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一向开明,也是穷苦出身一步一步走到今天这个位置。
她倒不是担心他们看轻周锦和,但她担心他们会觉得周锦和别有目的。
陈春霞心下一惊,难道自己小女儿春心萌动了,若是个好人还好,万一是个别有用心之人,她心中想的多面上却不显,“听你这么一说,这小伙子确实不错。他家人怎么样?”
“全家都没了,只剩下他自己。”想到周锦和那些年面对的困境,陆长安有点难受,“以前附近的人都叫他天煞孤星,说他克死了一家老小,可我知道只是因为疾病,并非他的原因。”
陈春霞叹息了一声,“也是个可怜的孩子。”
可怜那些人躲过了战争却没有躲过病痛。
陆长安抿了抿唇,继续说道,“妈妈,其实...其实我有点喜欢他。”
陈春霞这次真的惊呆了。
女儿自小没有受过什么苦,家里的几个男人和媳妇也都疼的很,吃的穿的用的都是顶好的,虽然之前执拗着要下乡,但她觉得依女儿的眼光,应当不会喜欢那里的生活,更不会喜欢那里的人。
农村里的人大多面朝黄土背朝天,一年到头风吹日晒,皮肤黝黑,女儿作为纯颜控,却说喜欢那个叫周锦和的年轻人,难道那人的相貌还不错,令女儿着了魔。
陈春霞心思转了转,她也不是嫌贫爱富,但她绝对不可能把自己娇生惯养的女儿放到乡下过一辈子苦日子。
想想女儿以后若真的与土地为伴,她的心里就一阵难受。
刚想说什么,陆长安却再次开口,“妈妈,他拒绝了我。”
那个年轻人拒绝了貌美如花的女儿?
陈春霞是一万个不相信。
女儿自小长得就好看,从小学到高中喜欢她的男生数不胜数,在她心中女儿也是世界上最好看的姑娘。
陈春霞哼了一声,“那是他没有眼光。”
陆长安笑道,“妈妈也觉得不可思议吧。后来我才知道,他是觉得自己太穷,不想让我和他一样过苦日子。
于是我们就订了个五年之约,五年内如果我们彼此有更喜欢的人,就当约定不存在,如果五年后我们的心思如旧,那我们...就在一起。”
女儿现在才十七岁,就算过了年也才十八,花一样的年纪,怎么会想到那么久远的事。
陈春霞心下沉了沉,“囡囡是真的喜欢他还是因为一时的感激之情?如果是因为感激的话,等这次下乡你让他来南城,爸爸和妈妈给他安排个能让他平安度过一生,还能在南城扎根的工作,怎么样?”
如果仅仅是报恩的话,还是用金钱回报比较合适。
南城再怎么说都比农村好太多,既然是她女儿的救命恩人,他们自然以礼相待,她现在觉得那人若真是图钱就好了,图钱的话一切都好办,若是图人...
陆长安摇头,“妈妈,我很清楚自己想要的是什么,也许一开始我对他是感激之情,可后来我也渐渐的沉沦其中。他想靠自己的努力赚钱,只不过现在政策不允许,他只能待在乡下。
他不是那种心思复杂的人,相反他的心思很单纯。我一直没有告诉他我的真实身份,生产大队的所有人都不知道。而且,我清楚的知道他喜欢的是我的人,而非外在。”
当初陆长安下乡的时候,他们就特意叮嘱过不允许泄露她的身份。
所以除了常市的几个领导外,旁人并不知道她的身份,只知道她家庭条件优渥。
现在女儿一门心事都在那个人身上,看起来倒像被人拿捏的死死的。
陈春霞用笑掩盖掉心中的复杂情绪,“囡囡,这样吧,等明年什么时候放假,你先带着他来一趟南城。不过你要答应妈妈,在此之前不能和他有任何亲密行为。”
女儿尚小,万一被人骗,从而失了身子,再一不小心怀了孕,那他们一家人都要哭死。
陆长安脸颊微红,娇嗔道,“妈妈,你说什么呢。我们哪有什么亲密行为,手都没有拉过几次。”
想到两人仅有的几次身体接触,陆长安就面红耳赤,说到这,她立马翻身下床打开行李箱,拿出护膝,献宝一样放在陈春霞面前,“妈妈你看,这是他给你和爸爸买的护膝。
听售货员说里面放了什么草药,对身体很好,你和爸爸一到冬天膝盖就疼,正好用这个暖一暖。”
陈春霞笑吟吟的收下,“倒是个贴心的人,等你爸爸回来我再给他。”
一晚上,她都没睡好觉,可能是她想太多,总觉得不太对劲。
第二天起了个大早去公园跑步,却意外遇到了旧时战友。
谭芳芳老远就看到她,“春霞,还跑着呢?”
陈春霞和谭芳芳都是上过战场的军医,陆康盛和余爱国又是上过战场的战友。
从那么多战争中存活下来的人可谓是少之又少,四人可以说和亲人一样。
后来国家安稳后,陈春霞和陆康盛被调到南城,谭芳芳和余爱国被调到了黎市,但他们老家在南城,每到过年两家人经常聚一聚,一起吃个饭。
陈春霞拿毛巾擦了擦头上的汗,笑道:“什么时候回来的,怎么不给我说一声好去接你们。”
“大半夜赶到的,快把我冻死了。”谭芳芳朝她挤眉弄眼,“给你带了不少好东西,跟我回去拿。”
她们几十年的关系,陈春霞也不跟她谦虚,“好好好,老陆不在,咱们晚上先聚一聚。”
黎市是南方的城市,那里盛产水果,他们每次回来都带不少。
谭芳芳家不在大院而是在大院外租的房子,陈春霞刚进屋就闻到味,“你还带了榴莲?”
他们都不大爱吃,但陆长安爱吃。
这玩意臭的很,本国没有,还要靠外国运到国内,还不容易保存,也难为她大老远从黎市运到南城。
谭芳芳打开箱子,里面整整齐齐放了四个大榴莲,“我给我干闺女带的,对了,长安回来了吧?”
谭芳芳夫妻俩没有女儿,陆长安刚出生,又长得好看,当场就被他们俩认作干女儿,对长安也是疼的很。
一说到长安,陈春霞心里就堵的慌。
现下也没有外人,她干脆把心里话都吐露了出来。
听完后,谭芳芳也忍不住拧着眉头,“长安一向是个有主意的,要我说你和老陆先暂时按兵不动,正好春晓这段时间休假,不如这次下乡让他去看看那人怎么样,春晓再怎么说也见过那么多人,看人还是很准的。”
谭芳芳和余爱国的小儿子叫余春晓,和陆长逸一样大,也在部队,只不过到现在还没结婚。
陈春霞拉住她的手,长叹了一口气,“长思找了个靠谱的人,到时候让他去看看,就别让春晓忙活了,好不容易休假,就让他陪陪你们。”
谭芳芳突然问道:“长安是不是在常市的红星生产大队?”
“对啊。”
谭芳芳一拍腿,“赶巧了这不是。老家里有个姓楚的人家,我们祖辈上有点亲戚,他儿子好像就是在那个红星生产大队,正好过年后他们一家要来拜访,不如到时候问一问他。”
“真的?”知青点就那么多人,那人肯定认识长安和周锦和,陈春霞立刻喜笑颜开,“行,到时候我带着长安去。不过这件事你还是私下问,我担心长安听到后会多想。”
谭芳芳拍了拍胸脯,“包在我身上。”
有她这句话,陈春霞心情轻快了不少,两个人又聊了许久的话,大门突然被打开,一个身材高大的男人走了过来,礼貌的喊了句,“陈阿姨好。”
第六十二章
他就是谭芳芳的小儿子余春晓, 陈春霞也算是看着他长大的,忍不住蹙眉,“怎么又晒黑了?”
“陈阿姨, 您吃水果。”余春晓顶着黑黝黝的脸,不好意思笑了笑, “那边日照多。”
这一笑,显得牙齿更白脸更黑。
自家四个男人倒是也黑,但和余春晓的黑不一样,陈春霞发愁的捣了捣谭芳芳的腰, “春晓和长逸一样大, 我家的都结婚了, 你也不催一催?”
谭芳芳恨铁不成钢, “怎么不催, 但你看看就他这个熊样, 哪家姑娘会喜欢他。”
想起了陆长安, “对了春霞,长安之前上学的时候, 不是有几个玩的好的姑娘,最近春晓也没事, 让他们多走动走动,万一看对眼了,也不用我找人说媒。
你都不知道我家这个嘴笨的很, 见人也不会说话, 相亲一次黄一次,老余气的都不想管他。”
两人合计合计觉得这也是个办法, 陈春霞笑道,“正好长安今日要和几个小姐妹逛街, 让春晓跟着也好。”
谭芳芳看着还傻愣愣坐着的儿子,睨了他一眼,“儿子,你到底听没听到我们说话?等会去陪你长安妹妹逛街,你就穿着这身衣服啊?”
军装是好看,问题是也得有点生活气息不是。
余春晓挠挠头,“妈,陈阿姨,我这就去换。”
回去的时候,余春晓一个人扛起来四个榴莲,陈春霞和谭芳芳一人提了一兜水果。
到家一看就知道陆长安没醒,陈春霞给他们倒上热水,“估计还在睡着呢,我去喊人。”
阳光透过洁白的窗纱落在她的脸上,粉嘟嘟的脸和小时候一样惹人怜爱,陈春霞笑着捏了捏她的鼻子,“囡囡,你干妈和春晓来了,快起来给他们说说话。”
“干妈?春晓哥?”陆长安迷迷糊糊睁开眼,反应过来立马坐起身,“妈妈,你先陪他们,我换身衣服马上出来。”
上一世,被她连累的除了家人外,还有干妈一家。
只是因为和他们家关系亲密便被带走调查,后来下场也十分凄惨。
想到这陆长安就十分愧疚,爬起来换了套干净的衣服,洗了把脸才笑吟吟走了出来,“干妈,春晓哥。”
那么多年没见,没有丝毫的尴尬。
刚走过去,就被谭芳芳抱在了怀里,“这孩子怎么瘦这么多?”
“干妈也瘦了。”
谭芳芳一直想要个贴心的小棉袄,可惜生了三个都是儿子,每次见陆长安都稀罕的不行,“这是你春晓哥,估计晒得都认不出来了吧。”
两人好歹每年见那么一次,小时候又经常一起玩,当然认得。
陆长安十分礼貌的打招呼,“春晓哥还和以前一样。”
聊了会便熟络起来。
陈春霞轻咳一声,“今日不是要和你的朋友逛街吗?春晓昨夜刚到南城,也没有熟悉的人,陪你们逛逛街怎么样,正好你们缺个拎包的人。”
家里的三个哥哥都不喜欢逛街,也不知道他乐意不乐意,“自然是好的,就是不知道春晓哥会不会嫌我们逛太久。”
余春晓抿嘴一笑,“当然不会。”
他在黎市长大,每年过年都会回来和陆长安见面,眼看那个糯米团子变成如今的窈窕淑女,他的心就砰砰砰跳个不停。
以前总觉得只是把她当妹妹看待,现在才发觉自己错了,他似乎对她有其他想法,怪不得这两年每每相亲就觉得哪哪都不对。
可惜两人年纪相差有点大,他长得一般,陆长安长得那么好看,肯定不会看上他。
想到这,他的眼神有些暗淡。
陈春霞还以为他觉得等的时间久,便解释道,“长安手脚麻利,很快就收拾好。”
“阿姨,不着急。”
因着今日见的是小姐妹,陆长安特意把头发梳成了马尾,穿上红色的棉袄,背上包塞了钱和票子。
她和小姐妹这么久没见,肯定去的地方比较多,花钱的地方也多。
陆长安跑出来在他么面前转了一圈,“妈妈,干妈,我这身怎么样?”
浑身洋溢着青春气息的姑娘,实在惹人喜欢。
谭芳芳有点心酸,“长安这么好看,也不知道会便宜哪家臭小子。”
她有自知之明,自家儿子年纪太大,长得也一般,自然是配不上。
陆长安牵着她的手撒娇,“我还没想着嫁人呢。”
一看手表,有点慌,“妈妈,干妈,我得赶紧去了,中午就不回来吃饭了。”
快到约定时间,再不过去怕会迟到,余春晓也跟着跑了出去。
几人约定在南城最大的商场门口,老远就看到几个姑娘朝她打招呼,这么久没见还和以前一样那么亲切。
小姐妹一说话就忘记了时间,中午去国营饭馆下了馆子,下午四点多才依依不舍分开。
这次分别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再次相见。
余春晓看她神情低落,慌了神,他没怎么和女孩子相处过,也不知道该怎么哄,“长安,要不再去商场逛一逛?”
说到商场陆长安又打起了精神,刚才路过的时候她就看中一件大衣,正巧余春晓和周锦和的身形相似,让他帮着试一试也好。
两人又来到刚才的店铺,陆长安指了指其中一件大衣,“春晓哥,帮我试一试可以吗?”
这件大衣比之前在供销社给周锦和买的那件大衣好看多了,无论是布料、样式还是做工,根本没法比,就连余春晓穿上也比方才多了几分气质。
陆长安十分满意,“我要这件。”
卖出这么一大单,售货员喜笑颜开的帮她包起来。
余春晓抢着要付钱,给周锦和买的衣服再怎么着也轮不到他付钱,陆长安很快把钱付了,笑道,“春晓哥有没有喜欢的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