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故事——多梨【完结】
时间:2023-10-24 13:39:38

  林格去解指纹锁,握紧门把手,打开:“也算没丢吧,今天掉出来一支唇膏。”
  “幸好是掉出来的,”林誉之拎着东西,跟在妹妹身后进家门,灯光在他睫毛上落下柔和光彩,眼睛隐在黑暗中,他笑着说,“有些男人,想要故意创造机会接近女孩子,会故意偷了她们的东西放在身边,届时再打电话联系女孩子,一边提醒――证明自己拾金不昧,一边又约女孩子吃饭,创造进一步的接触机会。”
  林格愣了一下:“啊?”
  “不过现在没人用这么又油腻又下三滥的方式了,”林誉之笑,“也就一些幼稚的男大学生用一用。往好听了讲是争取机会,往坏处讲就是偷盗和借机骚扰――喝水吗?”
  林格下意识问:“什么水?”
  “解油腻的莲子芯水,我刚才出门前刚煮好的,”林誉之说,“你最近不是失眠么?喝莲子芯水最有用,安神顺气。不像奶茶那么甜,那么多添加剂,也不会像茶那样影响你的正常休息。”
  林格说:“你怎么知道我最近失眠?”
  “昨天吃饭时说的,”林誉之微笑,“忘了?”
  这样说着,他去了料理台前,给林格倒了一杯。
  莲子芯是晒干的,冲泡后有淡淡的、几乎察觉不到的香味。
  林格想不起自己有没有同林誉之提到失眠这件事,只将杯子捧在手中,低头细细嗅,问:“哪里来的莲子芯?”
  “去年我去了一次扬州,在以前我们常去的那个老婆婆边买了莲蓬,回家后剥出来的,”林誉之说,“莲子煮熟吃了,这些莲子芯,原本想晒干了送给林爸,他血脂高,最适合喝这些东西。不过后来忘了,今天才想起――你真有口福。”
  林格喝了一小口。
  味道的确清雅,明显尝出来的鲜,她怔怔:“你去年回扬州,爸妈都没和我讲。”
  “其实他们也不知道,别怪他们,”林誉之说,“要怪就怪我,那个时候,我还没调整好心态,也不知道该怎么面对你。”
  林格微微侧脸:“现在想好啦?”
  “想好了,”林誉之含笑,“不会再改了。”
  林格近期常常有些恍惚的错觉,似乎自己又回到了和林誉之刚开始的那个阶段。她自己都不好形容那种兄妹不是兄妹、情侣又非情侣的氛围。他们之间从没有光明正大的表白,始终都是见不得光的关系。
  两人都把“发生关系”视作一件最能表达爱的方式,在身份失衡的密闭空间中,清晰明白彼此是家人,却又急迫地依靠做,爱来尝试摆脱这些强力约束。要把对方和自己都弄死一般地暴烈爱,一如即将攀上最高峰时的急切,妄图通过最终点炸开的烟花和失态浪潮来掩盖一切的苦恼。好像只有在大脑完全空白、宕机之时,他们属于兄妹的记忆才会被完全清理。
  那时候的林誉之别别扭扭的,一开始都不要开灯,好像并不想让她看到哥哥的身体。这种掩耳盗铃的做法同样发生在林格身上,她不许林誉之叫她“妹妹”,她也不愿意叫林誉之为“哥哥”。
  口不言,目不视,耳不听。
  似乎如此就能逃脱佛祖的惩戒。
  人伦纲常,天经地义。
  林格时常会想,在林誉之被她拉下这段扭曲关系的开始,他们就已经开始在无声地接受破坏伦理的惩罚。
  她潜藏的抑郁情绪,林誉之那被篡改遗嘱后得不到的财产,龙娇的病……
  林格提分手后,她在医院中确诊、并积极治疗了心理疾病;林誉之的舅舅路毅重主动拿出了原版遗嘱,林誉之顺利继承了遗产;龙娇术后也渐渐恢复,身体愈发好起来。
  林格是无神论者,却也忍不住想。
  或许她们的确天生不该在一起,或许现在就是最好的安排。
  一连七日,林格都没能和王霆一同“共进午餐”。
  这是个不可抗力。
  王霆接手的项目忽然间多出大量的工作量,几乎每天每夜都要加班,完全抽不出身同她吃饭,林格半开玩笑,说王霆多半是年初时拜的雍和宫显灵了。
  王霆苦笑,又保证,等缓过这一阵,一定把唇膏还他。
  林格其实也不常用那支唇膏,她说了声好,照例上下班。
  周末,林誉之开车载她去逛街,想让她帮忙参谋一下礼物,寄给龙娇和林臣儒。
  路过美妆品牌集合区,林誉之停下脚步,问林格:“上次是不是丢了个唇膏?什么色号?”
  林格说了。
  林誉之问:“这边有卖的吗?”
  林格不确定:“应该有吧,不是什么热门色号。”
  林誉之含笑:“那你去选一只,我送你。”
  林格说:“哇,这么大方?”
  “瞧你说的,不让你多选几只,我都不好意思听你这一声夸奖,”林誉之说,“去吧,看上什么买什么,今天刷我的卡。”
  林格说:“天啊,你现在在我心中的地位就像珠穆朗玛峰一样高!”
  林誉之笑:“别贫――多选几个,你这个丢三落四的性格,多买几只也好,就算丢得到处都是也不用惦记。”
  林格开心,说了声谢谢哥哥,径直走向美妆区。
  她之前走美妆赛道,没起来,但自己也积累了不少经验,化妆技术也蹭蹭蹭地提升。兴致勃勃地选好了些几个感兴趣的唇釉口红和眼影盘等新品后,林誉之爽快递出信用卡。
  林格问:“密码是什么?”
  林誉之说:“你生日。”
  林格呆住。
  “用习惯了,”林誉之解释,“一直没改。”
  以前就是这样。
  他所有的银行卡密码,支付密码,甚至社交账号的密码,林格都知道。最基础的,就是她的生日;有需要复杂或者三种字符的,就是她名字的首字母简拼大小写和她生日的结合。
  他是个从不藏私的好哥哥。
  林格拿着卡,去结账。
  等待SA打包商品的时候,林誉之站在林格身旁,含笑问:“下个月有空吗?我订了三亚的酒店,想和你一块儿去那边散散心――你昨天不是说很想去那边的海底餐厅吗?”
  林格说:“好呀。”
  她又问:“什么时候呀?我到时候看看能不能调休。”
  “我们十二号去,十七号回来吧,”林誉之说,“怎么样?”
  林格愣住。
  十二号到十七号。
  王霆的生日是十五号。
  刚好。
  她犹豫着:“可以改个时间吗?”
  “怎么了?”林誉之不动声色,他问,“有什么比和我散心还重要的事情吗?”
  “……我一个好朋友过生日,”林格说,“我答应了他,要陪他一起玩,到时候估计也要在那边过夜。”
  “过夜?”
  “嗯,有住的地方。”
  林誉之目不转瞬望她,声音压低,温温柔柔:“男性朋友还是女性朋友?”
  林格沉默五秒。
  她说了谎:“女性朋友。”
第40章 自设 疯(二)
  在林格不知道的时候, 林誉之曾经帮她圆过无数次的谎言。
  她自小就是倔强的脾气,莫说十头马拉不回,就算是十头牛、二十头大象也未必能改掉她不撞南墙势不回头的性格。
  初中时答应了帮同学去凑麻将搭子, 就算是父母明令禁止她出门, 她也执意偷偷溜走;高中时瞒着妈妈悄悄用电脑打游戏;大学时, 不顾一切,偷偷和他在一起。
  林誉之帮林格打掩护,主动和敲林格房门的林臣儒说,妹妹有点头疼,早就睡下了;他不厌其烦地帮林格删除她那不堪入目的历史浏览记录,避免龙娇误打误撞地打开她的私藏网站;大学时对二老撒谎,为恋情遮掩,说林格一直很听话, 没有谈过恋爱, 也没有和男性约会。实际上, 前天晚上,他刚刚轻扇小格格,掐着点看颤抖的喷泉。就算脸上刚被溅上水, 下一瞬的林誉之仍旧能洗干净脸,淡定地接通父母的电话。
  林誉之对林臣儒和龙娇说过的每一个谎, 都是为了维护林格。
  维护这个,他以为和他血缘最近的人。
  在初初到南方的时候,有一段时间, 他的确误将林格当作自己同父异母的妹妹。这是多么奇妙的一种体验,和他分担着一半的骨血, 却又有着截然不同的性格和思想。他们不是亚当和夏娃, 不是从我身体里抽出一根肋骨变成你――他们像本就是同一根骨头砍成两半、各自生长、分享着同样血肉的共生关系。
  林誉之一开始并不喜欢南方。
  连续的、阴雨连绵的天气, 夏季的闷热高温,和故乡中截然不同的燥热,湿润度过强,就连空气中凝结的水珠都时刻贴着身体,又脏又闷,粘哒哒地像一个如影随形的水牢。
  闷热,湿气,这些东西放大着每个人身体的自然味道。
  林誉之时常会感觉自己在一个巨大的、透明的闷热鱼缸中,氧气稀薄,变质的藻类在缓慢地死亡,他不是这鱼缸中缺氧的金鱼,只是一枚等待着死去的球藻,霉菌渐渐侵蚀着他的身体,他平静地看着自己将要死掉。
  然后林格来了。
  她是月季气味的小金鱼,红白色相间的锦鲤,自由自在,活泼又有生机,有漂亮的,随意挥动的大尾巴;她一边说着不喜欢林誉之,讨厌他的毒舌,另一边,自己有什么好吃的好玩的,也都默默地给他留一份。
  这大约是所有兄妹/姐弟家庭中的本能,总会想着给对方留一份。
  上午刚骂了他“假正经”“总是摆哥哥的架子”,下午又探出头,叫他“林誉之”“誉之哥”“吃西瓜啦”,吃她刚刚切开的大西瓜。
  林誉之现在想要的,不是林格给他留的“那一份”。
  他要她的全心全意。
  鱼缸里快要死亡的球藻开始疯狂的变异,一切向着不可挽回的糟糕方向倾斜,浓绿的球藻繁衍、分裂出无数绿色的触手,想要将月季味道的鲜活小金鱼留在自己身边。
  全心全意。
  “……全心全意?”
  林格仰面躺在浴缸中,和大学舍友聊天:“就这个红包吧,我觉得寓意好,而且很有感觉哎。其他的百年好合啦,喜结良缘,肯定有好多人送了,我们就送全心全意――你到时候不用买,我这边看了,都是十个红包起卖的。今年我有挺多要结婚的亲戚,我买的多,到时候捎给你们,一人一个。”
  “那可不是,”林格说,“我什么时候不大方啦?单单夸我这次。”
  “嗯,那就这么说定啦,”林格笑,“记得提前到,估计我们都得熬通宵。”
  还是为了朋友的婚礼。
  尽管很多人随份子都改成电子支付,林格和苏木木商量了下,还是打算去银行取现金,没别的,就是为了吉利,红包红包,总还是实体更放心一些。随多少份子,用什么样的红包,带什么新婚礼物过去,两个人商量到大半夜,终于定出个章程,才互相倒了晚安。
  林格现在发愁的,倒不是参加朋友的婚礼,而是王霆的生日。
  且不说林誉之那边,他采纳了林格的建议,将去三亚玩的时间提前几天,刚好错过王霆的生日。这样一来,留给林格的准备时间就不多了。
  既然答应要去,那林格就开始着手准备送给王霆的生日礼物。她在送礼这件事上颇有经验,好朋友喜欢什么,爱什么,她都摸得一清二楚,举个例子,送葛荣城,就送他最爱的奥特曼系列手办模型,送杜静霖,就迎合他的爱美、精致喜好,送漂亮独特的手工制品。
  至于林誉之,林格送过他剃须刀、须后水、情侣手链、腰带、钱包等等,都是寻常的送男友礼物,他最爱的,却是那一次的礼物,那一次,林誉之不慎崴了脚,林格馋他身体,又不忍心让伤者病势加重,主动扶着他的肩膀,一点点地吃下去。当然,结果仍旧是林誉之半坐着,依靠手臂的力量将她抱起压下、抱起压下。尽管算是个“生日半成品”,林誉之仍旧在结束后闭眼抱她,叹气说,这是他收到最实用的礼物。
  实用的代价是林格大腿肌肉酸了好几日,就像一口气同时做完大学的800米体测和100米短跑。
  但林格不了解王霆。
  只隐约记得对方小时候挺爱吃的,不然也不会圆滚滚地长成一个可爱小胖子。
  也不知他何时长开了。
  现在的王霆非但不胖,身材保持的也很好。程序员久坐电脑前,时间久了,塌腰驼背都是常有的姿态,他不一样,挺精神的,也挺板正,是老人家会喜爱的那种长相和身材。
  送吃的?
  不行,生日蛋糕肯定是提前订好的。
  实用性?
  剃须刀?
  不,这样的东西偏向私密,不适合普通的朋友送。
  ……
  思来想去,最终林格从网上买了把某知名品牌的键盘,心想,这样大概就比较……实用?
  她没想到,林誉之先签收了。
  林格一回家,就瞧见一桌子的菜。厨房的门没关,属于党参炖鸡的气味悠悠地飘出,她迟疑地看着桌子上满满当当的碗碟,试探着叫了一声哥。
  围着小熊围裙的林誉之探出半边身体,笑眯眯地让她去洗手,说再等一会儿,锅里煨的鸡汤就好了。
  林格不知所措:“今天怎么准备这么多?有客人要来吗?”
  “没有客人,”林誉之笑吟吟,“是我们的纪念日。”
  林格错愕:“什么纪念日?”
  “忘了?”林誉之无奈,提醒,“今天是你第一次学会骑摩托车的纪念日。”
  林格:“啊!”
  她都差点忘了。
  葛荣城出国前,依依不舍地把爱车托付给林格和林誉之照顾,那辆摩托车极好,而所有的车子不怕人骑,就怕人不骑――林格不会,都是林誉之偶尔骑出去“遛一遛”,顺带着带她吹吹风。
  后来,林誉之也教会了林格。
  林格说:“怎么这都有纪念日了?”
  “你都送我这个师父礼物了,”林誉之笑,“不是想要纪念一下?”
  林格懵:“什么礼物?”
  “那把键盘,快递箱看到你的备注,是礼物,所以要仔细包装――”林誉之微微蹙眉,“不是送给我的?”
  林格在他这样的注视下,哪里敢把真相说出。
  她感觉,只要自己说出是送王霆的,林誉之下一瞬就会把王霆绑到地下室,面无表情地往他喉咙中灌滚烫的、刚烧开的热油。
  ――开玩笑的。
  她点头:“是,是送给哥哥的。”
  林誉之徐徐地笑了,抬手,揉揉她脑袋:“去把你这手洗干净,过来吃饭。”
  他次日果然就给家里的电脑换上新键盘,挺爱惜,阿姨每日来打扫,他仍旧订做了一个漂亮的玻璃防尘罩,安静地罩在林格“送”他的键盘上。
  林格又重新订了一个键盘,这次收件人信息和地址,都填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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