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嘉解释道:“糖色只是让肉的颜色更好看,不能给肉增加味道。这里放酱油,是为了给肉增加咸味和鲜味。”
料酒姜片去腥,八角香叶增香提味……放进去的每一种调料都有它的作用。秦易抬手摸了摸下巴,面色严肃的记下了锅中放着的每一种调味料。简嘉唇角不由得抽了两下,秦易的表情和神色让她感觉自己不是在做红烧肉,而是在实验室里做秘密试验。
充分翻炒均匀后,锅中的肉变成了好看的红棕色,方正的肉块间夹杂着姜片香叶八角。简嘉揭开了灶台上最小的那口锅,这是专门用来烧热水的锅,今日用灶台的时间长,锅中的水早已煮开。她舀出滚水添入大锅,待滚水浅浅淹没肉块后,她盖上大锅盖静等美味在锅中酝酿。
农家土灶用泥土和石头搭建而成,灶台最上方铺着一层黑色的石板。作为家中最有烟火气的地方,灶台也是最容易脏乱的地方。方才熬油和炒肉时,锅沿上不可避免地溅上了一些油渍。
简嘉喜欢一边做菜一边收拾灶台,接管秦家灶台之后,她立刻换了灶台上黑得看不出形状的抹布。现在用的两块抹布是用白色的棉布做成的,白色最不耐脏,也是最能检验清洁度的颜色。
肉香混着油烟从锅盖的缝隙中冒出,白色的水蒸气慢悠悠地在灶台上转上两圈,又顺着大窗口飘出了厨房。简嘉手握抹布,不紧不慢地擦拭着灶台一圈。收拾干净的石板泛着油光,看起来像墨玉一般温润。
秦易本想帮忙,可是一时之间却不知道能帮忙做些什么,只能后退几步看简嘉收拾灶台。简嘉身穿藏蓝色的裙子,明明是当地最常见的布料,穿在她身上却格外好看。秦易的目光从灶台挪到了简嘉的双手上,又从她的胳膊转到了她的鬓发上。
白色的栀子花随着简嘉的动作微微摇晃,秦易不由得多看了两眼。
简嘉一边收拾着灶台,一边和秦易打着商量:“一会儿你能帮忙把猪肝切成薄片吗?中午咱吃个爆炒猪肝?”这么棒的刀工,不用来切猪肝可惜了。
秦易收回视线,声音有些低沉:“好。”
*
从小到大因为体弱,秦朗有很多东西不能吃,稍不注意轻则上吐下泻,重则卧床不起。酥香的油渣嚼起来又脆又香,不用沾任何调料滋味已经非常鲜美,这是他从没品尝过的滋味。他郑重从油渣中挑选了三块看起来最顺眼的放在了小碗中,然后端着小碗坐在了小板凳上。
小心捏起一块金黄的油渣,秦朗侧过头呲着两个细细的门牙一点一点啃着香喷喷的美味。这是他自己研究出来的小妙招,慢慢啃着吃,一块油渣能吃很久。
眼看秦朗投入地眯着眼吃油渣,将军不乐意了。刚开始时,将军还端庄地坐着,一双狗眼认真地看着小主人,指望着小主人能赏它一个油渣。可等啊等啊,口水都流了一地了,小主人却连一个眼神都没给它。
“嘤嘤嘤……”将军哼哼了几声,试图引起秦朗的注意。
秦朗侧目看了将军一眼,就是这一眼,给了将军一个信号。狗子突然咧开嘴吐着舌头“哈赤哈赤”笑了,大大的尾巴有节奏的摇晃着。四目相对间,秦朗察觉到了一丝奇怪的不妙。
就在秦朗思索着这股不妙代表着什么时,将军突然动了。
黑色大狗站起身,机灵地闪身凑到秦朗身边,在秦朗没有反应过来之前,飞快探头拿舌头一卷,吧唧一口把碗里剩余的两个油渣给吃了。
边吃边快乐得发出了呜呜的声音,尾巴飞速晃出了残影。
呜呜呜好好吃。
大黑凭本事抢来的肉肉,大黑好喜欢!
秦朗面对空碗直接傻了眼:“……”
没、没了?!
狗子吃完后还觉得不够,意犹未尽地舔了舔嘴巴,随后鸡贼地盯上了小主人手里那块还没吃完的油渣。它眼睛转了转,狗狗祟祟地抬头拱向了小主人的手,先安慰似地舔了舔秦朗的手指,秦朗以为这是将军在跟自己道歉,心中刚刚一软,只见下一秒狗子已经卷走了他手里残余的油渣,一边发出噫呜呜噫的狂喜声一边蹦蹦跳跳地飞快逃脱了现场。
嘿嘿,这是大黑凭本事得到了第二块肉肉!
大黑好棒!
冷风裹着湿漉漉的水汽吹来,糊了秦朗一脸。看着大狗圆润的屁股,秦朗咬住了嘴唇。他不停地告诉自己不要和一条狗计较,可是越是强忍,他的情绪越发不可收拾。
“哇——”
秦朗实在没憋住,对着空碗嚎啕大哭,“狗叼走了我的油渣,哇——”
听到秦朗的哭声,秦易愣了一下,他已经很久没听秦朗这么哭过了。
普通人家的兄弟年纪相差不大,而秦易和秦朗却是个例外。秦朗是爹娘的老来子,秦易十二岁时,秦朗才呱呱坠地。面对比自己小一轮的弟弟,秦易一开始时并不喜欢他。
在他看来,秦朗太娇气了,饿了困了会哭,磕了碰了更会扯着嗓子嗷嗷直哭。那时的他早已能独自上山打猎,而他的弟弟却在蹒跚学步牙牙学语。让这样的他窝在家里带秦朗,对他而言是世上最大的折磨。
后来官府发来了通知,秦家要派一个人去服兵役。父亲年迈弟弟尚幼,纵然心中不情愿,秦易还是顶了上去。离开家时,秦朗不到两岁,他已经不记得那一日爹娘对自己说了什么,只记得糊了一脸泪的秦朗死死抱着自己的大腿,含糊不清地喊着“兄长别走”。
军中四年出生入死,原想着挣个军功回家光宗耀祖,却不料等到的是娘死爹重病的消息。等他跨越了千山万水归家时,偌大的家里只剩下了秦朗一人。
犹记得归家之后第一次看到秦朗时,年幼的弟弟白着一张脸低着头连自己的眼睛都不敢看。分别的时光让他们兄弟变得更加陌生,记忆中那个糊了一脸泪的哭包弟弟变成了他不认识的模样,秦朗从一个娇气的小哭包变成了一个听话懂事的弟弟。
秦易放下手中的刀,快步走出了厨房,看着哭得脸色通红的弟弟有些心疼。他责怪地看了将军一眼,同时伸出手指向了墙角的位置。将军委屈地哼哼了两声,然后垂着尾巴低着脑袋贴着墙角小心翼翼地缩成了一团。
收拾好将军之后,秦易走到了秦朗身边,扯起衣袖轻轻擦拭着秦朗脸上的泪痕:“不哭了,兄长已经教训了将军。碗里还有很多油渣,兄长给你拿。”
原以为秦朗得到新的油渣之后会收起眼泪,哪知道自己的声音和动作越是轻柔,秦朗的眼泪掉得越凶。秦易的衣袖被眼泪打湿,不知何时秦朗已经拱到了他的怀里放声大哭。
秦易笨拙的搂着弟弟瘦弱的身体,一时有些充楞。他再怎么迟钝也能看得出来,弟弟这一哭并不只是因为油渣被抢了,反而像是要将这些日子承受的委屈和酸涩发泄出来。
平日里秦朗连说话的声音都不会大声,即便有什么委屈或者需求也从不对自己表达。除了前几天卖俊俊时他哭了一场后,这是归家后第二次听到秦朗哭。
也是秦易第一次意识到原来自己的弟弟还是个孩子,秦朗不是真正的成长了,而是在双亲去世之后,在他这个严厉而又少见的兄长面前故作坚强。
作者有话说:
将军:大黑委屈,大黑心里苦ε(┬┬﹏┬┬)3 ,有没有人来哄哄汪?
第20章 第二十章
◎红烧肉和爆炒猪肝◎
简嘉捡了几块油渣装在小碗中,待秦朗不再嚎啕大哭只是靠在秦易怀里抽噎后,她将小碗放在了秦朗手边:“大黑坏,我们今天不理它了,一会儿做了好吃的红烧肉也不给它吃。”
秦朗扁着嘴巴,眼泪汪汪地看了看大黑的方向,看到狗子委屈成了球,他又开始心软了:“还是给它吃吧,我不生气了。”说来也怪他自己,兄长明明提醒过他,让他吃东西的时候把碗放在桌上,不要随手放在低矮之处,将军从不觊觎饭桌上的饭菜,但是饭桌下的食物它都会默认成自己的。
明明是自己忘记了这事,还好意思嚎啕大哭……秦朗抬起眼睛瞅了瞅秦易的脸,又看了看秦易胸口的一滩水迹,然后低着头坐直了身体,不好意思地从兄长怀里退了出来。如果地上有一条缝,他一定毫不犹豫钻进去。
这时二叔从门外走了进来,他身穿蓑衣,一手提着存放着内脏的竹篮。秦朗连忙揉了揉眼睛,起身快步向着二叔跑去:“二叔,我来帮你。”二叔来得太及时了,要不然他都不知道该怎么面对兄长。
看着秦朗瘦弱的背影,秦易眼神愧疚,作为兄长,他确实不够观察入微,竟然没能发觉弟弟的异常。不过没关系,将来的日子还很长,他们兄弟还有很长的时间能互相了解彼此。
“秦易,有个事想和你商量一下,你看我们要不要给朗儿找个夫子?”正好秦易的目光落在秦朗身上,简嘉觉得自己可以提一提关于朗儿的事,“朗儿已经七岁了,正是应该启蒙读书的年纪。他性格文静,又喜欢练字看书。回头我们看看哪家学堂或者私塾的夫子脾气好学问高,把朗儿送去吧?”
第一次见秦朗时,简嘉还以为他是个四五岁大的孩童。后来才得知,他已经七岁了。大景的孩童五岁就能启蒙,秦朗虽然晚了两年,可现在启蒙也还来得及。
秦易惊讶地看了简嘉一眼,而后转过头,沉默地凝视着秦朗的背影。简嘉说的事情他去年就考虑过了,他自己能识文断字,当然不希望弟弟目不识丁。
可是找人启蒙这事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太难了。
如果秦家位于村镇倒也罢了,可是秦家远在山中,方圆五里内连人家都没几户,更别说私塾了。朗儿五岁时,爹娘就曾经送他去过村外的私塾。那私塾离家有八里路,每天天不亮爹或者娘就要翻山越岭送朗儿去读书,吃过午饭没多久,又要翻山越岭去接他回来。
一来一回,每天的时间都花在路上了。后来娘出了意外,爹一人无法接送朗儿,读书的事就这么耽搁下来了。
去年的时候,秦易想着家中有俊俊,接送朗儿应该不是难事,于是动过继续送朗儿去读书的心。可是他很快就发现自己太天真了,每天光是往返于山林和镇子已经耗费了他太多的精力,若是再多个接送朗儿的事,他实在分身乏术。
而且山外的那家私塾他去看过,夫子是个只会死记硬背的老顽固,入学的孩童顽劣不堪,秦易并不觉得朗儿能在那里学到知识。
想找个离家不太远,夫子又有学识的学堂太难了。秦易回过神,轻叹一声后,将自己考虑的难点告诉了她。
经过炖煮,锅中的红烧肉散发出了独有的香味,那香味像是长了眼睛似的,专门往人的鼻腔中钻,惹得五脏庙都闹腾起来了。嗅着熟悉的肉香,简嘉的心情格外放松,她看着沉默思索的秦易,就知道他在为难什么。简嘉目光悠远地看着院外烟雨朦胧的天空:“事在人为,要是中途遇到什么困难,我们可以再想办法解决,你觉得怎么样?”
简嘉虽然没有当过父母,却也知道无论在哪个时代,孩子都是家中的希望。秦易担忧的事她也考虑过了,既然说了这个话题,她就没想过要把所有的责任都推给秦易。朗儿唤她一声“姐姐”,她便会成为一个负责的长姐,在自己的能力范围之内照拂他。
顿了顿后简嘉笑着看向了秦易:“回头你教我怎么骑马吧?”
秦易愣了一下,简嘉的话题太跳跃了,上一刻还在讨论朗儿入学的问题,下一刻就跳到了骑马的事上。这时他就听简嘉的声音在耳边响起:“等我学会了骑马,不太远的地方我就能骑马过去了,以后朗儿到了私塾里,我和你谁有空谁去接送他。”
秦易瞳孔猛地张大,看着简嘉的笑颜,他的心像是被什么狠狠撞了一下,沉甸甸的又暖又疼。片刻后他郑重点头:“好。”
等雨过天晴后,他会好好教导简嘉骑马。
雨势一直没减小,秦二叔只能在水渠中粗粗清洗了一番内脏,竹篮中的肠子和肚肺散发出不太美妙的味道,熏得帮忙提竹篮的秦朗五官扭曲。秦易快步上前提走竹篮,他将竹篮挂在了廊檐下,一会儿慢慢清洗。
秦二叔一边解下蓑衣一边吸着漂浮在院中的香味:“太香了,嘉儿又在做什么好吃的?”
简嘉笑道:“做红烧肉呢,现在应该已经熟了,二叔你帮我试试味道?”柴火灶火力旺,炖煮到现在红烧肉已经熟了,红棕色的红烧肉浸没在浓郁的汤汁中,随着汤中不时鼓起的气泡颤巍巍地抖动着。
夹起几块红烧肉放在碗中,简嘉招呼秦易:“你和二叔一起试试味道?”如果味道好的话,再收个汁她就准备盛出红烧肉了。
看清碗里的肉块后,秦易才明白红烧肉三个字的真正意思。平日里为了省事,即便买了肉,他也只会用白水煮了后蘸酱油吃,哪里会花时间炖煮。
碗中的肉棕红透亮,厚厚的猪皮已经煮出了胶质,用筷子一扎就能轻松扎透。猪皮之上肥肉和瘦肉交织,肥肉颜色通透,瘦肉的颜色则厚重许多。肉块上裹着油亮的汤汁,扑鼻的肉香像是一只小手在不断招摇。
因为烧制的时间不算太长,肉还没有到达软烂的地步,筷子夹起时能明显感觉到尖头传来弹性。轻轻吹了吹肉,确保筷子上的肉块温度下降到能入口的程度后,秦易将这口肉送到了秦朗口中。
秦朗嘴巴小,一口只能咬下一半的肉。紧致的肉块在秦朗的牙齿间一分为二,牙印下方的肥肉被撕扯分离,溢出了亮晶晶的油脂。嘴巴开合间,浓郁的肉香席卷了整个口腔。
简嘉做的红烧肉是偏甜口的,咸甜适中的红烧肉不干不柴肥而不腻,各种香料完美地盖住了野猪肉的腥味,细细品尝时不但能感受到劲道饱满的肉质,更能感受到香料和肉融合后的极致鲜味。
秦郎嚼着肉双眼亮晶晶:“好吃!二叔,兄长,这个肉好吃!”
早在秦朗说话之前,二叔已经夹了一块肉塞到了嘴里,这会儿他竖起了拇指:“香!太香了!老头子长这么大,第一次吃到这么美味的红烧肉!”
简嘉笑吟吟:“二叔夸得我都不好意思了。”不管自己做什么菜,秦家人总是很捧场。而作为一个厨子,食客的赞扬和光盘行动,就是对她最好的表扬。
秦易喂秦朗吃完一整块肉后,才夹起碗中最后一块肉放入口中。浓油赤酱的红烧肉吃到嘴后,心里升出了莫大的满足,他终于明白简嘉为什么会在梦里念叨红烧肉了,原来这就是她做梦都在惦记的美味。今天之后,若是一个月吃不到红烧肉,只怕他也会在梦中想念这口神仙滋味了。
见秦家三人反馈良好,简嘉满意地点了点头。其实现在的红烧肉还不算成功,汤汁过多,红烧肉的色泽和卖相还不到最佳,作为一个合格的吃货,她愿意再等等。
灶膛中的柴火火势变大,红烧肉的汤汁逐渐蒸发质地越发浓稠。最后当汤汁能稠稠地裹住红烧肉时,肉就能出锅了。
满满一大碗红烧肉表面流淌着油光,光是看一眼都是极大的满足。简嘉夹起一块吹了吹,心满意足地塞到嘴里:“嗯,就是这个味!”如果硬要挑刺的话,那就是野猪不够肥壮,红烧肉不够肥嫩。不过没关系,以后有机会买到农家的大肥猪,到那时再做红烧肉就行了。
红烧肉出锅之后,下一道菜就该炒猪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