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止玥抱臂看他,静静沉思起来。
哪怕是陆雪殊这种松弛的性格, 都被大小姐的眼神看得有点发毛。
如果一定要描述的话, 简直是想要将他用刀子活生生解剖开, 把里面的血都去干净, 再涂抹上应止玥喜欢的香料后风干的那种眼神。
也不怪陆雪殊会有这样丰富而且具体的联想能力,盖因他确实了解应止玥的性格。
因为,就在他这想法刚成型的下一秒,应止玥指甲突然暴涨伸长,径直划过他脆弱的脖颈, 血凝如红珠,静悄悄滴落了下来。
但应止玥的眼神变得更冷了,人类的血是温热的, 可眼前落在她眼前的血温度冰凉, 颜色也像是蒙了一层寒霜的淡粉。
不是人类,也不是鬼魂, 而是介于两者之间,却无处归类的尸鬼。
“有感觉到行动变僵吗?”应止玥伸出手去摸他肩颈上的肌肉,她的手指柔软细腻,因为被照顾得精细,上面连一点茧子的痕迹都找不到,软玉一般。
她清淡怡人的熟悉香气飘过来,明明鼻息没有接触,却好像越过他身躯触到后背的脊柱线条。
待意识到熟悉的香气源头,在于两人用过的同一种澡豆时,陆雪殊肌肉微僵,只能干巴巴地说出实话:“我也不知道。”
应止玥眉头凝得更紧,掐住他脖子上的红痣时,不太开心地命令道:“你不要躲,我看看。”
说着就倾身望过去。
组团打怪的人常说脖子是Boss的命门,这话不无道理。
向全身输送血液的心脏外面覆盖着平刃般的胸骨,控制身体的中枢大脑有坚硬的头骨保护。可是只有脖颈,细伶伶的清瘦一条,没有任何保护机制。
实话说,应止玥真的捏住陆雪殊脖子的时候,其实微微出了一小会儿神。他脖颈的皮肤光洁净白,肌理柔韧,充满着年轻人才特有的生机,并看不出尸鬼的样子。
淡青色的血管里输送着一泵一泵的血液,流过她手掌的时候,会给她一种自己依旧活着的错觉。
怨不得书里的女鬼不喜欢行将就木的老年人,而是偏爱年轻温柔的书生。
然而,这样重要而脆弱的器官就被她轻松捏在手里,不免让应止玥心中生出些许怪异的感觉。
这样的人,就要变成尸鬼了吗?
她怎么完全没察觉。
作为《活着好累,要不死了算了》的女主角,应止玥是人见人爱的万人迷。但从这个书名也能看出来,她是个厌世又清高的大小姐。由于嫌脏,她除了和从前的侍女小姝有过尚算亲密的接触,并不曾和旁人靠得这么近。
何况还要黏了满手不知道是什么东西的血。
说句难听的,就算是陆雪殊真的变成了尸鬼,真的死去了,又怎么样呢?
她在客栈走水的那一天把他救出来,让他额外活了这么多天,已经算是难得了。
可也许是头发,又或许是颈动脉跳动所捎带出来的,原本极为淡的冷香覆盖过尸鬼的气味,在这样近的距离里倏地浓烈起来,而他眉眼未动。
应止玥不得不有点懊丧地承认,她其实是不希望陆雪殊死的。
特别是变成恶臭的尸鬼这种死法。
“姑姑,其实没关系的,毕竟我……”察觉到应止玥越变越难看的神色,陆雪殊劝了她一句。
可惜他的话被大小姐冷漠地打断:“有关系,你的命是我的,要杀也只能我来杀。”
应止玥打开她的乾坤囊,将里面的书册和法宝拎出来,乱七八糟地扔了一屋子,亲自点了灯去一个个找应对尸鬼的法子。
无数保命符和琉璃玉钏散落开,盈着淡淡的灵气,将整个平凡的屋子映得眼花缭乱,充满了令人垂涎的浓厚芳香。
应止玥有这样多的宝物,可此时如此奢侈地将自己的存货掏出,竟然只是为了寻求一个帮助陆雪殊的法子。
即便是陆雪殊自己,也很惊讶:“你……”
“闭嘴!”应止玥没好气地骂了一句,因为没有落脚地,走动时踩破了一卷秘传文轴都没时间计较,碎落的脆弱纸片洋洋洒洒,尽数铺开在另一人的眼前。
陆雪殊瞳孔微缩,然而比起感动,更像是丧气——
来真的吗?
这么多东西,大小姐是不可能亲自收拾的,最后辛辛苦苦捡东西归类的还是他!
他确信,即便他真的变成尸鬼要来咬大小姐,应止玥也会驱使变异的他收拾完再动手。
陆雪殊深深、深深地叹了一口气,扶住自己的额头,不忍心再多看一眼无用法器被摔进旁屋的惨状。
小厨房是没法用了,陆雪殊索性道:“姑姑还没用午膳吧,我去给你端过来。”
应止玥头都没抬,聚精会神地看卷轴,只敷衍地嗯了一声。
-
然而陆雪殊没有去膳房,或者说他不止去了一趟膳房。
看到来人,李夏延身边的小冬张大嘴巴,好半晌才结结巴巴道:“你、难道你是来报……找人的?”
旁边的李夏延只想叹气,让耿直又藏不住话的侍女闪到一边,问道:“你是阿月姑娘身边的那个——”
然而别说小冬,哪怕是她自己,也不知道应该怎么定义,眼前人样貌极为殊丽,但无论怎么看都不是侍女,所谓的“小姝”很显然是阿月姑娘开的促狭玩笑。
这主仆玩得可真花!光天化日之下居然搞这种恶趣味play,真是不知羞耻!
心下腹诽,但李夏延和这二人不熟,不好说出口,索性含糊过去了:“你是叫小姝的对吧?”
明亮日光和昨晚的月影在此刻模糊在一起,树影婆娑,枝叶的脉络无穷尽般向上延展着。
陆雪殊不笑的时候神情偏淡,因为敛平的唇角不上翘,看不出丝毫情绪的波动,红痣旁流淌的鲜血凝固住,可没来得及清洗,附在揩去的手背上就是微黯的淡红颜色。宛如锋利的剑抵于剑鞘,从前的锋芒都被遮掩着,可是现在却有着遮挡不住的危险。
陆雪殊淡淡地开口:“我想麻烦李小姐一件事。”
李夏延一下子就联想起早间在清音观主那里,听到的明河青和观主的交易,此时也不由得有点心虚,避开了他的眼睛:“你说吧。”
在李夏延的记忆里,之前在京城的时候,应大小姐身边也跟着一个沉默内敛的侍女小姝,不过后来应止玥下山了就再未见过。来到代城后,她有问过在明河青身边娇羞蛮横的“应小姐”,可对方表示没有这个人。
明河青也露出惊疑的神色,“应小姐”这才支支吾吾改了话,表示那位侍女已经离府了。
可是,虽然印象有点模糊,李夏延也记得应止玥和那位小姝有多么亲近,与其说是关系很好的主仆,倒更像是情……
也不能完全说是情人,李夏延能感觉到,这两人当时对彼此存有戒备和疏离感,但是这感觉极为微妙,像是裂开在长冬冰河上绵延的汩汩春水,乍暖还寒。
反正是一种让李夏延想起就脸红的微妙。
不过说这些太远了,只是面前的这位陆公子也被称作小姝,身形也像,便忽然勾起了她的一点回忆而已。
虽然,陆雪殊身上散发着不容错认的尸鬼气息,可无论是谈吐还是动作,都和常人无异。李夏延从来都是观察仔细的聪明人,心中的那点猜测从三分可信也提高到了七分。
——陆雪殊应当不是尸鬼,而是被人给阴了。
而这个人,有很大可能是温文尔雅的清音观主。
明河青需要斩杀掉尸鬼,进而恢复因恋爱脑破坏的明家清誉,也要稳固他在京城道教的传承人地位。清音观主更是需要这么一个机会,借着明河青之手扫清观中蓄养尸鬼的传闻,重竖自己阳煦山立的好人形象。
他们未必和陆雪殊有仇,只能说没有旁的更好人选,而这倒霉蛋出现的时机又恰好而已。
可很显然,陆雪殊很早地察觉到了自己倒霉蛋的本质,于是李夏延也做好了对方准备逃掉的打算——
被人阴了还不跑,那不是纯纯大傻蛋吗?
可随着陆雪殊的叙述,李夏延本来心不在焉的神情微变,惊愕地坐直了身体:“你们家小姐知道这件事吗?”
李夏延:怎么回事,还真的有大傻蛋啊?!
陆雪殊抬起手臂,看自己变得苍白僵硬的身体,平静道:“她没有中尸毒,会比我晚察觉一会儿。”
也不需要晚太多,一天就足够了。
李夏延不理解地蹙紧眉:“你家小姐不会赞同你的。”
陆雪殊想起临出门前,大小姐气急败坏翻东西的样子,不由得散漫地笑了下。
何止是不赞同啊,怕是恨不得会活剥了他。
旁边的小冬没太听懂这两人的语言交锋,但也大概明白,他们要做一件不太光彩的事情。
——这个不光彩,指的不仅是明河青与清音观主要对陆雪殊所做的,也代指陆雪殊和李夏延要对应止玥隐瞒的事情。
公子外貌金质玉相,哪怕是小冬这种大家侍女,直面这种漂亮的少年郎时也不由得有点羞涩。
然而刚才李夏延只是提及了一下“明河青”这三个字,连后面的话都没说完,小冬就察觉到这位公子身上和煦的温暖感倏地消退,变作阴沉沉的冰凉气息,宛如巍峨的雪山突然崩塌倾泻在眼前。
于是此刻那点淡淡的怀春心事全都褪了个干净,全换成了恐惧。
——至于吗?
小冬抖了抖,就算是清音观主和明河青是合谋对他不利。可清音观主才是主谋,这位道教的明公子,顶多算是个从犯而已。
不知道的,还以为明河青杀过他家小姐呢。
说来也是有趣,比起敏锐的李夏延,小冬没那么聪明,可却有着小动物般敏锐的直觉,在李夏延之前更早地察觉真相。
李夏延不知道小冬脑海里飘过的想法,她忍了又忍,还是低声道:“其实你可以跑的,何必如此?”
便是清音观主神通广大,也没办法捉住一个早有谋划、窜逃出走的聪明人。
陆雪殊正垂眸打量着手背上的血,尽管来源是他自身,可是却流经了大小姐蘸过唇脂的指尖,于是他不由得错觉,这枯败的血气也染了甜蜜的樱桃香气。
做了这样的决定,陆雪殊却很轻松,只在擦拭掉干涸血迹的时候微顿了一下,笑着开口。
“我也不想的。”
不理性,不明智,亦不果决。
优柔寡断,蠢得要死。
大概也是被大小姐的疯病传染,所以才非要这样做。
第46章 关心则乱
山风呼啸, 莺鸟惊飞。
午后的第一缕阳光洒在青山翠竹之间,一群面色肃然的正义之士悄然出现在道观脚下。
“好多人啊。”应止玥用了午膳,正在拿着石榴汁随性散步, 以手搭额眺望了一下, 好奇道, “侠客们是准备讨伐□□大魔头吗?”
虽然李夏延心里有了准备,但是在听到戴着帷帽的阿月姑娘随口调侃时, 心里还是不由生出几分促狭之意——
如果阿月姑娘知道了被他们讨伐的“大魔头”是谁,也不知道还会不会这么平静。
应止玥前夜鏖战书海, 将她的乾坤囊翻了个底掉儿,理所当然睡过了头,错过早膳,起床时饿得发懵, 却还没到九宿道观派送午饭的时间点。
还好陆雪殊提前备了餐食, 供大小姐慢条斯理地用完后, 起身去后院打井水。
只是还没等应止玥接着翻阅可用的道符, 李夏延便带着小冬上门来拜访,说她自己想和清音观主学着制符,可教了束脩费后冥珠不够,买不起松烟墨里最重要的龙脑原料。旁观的狸娘说漏嘴,说阿月姑娘这里可能有, 李夏延便上门来求。
“我身上冥珠不够,只有些常人用的银钱。”李夏延掏出白灿灿的银子,露出副不好意思的神情, “还望阿月姑娘不要嫌弃。”
……不嫌弃, 当然不嫌弃,简直是打瞌睡就遇上了枕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