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还很长,说完,邹风脱了上衣,拿了条浴巾进到旁边的卫浴。
他待会还要出去趟,但告诉她会晚上十二点前回来。
公寓静谧着落针可闻,夏思树短暂的休息了一觉,醒来后她有短暂的失神,直到掀开被子,光着脚走到落地窗前缓了会儿神,似乎这会儿才有了从飞来纽约的那班飞机上,真正落到实地的感觉。
她站在高处,漫无目的地抬手往后捋了下头发丝,在百米高空之上俯瞰着辉煌灯光,窗外夜空中高楼大厦鳞次栉比,在她吊带裸露出来的后背上有几处新吻痕,手机传来震动,她爱的人正发来条新的信息,问她想吃些什么夜宵。
回完他的信息,夏思树拿过旁边的红酒给自己又倒了杯,一手握着酒瓶,一手端着酒杯,弯起唇地朝窗外举了下。
这杯酒敬这座不夜城,也敬自己来时的路:“纽约。”
......
第76章 烈日
夏思树的课题交流只一个月就结束, 结束时,纽约刚好完全地步入了夏季的气温。
那会距离回国只还剩半个月,夏思树大多数时间还是自己待在图书馆, 翻一些经济学或是植物学的书籍,休息日会拉上尤里娜陪她逛植物园,边逛边考虑是继续读下一阶段的学业还是先完全工作一段时间。
“我们队下午要练习新曲目。”尤里娜从车内递给她一瓶水,耸了下肩,问:“先陪我去?”
因为知道夏思树距离回去不久,所以尤里娜这段时间也有些粘着这个朋友, 说完,她又体贴地对她补充一句:“然后再顺道送你去看你男朋友打棒球怎么样?”
夏思树勾起唇,随便她的“嗯”了一声。
宾加斯特的棒球赛传统从20世纪一直持续了许多年,甚至历史上有球员是因为这个原因特招进来的这所学校。
邹风也依旧参加着宾加斯特的棒球队, 个头高,帅气的亚洲面孔,只不过当初联高那支因为全员富二代, 而被戏称为少爷队的同学队伍,如今换成了肤色各异的各地校友。
这学期尤里娜一直在和另一名女孩争夺着下届啦啦队队长的位置,一下午两个小时的时间,从植物园到回到康威那, 夏思树被动地听了那位面都没见过的Nelly女同学一箩筐的八卦。
“上回在更衣室遇见了她和她男朋友。”尤里娜哼了声:“听了会儿, 一点兴致都没地走了, 亏我之前一直觉得她男朋友看起来挺行。”
夏思树有些忍俊不禁, 尤里娜还在那叹息式地说着, 顺道评价了一句觉得对方的内衣品味糟糕, 毫不遮掩地把那点meangirl模样都摆在脸上。
“不过她确实跳的还不错。”尤里娜噘着嘴最后还是忍不住夸了一下,又道:“就是挑男人的眼光不怎么样。”
那会听尤里娜将这一箩筐的八卦讲完后, 夏思树的手机从包里传来震动,她比了个手势,尤里娜拉下墨镜瞅着她,看着夏思树接了个电话,是夏京曳那边的。
不出所料地,林文斯第一时间就因为危机感将情况和夏京曳一五一十地知会了一声,而因为这个事,即便是不出所料,夏思树对这人的无趣感还是在一瞬间达到了巅峰。
而在林文斯离开纽约前,两人的最后一段对话也索然无味:
“我对这件事好像并没有答应。”夏思树明明白白地和他算着这笔账,关于两人订婚的那个消息。
林文斯只绅士地笑了笑:“但你妈妈对我很满意。”
“嗯,我知道,那不如你们两个试着发展好了。”夏思树微笑着告诉他:“我不介意她男友和我是同龄。”
随即当晚夏京曳就打电话过来,问她是什么情况,夏思树实话说着,说她和邹风重新在一起了。
“这就说完了?”尤里娜看她挂断电话的动作。
“嗯。”夏思树点头,夏京曳这通电话只是打过来问她的具体回国的日期,两人上次有过几句不愉快,这次夏京曳并没提起邹风,只单问了她。
“十号回?”尤里娜问。
夏思树“嗯”了一声。
在康威那的练习室待了一个多小时,尤里娜练习结束,在更衣室洗了个澡,重新换回衣服和夏思树走出体育馆的时候已经是傍晚,两人往宾加斯特的方向过去。
枫树叶O@作响茂盛连荫,天边已经出现橘黄色的云霞,洋洋洒洒地洒在这处绿荫地。
两人开着那辆银色小敞篷到的时候,邹风那边的队伍刚好和对面交换,两人下了车,一道从一侧的草地上穿过去,看了眼额发和脖颈上都流着汗的邹风,正垂眼笑着拿过一旁的棒球棒站到垒位上。
周逾也正在串门似的,在这所top高校里沾着书卷气混着日子,也算是当年的少爷队还另外留下了一个。
见着了两人,周逾就坐在第三排,隔着好一段距离笑了笑,在看台区朝两人招手。
“过来看阿风呢?”等到两人上去后,周逾往后仰,看了夏思树一眼。
夏思树弯唇“嗯”了一声,点头,站在看台区座椅前方的围栏前,转过头,刚好和台下垒位上的人对视上了一眼。
她是心血来潮地突然想过来的,没提前和邹风打招呼。
但邹风只看她的这一眼,并没过于惊讶,只站在那儿,身上白色的球服灌了点风,发梢也拢着点光圈,站在那朝她勾了下唇,笑着用口型对她说了三个字,“十分钟”。
等他十分钟。
晚霞在云层中丁达尔效应般地透下来光线,从绿荫地一直蔓延到看台区,夏思树穿得是件黑色的小细花裙子,头发丝也被风吹着,侧脸笼着层黄昏的光线,连指尖都浸在这样的黄昏中。
夏思树就那样看着他,开始觉得那道在棒球场地中意气风发的身影和联高时期的他重合。
变了些,但也似乎还是从前。
十分钟后,棒球队结束训练,邹风笑着和队友间互相击了个掌,随后才抬起头,重新朝她的方向望过来。
旁边的白人男孩被他的目光带着,也下意识地跟着一道朝看台的方向看,叉着腰站那儿,微晃着脑袋笑得特开,边笑边朝着邹风问了句:“Who\'s that girl?”
“My fiancee。”邹风也笑着,身上汗还没干,肩膀因为笑意轻微地抖,边笑边偏过脑袋,又抬头看了她一眼。
他的未婚妻。
和队友告别完,邹风迈着步子走上看台,接过夏思树手中的那瓶水,笑了下,忍不住问:“怎么突然想起来过来了?”
夏思树挺自然地开口:“想你了。”
“哟。”周逾笑着扬眉,表情揶揄地撇了下嘴,她身旁的尤里娜也是同步差不多的表情,两人互相对视了一眼,默契地一句声也没再出,直接搭伙一块从看台后面的楼梯下去了,这一块的平台上就只剩下两人。
“机票订好了?”夏思树在昏黄的光线中看着他,忽地问起。
邹风点了头,拧上瓶盖,之后又忍不住抬手在她头上摸了把。
今天是邹风最后一次参加棒球队的训练,就当是给宾加斯特这几年的大学生活划上句点,夕阳完全落下前,两人从看台上下来,邹风拎着训练包,和夏思树一道走在街道旁侧,头顶的叶子折射着昏黄的光线。
身边是肤色各异同样在街道穿行三三两两的同学,棕发又或是金发,邹风偏过头,看了眼身边的夏思树,她耳边带了个耳机,黑色细花的裙角在风中扬着,注意到他的视线后也回过头看向他,摘了耳机,自然地以为是他也想听,于是将其中一只递过去给他。
似乎就像两人已经这样在大学的校园里,走过了这几年的一千多个日日夜夜。
两周时间过去得快,回去的事邹风也提前告诉了廖晚。
从纽约到南城的那班飞机降落时,南城刚好是又一年的梅雨季,这座城市四处潮湿着,难得放晴。
航班楼的播报声一阵阵,旅客行人摩肩接踵地从身旁路过。
因为太久不曾回来,夏思树见到熟悉的街景时,竟然有种时过境迁的不真实感。
即便是阴天,南城的夏季也是闷热着,出一点汗,发丝就要黏腻地沾在脖颈间。
而她似乎和这样的天气有些缘分,第一天转入联高的时候,就是下过了一场雨,悬铃木叶子落了一地。
“你的卧室还留在那。”坐上车的时候,邹风忽地开口和她提起。
风从车窗的缝隙中溜出来,他看着窗外,穿着件简单的黑色T恤,眉眼因为思绪而显得微沉,手边随意地转着那个银色的打火机。
没出国前,他已经将烟戒了,之后一个人在美国,又重新继续沾着这个不怎么好的习惯。
打火机在那期间坏过一次,他特意拿去修理店试着修好,四十块钱的打火机到现在,机身早已没刚开始送给他的时候那么有光泽,底下有了些划痕,也因为频繁的摩挲而有些掉漆。
这段时间夏思树偶尔看他依旧拿着这个打火机的时候,心里会有些丝丝缕缕的后悔,觉得当初应该送他个更好一些的,最起码不是坏了一次就再也修不好,打不出火,却依旧被他那样拿在手里珍惜着,舍不得扔掉。
保姆车平稳地往前行驶,夏思树朝向窗外看了眼,觉得这条路似乎熟悉,又因为他突然说的那句“你的卧室还留在那”,忍不住问:“我们是要去哪?”
“颐和公馆。”邹风垂着头,无所谓地笑了下,手中的打火机盖刚好“咔”一声合上,他勾着唇自然地问:“不想NIKI和八六吗?”
离家这么久,已经不知道还能不能认出他了。
道路两侧的梧桐遮天蔽日,绿景从车窗迅速划过,夏思树闻言心跳稍稍漏了一瞬,看着他因为二十小时的飞行时间而露了丝疲惫神态,知道这人是要带她一起回去,以一个新的关系和身份。
她微抿下唇,睫毛动了下,看着腿侧和他贴着的百褶裙边,带了些暗示地出声提醒他这个决定:“他们不在公馆?”
“不在吧。”邹风不怎么在意地回,嗓音有些懒:“姑妈大概明天过来,我爸那边不清楚,要是能在我们去新加坡前回来,那就先见一面。”
说完,他笑着看她,偏过头吻她下,什么意思说得明白:“你和以前一样在那住着就行,其余的什么都不用想。”
他既然把她带了回来,就不会再让她离开。
第77章 烈日
回不回颐和公馆对夏思树来说没多大差别, 她只是留念那个地方的人,并不是对那个地方有什么留念,现在人也已经到了她的身边。
保姆车到的时候, 是下午临近傍晚,一直停到洋楼前侧的那株银杏树下。
颐和公馆已经建了不止百年,三四轮的季节流转,几年时间还不足以叫它换一个模样。
正午那股厚重的潮湿消退了许多,那片厚重的乌云过去,丝丝的风吹着, 公馆露台旁的那株老梧桐叶子繁茂,在那股将退未退的潮气中显得绿意盎然。
夏思树下了车,她站在薄光中,膝盖之上的百褶裙搭的是一件修身正肩T恤, 风拂过她的裙角和发梢,人只是平静地抬头,朝着那间露台的方向望过去了一眼。
也就是一出神的功夫, 那边的小喷泉的方向传来狗叫声,杜宾犬似乎是认出来了,隔着一段距离就朝她飞奔过来,吐着舌头, 竖耳, 兴奋地朝她扑。
夏思树弯下腰, 笑着摸它的头:“老二?”
“汪汪!”Niki在她身前跳跃, 有低吠, 有撒娇想念式的呜声。
而随之身后的沉闷重新的一声“哗”合上的声音, 另一道身影从光线中下来,Niki警觉地竖着耳朵看着那道身影, 在光影中有那么几秒的反应时间,直到邹风就站在那,笑了声,不怎么正经地喊了句:“宝贝?”
杜宾愣了秒,“嗖”地一声冲过去,狂叫!动静简直疯了一样,立起来前腿扒着邹风的大腿和腰,斯哈吐着舌头想舔他蹭他!
这条狗的体格完全立起来能达到夏思树胸部的高度,爆冲力度也强,四肢强健,从以前能把那两个孩子吓得屁滚尿流就能看出来这狗自带的危险性,回回带出去遛着也要带嘴套。
天色有了点昏黄,邹风就笑着往后退,一手背在后背,一手食指和拇指并圈放在唇边,吹了两声挺亮的口哨,狗兴奋地跟着他,“汪!汪!”,眼睛也亮,追着自己尾巴绕了两圈。
Niki小时候从犬舍抱回来开始,就是被这么训着玩的。
邹风垂眼伸手,在它带着项圈的脖子和脑袋上揉了揉,整个人笑意明显,夸了句“Good boy”。
在这阵嘈杂声,秦之桂从隔壁的迎宾厅出来,见着了两人忍不住一愣。
一人一狗还在那闹着,整片区域都是阵阵狗吠和偶尔清亮的口哨声,夏思树站在那儿,转过身,对着秦之桂微笑着点了下头,喊了声秦妈。
“回来了。”秦之桂说,朝这边走着,那几秒的惊讶过去后,面上更多还是高兴,看着那边一回来就逗狗的邹风,难掩高兴地念叨了句:“没听公馆里的人说,也不知道你们今天回。”
“我们俩还没吃呢,秦妈。”看了眼夏思树去找八六的背影,邹风笑着扬起头喊了秦之桂一声,自然地问:“有点饿,家里有吃的吗?”
“嗯,有的,中午刚包了些广式虾饺。”秦之桂点头,慢声仔细数着说着,边说边想:“还有刚过来的时蔬,妹妹喜欢的芦笋也有,做法就照哥哥喜欢的白灼做,新鲜,再给你们下些小馄饨,鸡汤做底?”
“嗯。”邹风点头,又摸了下狗的脑袋,直起腰,自然和秦之桂说起:“她是我女友,在一起挺久了。”
秦之桂“啊”了声,点头,心里有数和明明白白和她说起还是有些不一样的,她垂眼摘着袖口的袖套,只像看平常人家的小孩那样笑着说:“也蛮好,你和小树年龄也是差不多大的。”
秦之桂是这公馆除两人外,来洋楼这儿最频繁的,对两个孩子的事也一早就查出了苗头,心里跟明镜似的,也撞见过两回哥哥早上从妹妹的房里出来。
没毕业前,哥哥帮妹妹辅导课业,从不留宿,她送过两回水果上来,但毕业后就不是那样了。
她在这里待了十几年,看着邹风从恶魔似的混世小魔王长到这么大,长成人,已经差不多当成了自己的半个孩子,这些事也轮不到她去管,只把自己该做的事做好就行了。
夏思树当时已经走远了,在临近墙头的位置才发现了八六的身影。
那只三花猫大了许多,颜值也还是高,长毛的花色漂亮,身上被秦之桂养得油光水滑,看起来高贵又干净,看不出一点那会流浪的可怜样,这会就懒在墙根下,看着夏思树朝它走过去,才从盘着的腿上抬起了脑袋,眼皮子眯了一下,“喵”。
那个飘着雪搬离这里的冬季似乎也随着猫叫声飘远了。
夏思树蹲了下来,忍不住抬手用指节碰了碰这个漂亮的小家伙,轻声问:“还记得我吗?”
八六又“喵”了一声,柔软地用脑袋蹭着。
......
晚饭过后,天色已晚,夏思树离了餐桌后,回了那间自己住过许久的卧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