坏血——苏他【完结】
时间:2023-09-11 17:13:08

  她不说了,安静下来,扭头看窗外景。
  她早知道眼前人,没杀人放火也不是个好人,但她是异性取向,还有正常审美,她不可能一直看着他却毫无波澜,所以少看,多平复自己。
  两人一路无话,李暮近把车开到东门,正处于饭点的师范大学人来人往得热闹,李暮近一停,纷纷走不动道了。骑士十五世少见,他们都想看看开车的人。
  丁珂一刻不歇,车停人走。
  李暮近坏心眼,明知道很多人看他,还打开车窗叫人:“珂珂。”
  丁珂正走路,感觉后背袭来一股阴风,但她没停。只要她不停,她就可以散布一个跟他不熟的讯息。
  虽然她无所谓议论声,但能避免还是避免处于舆论中心。省得招来一系列烦心事。
  李暮近倒也没有特别歹毒,叫了一声,再没别的动作。
  但在师范东门停了半小时。
  丁珂一回寝室,章苗苗一个鲤鱼打挺,窜到丁珂跟前,放饭时动作都没这利索。
  “是不是疯了?”章苗苗歪头道,难得严肃。
  丁珂放下包,坐下来,捏捏脖子,说:“你指哪件事?”
  “每一件!你怎么会去医院?于泰去医院找你为什么被开瓢了?阿嘉发微信说李暮近把你送到了东门!还很骚包,停了半小时。”
  丁珂打开音响,连接蓝牙,播放音乐,“你串联起来就是答案。”
  章苗苗脑子串一下,眼睛瞪得圆,拉椅子坐在她旁边,看热闹不嫌事大的样子,“牛啊姐!都为你打起来了!心情咋样?”
  “这是重点吗?”
  章苗苗仰头想了一下,反应过来:“哦,是,李暮近。这是我良心不允许我苏的狗男人呀。”她也不忘提醒丁珂:“我后悔说你可能因为同名而有机会接近他这话了,还是不接近了,案子真相跟我们也没关系,你的安全比什么都重要。我可不想半夜刷到碎尸案,结果你在行李箱。”
  丁珂无奈一笑:“太夸张。”
  “你不懂,网上说行李箱是美女标配。”章苗苗想起李暮近的履历:“而且这玩意儿还有前科。”
  “以我学的这个专业,应该够我敏锐地察觉危险,在他对我动手之前完成反杀,把他装进行李箱。”丁珂一边打开电脑,一边玩笑道。
  “你有这个觉悟就行了,新时代女性要以自我为主,享受漂亮男人而不负担享受的代价。”章苗苗偶尔也会有这样的感悟。
  丁珂写起作业:“碎尸案一般发生在你这种想法的人身上。”
  章苗苗叹口气:“是啊,男人渣女人,最多被骂渣男,女人渣男人,就是行李箱下场。能不能有女同胞争气完成反杀啊!”
  “别呼吁这个。”
  “啊?”
  “男女天生力量上的悬殊,怎么反杀?给女人灌输勇敢制胜的思想,就是把她把火坑里推。这种案子是会引起公愤,但总会被遗忘。两年前的丁珂就是例子。”
  章苗苗细琢磨她的话,觉得有理,同时也气,“没办法吗?”
  “有。女人智慧水平略高于男人,所以抢他们的饭碗,成为他们的老板,当你能决定大部分男人的前途,即便有极端者出现,其他人也会为了自己的利益把他解决掉。”
  丁珂一心二用,一边写作业,一边脱口而出。
  章苗苗眉头一皱,觉得不简单,拿个小本本过来,“姐你说慢点,我记个笔记。”
  丁珂知道她又无聊了,网上下单两杯奶茶:“你去门口取。”
  章苗苗脸一垮,阴阳怪气得可爱:“怎么有个女孩那么懂得拿捏我?这个女孩也太厉害了!”
  丁珂浅浅一笑,没搭话。
  李暮近上学也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难得参加专项训练,被当成稀有物种看了半天。当然是被老师看。
  女人之间互相羡慕,面对比自己漂亮、优秀的人,第一反应是自卑。
  男人不同,男人只觉得自己最牛。
  他们看李暮近,就觉得是一个没三两腱子肉的狗屁富二代,仗着有点闲钱、长得白净儿就目中无人。
  所以他们不爱看他,课下也只有孙礼去跟他说话。
  孙礼笑起来有两个梨涡,说话温声细语,像是开朗版束睿。
  “一起吃饭吗?”孙礼对李暮近说的第一句话。
  李暮近一身白色运动装,长袖、短裤、联名球鞋,中装白袜子盖住脚踝。头顶上鸭舌帽衬得脸更小,有点像男高,像他两年前。
  “有什么吃的?”他也确实饿了。
  孙礼给他推荐:“南门那趟街有一家烧鹅,是詹城一绝。”
  李暮近同意了。
  两人一路走向南门,脑袋包着白绷带的于泰从人工湖方向骑车过来,看见李暮近,一下变了脸,脚踩地,刹车。
  孙礼跟于泰打招呼:“几天不见脑袋摔了?”
  于泰咬牙、眯眼,死盯着李暮近。
  李暮近甚至没有停步。
  孙礼也没跟于泰多说,边跟上李暮近,边回头挥手:“晚上去你宿舍,想吃什么提前发微信。”
  于泰就问了句:“你现在去哪儿?”
  “带新同学吃烧鹅。”孙礼说着加快步子。
  李暮近刚出校门就看到付知之几个在等他,付知之上来就勾肩搭背,嘴边叼着烟,手指转着车钥匙:“今天走这么阳光的路线吗?怎么那么渗人呢?”
  付知之身侧是他在詹城交的朋友,带来给李暮近认识的。
  可能交友文化不同,这几个人脸红脖子粗,一身烟酒气,上来就骂骂咧咧的。
  穿得前卫、嚼着槟榔的微胖眼镜男,拿下巴点点李暮近,问付知之:“这就你最好兄弟?怎么跟个标本似的,上过花花公子杂志?”
  他的同伴笑得肩膀抽搐:“傻逼,你听过爷们上花花公子的吗?人哥们儿是男的,就是长得太白了,像娘儿们。”
  胖哥点头:“奥奥。是,花花公子是给老爷们看的杂志。”说完突然倾向李暮近,带着酒气的烟雾吐了他一脸,“嘿,你看吗?你不会只看少女漫画吧?”
  “哈哈哈!”他们同伴笑得豪放。
  付知之冲他啧下嘴:“朝哥玩笑开的,我带你找我兄弟,是说我们人生地不熟,多少罩着点,咋还调侃起来了?”
  眼前几人在詹城开网吧,认识朋友不老少,付知之偶然认识,觉得多少是条人脉,以后李暮近在这边有事不至于回去再跟老爹低头,没想到这帮人以貌取人,上来一通让人不舒服的话。
  矮瘦的一个这时说:“交朋友嘛,开两句玩笑都不行怎么交朋友啊?”
  胖哥瞥过去:“真你妈的扫兴,外地人就是没点儿规矩。”
  一直嬉皮笑脸的寸头说:“先问问我们新朋友,狐月湾请一顿烧烤,以后就是兄弟了。别说我们敲诈你啊,换个别人都是鸿儒楼开席的,也就你小子长得白净、帅气。”
  胖哥冲他笑:“你妈的你个骚货,骚起来男的都不放过。”
  他们说着方言,玩笑带着点詹城又梗又噎的说话方式,是李暮近和付知之的认知盲区,孙礼听得懂,但觉得不太礼貌,尤其李暮近一直不说话,他本着东道主的身份,上前劝了几句:“别拿娘儿们不娘儿们的玩笑呗?既然都是朋友,那好好说话嘛。”
  他态度挺温和,但还是被胖哥搡了个跟头。
  “咝——”孙礼一屁股坐到地上,张开手一看,小石子楔进了掌心。
  胖哥扭头问付知之:“这个不是兄弟了吧?”
  付知之也有点恼了:“差不多得了吧?喝顿酒觉得投机,带你们见我兄弟,你们怎么有点不识好歹?”
  胖哥几个不乐意听,弹掉半截烟,歪脖子靠近:“怎么的付老弟,不是你孙子似的求我们那会儿了?以为请一顿饭就跟我们打成一片是怎么的?”
  “抽他!”精瘦那人撺掇,转身走到李暮近跟前,垫脚搭住他肩膀,冲付知之那边瞥一眼:“你兄弟不会做人,你俩不会一德行吧?我看你穿得挺洋气的,家里有钱吧?这么的吧,鸿儒楼摆一桌呗?”
  他们明目张胆地敲诈外地人,付知之显然已经认识到问题,早不给他们好脸了,但他们一行四五个,硬碰硬不占上风,就想着一边稳住,一边联系兄弟几个。
  沾上地头蛇就用地头蛇的方式跟他们交流。
  李暮近一直没说话,站得不太板正,有点悠闲、慵懒,一手抄兜,一手拿手机,看束睿的消息。
  束睿说他晚上过来,可以准点出现在局上。
  他回个好,手机放兜里,把搭在他肩膀的手拿掉,提步走向他的车。
  精瘦哥们和胖哥几个都不干了,什么态度?
  寸头动作利落,打头阵追上去,发现李暮近打开一辆大号越野车门,一个急刹冷不丁地停住。他不认识这什么车,但看起来不是一般有钱的样,本能地心一哆嗦,扭头看一眼兄弟几个。
  胖哥几个也没想到,他们来时还讨论这车来着,居然就是这个人的?
  他们还没反应过来,李暮近已经把猎枪模型拎出来了,跟真枪有两点不同,一是无法开枪,二是全钢枪身。
  付知之一拍额头,心说,完了。这几个哥们命真不行,惹谁不好呢?
  孙礼不解。
  李暮近没有废话,从最近的开始,枪屁股搥他脸上,衔接也快,随即将枪抡起半圆,照着脑袋一击,顿时血溅到他纯白运动装。
  孙礼惊了,不敢动。
  胖哥几个酒醒了,对视一眼,嘴上喊着“操”,朝李暮近冲将过去。
  李暮近手里有家伙,反应又快,来一个撂一个,南门路偏僻,但也很快汇聚了七八人。
  付知之拦下想报警的人,声情并茂外地描绘一个被地头蛇社会分子敲诈勒索外加抢劫的故事。
  兴许他们其中有过相同经历,竟站在李暮近一头,选择跟他拧成一股绳。
  李暮近不是暴力,他更接近于残暴。暴力也许会收手,残暴不太会。
  血溅树干,惨叫一片,过路人会停下,但都不敢向前。
  就像前几天一个社会新闻,女子遭丈夫当街刀捅,旁边大汉吓得比同样路过的小孩跑得都快。
  这很正常。
  这是人性。
  李暮近打得累了,走到趴在地上哭喊喘息的胖哥跟前,蹲下,手撑着戳在地上的猎枪,声音平静、祥和:“你说,你看什么杂志?”
  胖哥不敢说话了,抽搐着,往后退,啊啊呜呜像被割了舌头。
  李暮近觉得他不礼貌,眉头紧皱,踩住他的脚踝,“流血的不是你的脑袋吗?怎么说不出话了?你这样我可要检查你的舌头了。”
  胖哥眼泪流花脸:“花花……花花……公……公子……”
  “哭什么?”李暮近抬手一巴掌。
  胖哥立马止住眼泪。
  李暮近满意地点头:“这就对了,家里长辈没教过男人有泪不轻弹吗?”
  付知之在一边看笑了,梦回李暮近的每一个经典现场。
  李暮近不想玩儿了,用他们的衣服擦了擦他的枪,放回车里,让付知之叫救护车,扭头对傻眼的孙礼说:“走吧。”
  半晌,孙礼磕磕巴巴地问:“走,走去哪里?”
  “不是吃烧鹅?”
  孙礼反应过来,手忙脚乱,“哦,是,烧鹅。”
  付知之追上来:“我也去!还没吃过!”
  李暮近在付知之打开副驾驶车门要坐进来时,一脚给他踹出去了,没有附带解释,就是踹下车,不带他,很明确。
  付知之屈又不好意思叫,确实今儿这事儿办得不聪明。
  丁珂上午下课,没跟章苗苗回寝室,拎着一个黑色破旧布口袋,一个人出了校门。
  学校北门不远有中行的自助营业厅,她骑车去取了钱,出来看到于泰站在她那辆共享单车旁,似乎在等她,停住,给他说话机会。
  于泰告诉她不久前体育大学南门发生的那幕:“你没看见他多狠,打完人就无事发生地吃烧鹅去了。现在那些血,扫大街的都得处理俩小时。你懂不懂啊,他有暴力倾向,杀过人!”
  丁珂点头,表示听到了他的话:“嗯。”
  于泰急了:“你不要被他蒙蔽了,你只是跟他以前的女人一个名,当他意识到你不是她时,你就完了!你以为你能活吗?”
  “嗯。”丁珂听进去了。
  于泰却觉得她敷衍,急得口不择言:“我以为你跟别人不同,没想到你也会因为外表和有钱就连原则都顾不上了。”
  丁珂从不自证:“那你知道了。”
  于泰抬头,她表情平淡,又觉得自己话重了,不由往前迈出两步,“对不起,我不是,我没有,我不是那意思。”
  “是也没关系。”丁珂很平静。
  于泰端起来的肩膀彻底垮下去。
  当然没关系,她不在意他,又怎么会有关系?
  花缘烧鹅。
  经历南门一事,孙礼忽而不太健谈了,笑容也假了些。
  李暮近不在意,平淡甚至有点优雅地吃烧鹅,带血的白衣服回头率一直在创新高,他也毫不理睬这些目光。
  孙礼前不久还觉得他情绪不稳,随时发火又暴力非常,但这一秒他又安静温和地像其他家长口中的好孩子。
  李暮近满意他的推荐,“确实还可以。”
  孙礼愣了一下,温声细语地说:“喜欢就好……”
  李暮近吃饱,买单,孙礼在一边抢都没抢到。可能因为他的气场吧。他一句“我来”,孙礼就一声不吭了。
  不过孙礼记着要给于泰买吃的,自己掏钱打包了一只。
  两人出来,丁珂刚好骑车到达。
  孙礼自然认识丁珂,大学城知名才女,还漂亮有气质。
  李暮近站在台阶,看着明媚的人。
  几天不见,脸还是无可挑剔,腰好像细了,可能是胸大了一圈?怎么做到的?
  他眼睛没有瞄准器,是记得她的尺寸,稍有变化也能第一时间发现。
  丁珂把单车停在一边,转身时正好跟李暮近四目相对。
  他穿白色好浓郁的少年感,如果白衣服上没血迹的话。
  鸭舌帽下他望向她的眼神哀伤、麻木,身上又沾了血,何其无辜呢,看起来就像一只受伤的银白色长毛猫,凭脸和矫揉造作的眼神就能把人类迷得为他付出一切。
  事实上,他确实在不久前进行过一场厮杀,却是单方面的。
  变态是他的底色,他只是装得很无辜。
  她轻轻呼吸,走到他身前。
  孙礼一看,这是认识,退到一旁。
  李暮近站的台阶比丁珂高一级,丁珂比往常更仰头看向他,晌午太阳炽烈如火,照得她眼如钻石样闪亮。
  丁珂没话跟他说,破口袋摔到他身上,扭头回去骑车。
  李暮近拉住她手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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