里,却也迎来了非同寻常的一天。
  周延昭家的旧宅别墅,因沿海公路拓宽,不得不面临拆除。临搬家的前一天,周延昭邀请了许多旧友,到老别墅里一聚。当然,也包括因这个地方结缘的梁延川和白梓岑二人。
  聚会过后,梁延川和白梓岑闲散地走在那条沿海公路上。深秋时节,沿海公路两旁的枇杷树已经褪去了黄灿灿的果子,只剩下芭蕉一样的树叶,簌簌地在海风中荡漾。
  公路两旁的景致未有变化,依旧是从前的模样。只是,现如今的他们,早已不同于当年的青涩,走着走着,就沿着这条公路,走向了幸福的另一端。
  一路上,白梓岑似乎一直在四处张望着什么。偶尔,还会停下脚步,细细地站在枇杷树下端详。不过每一次,她似乎都是扫兴而归。
  直到在公路拐角,不经意地一瞥,让她不由顿足。
  她轻快地扯着梁延川的手,将他带到枇杷树下。彼时,她已经怀孕近六个月,小腹都已经高高隆起了一个球。
  大约是身子笨重,等她跑到那棵枇杷树下时,已经是汗涔涔的了。
  咸湿的汗水濡湿了她前额的刘海,嚣张的海风吹着她的长发,胡乱地打在她光洁的脑门上。她明明狼狈且凌乱,在梁延川眼里,却依旧如同七年前那般令人心旷神怡。
  “你还记得这棵枇杷树吗?”她悄悄地问着,无形的海风吹散了她的声音,支离破碎地传进他的耳朵里。
  “哪能不记得。”他慢条斯理地笑,“我们第一次见面的那一年,你就是站在这棵枇杷树下,偷吃了一颗。”
  “谁说的,我可没偷吃。”她觑了他一眼。
  他无奈赔笑:“对对对,你是没偷吃,只是偷摘了一颗。不过还没来得及拆吃入腹,就被我这个突如其来的路人给吓得扔掉了。”
  “原来你当时全看见了啊”她低垂着眉眼,脸颊带着些羞赧的红晕,“这样听你说起来,我们的第一次见面,似乎很不尽如人意。”
  她眼中掠过一丝促狭的笑意:“要不我们再重新认识一遍?”
  她也不等他回应,便挺起了腰板,盈盈朝他伸出了手。有着近六个月身孕的小腹,在她硬挺的脊背下,愈发明显,像是接近足月了。
  “我叫白梓岑,你呢?”
  他淡笑着,从容不迫:“梁延川。”
  听他如此郑重地吐出自己的姓名,白梓岑忽而忍俊不禁:“得了,都快当了两次爸妈的人,还在说第一次见面的事情,倒真是有些好笑了。”
  “你喜欢,我陪着你也无妨。”
  她轻轻推搡了他一把:“别闹了,陶陶还在家等我们吃晚饭呢。”
  落日前的沿海公路,光影交叠着从枇杷树的罅隙中打下,层层叠叠地落在他们相拥的背影上,温暖了一整个世界的余光。
  过去,早已过去。
  未来,等待到来。
  那些分崩离析的曾经,也早已经被遗忘在了时光的余晖里。
  四个月后,白梓岑顺利生下了一个六斤八两的男孩,取名景初。
  她感激,曾在漫天荒芜的景色中,遇见了他。
  又在半生荒唐中,重遇了他。
  最值得庆幸的是,往后,风景如初。
第49章 番外:他不信命(1)
  曾兆这一生,成就过一个女人,也毁过一个女人。
  前者有个好听的名字,叫作白梓岑,平仄音调,流畅整齐。
  后者的名字,叫作朱小紫。朱红色的朱,大小的紫色的紫,她的名字就像她的结局一样敷衍。那时山里人取名,最流行将“小”拟成春晓的“晓”。然而,她目不识丁的父母,却连这个字都懒得认真,敷衍了事。只因为,山里人重男轻女,而她是个女娃。
  曾兆出生在隐蔽的大山里,一睁眼就是高耸入云的山,一闭眼,则是自家破旧的水泥屋顶。山里孩子,几乎都有同一个梦想,拼命走出大山。相比于那些疲于奔命的山里孩子,曾兆显得高人一等,因为父亲是村长,大山里最显赫的那个人,所以他有更多的机会去外面看,见识大山外的人。而后,回到大山里,他还能向自己的小伙伴夸夸其谈关于大山外的世界。
  他的小伙伴起初还对山外的世界感到好奇,甚至对曾兆还有些崇拜的意思。但久而久之,他们知道自己走不出去,便也就不愿再听曾兆讲述外面的世界了。
  只是,这些半途而废的聆听者中,除了一个人朱小紫。
  她似乎一直很善于聆听曾兆的每一句话,甚至听到末尾,还会专心致志地提出几个问题让他回答,令曾兆有些莫名感动。时间长了,愿意听曾兆说外面世界的山里小伙伴越来越少,最终只剩下了朱小紫一个人。
  也是因为这样,曾兆和朱小紫成了全村最好的朋友。
  有一年,曾兆陪着他的村长父亲去城里办事。那时,城里面很流行在米粒上刻字,再镶在水滴形的玻璃里面,做成吊坠送人。米粒上渺小的字体,有时是祝福成语,但更多的却是人名。
  米粒代表着五谷丰登,有人说在米粒上刻上相应的人名,就能保证那人一生衣食无忧,幸福安康。
  看到米粒吊坠的时候,曾兆第一时间用自己的五元零花钱偷偷刻了一个。刻完之后,他刚走出摊子,却又去而折返,摸着自己身上仅有的三个钢镚,想让老板再给自己刻一个。
  起先,老板是说什么都不肯的。最后,曾兆在他面前磨了两个小时,老板才终于松口,拿了他三块钱,给他重新刻了一个。
  大约是嫌钱少了,老板的态度也不太诚心,连带语气都是不屑的:“小子,想在米上刻什么?”
  年纪轻轻的曾兆,显然没有被老板的坏情绪影响,兴致勃勃地说:“要刻个名字,朱晓紫。”
  “怎么写的?”
  曾兆这才发觉,虽然他和朱小紫打小就认识,但她名字的写法,他还当真不知道。他埋头冥思苦想了一会儿,才终于道:“朱就是朱红色的朱,晓就是春晓的晓,紫是紫色的紫。”
  曾兆记得,和朱小紫同龄的那几个伙伴,似乎名字里都有那个“晓”字,春晓的晓。他听他爸说过,朱小紫出生的时候村里很流行将“小”写成“晓”,以彰显山里人稀薄的文化底蕴。
  曾兆想,朱小紫应该也不例外的。
  于是,当他拿到那一颗镶着“朱晓紫”名字的吊坠时,心里几乎乐开了花。
  他记得,朱小紫的十二岁生日似乎马上要到了。
  当曾兆兴高采烈地攥着那根吊坠找到朱小紫的时候,她正满手满脚的泥巴,坐在田埂上,手边握着一捆翠绿色的秧苗。
  五月暮春,山里像是个巨大的蒸笼。倒在田埂上的秧苗蔫巴巴的,像是失去了生机。曾兆眯着眼瞧了瞧那日头,打心眼里抱怨这天气只差把人也一同蒸干了。
  朱小紫倒是机灵,见曾兆来了,忙不迭地就从田埂上爬起来,挥舞着秧苗,蹦蹦跳跳地示意曾兆自己的方位,口中还不忘嘟囔着:“兆哥,我在这儿呢!”
  听到朱小紫的声音,曾兆立刻加快了脚步,往朱小紫那边赶。田埂歪歪扭扭,曾兆好几次都险些掉到稻田里去,朱小紫则是忍不住站在田埂上嘲笑他。
  曾兆走到朱小紫面前的时候,一双刚从城里买回来的帆布鞋,已经被泥水给浸透了。
  大约是山里人粗放的个性,他倒也没有舍不得鞋子,直接脱了鞋,一屁股坐在田埂上,将两只脚往稻田的泥水里伸去。
  朱小紫见状,也忍俊不禁地重新坐下去,陪着他在田埂上踏水。
  “在陪你爸妈插秧?”原本是来送礼物的,只是突然见了朱小紫,碍于脸面,曾兆一下子有些羞于开口。
  朱小紫往他脚边踢了踢水:“是呀,现在到了插秧的季节了。我们家就全靠这几亩田过日子,哪能不小心地伺候着。”
  “哦”曾兆一时语塞。
  他抬脸悄悄打量了朱小紫一眼。朱小紫一点都不像是山里人,明明是风吹日晒的命,却偏偏长了张白净漂亮的脸蛋,活脱脱的城里姑娘的模样。大约是日头太盛,照得她整个脸都红彤彤的,两颊像是上了粉嫩的腮红。曾兆目不转睛地看着,一时间竟是有些看晕了。
  他轻咳一声,强迫自己恢复理智,调侃着说:“小紫,我给你变个魔术吧。”
  “好啊。”
  “那你先闭上眼睛。”
  “好啊。”朱小紫乐呵呵地。
  见她终于将眼睛闭上,曾兆才不紧不慢地从身后掏出了那条米粒吊坠,托在手掌心里,像是一枚雕琢精致的水晶。
  “好了,睁开吧。”
  眼睫毛扑闪闪地颤动着,朱小紫十分好奇地睁开了眼睛。待看到曾兆掌心里的东西,她忽然欢呼雀跃地一下子跳进了稻田里。田里的泥水从稻田里翻涌而起,溅了曾兆一脸。
  待狂喜终于在时间的流逝中稍稍褪去,朱小紫才迈着细碎的步子,从稻田中央,走到了曾兆面前,不可置信地问:“兆哥,这是送给我的吗?”
  “当然啦。”曾兆揩了一把脸,将泥水抹去,“你不是快到十二岁生日了吗?这是送给你的生日礼物。”
  朱小紫将手上的泥渍拼命往身上擦,甚至还不忘抠去指甲缝里残留的泥土,像是接受神物一般,从曾兆的掌心接过那条吊坠。
  她的眼睛红润润的,像是含了水光:“兆哥,这是我这辈子第一次收到生日礼物。”
  “你以前都不过生日的吗?”曾兆惊讶。他的父亲从小将他当成城里孩子养,每年生日也都照例送他生日礼物。
  “不过的。”她摇摇头,“我爸妈没给我过过生日,我也没收到过礼物。唯一一次我八岁那年,我妈偷偷给我煮了一碗清水面,加了点盐,可好吃了。可是被我爸发现之后,把我妈打了一顿,说女娃终归是要嫁出去的,多吃一顿都是浪费。自打那以后,我就再也没过过生日了。”
  曾兆也不知道是哪来的勇气,拍着胸脯便来了一句:“没事,以后每年我都给你过生日。”
  原本朱小紫的眸子里还带着些零星的泪光,现在他那般信誓旦旦的好笑模样,倒是让她破涕为笑了。她抬起手掌,细细地端详着掌心里的吊坠,好奇地问道:“兆哥,这个吊坠是怎么做的呀,怎么里头还能镶着一粒米?”
  “你再仔细看看,看看那粒米上面。”曾兆循循善诱。
  朱小紫凑近了些,皱着眉头,全神贯注地盯着吊坠里的那颗米粒。半秒之后,才一字一顿地读出米粒上面的字迹:“朱晓紫。”
  朱小紫终于开窍,曾兆坐在旁边欣慰地笑开了花,幻想着下一秒,朱小紫感激涕零地抱住他。
  然而,事情却并未朝着曾兆想象的地方发展。朱小紫愣愣地瞧了曾兆一眼:“兆哥,这个朱晓紫,指的是我的名字吗?”
  “对啊,不然你还叫朱晓红,朱晓绿?”曾兆开玩笑。
  朱小紫有些迷糊:“可是,不是这个晓呀。”
  “小紫,你是跟我开玩笑呢?”曾兆不以为然,“我记得跟你同龄的弟弟妹妹,都是名字里带个春晓的晓。我爸跟我说过,你出生的那年,特别兴把名字里的换成晓。”
  “好像确实是这样。”她低垂了眉眼,有些难堪,“可我听我妈说,我出生的时候她也想给我这么取的。只是我爸说,女娃要什么文化,随便起一个就得了。所以,也没跟他们一起,换那个晓,依旧是那个大小的小。”
  朱小紫难过的模样,无疑是触动了曾兆的心。他忽然觉得,自己可能做错事了。于是,他立马抽回了朱小紫手里的吊坠,拎起了鞋就往田埂上跑:“小紫,你等着,我这就找我爸带我进城,重新给你做一个。”
  然而,还未等曾兆跑开,朱小紫已经一把拉住了他。
  她朝他笑着,笑得阳光灿烂,两颊旁好看的红晕依旧未褪去,配上她白嫩的皮肤,好看得像是个瓷娃娃。她从他手里抽回吊坠,宝贝似的捧在手心里,万分珍惜:“兆哥,不用进城给我重新做了,有这个我已经很高兴了。不过是一个字印错了,没什么大不了的,心意是对的那就好了。”末了,她还不忘眼神真挚地朝着他笑:“谢谢兆哥,我很喜欢,真的很喜欢。”
  听到朱小紫这么说,曾兆心里的疙瘩也像是一下子没了:“没事,你喜欢就好。”
  “只不过,你下次可别再把我的名字给写错了。是大小的不是春晓的晓。”
  他挠了挠脑袋,笑得憨傻:“下次一定不会记错了。”
  田埂的尾端,有一名妇人正大声地呼唤着曾兆的名字。曾兆见状,才慌乱地从田埂上爬起来,趿拉着那双沾满了泥水的帆布鞋往田埂末端跑,一边跑着,还不忘跟朱小紫解释:“我妈喊我回家吃饭了。小紫,我改天再找你玩儿。”
  “好啊。”朱小紫站在原地,静悄悄地笑。
  待到曾兆快要消失在田埂的另一端时,她将两手交握成喇叭状,高声喊他:“兆哥!”
  曾兆回过头来,慢悠悠地笑:“怎么了小紫?”
  她停顿了一下,片刻之后,才像是终于鼓足了勇气似的,力道十足地喊出了她一直想说的话:“兆哥,我想嫁给你!”
  炙热的日头照得曾兆眼前发黑,朱小紫的那句话,曾兆也就迷迷糊糊地听见了兆哥俩字。他站在田埂末端,大声地回吼一句:“小紫,你说什么?”
  朱小紫没有再回话,只是独自站在一片青葱的稻田里,幽幽地朝他挥着手。
  曾兆这才发现,他似乎每次回头,都能看见朱小紫站在原地,甜甜地朝他笑着。
  然而,他却也未曾想过,蓦然有一天,当他回过头去的时候,她已不站在田埂上等他,而是彻底消失在了所有人的世界里,那又会是如何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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