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要是有在牢里的奶奶跟爹,余秀兰将来很难找婆家,余成龙估计这辈子都没机会转正了。
场面是死一样的寂静。
不同的是两家的面色,何家人嘴角一边上扬,有咄咄逼人的厉色,还有得意,而余家四个人面如死灰,呐呐不敢开口。
怎么事情就到了这个地步呢?
他们没想过,因果轮回,当初他们是怎么逼何春花跟余禾的,现在就要面临怎样的境况。
余三贵摒弃自己最看重的老脸,低声下气的哀求,“五百太多了,三百可不可以,我们尽早凑齐,老亲家,你们也抬抬手吧。”
原以为自己都说到这个地步了,怎么也能让对方心软,手下留情,但实际上,这句话仿若激怒了何田,他抄起搪瓷杯当地上砸,高声骂,“你们当初怎么不对春花抬抬手,五百,少一分都没得商量。”
面对暴怒的何田,余家四个人都知道这件事恐怕是商量不下去了。
要不然他们给何春花五百块,要么王爱花跟余大强坐一辈子牢,再赔上全家的前途。
知道没得挽回,余三贵头一次开始怀疑自己,当初王爱花说要把何春花改嫁出去换彩礼的时候,他为什么不拦,要是拦了,就没今天这么多事了。
没有办法,余家人只能同意,而且他们要先回村筹钱,能筹多少先给多少,余下的打欠条。
只能说,天道好轮回,谁也逃不过。
第39章
这件事总算得到了结果, 晚上余禾跟何春花一起躺在床上,母女两个都没有说话, 而是在翻来覆去,在床上摊煎饼。
窗帘没有拉上,幽暗的月光照进来,把也照得恍若别样的白日。
何春花在这样的情形下,突然开口,“禾禾, 娘今晚真高兴。”
余禾摸索着去寻何春花的手,她一把握住,“嗯。”
何春花仿佛积攒了许久的怨气, 趁着今天这个让其他余家人溃败的机会,一举发泄,“这么些年,他们不是背地里骂我是丧门星,就是说你不好, 动不动欺负上门, 今天总算都还回去了。
今后,咱娘俩的腰杆挺得直直的,再也不用受余家的气了。”
余禾没有过去十七年的记忆,但就她恢复现代记忆的一段时日所观察到的, 也知道余家人对何春花, 还有她有多么不好。
寡妇带着一个女儿想在重男轻女, 宗族观念严重的农村过下去,是件多难的事。
所以今天余禾反而调换了身份, 以安抚者的姿态,轻轻拍了拍何春花的手, 低声道:“我知道,娘,这些年您受苦了。”
何春花无意识的笑着,她从没这么畅快过,从丈夫死了之后,就好像低人一等。想到白天里余三贵那些人的面孔,尤其是张招娣吃瘪青灰的脸,她笑出声,笑着笑着就开始流泪,“我不苦,也不难过,我高兴。”
真好啊,经过今天的事以后,余家人恐怕再也不敢对她做什么了。
多年怨气一扫而尽。
这一整个晚上,何春花都没睡,可到了第二天,她依然精神奕奕,喜笑颜开,一点都看不出熬了通宵。
而余三贵他们也火急火燎的回村子凑钱,家里其实是攒了些钱的,毕竟王爱花抠门省钱,一大家子人都苛刻着,这些年光景好了不少。
余三贵回去把橱柜的锁撬了,再打开王爱花藏东西的铁皮盒子,掀开里面的布包,一共是两百多块钱。
至于张招娣那边,虽然她很不愿意出这个钱,一贯又是个抠门计较的,如果坐牢的只有王爱花,她肯定是舍不得拿钱出来的,偏偏她丈夫也在牢里,还连累儿子女儿的前途,所以毫无保留的把攒的五十多块私房拿了出来。
这么一凑,才三百块多一点。
离五百块还远着呢,要是靠借的话,恐怕也不好凑,他们家没有特别要好的亲戚朋友。
再说了,农村人借钱也是有讲究的,要是结婚、盖房子这两件事,大家都会尽力借钱,可像这种情况,大家最多几块十几块的借。
而余成龙虽然是工人,但每个月都伸手找家里要钱,能攒下钱就怪了。
思来想去,他们还是决定打个欠条,剩下的钱后面慢慢还。
余家三个人都火急火燎的,张招娣更是直接着急上火,长了满嘴的泡,可有人虽然是余家人,却显得很悠哉。
那就是余秀兰。
她没想到自己明明插手阻止了,也差点成功,却还是重蹈上辈子的轨迹。
她可比余家其他人更加清楚后面会发生什么事,不就是最后房子会被抵押给何春花,作为欠下一百多块的保证吗。
那就没什么好担忧的了,反正自己这辈子回来的早,还没和姚望伟勾搭上,家里人就是想卖她,也不可能像上辈子那样,靠着她肚子里面的孩子要来那么多钱。
最多……
把余成龙的那门婚事也搞黄了不就成吗?
余秀兰漫不经心的想,反正他们每一个人对自己好,他们好了自己不会好,那他们过得那么好做什么?
她冷笑一声,索性公平一点好了。
而且余秀兰还知道明年将会恢复高考,余秀兰不像余禾,能有一个疼她的母亲,但是当初打着读过一点书的姑娘能要更高彩礼的念头,加上张招娣确实爱自己这个女儿,在家里一直争取,所以最后王爱花还是同意让她读到初中毕业的。
余秀兰甚至记得不少道高考的题目,等到回复高考之后,她就考出去!
谁还理赤嵩大队的这档子破事,尤其是这些自私的家人。
如果说有什么留恋的话,那一定是杨怀成,她实在舍不得放过这么大的一个金龟婿。余秀兰抱着最极端的想法,哪怕她最后得不到,也不能看着余禾幸福,她一定要搅黄了。
想到自己在城里看到的一幕,余秀兰脸上的笑容愈发洋溢,她就不信杨怀成知道了以后会无动于衷。
他可以包容余禾,不在乎她的多事做作,但是能不在乎她心里没有他,而且还和其他男人勾勾搭搭吗?
但凡他真的喜欢余禾,就不可能做到无动于衷。
想到这里,余秀兰愈发觉得胜券在握,笑容越来越灿烂,整个人都开心了起来。
好不容易走到知青点门口,透过木格子窗户,女知青宿舍里的吴燕晴看清了余秀兰的脸,她脸上的表情霎时间不好了。
上辈子能和姚望伟勾搭在一块,就证明余秀兰的长相不差,虽然达不到余禾一眼惊艳的大美女程度,但也能称上是村花级别了。
单眼皮、瓜子脸,皮肤没有余禾那么透白无暇,但也算水灵,打眼一看还是蛮吸引人的。余秀兰穿的质朴,褐色方领上衣,蓝色宽大长裤,但土里土气的衣服,因为山水灵气,倒也能看得过眼。
当然,和时髦的吴燕晴比起来,还是要差上不少,吴燕晴又白又高,书读得更多,两人站在一块,能明显的看出吴燕晴是城里姑娘,这份气质就是难以模仿的。
所以吴燕晴并没有想对待余禾那样如临大敌,只是在屋里撇嘴嘟囔,“乡巴佬也想吃天鹅肉。”
然后就不管了,从抽屉里拿出本书重重的放在桌上,发出响声,用力掀开书页,开始不平心静气的看书。
余秀兰则托人把杨怀成叫出来。
没想到男知青宿舍里的杨怀成脸眼睛都没从手里的书上挪开,面色淡淡的说,“麻烦你告诉她,我不方便。”
传话的男知青没想到平时对谁都温和有礼的杨怀成会对一个年轻姑娘这么冷淡,只觉得丈二摸不着头脑。
但还是照着杨怀成说的去传话。
在屋里看书的杨怀成,看似眼睛盯着书,其实目光涣散,心神已经落到了其他地方。
他对赤嵩大队的大部分人事都没有感觉,待人接物不过是因为教养使然,如果按杨怀成往日的脾气,他至少会出去问一问,发生了什么,找他有什么事。
但他想起了余禾,她似乎很不喜欢自己跟余秀兰见面,甚至不愿意两个人产生交谈。
当时为了哄余禾,杨怀成答应余禾,以后都不能和余秀兰说话。
现在余禾虽然不在大队里,但不代表他会食言。
门外等着杨怀成的余秀兰听见高个男知青的传话,一脸的不可置信,牙都要咬碎了,她不相信杨怀成这么温厚的人会平白无故把自己拒之门外。
一定是有什么误会,气血上头,余秀兰直接推开高个子青年冲进去。
气势汹汹的要找杨怀成。
而坐在窗前恰好看见这一幕的吴燕晴没想到她会做出这种行为,冷哼一声,“粗鲁,村姑就是村姑。”
嘴上这么说,但吴燕晴反而更放心了,她知道像这种粗鄙无知的村女肯定入不了杨怀成的眼。
而冲进男知青宿舍的余秀兰在瞧清正坐在椅子上垂首看书,被淡淡阳光拢着的杨怀成时,先是惊艳,而后理智回笼,意识到自己刚刚的做法有多突兀。
她诺诺找回了言语,手不自觉的攀上辫子,多了女儿家的娇羞姿态,“你……我有话想和你说。”
杨怀成慢慢把目光从书上移开,整个人淡定从容,风姿绰约,他只是扫了一眼余秀兰就没再说话。
顶着杨怀成清朗的目光,余秀兰不知道为什么,生出一种自惭形秽的自卑来,比起光风霁月、出身优渥的杨怀成,她总觉得自己卑微到不配被他看到。
但余秀兰是个绝不内耗的人,有错只会是别人的错,她把这种感觉归咎到自己今天穿的太土气,如果不是自己的家庭太差,给不了她好的物质条件,她一定能配得上杨怀成。
所以余秀兰定了定心神,她目光紧紧盯着杨怀成,开口道:“我要说的话很重要,你一直被人蒙在鼓里,被欺骗,你就不像想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吗?”
不管余秀兰说什么,杨怀成都是那么一副淡定的模样,甚至连眉毛都没动过。
他转头看向一旁的高个男青年,“辛苦你请余同志出去。”
余秀兰没想到自己都这么说了,杨怀成竟然还是连句话都不肯和自己说。
她气愤无比,顾不得其他人在场,咄咄逼人的尖声道:“余禾在城里和另一个男人勾勾搭搭,我亲眼看着他们有说有笑,一起吃法,一起约会,你也不在乎吗?”
镇定如许的杨怀成猛地把书合上,目光瞬间锐利如刀,他终于正视了余秀兰,虽然原因并不如她所愿,可只要想到余禾即将失去杨怀成这个金龟婿,她就又开心了起来,嘴角扬起,洋洋得意。
然而杨怀成并没有如余秀兰预想的那样,他重复了一遍刚才的话,字字锐利,让高个子男知青请余秀兰出去。
余秀兰没想到他会这么做,狠狠的放下一句,“我不信,我不信这你都能忍,你到底是不是真的喜欢她!”
余秀兰被请离了知青点,屋子重新安静,杨怀成却没再看书,他保持着刚才的姿势,又慢慢把书放回原位,突然一笑,“那又怎样?”
他的神态完全不复往昔的温厚平和,倒叫人心惊。
第40章
还在县城的余禾还对赤嵩大队发生的一切无知无觉, 压根不知道余秀兰做了什么,杨怀成的心态起了怎样的变化。
虽然她在县城待的也并没有余秀兰她们想的那样逍遥。
因为晁建阳不知道是不是受到吴贵兰她们的影响, 总觉得她对他也是有好感的,就算余禾拒绝,有吴贵兰和钱红在一旁帮腔,就成了女孩子家的矜持,所以找她找的愈发频繁。
余禾拒绝了两次,次数多了就不大好意思, 毕竟人家为了她们的事情忙前忙后。按理来说,甚至应该她主动请晁建阳吃饭。
在吴贵兰和一众长辈的絮叨下,余禾答应了晁建阳的见面, 何春花的这件事也马上要解决了,只是她提出来,得她请客才可以。
晁建阳虽然觉得不好,但看余禾那么坚决,只好答应, 但是打定主意, 等到时候他提前把钱付了。
这个年代经济不发达,所以夜生活不丰富,处对象约会的话,年轻人比较时兴的做法是在联欢会里跳交谊舞, 非常正经的那种。
而且最多就是在傍晚, 如果彻夜不归, 或者半夜回家,那名声就臭了, 说不定还会被定个流氓罪。
晁建阳上次已经带余禾逛过公园,又吃过饭, 这一次去哪玩,可是废了他不少心思。
但是上次的相处里,晁建阳发觉余禾似乎特别喜欢植物,他想了又想,决定带余禾去新华书店,也许可以买一点余禾喜欢的有关植物的书。
至于吃什么,虽然现在人的普遍收入不高,但晁建阳毕竟是北平来的,见多识广,在大动荡来之前,他还吃过西餐,有心给余禾一个惊喜,所以千挑万选找到了一家可以做烤鸭的饭店。
尽管一点也不正宗……
但好歹也能借这个机会多聊聊天,他从小在北平长大,这些都熟,一边吃烤鸭,一边说他的事情,可以互相了解,增进感情。
就是吧,烤鸭贵了一点。
可晁建阳一直想的就是自己付账,因此唯一的一点顾虑也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