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凯文遇上杰西——乙夜/枼青衫【完结】
时间:2023-10-24 13:35:34

  微卷的发,微蹙的眉,微抿的唇,多么熟悉。
  但她最喜欢的,是他的下巴,那里一道很浅的凹纹,cleft chin,也叫做美人沟。
  《英国病人》里,情到浓时,男人将女人锁骨间的凹陷取名作“艾玛殊海峡”,经典的西式浪漫。而她曾也给他的下巴取过名字。
  想到这里,身上涌起冷意,只剩双颊炽热。感性在叫嚣,理智在喊停。
  “I'm fine. ”
  扔下这一句,乔予洁抬步,回去她的战场。
  一步,两步,三步。很好,他再一次扶住了将将跌倒的她。
  想知道一个人男人是否在乎你,方法其实很简单,就是在适当的时候,将自己最柔弱的一面展现出来。
  他是一个绅士到骨子里的人,面对醉酒的女人,不可能视若无睹。
  “你难受的话,我送你回家。”他扶在她腰上的手很烫,声音却一贯冷静。
  乔予洁笑道:“哦,那如果被人看到,我是不是应该大方介绍这是我前男友?”
  他没有说话,却也没有松手,目光更从未离开她。
  这个瞬间,这个眼神,她很确信他还对自己余情未了。
  一时兴起的试探,是酒精使然,但若要认真,最好打住。
  “还有人在等我,Mr. Andersen。”
  她称呼了他的姓,要将疏离进行到底。
  回到饭桌上的许楷文开始一根接一根的吸烟,整个包厢烟雾缭绕,直到有人表示出反感,他才停止了这种机械的行为。
  “刚才我遇到大华影业的老总,他和几个制片在隔壁吃饭。我们和大华一直有合作,怎么说也该过去敬几杯酒。”
  说话的人是某德资数字广告公司的大中华区高管。
  几分钟时间,人就回来了,隔壁包厢也礼尚往来地派了几个代表回敬。
  三个男人后面跟着一个女人。是她。
  一桌的男人看见她,都兴致极佳。
  “我认识你,Jessica,经常在时装广告上看到。”有人主动和她打招呼。
  她微微含首,伸手将头发捋到耳后,早已不见先前的狼狈,一对丹凤眼笑起来很是撩人。
  “我还是新人,承蒙厚爱,这杯酒我是一定要喝的,不成敬意。”
  她举着一只小杯,里面是白酒。
  众人看着她吞酒入喉,一时气氛高涨,有人蠢蠢欲动。
  “美女先干了,我们哪好意思不喝呢?”
  钟鸣鼎食中,只有一人坐着没有起身,兀自用最糟糕的方式干掉了杯中的红酒。
  这杯酒不是敬她的,而是他自己想喝的。
  大华的老总也开口了,“Jessica性格特别好,我特别喜欢她。到时她的电影上映了,各位可别忘了去捧场啊!”
  乔予洁用同样的笑容看着席上每一个人,也包括他。好像他对她而言,与包厢里的其他人并没有什么不同。
  他方才的举动,变得十分可笑。
  大华老总搀着她走了,中年男人的肥手就放在她的腰上,是他刚才触碰过的地方。
  女演员和投资方老总,很简单的故事,无非是一场钱色交易。
  他解开领子,有些闷,也有些恨。
  特别嘉宾登过场后,桌上众人聊得热络,其中不乏有关于她的谈论。
  “很正,是我喜欢的类型。”
  “怎么,你也对女明星感兴趣?你从前不是一向对她们嗤之以鼻?”
  “看了真人,还是很心动的。可惜今天的裙子不够短,衣领不够低,看得不够……”
  男人笑,“上网搜一搜,想看的都有。”
  许楷文坐立难安。他想离席,更想见她。
第10章
  他在车里坐了有多久?四十分钟,一个小时,都不太重要了。
  重要的是,他必须等到她,否则他会疯掉。
  音响中的男声沙哑低回,同一张碟,同样曲目,几年来他已听过很多遍。
  留存在里面的,不止是音乐,还有他们的故事。
  “Come on skinny love just last the year...
  (振作点吧我稀薄的爱在最后的日子里)
  Pour a little salt we were never here...”
  (我们从未这般沉浸于痛苦的回忆)
  《For Emma, Forever Ago》—— Bon Iver
  这张碟片,是她送给他的生日礼物,他们一致最喜欢这一首《skinny love》。
  而这是一张写给前女友的专辑。
  旋转门有人影憧憧,她穿了一件长外套,脚踝半裸,步履还算稳。
  他的手握在方向盘上,理智已经走到了极限,启动车子,开到她身前半米的地方停下。
  她并没有理会他,迳自退开了几步,给他让路。
  许楷文下车。
  看见他,乔予洁将手中的烟盒放回包里,明知故问:“在等我?”
  “上车,我送你回家。”
  他说话的口气还和以前一模一样。
  “如果我没记错,你今晚喝了酒。”
  “半杯。”
  “谁说我要回家了?”
  “你去哪,我送你。”
  “我,去哪,你都送吗?”
  她说得一字一顿,怕他听不懂。
  他绷着脸,下一秒便开始说英文,“As your wish. ”
  半个小时后,许楷文开始后悔自己刚才的决定。
  她挑了一家全城最火爆的Club,一眨眼的功夫,就扎堆进了群魔乱舞的人群中。
  忽明忽亮的舞池里,哪里还找得到她的身影?
  许楷文脱掉身上的西装,好不容易在吧台找到一处还算清净的位置,点了一杯无酒精的饮料。
  夜店有着最真实的众生相,无论是画着浓妆东欧舞者,纹着花臂的年轻DJ,还是舞池中只穿着丁字裤的南美猛男,都在与夜谋生。
  他也曾和这个场子里的年轻男女并无分别,厮混于五道口的大小酒吧夜店贪欢逐乐,标榜为自由的享乐主义。而时间翩然,人过了一定年纪,对新鲜与刺激的追求随着岁月叠加而消耗殆尽,然后从突然的一日起,他决定不再将夜晚消耗在这种场地。
  Chris倒是常混迹于这一片的夜场,他更是猎艳高手,已经拥有了免费入场并附赠一杯酒精饮料的资格。
  人声喧闹,鼓点嘈杂,震耳欲聋的电子音乐让他无法思考。他就不该一时赌气送她来这。
  扔下空杯,穿过犬马声色,许楷文终于在洗手间捡到了烂醉如泥的乔予洁,昂贵的高跟鞋被她脱在一旁,脸上的妆早已花得七零八落。
  她现在的样子,说是冷艳孤高的封面女郎,有谁会信?
  她今天的裙子不算暴露,但肩带总是往下落,她的包和外套都寄存在了外场,许楷文只好先用自己的西装裹住她,然后捡起鞋子扶她走出酒吧。
  她整个人软塌在他的怀里,取包时,他只有用一只手拦腰别着她,才能取下她手腕上的手牌。
  沿街烂醉的人们身上带着酒味,大麻味,有的在推推搡搡,有的在搂搂抱抱。和他们一样。
  半醉半醒间,乔予洁看见了他的侧脸,抬手指了指。
  “安德森先生,又是你。”
  他不愿见到她买醉,更不喜欢她这样称呼他。如果他可以用某种身份来约束她,用某种方式让她住嘴,他一定会那么做。
  但今时今日,他并没有这个权利。
  许楷文将她送进副驾,放斜了椅背,好让她能舒服些躺着。
  车里瞬间充斥她的味道,酒味,脂粉味,香水味……混杂在一起,足够让他的理智出走。
  他没有立即启动车子,因为他不知道她住在哪里,也不知道今晚之后,他是否还能再见到她。
  “生气了?”
  此刻乔予洁正歪头看着他,扬着嘴角,而西装穿在她身上十分不伦不类,有如上个世纪的Bold Look。他居然还是觉得她漂亮。
  “如果你只是想证明我是否还在乎你,大可不必这样。”
  他抿唇,表情一贯的严肃,“我在乎你,一直都是,这无关乎我们现在的关系。”
  她听过他说德语,说丹麦语,但始终还是说英文的时候最动人。他的发音既没有英式口音,也没有美式卷舌,而是一种北日耳曼语系特有的语调,咬词清晰有力。
  乔予洁摇晃着头,语气因为醉酒的缘故,带着点不经意的娇气。
  “句子很长,道理很多……还是老样子。”
  她眯着一双猫眼,有些斑驳的红唇轻启着,“除了这些,你就没有别的话想对我说吗?”
  许楷文沉默了。
  久别重逢,应当说什么开场白好?他不知道,因为他并没有这样的经历。
  自青少年时期起,他就和同龄人不一样,十五六岁的男孩早早就陷入爱河,甚至女友都轮换了好几个。而他呢,只是个喜欢听工业摇滚的滑板少年,对爱情一无所知。
  朋友们周末都在约会,只剩他落单,别人觉得他孤独怪癖,他却心安理得,也没有急于要散发所谓的荷尔蒙。因为他对爱情抱有理想,觉得一生一次便足够。
  他进入了哥本哈根商学院,在大学的第二年遇到了Elena,她比他大三岁,就读于同学院的社会学系。然后他们相爱了,像所有男孩对待初恋一样,他对待这段感情全心全意。他搬到了她在哥本哈根的公寓住,还养了两条小狗。
  Master第二年,出于从小对东亚文化的热爱,他决定到北京做一年的交换生。彼时他和Elena已在一起四年,时间和距离无疑是对情侣最大的考验,所以离开之前,他买了一只不算贵的戒指,约定和Elena订婚。
  然而就在他搭乘北欧航空降落首都国际机场时,关机十五个小时的手机收到一条消息。
  黑匣子里面,是一张床照。
  他在机场打电话质问Elena,但她告诉他,只是意外,因为她很伤心他的离开,才会醉酒,才会乱性,她向他保证不会再有下一次。
  看到照片的瞬间,他有过冲动,立马买下一班飞机回去。但是他没有这么做。
  他在机场出港口坐了一个小时,想了一遍从前,又想了一遍以后。
  然后他想起外祖父教给他的一句中国谚语。
  宁在一思进,莫在一思停。
  原谅与否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始终接受不了有瑕疵的爱情。
  最后,他写下了一条分手信息发送。然后背上包,走出机场,开始他的第二人生。
  这七年中,他有过短暂的约会,也见过一些感兴趣的女人,但最后,能建立relationship的也只有何琳一个而已。
  为什么是何琳?不是因为她的肤色,更不是因为其他外在原因。
  几年前,他在网上搜索过她的名字,偶然搜到了她作为平面模特拍的照片,她的笑容阳光灿烂。他终于确定,她过得很好,而他也应该move on。
  而何琳恰好在这时出现。
  他当然有很多的话想和她说,却又怕这夜太短,辞鄙意拙,反而让她误会了重点。
  于是他挑了一句最体面,也最恰当的话,来诉诵这七年的心事。
  “洁,你能有今天的成就我非常为你高兴。但是,我更希望你过得开心,你现在的生活,真的是你想要的。”
  这一句,让空气中的暧昧转淡,她脸上的笑容也跟着淡去,扭过头,霓虹灯下是形形色色的男女,年轻的,绝望的,痴缠的。
  她朝车窗玻璃呵了一口气,然后写下了他的名字。
  二〇一三年,北京下了第一场雪,她在楼下小区积雪的车前盖上写他的名字,乐此不疲。
  五千万人的北京有五千万个故事,他们不过是其中之一。
  重复做同一件事,是否就能收获同样的快乐?
  乔予洁撑着头问:“那你过得好吗?”
  许楷文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好吗?连他自己都觉得假。不好,但其实也没什么不好。
  只不过是七年,再没能爱上任何人。
  他看着她,眼与眼的对凝,此际如同无声暗语。
  终究还是有什么阻隔着,是脸面与自尊,是年龄与姿态,也是各自现今的生活。
  带不走,留不下。得不到,抛不开。回不去,到不了。爱不起,恨不能。
  无非是人生。
  最后他说:“Couldn't be better. ”
  一句我很好,足以醍醐灌顶。
  也许在他眼中,他们只是merry meet, merry part,她的满腹幽怨不过是自作多情,而今晚一时脑热的试探与挑衅,也只是将她的心迹暴露得更彻底罢了。
  于是她笑了笑,答:“Same here. ”
  他们像拳击台上的对手,谁也不肯先倒下,直至对垒结束。
  他的车内干净整洁,没有任何多余的物件,乔予洁看见出风口上放着的紫色香氛,拿起来嗅了嗅。
  “很优雅,很适合你。”说罢,她将香氛放回了原处。
  她当然不是在评价香水。
  乔予洁拉过安全带,说:“我住在金茂威斯汀。”
  许楷文打开车载导航,机械的英文女声传来,他小心翼翼输入地址,生怕错摁到CD栏。
  凌晨的三环路一路畅通,甚至连红灯也没有遇上几个。车停在酒店门口时,他问:“需不需要我送你上去?”出于他的礼貌。
  乔予洁解开安全带,扬了扬眉梢,用那双会勾人的眼睛看着他,“为了我的事业考虑,还是算了吧。”
  看着她下车离开,许楷文觉得自己像热锅上的蚂蚁,沙滩上的鱼。非常渴,渴到说不出一句“晚安”。
  在一起的那一年里,他从没忘记过和她道晚安。哪怕用短信的方式。
  他停在原地没有走,目光一直追随着她的背影。旋转门关停了,穿着黑西装的保安为她拉开侧门,她刚一步迈进大堂,却突然停步,甩一甩长发,折返了回来。
  他的心跳很快,好像随时会有奇迹降临。
  或许,或许。
  乔予洁坐进车里,把外套脱下来递到他手上,“谢谢你的外套。”
  原来是为了这个。他的嘴角微微下沉,随手将外套扔在了后座。
  “You’re welcome. ”
  乔予洁却没有立即下车,只是好整以暇地看着他。
  他像个在闹脾气的男孩,焦躁都写在了脸上。他生气,就会开始说英文。
  她从包里拿出手机,打开了前置电筒,强光对着车窗外。
  下一秒,她倾身吻在了他的唇上。
  “晚安。”
第11章
  许楷文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到家的。
  洗澡,吸烟,睡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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