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王穿书成反派女配(美食)——招耳【完结+番外】
时间:2024-02-04 23:08:58

  张猎户气得直瞪眼:“老杨你到底和谁是一路的?怎么是非不分呢?!”
  他转头看向了镇口的方向,眼神像是淬了毒,长久对秦易的嫉恨让他到了忍耐的极限:“妈的,就且让你风光几天,过一段时日,看我怎么收拾你。”
  *
  回到家后,众人看到新马车十分兴奋,他们围着新马车转了好几圈后,简嘉笑着从车厢中取出了一个布包递给了秦朗。
  秦朗好奇地打开了布包,看清了布包中两件天青色的单衣。布料轻盈又透气,摸在手中像云朵一样柔软,看似普通的颜色下隐藏着暗纹,光影变化时,一片片竹叶清晰可见。秦朗一眼就喜欢上了这衣服,他摸着布料难以置信,有些受宠若惊地道:“这是……给我的吗?”
  简嘉乐了:“当然是给你的啊,快去试试大小合不合适?”
  秦朗不知道多久没穿过新衣服了,上一次的新衣服还是娘亲给他置办的。娘亲过世之后,他只能去兄长和爹爹的衣柜中翻找自己能穿的衣衫。即便那些衣服并不合身,秦朗也觉得庆幸,至少自己还有衣服可穿……
  秦朗抱着衣服,声音微微颤抖:“谢谢姐姐。”
  简嘉见此不由有些心疼这个小孩,她摸了摸秦朗的脑袋,笑道:“快去换衣服,等你换完了衣服,姐姐还有好事情要告诉你。”秦朗应了一声,抱着衣服飞快跑进了屋子。
  二叔揣着手看着秦朗的背影直乐呵:“看把孩子高兴得……”
  话音未落,他面前出现了同样的布包。简嘉笑道:“二叔,这是给你买的单衣,你试试合不合适,要是不合身可以去换。”
  二叔愣了一下,回过神后连连摆手:“不不不,这怎么能行?老头子我衣服很多,怎么能让你们破费?”
  简嘉就知道二叔会说这种话,她眉眼弯弯看了秦易一眼。秦易沉声道:“收下吧,这是嘉儿的心意。”简嘉跟着帮腔:“是呀,这是今年最时兴的款式,我们二叔这么帅,穿上能迷倒一片老太太。”
  二叔笑得脸上的皱纹挤成了一团:“嘉儿莫要打趣二叔了。”
  “对了,还有这个。”车厢中的东西一件件被秦易搬了下来,其中有个药袋子格外显眼。简嘉在药袋子里翻找了一阵,找出了一瓶专治跌打损伤的药膏,“二叔你试试效果,看看好不好。”
  二叔伸手接过药膏,咋舌道:“买了这么多药啊……”
  简嘉笑而不语,这是她让药房的老大夫帮忙配的药,里面有止血的,有止痛的,有治风寒感冒的,有降火气的,有解毒化瘀的……药房有的家常药,这里能找到大半。每一种药的作用和用法都在包装外标记得清清楚楚,除了慢性病开的是需要熬煮的中药之外,止血止痛的药买的是药房做好的药丸子,需要时直接可以服下。
  大大小小的药包花了好几百铜板,在这个小病靠忍大病靠熬的时代,她的这种行为在很多人看来就是浪费钱。三口之家哪里需要这么多药?就算真出了什么事,到时候再跑医馆也来得及。
  可简嘉却不这么认为,家用药品存在的意义就是为了防患于未然,家里人可以不用,但是不能没有。秦家远在山里,万一真出什么事,等跑到镇上黄花菜都凉了。
  之所以这么坚持,主要是今天她想起了原著中一个不起眼的细节:有一次原主痴缠许灵生的时候,被她的猎户丈夫看到了,秦猎户什么都没说,只是转过身一瘸一拐地走了。
  简嘉记得书中旁白是这么写的:说来那秦猎户也是可怜,为了报恩娶了简嘉,可简嘉对他非打即骂,只有在要钱的时候才会给秦猎户几个笑脸。为了填补简小强的窟窿,秦猎户只能去更远的山中狩猎,结果却受了重伤。简嘉非但没有照顾他,还骂他没用,拿走了他用来治病的钱。秦猎户没能及时治疗,一条腿永远的瘸了。
  《田园娇宠》的女主是柳思瑶,书中重点写了她和男人们之间的爱恨纠葛,就连原著这样的反派女配都是被打脸的时候才拉出来遛一遛,平时给的笔墨非常少。书中的时间线也不清晰,春秋混乱夏冬不明,导致简嘉根本就不知道秦易何时何地会受伤。
  虽然她和原主有很大的不同,不会拿着秦易的血汗钱去补贴简小强那一家子吸血鬼,更不会强迫秦易去深山中打猎,但是今日她也见识到了剧情的力量。即便她再三回避,依然被女主牵扯到了事情中。
  家中备着药挺好,有备无患,简嘉看着一大袋子药安心地松了一口气。
  “我换好衣服了。”身穿新衣的秦朗腼腆地从大门中走了出来。简嘉循声看去,双眼猛地一亮。
  这身青衫大小合适,衣摆飘逸。秦朗长相俊秀白嫩,双目有神而澄澈,虽是农家儿郎,却自有一番清逸自由之气度,即便没有昂贵的玉石和精美的香囊,如此一看却是如玉如琢,好一个飘飘少年郎!
  简嘉双手一抚,叹道:“好一个俊秀的小郎君。”秦家人的基因真好,兄弟两明明长得这么像,气质却截然不同,兄长沉稳内敛,弟弟斯文儒雅。
  秦朗抿唇笑着,目光却落在了简嘉身后的螃蟹小车上。这小车模样乖巧可爱,难道这就是嘉儿姐姐要告诉他的好事情?
  注意到秦朗的目光后,简嘉笑了:“朗儿喜欢这个小车吗?姐姐看到它第一眼就觉得它很像我们家的东西。一会儿你坐里面,让将军拉着你跑几圈。”
  被点名的将军兴奋地摇摇尾巴,是呀是呀,大黑已经做好准备了!
  不过在秦朗坐上小车之前,还有一件重要的事情要告诉他,简嘉摸了摸下巴,笑道,“朗儿,我同你兄长给你找了个夫子,他是个很有学问的人,若是你能顺利入学,相信你能学到不少知识。不过夫子眼光高,能不能入他的眼就看你的造化了,你愿意去试一试吗?”
  给秦朗找夫子这事她没有提前说,主要怕找不到合适的让孩子失望。现在这事有了眉目,也该让朗儿做个准备了。
  秦朗眼睛睁大,满眼的难以置信,充楞过后他认真地点头:“我愿意!我什么时候能去拜见夫子?”
  简嘉笑着摆摆手:“不急,等我们先去打探一番做好准备再过去。”知己知彼百战百胜,正式带着朗儿上门之前,简嘉想了解一下范老爷的喜恶,虽然不一定能投其所好,至少不能犯了忌讳。
  秦朗轻轻点了点头,眼神变得郑重,长袖下的手微微握紧:“我会努力的!”
  作者有话说:
  双十一,自己啥都没买,给两只猫买一堆的猫粮猫罐罐……以为不会花几个钱,结果大几千下去了。
  真是,花钱容易挣钱难哪~
第30章 第三十章
  ◎求学◎
  秦易的动作很快, 下午时分他带回了好消息:“今天运气很好,见到了范老爷本人。他说让我们明天一早带朗儿去他家一趟,他要看看朗儿再决定教不教他。”
  简嘉秀眉扬起:“真的?!”
  秦易微微颔首, 突然间他像是想起什么事一般,迟疑一阵后,缓声道:“今日还探知了一个消息:范老爷在朝中还有官职, 他是因为丁忧才回老家, 随时有可能会被朝廷召回。”
  这就意味着范老爷回归官场之后, 朗儿无法跟着他继续求学了, 到时候又得寻找新的夫子。
  简嘉思考片刻:“以后的事以后再说,现在范老爷还没被召回。良师难得, 哪怕朗儿只能跟他学三五个月也是好的。”
  听到这话,秦朗后背不自觉地挺直, 不可避免地开始紧张起来。他只是年幼,人却不傻, 虽然兄长和姐姐没有多说有关夫子的事, 他却本能地觉得夫子不简单。若是明日的考验无法通过,那兄长他们该多失望啊……
  秦易瞟了一眼秦朗,看到弟弟垂下的眉头,他的声音放缓了几分:“秦朗。”
  秦朗应了一声,不敢抬头看兄长。秦易声音更加温和:“你不用有什么压力,明日我们先去看看。能成固然是好事,不成也没关系, 我们再找好夫子便是。”
  简嘉这才发现,自己无意中给孩子造成了压力, 她笑道:“是呀, 不要紧张。明天见了夫子, 他问什么你答什么就行了,我们朗儿可棒了呢!”
  秦朗深吸一口气,缓缓点了点头:“我知道的。”他当然希望自己能顺利入学,可凡事讲究缘分,若是夫子看不上他,也不用强求。
  *
  第二天一早,天色刚亮,秦朗已经坐上了去范家庄的马车。简嘉同他一起坐在车厢中,两人凑在车窗边掀开帘子看着窗外的风景。沿着岔路口向南,两人眼前的景色豁然开朗,简嘉竟不知离秦家这么近的地方还有一片山间平原。范家庄就在这片平原上,四周的高山带来了丰富的雨水,这里河网密布,走上几十丈就能看见流淌的山溪和形状不规则的水塘。
  一亩亩稻田同水塘浑然一体,水塘中莲叶清香,稻田里禾苗青翠,一眼看去深深浅浅的绿占满了两人的视线。这是山中没有的景色,难得出门的秦朗双手扒在车窗边目不转睛看得停不下来。
  简嘉的注意力落在了水塘上,范家庄的百姓勤劳,舍不得浪费一片土地,这里的每一块水塘要么养了鱼虾,要么种上了水生植物。简嘉一眼就看上了那些沾着露水的荷叶,目光从墨绿色的荷叶飘到了粉白色的荷花上。最后她忍不住掀开了车门上的帘子,轻轻戳了戳秦易的后腰:“秦易,范家庄有人卖荷叶和荷花吗?”
  这个问题倒是问住秦易了,秦猎户摇了摇头:“这倒是不清楚。怎么?你想要荷叶和荷花?”
  简嘉应了一声:“嗯,荷叶挺好用的,可以用来做荷叶鸡,也可以当油纸用。荷花也好看,花落了之后还能结出莲蓬。你吃过莲子吗?那个挺好吃的。对了对了,秋天还可以挖藕,藕也很棒,能炖着吃炒着吃,还能做成藕粉……”越说简嘉越是羡慕范家庄的村民,要是她也能有一块荷塘就好了。
  秦易抬眼看向晨露中的范家庄,“稍后问问村子里种荷花的人家,看看能不能买一些回家。”
  范家庄外有一条大河,大河上横着一条颇有年份的老石桥,石桥两侧长着几株歪脖子老槐树,槐树下清澈的流水哗哗流淌。简嘉探头看去,就见宽阔的河床上躺着密密麻麻的石头,几个妇人正踩着裸露在水面的石头淘洗衣裳。
  “吁——”秦易突然喊停了马车。简嘉下意识看向了马车前方,只见桥上站着一个身穿灰色布衣的家丁,再细细一看,这人正是那天去秦易家领俊俊的那位长工小哥!
  看见秦易,范家长工笑道:“老爷派小人来接三位,请跟我走。”
  秦易正色颔首:“多谢。”简嘉倒是愉快地和对方打了个招呼:“又见面了范师傅。”
  长工小哥眼睛笑得眯成了两条缝:“可别这么唤我,我哪里能当得起‘师傅’这一称呼?我叫范长喜,秦娘子直接唤我本名就是。”说完这话后,范长喜羡慕地看了俊俊一眼,“你们家的这匹马真俊啊!我惦记好久了。”
  范长喜性子活泼,一路说说笑笑,没一会儿就将秦易他们带到了村后一座小院前。小院青砖黛瓦,乍一看和村中别的人家没什么区别。小院大门紧闭,侧门半掩。侧门后方有个小院子,院中铺着青黑色的石板。石板小道直通弯曲的回廊,从宽大的芭蕉叶间,能窥到回廊上晃动的人影。
  范长喜接过了缰绳,笑着指了指侧门:“我们老爷在里面,直接进去就行了。我先帮你们把马车停到一边去。”
  三人对范长喜道了一声谢,而后推开了侧门走进院中。进门之后看到的东西更多,然而三人却目不斜视,只看向了回廊下。只见回廊转角处摆着几张桌椅,布置成了简易教室的模样。两个孩童身形背对着他们身形坐得笔直,两人前方,身材圆润的范老爷手中握着书本缓慢踱步。
  听见三人的声音,范老爷放下手中书本,瞥了他们一眼,漫不经心地道:“大人止步,让孩子上前。”
  简嘉和秦易对视一眼,心中不由有些紧张,二人站定身体,同时伸出了一只手轻轻推了推秦朗的后背:“去吧。”接下来的路只有朗儿能走了。
  秦朗感受着哥哥姐姐的力气,深吸一口气,心中突然沉静下来。他直视着范老爷的双眼,不紧不慢走到了他身前,大大方方行了个礼:“学生秦朗,见过范夫子。”
  范老爷上下打量着秦朗,眼中不着痕迹划过一丝满意,口中却故意不悦地说道:“嗯,瘦了点,你兄嫂难道都不让你吃饱饭吗?不过人倒是挺有精神。你叫秦朗,哪个朗?”
  秦朗抿了抿唇,胸中不知为何升出了一种不悦的情绪,不过他还是乖乖应道:“回夫子,学生名朗朗清风的朗。”
  “看样子以前上过学堂,可曾读过什么书?”范老爷像是随意一问,面上看不出是对秦朗满意还是不满意。
  秦朗正色道:“只读过《百家姓》、《千字文》,其他的就没有了。”
  范老爷摸了摸胡子,指了指一边的书桌,“写几个字让我看看。”
  秦朗回了个礼,目不斜视地走到书桌边。书桌上笔墨纸砚已经准备到位,秦朗提笔蘸墨,端庄又工整地写下了“天地玄黄宇宙洪荒”八个字。优质的笔墨书写流畅,今日的这八个字比往常写得还要好。秦朗看了一眼宣纸,不舍地放下了毛笔,退到了一边:“夫子,写好了。”
  看清那八个字的瞬间,范夫子微微点点头,他上前两步拿起宣纸细细看着。
  这字虽只能称得上工整,但力道却匀称而不断,可见写字之人也常常练习,未曾懈怠。秦朗只是个还未拜师的农家子,年龄又如此之小,他能写出这样的字,不看天赋,只努力这点便让他刮目相看了。
  范夫子看完之后又将宣纸递到了端坐的两个孩童面前:“你们觉得如何?”
  作为老范的孙子,范成章早已开始学习名家书法,他的字看起来比秦朗的字好看多了,但他却没自傲,也没看不起秦朗,他知道爷爷能给他看一定证明秦朗的字有过人之处,他仔细找寻字迹中的优点,很快就发现他的字没有秦朗的字一眼看上去匀称工整。
  范成章便老老实实地道:“虽然看起来太过平板,但还挺好的。”
  范夫子轻笑一声,又将宣纸递给了另一个孩子:“子初觉得呢?”
  萧子初接过宣纸看了又看,笑了:“字体工整大气,可见提笔之人手腕有力,丝毫未见凝滞与颤抖,很不错。”
  范夫子微微颔首,结果宣纸后低头问秦朗:“你的字都是从哪学来的?”
  秦朗小声道:“没有人教,是学生仿照着书本上的字学的。”爹娘在世时他确实读过几日私塾,只是上学的天数加起来还不足一月,学堂中学生多,夫子也不能一一指点,只能教会他们握笔姿势,留下一句“回去自己练”就再无下文了。
  范夫子沉吟一声:“现在我要来考考你,你求学的目的为何?”
  秦朗原本以为范夫子会问书本上的问题,谁知第一题竟问了这个他未曾准备的问题,眼中不由流露了几分茫然。
  秦家小郎自己都没意识到,在他思考问题时,总是会不自觉地歪着脑袋,露出在他身上不容易见到的稚气。秦朗秀气的眉毛微微皱起,乌黑的眼珠有些失神,夫子的问题他从没思考过,是啊,他为什么想要读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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