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斯汀居然接住了,回她一句:“你喜欢现在的自己吗?”
这句反问让她回过神,才发现自己什么背景都没交代,他怎么能这么丝滑地接上问题,就又反问:“你怎么知道我问的是什么?”
“因为啊,”贾斯汀故弄玄虚,朝她勾勾手指示意她要咬耳朵。
她又一次不解风情,小手一摆,“哎呀,你说呗,这儿又没人听得懂我们说的话。”边说边环视周围逛公园的伦敦群众。
贾斯汀清峻的声音从上方传来:“好,你说的昂!一会儿别后悔。”
她嘀咕:“我为什么要后悔。”
贾斯汀清清嗓子,说了句:“因为刚刚你思考的样子 turns?me on.让我兴奋”
他说的声音并不小,周围距离稍近的外国群众明显听到了“turns me on”,尴尬又不失礼貌地微笑点头走过。
“你有毛病啊!”伊莎贝从他胳膊弯里挣脱出来,和他保持一段距离,装做不认识他的样子,可是已经晚了。
“我要说给你一个人听,你非要我大声说出来的啊。”
她白了他一眼,自顾自往前走,丢下一句:“神经病!”
其实贾斯汀见她一路低着头不说话,眉头微蹙,睫毛闪烁,就知道她一定是又在思考什么了。思考什么呢?应该是他和老朱都提到的她的改变。
“喂,回答我的问题。”贾斯汀两步从后面赶上来,又一次用臂弯揽住她的脖子。
“什么?”
“你喜欢现在的自己吗?就老朱说的改变后的那个你。”
她心里有个答案,但是她想先问问他:“你喜欢哪个?以前冒着寒光的那个我还是现在的我?”
秋季的海德公园正从夏绿转为橙金色,草坪上频繁出没机警活泼的小松鼠。他们正走到被巨大树冠笼罩的蜿蜒小径,远处隐约可见 Serpentine Bridge海德公园里的桥,诗人雪莱的妻子曾在那里投湖。
贾斯汀说:“对我来说,这都是你。”
“嗯,我也觉得。”他的回答让伊莎贝又一次安心,因为和她的想法如出一辙,“人生际遇,很难说哪个是好的哪个是坏的。即使是当时不如意,也会在未来变成一种养分。”
贾斯汀的胳膊像条围巾从伊莎贝肩头垂下来,两人依靠着走得缓慢,踩在蜿蜒小径的落叶上,偶尔发出沙沙的响声。周围零星有人坐在草坪树下读书,聊天,和狗玩,一个戴眼镜金卷发的男生枕着邮差包面朝天空躺在草地上,旁边躺着他的自行车。
宛若走入文艺电影里时髦知识分子喜欢的秋季英伦,让话题都不知不觉更深入和严肃了。
“你知道吗?这就是我最喜欢你的一点。”贾斯汀说。
关于彼此喜欢的原因,居然好像从来没聊过。所以这个话题让伊莎贝好奇起来,她抬头,问:“哪一点啊?”
贾斯汀却莫名其妙地说:“你知道珍珠是怎么形成的吧?”
“知道啊,珍珠就是一颗砂子。”
“对。最开始,是牡蛎壳里进了一粒砂子,对牡蛎来说这是一个异物。吐不出去,只能和它共存。当砂子不断刺激壳里柔软的牡蛎肉,便也开始被牡蛎分泌的碳酸钙一层层包裹打磨,直到有一天,再次被吐出来的时候,砂子已经变成一颗圆润晶莹的珍珠。”
伊莎贝听懂了,“你是说,即使是坏的际遇,像那颗硌着牡蛎肉的砂子,也能被我们消化打磨,最终变成一个馈赠。”
“没错,你是一个越来越厉害的牡蛎。命运扔给你什么苦难,你都能把它盘成珍珠。”出身、家庭、离婚、职场风波、Project Metis···贾斯汀没一一指明。
这是句很不错的赞扬,伊莎贝却毫无被称赞后的包袱,坦诚地承认:“也许,有些砂子我盘的好一点,有些砂子盘的不怎么好。但是,作为一枚牡蛎我已经尽力了,哈哈哈。”
她缩在针织衫袖子里的两只手一摊,松弛地自嘲。
贾斯汀也笑了,低头在她头顶亲了一下,“可不是,作为一枚牡蛎你已经进步很多,都会自己张开又厚又硬的壳了。”
第104章 帅绝香江的钻石贾老五“呵”一声叹笑,虎牙尖上闪过一朵寒光,“呵,看来我把自己弄的太安全了啊”
伊莎贝以为她明白他把自己比喻成一枚牡蛎是为何意,“你是说我现在能主动对你敞开心扉了?”
贾斯汀却狡黠一笑,“我是说你现在会主动亲我,对我撒娇,花样还越来越多了。”后半句声音很小,却伴随他的坏笑钻得她耳朵眼儿里发痒,像一根极细的羽毛在里面转来转去。
想起那个混合了奶油、樱桃酒和巧克力味道的吻,她低下头,轻轻吐出“神经病”三个字。拨拨耳边的碎发,不经意碰到自己滚烫的耳垂。
说着已穿过小径走到 Serpentine Lake海德公园里的湖旁,眼前豁然开朗。
天气不错,时值黄昏,橙金色树叶、枚粉色夕阳和瓦蓝的天空悉数映在湖面上,像画某个幸福故事后留下的调色板。湖面上巨大的白天鹅和低空中飘着的云朵分不出彼此。海洋性气候的空气湿润微凉,抚过皮肤,宛如某人的目光扫过。
这个人此时正经八百,甚至莫名有点紧张地问:“那你喜欢我什么?”
臂弯里的女友先斜斜瞄他一眼,那双杏眼里的鬼机灵一闪而过可早已被他识破。她刚要开口,就被他打断:“长得帅不算!”
被截胡的伊莎贝扫兴地哼了一声,歪着脑袋想了想说:“一开始喜欢你,是喜欢你身上我没有的东西。”
贾斯汀听了脸一红,吃了苍蝇一般,“不是吧?就因为那个?”
伊莎贝一下就知道他想歪了,“不是那个,那个是个男的都有!你这个反应也太直男了···”
“哦哦哦,”刚刚机智预判了女友答案的贾斯汀此时却因紧张智商掉线,他连忙挽尊,“你的意思是我们不一样的地方,对吧?”
伊莎贝无奈地摇摇头之后回他:“对,不一样的地方。就是,你优越、明媚,带着一股子娇生惯养的单纯无害。”
香港人贾斯汀已经深谙北方人拐着弯儿的说话方式,他咬咬后槽牙挤出几个字:“怎么听都像在骂人呢。”
伊莎贝嘿嘿一笑,继续说:“怎么会,用现在流行的话那叫矜贵气~你身上自带这种矜贵气,无欲无求,周围爱怎样怎样,好像生活都离你挺远的,更不会有什么值得你亲自下场放下身段去做的事了。”
她边说边把手在面前甩甩,做出一副 nothing matters啥也不重要的样子。
贾斯汀脸红了,从鼻孔出口气,是笑她的模仿,也算自认了。曾经他确实是那样的。
“别骂了,快说后来吧。”
“后来,后来就发现你还挺 man 的。”伊莎贝伸手和她肩头垂下来的那只大手十指相扣,“说来上海就来了,说上班就上班了,说追我就追到最后了。这中间发生了很多事,你都扛下来了,你做的比我想得要好。好得多。”
两人还紧靠着走着,湖边的风把她头顶的头发吹动,轻轻扫在他脖子上。
贾斯汀低头,用大拇指抬起她的下巴好看着她的眼睛问:“你不介意我现在不明媚优越了吗?我是说,我天天打工···况且和那个卡斯柏比,我也许远称不上出身优越。”
就在他顾影自怜的时候,从伊莎贝的角度,看到的却是瓦蓝天空下根根分明的睫毛和眉毛,向阳当风,闪闪发光。
“不会,”她说,“我收获了养成系的快乐。”
贾斯汀听了生气地把她的手甩开,后槽牙咬了又咬,下颌的棱角更分明。也不能怪他,都是那么骄傲的人,谁愿意承认自己是被别人养成的。
看他被气的那样儿,伊莎贝偷乐一阵,趁他还没反应过来如何反击,她赶紧去捉住他的大手,晃着说:“好啦,要说养成,那也是我们互相养成。对吧?”
贾斯汀用鼻孔对着她,不理她。
“其实吧,”她恢复了正形,声音娓娓:“后来,我越来越多地发现了我们身上一样的东西。”
“比如呢?”
“比如,为了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你也挺狠的,不是啥都无所谓。但你的态度始终是坦诚和处变不惊,这点比我强多了。好比说被灌酒灌得不省人事,被人在球场上围攻,把自己最爱的车卖掉,遇到困难你能死磕也会拐弯儿。”基于这些,伊莎贝头头是道地分析说:“我觉得这可能是你们资本家从小养成的习惯,因为善于玩长线游戏,所以心态很好,不容易因一时不顺就不理智。”
听到她把自己过去的小事一件件提起,贾斯汀心里直美,“害,想夸我就夸呗,何必 cue 资本家。”他摇摇和他十指相扣的手,“还有吗?”
杏眼又斜他,“还听上瘾啦?”
“嗯,你骂我我不一定听得懂,但夸我我听得懂。有得听的时候多听听,以后被骂才能平衡。”语气活像个受气的小媳妇。
“嘁~嗯···还有,感情洁癖。你知道吗,我知道你以前肯定有过不少女朋友,现在也大有朱恩之流围在你身边,但我一点都不,担,心。”说最后几个字的时候,因为胸有成竹甚至踢出了正步。
帅绝香江的钻石贾老五“呵”一声叹笑,虎牙尖上闪过一朵寒光,“呵,看来我把自己弄的太安全了啊。”
“不是太安全,是因为你太骄傲了。你不会轻易看上什么人,看上之后就不会轻易承认自己看错人。你也瞧不上感情里不清不楚的自己,那是玷污了你的羽毛。自我评价高的人往往对感情的忠诚程度更高。”
他伸手在她头顶乱揉一把,“哟,这也是夸你自己呢吧。”
伊莎贝嘿嘿坏笑,“说了嘛,这是我们相同的地方。”
沉默依偎着又走了一阵,贾斯汀提议停在湖边一棵剪影很美的树下看水面那边的落日。
一起看落日是她认为的浪漫,也许他也是这么想的。
公园像一座没有烦恼和痛苦的偌大仙境,在暮色笼罩下更加似真似幻。游人没少,散落在水边、草地、长椅上,三三两两叽里哇啦,水面上盘旋着的鸟儿也叽里哇啦。空气热闹,但都很难听清。
这时候,那个带着喉结振动频率的清峻声音格外清晰,“我觉得我们还有一个相同的地方。”看了一会儿金波浮动的湖面,贾斯汀继续之前的话题。
“是什么?”
“我们两个都在找家。”他看着她说:“并不是说父母和物理层面上房子的那个家。而是,在那之外,我们还想寻找点什么或者证明点什么。所以,我们从很小就踏上了旅途,翻越山河大海,在不同的地方驻足停留,国内国外。在无尽的旅途中问哪里才是家,在每一个能被称为家的地方想家。好像很难说出我们的家在哪儿,时间久了甚至觉得自己就是家。”
伊莎贝咂摸这番话,点头赞同:“嗯,你记得上次也是在这里,我们聊起身份认同和家乡。我特别能理解你那种,就想知道自己到底是谁的心情。因为知道自己是谁,才能找到同类。之所以要找同类,是因为觉得孤单。”
“嗯。”
她觉得这简单的一声“嗯”特别可爱,就像她逗他说“以后只能靠你挣钱养我了”,他也认真地“嗯”了一声。于是去牵他的手,刚一碰到却惊讶:“你手怎么出这么多汗啊?”
“呃,”贾斯汀面露窘色,抽出手把手心在自己牛仔裤上使劲蹭干净,再过来牵她,睁着眼说了句大瞎话:“天有点热。”
傍晚是一天中伊莎贝最喜欢的时分。云霞把天空点燃,暮色深沉仁慈仿佛永恒。天光是一天中最丰富,流逝渐层,瞬息万变。但一眼即是万年。琥珀色天光下,对面人的轮廓暧昧,眼神渐深,瞳仁里也有一场盛大涌动。
他没有问“一起吃晚饭吧?”或者“想再走走吗?”而是想了很久,无比认真地,问:“你愿意和我这个同类一起,继续互相养成吗?”
嗯?
“你愿意以后不管身在何处,想到家的时候,想到的是我们吗?”
嗯?
接着他移开一点,在她的注视中缓缓地单膝跪下,掏出一个小盒子打开,仰头看着她问:“你愿意嫁给我吗?Will you marry me?”
很难相信眼前跪在地上的是那年 EV party 上那个叫贾斯汀的男孩。那时他穿着圆领衫,胸前贴着斑点狗贴纸,背靠着窗教艾瑞克说粤语,笑起来时嘴角像个对号。第一眼她就被他吸引了。
那时如何能想象,五年后,她和他跨过大洋和两岸,经过重逢与萌动、希望与失望、谎言与惩罚、逃离与重归,如今又回到相识的这块岛国。两个曾经那么不同的人,如今却总结出若干相同之处,还要以指环为证,蒂立同盟。
五年过去,他已经处在 late twenties二十多,快三十,没有了那时的羸弱,也不再因为被动和蹩脚的普通话阻碍和她交谈。但还像第一次见到时一样,明媚优越,明眸皓齿。
曾经在后视镜里瞄到过的眼睛,偷偷打量过的放在方向盘上静脉盘虬的手,在后来的日夜里,成为枕边的星辰,整夜牵着都没松开过。而那日渐宽厚的肩膀,已够她躲在里面哭几场。
此时,他湿漉漉的眼睛反射了湖面金色的浮光,闪得她睁不开眼。
在她一时还未反应过来的当口,周围已有眼尖的群众鼓掌吹口哨起哄。被她晾着还跪在草地上的贾斯汀又举了举手上的小盒子,她才定睛看眼前,盒子里是一枚 Chaumet品牌名约瑟芬加冕爱系列订婚钻戒。
“你愿意嫁给我吗?”他又问了一遍。
虽然但是,管不了那么多了。
“我愿意。”
贾斯汀把那枚戒指取出来,小心戴在她左手中指上。周围陌生的吃瓜群众又一阵欢呼,像看了场不期而遇的小插曲,随即回到自己的生活中。
她拉他站起来,他把装戒指的盒子随手扔了,她惊呼一声:“哎,别丢啊,留着装戒指。”
贾斯汀却逮住她的手说:“装什么装,你以后都得戴着,还想放回盒里啊。”
伊莎贝心里先一阵感动,但又面露难色,低头看着自己的手:“可是···你不觉得这戒指不太日常吗···”
“怎么了?”
“是不是有点大了啊?”
加冕爱系列戒指确实寓意很好,又是当初在卢浮宫她对他提到过的,有属于他们的故事,所以格外让她窝心。
但它总归来源于法国皇室,还是一代帝王拿破仑的爱情故事,放在现实里难免浮夸。况且,贾斯汀送的这枚,是定制款,确实对得起它的名字—爱翼冠冕—形似一个隆重的王冠。戒圈足足有五层,每层上镶满了钻,王冠上众星拱月的主钻少说得有一克拉。
送项链知道挑个雅的,精巧的,这枚戒指是美得令人屏息,可是···
“我已经考虑到了,所以才没送你那个更像王冠的,那个简直像孔雀开屏。”
这个也···伊莎贝一会儿把手放远一会儿拿到眼前,打量着这枚硕大的王冠,希望给它找到个显小的角度。
贾斯汀看出她的心思,倒也不生气,一通歪理像哄小孩似的说:“这个是 engagement ring订婚戒指,代表男的的心意,就得大,听我的吧。回头选结婚对戒的时候,就有你挑的份儿了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