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喜欢半悬在巴黎上空——兰亦【完结】
时间:2024-02-23 23:14:03

  “给你两个选择。一,在原地呆着等你表哥来接你。二,上车,跟我回家,直到你表哥来接你。”
  “当然是……二!”
  朱逸之见好就收,立刻坐上了副驾驶座,还给自己系好了安全带。
  庄北宁的飙车技术他是见识过了的,在见到韩蔺之前,他一定要保住这条命。
  刚刚在从机场去大使馆的路上,一个彪形大汉开着一辆豪车挡了庄北宁的路,庄北宁一个甩尾就完成了超车动作,而朱逸之则吓得连喊妈妈,小脸瞬间煞白。
  朱逸之不明白,为什么看起来斯斯文文的一个女翻译,要住在犯罪率奇高的区域,开起车来像一个女土匪,与工作人员沟通时又能举止得当。
  朱逸之家中经商,极其富裕。他大学修读经济,爱好却是音乐,在网络上也是名气不俗的摇滚歌手,拥有一众迷妹,无论是物质上还是精神上都获得了满足。
  在洛杉矶,半工半读的学生用一个美分都要仔细计算,每天走路上学,遇着风雪,回到学校已经变冻到发抖。而朱逸之这种富裕人家的小孩,上万一把的“弗兰达斯”电吉他摆在豪车后座,最爱的事情就是组织同学在家中办音乐派对,若是要出门,管家已经安排好家中的劳斯莱斯等着接。
  他自幼读贵族学校,私家车出入,独立卧室,零用钱花之不尽。父亲收入甚丰,母亲长驻家中,均有求必应,小时做手术,住的是顶尖私人医院,祖母外婆莫不紧张得要命,如宝贝般哄着。
  这样一直活在蜜罐里的人,总会渴望看看外面的世界。好不容易等到大学毕业,他偷偷溜来号称浪漫之都的巴黎,惨遭行李悉数遗失。
  还好他想起曾在南加州大学就读时在家中住了两年的表哥韩蔺正在巴黎,无奈韩蔺大玩失踪。如今看来,不管庄北宁是何方神圣,为了不在父母面前那么快丢了面子,朱逸之都只有一个选择——跟着庄北宁。
  回家的路,庄北宁把车开得稳当了不少。她将小货车停在院子里,推了在副驾驶座上睡着的朱逸之一把,确认朱逸之醒了后,径直回了阁楼。
  “庄北宁,你能不能温柔一点!你还是个女的吗?”朱逸之在睡梦中被推醒,不爽地大叫。
  庄北宁没有理会他,扶着栏杆往前走去。她觉得整个身体都很沉,无力感贯穿全身,之前发热的身体渐渐发冷,连呼吸都要用力才能顺畅。
  回到阁楼后,庄北宁翻出两个面包,放在桌子上,作为自己和朱逸之的午餐。她又给自己倒了一杯温水,灌了一大口后,总算精神状态缓过来了一些。
  朱逸之对敷衍的午餐多少有些不满意,但是看到庄北宁已经坐在书桌前咬着面包开始翻译工作,他把袖子扎了起来,走进了公用厨房,决定“大显身手”。
  大概是因为院子里共享公用厨房的邻居们都被抓了,庄北宁对三餐又都得过且过,朱逸之在厨房里找了半天,才好不容易从高处的橱柜里翻到了三个土豆,重点是,其中一个土豆还发了芽。
  “没关系,干净的厨房与丰富的食物,本来就不是你对庄北宁的期待。”朱逸之口中念念有词,勉强地自我安慰。
  “不要演苦情剧了,我给你钱,你去外面吃吧。”
  庄北宁的声音从朱逸之身后传来。
  朱逸之回过头,发现庄北宁斜靠着门框,递给了自己十欧元。
  “庄北宁!你良心发现啦!”朱逸之一把拽过十欧元,欣喜之情溢于言表。
  庄北宁没有与朱逸之斗嘴,她转身回到了书桌前,对着电脑继续敲敲打打。朱逸之注意到,庄北宁的面包只吃了一半就被放在了一旁。
  朱逸之从未想过,有一天他会因为十欧元而感到“富有”。
  他把自己再次塞进庄北宁的厚外套里,戴上了庄北宁的毛线帽。经过了早晨激烈的思想斗争后,朱逸之已经向巴黎的寒冷投降,哪怕穿着庄北宁的衣服显得不伦不类,他也不想冻死在巴黎。当然,朱逸之能想通,还多亏了庄北宁那句“勇于尝试新风格,才是摇滚精神”。
  临出门前,朱逸之哼着自己最新写的曲子在庄北宁面前转了个圈。庄北宁朝他丢了一个白眼,朱逸之才脚底抹油,迅速溜了。
  庄北宁对着笔记本电脑,忍不住叹口气。谦谦君子韩蔺,怎么会有这么一个混球表弟。
  想到韩蔺,庄北宁又看了一眼手机,他还是没有回音。
  朱逸之通过手舞足蹈,在路人的指引下,找到了离家不远的小超市。他之前从未来过如此有烟火气的地方,难免对一切都感到新奇。
  看到一大群人挤在蔬菜区,朱逸之也凑上前去看,这才发现是有新鲜的青菜以一欧元的价格在售卖。秉持着有人抢的就是好东西的原则,朱逸之毫不犹豫地加入了抢菜的行列。
  他本就个头高,在一众大妈间却因为缺乏技巧而不能称为有优势。等朱逸之高举着三大把青菜杀出重围时,他被挤歪的毛线帽只能凄惨地挂在耳朵上。
  对于此次购物,朱逸之最满意的莫过于买到了打折的法棍。平日里售卖一欧元的法棍,折扣后半价。朱逸之觉得自己并不是在花钱,而是在赚钱。如果不是手里只有十欧元,他恨不得把小超市里所有的打折商品都搬回庄北宁的阁楼里。
  朱逸之抱着法棍与其他食物往回走,路过了一个居民区。对面迎面走来一肌肉猛男,忽然开始剧烈地咳嗽。朱逸之正纳闷,又走过来四五个高大的男人,也统一咳嗽起来。
  他顿时有些紧张。朱逸之心想,他们在对暗号?不会要抢劫吧?这大白天的,怎么这么嚣张?
  朱逸之的口袋里还有仅剩的一欧元。
  一时间,他陷入了思考——如果这些壮汉发现他只有一欧元,会不会嘲笑他?
  朱逸之有些害怕,又不敢跑,只好埋着头走到壮汉们开始咳嗽的地方。
  电光火石间,朱逸之也咳嗽了。
  他一边咳嗽一边用中文骂道:“谁家炒菜放辣椒那么呛!”
第12章 第十二章反向勇敢
  回到阁楼内时,朱逸之已经把法棍吃掉了一大半。
  他学着孙悟空的姿势,朝门内探出一个头,大喊了一句“妖精,放了我爷爷!”。话音未落,朱逸之就被迎面一个枕头砸了头。
  “小屁孩,葫芦娃和孙悟空是两个不同的角色。”庄北宁闷声躺在被子里,闭着眼睛翻了个身:“你把自己喂饱,我休息一下。”
  朱逸之哀嚎起来:“庄北宁,你也太冷漠了。至少找个同伴陪我玩一玩嘛。”
  “你去趟储藏间,那里有很多同伴。这个时间点,他们肯定都充满活力,一定能好好陪你玩。”庄北宁的声音恹恹的。
  “他们?这么热闹!那我得去看看!”朱逸之放下食物,拎着剩下的半根法棍,屁颠屁颠地跑向了储藏间。
  储藏间黑漆漆的,朱逸之推开门,一股极其强烈的霉味扑面而来。
  他伸出手在墙上摸索电灯开关,忽然感觉有一个温热又软绵绵的毛绒状物体经过了他的手背。朱逸之屏息凝神,一些诡异的细ᴶˢᴳ细簌簌的声音令他有点头皮发麻。等他摁下电灯开关,被眼前的景象差点吓懵。
  几十只棕色老鼠在储藏间里重叠、攒动,对朱逸之的到来丝毫不害怕,放肆地咬着储藏间里的厚胶袋。它们的个子有 19-27 公分长,有的更壮实一点的,看上去就像一只小猫那么大,体重大约在 300 克左右。
  朱逸之看着老鼠们呆得挪不动步子,仿佛那位不速之客其实是误闯入的他。
  巴黎除了是浪漫之都,其实还是“鼠都”。巴黎一共有大约 600 万只老鼠,相当于每个居民 “拥有”2.5 只老鼠。
  民间的解释巴黎鼠患是由于三年前法国必须遵守欧盟禁止使用毒药和杀虫剂的立法。因为这项禁令,以及人们在公园野餐后留下的垃圾和食物残渣,为老鼠们繁衍生息创造了完美的环境。再加上近几年塞纳河洪水暴发,迫使很多老鼠放弃曾经的巢穴,纷纷倾巢涌向巴黎各城区。
  事实上,作为巴黎正儿八经的“土著”,早在 150 年前,老鼠们就已经定居于此,甚至还引发了大规模的“鼠疫”。后来,黑老鼠被棕色老鼠挤走,后者迅速占领了这片肥沃的土地。因此,从这个角度来说,朱逸之确实是“晚辈”。
  朱逸之被吓得额头疯狂冒冷汗,他蹑手蹑脚地退出了储藏间,关上门之前,还不忘关掉灯。
  站在储藏间门口至少冷静了三分钟后,朱逸之“哇”得一声冲回了阁楼。
  “庄北宁,这哪是储藏间啊,这是老鼠洞啊!救命!我要回家!”
  朱逸之本想找庄北宁兴师问罪,恰好庄北宁放在桌上的手机响了起来。
  朱逸之一个箭步冲上前,发现来电人是韩蔺后,立刻接通了电话。
  不等韩蔺开口,朱逸之就如炮仗般点燃了自己,吵醒了全世界。
  “老韩,你终于舍得联系我啦!”
  “庄北宁呢?”韩蔺的声音也有些急切。
  韩蔺刚回到巴黎,飞机一落地就看到了庄北宁的留言。
  庄北宁的留言太简短,韩蔺无从得知为何朱逸之会找到她。他也有些苦恼,如果自己没有回北京,而是多留在巴黎一天,就不至于让庄北宁一个人去应对朱逸之这个不省心的小少爷。
  “老韩,不是吧,是我碰到了人生大低谷!你居然第一时间不是安慰我,而是问一个妹子?你知道我刚刚经历了什么吗?我差点被几十只老鼠狠揍一顿!”朱逸之难以置信。
  “Allen。”韩蔺叫朱逸之的英文名。
  “欸!对嘛,你就该先问问我。”朱逸之满意地回应。
  “庄北宁呢?”
  “……”朱逸之算是认命了,走到庄北宁床边,将手机递给她:“喏,庄北宁,老韩找你。”
  庄北宁却没有反应。
  朱逸之又叫了庄北宁一声:“庄北宁,有这么困吗?”
  他蹲下身,惊讶地发现庄北宁脸颊通红,他用手背碰了一下庄北宁的额头:“不是吧,这么烫!”
  “老韩,庄北宁好像发烧了。”从未处理过这种事情的朱逸之向韩蔺求救。
  “你把地址发给我。找一下体温计量一下她的体温,用物理方法帮她降温,在额头、手腕、小腿上各放一湿冷毛巾,其他部位用衣物盖住。”
  “噢噢,好。”
  朱逸之按照韩蔺的交代,手忙脚乱地照顾庄北宁,一边给庄北宁敷湿毛巾一边自言自语:“想我行走江湖二十一年,什么时候照顾过妹子啊?庄北宁,你可真是赚了!哎,要是让我的女粉丝们知道了,肯定得癫狂。”
  韩蔺见到高烧不退的庄北宁时,朱逸之正坐在庄北宁的床边啃法棍。
  在他旁边是一本小本子与一支笔,每隔五分钟,朱逸之就会记录一下庄北宁的体温,倒也算是尽心尽力。他看到韩蔺,就像看到了救星,“腾”得一下站了起来,伸出双手就想挂在韩蔺身上。
  韩蔺一个闪身,精准避开了朱逸之,拿起了小本子,发现温度赫然显示三十九度三。
  “老韩,我们是不是要送庄北宁去医院!我查过了,高烧不退可能会变成傻子!”朱逸之紧张地说:“我想过要扮演英雄角色,抱起庄北宁冲去医院,但是,困难实在是太大了!阁楼的楼梯很窄,我怕摔下去,我会破相。而且,我觉得我抱不起庄北宁。所以,这个英雄角色就交给你了!”
  “你抱不起我,是因为你太弱了。而且,我是发烧,我不是要死了……”庄北宁迷迷糊糊醒过来,用手支撑着坐直了身子,朝韩蔺挤出一个勉强的笑容:“学长好。”
  “学长?你不是老韩的翻译吗?”朱逸之嗅到了八卦的气息。
  韩蔺没有理会朱逸之,询问起庄北宁来:“我送你去医院?”
  “不用这么麻烦。我应该只是受了寒加上没有休息好。在法国除非是下一分钟就要死掉,不然都没办法那么快见到医生的。我等下去趟药店就好了。药店里都有药剂师,解决我这种小病没问题的。”
  “学长,你可以带 Allen 回去了。他补办的证件过几天可以去大使馆拿,大件的行李今天晚上应该就到了,去机场联系工作人员就好,至于随身行李,可能还要再等等看。如果考虑沟通的问题,也可以喊上我一起去,我能帮你们用法语翻译。”
  庄北宁不以为意。在异国他乡久了,她也算是百病成医。
  “你这还叫小病?三十九度三欸!”朱逸之惊呼。
  “我去买药吧。虽然不会说法语,但是,我可以用翻译软件。”韩蔺看了一眼朱逸之:“你和我一起去?”
  “我不要,我得帮庄北宁记录体温。庄北宁生病是因为我,我得对她负责。”朱逸之信誓旦旦。
  庄北宁无奈:“小屁孩,我生病和你没关系,不用往自己身上揽。”
  “那行,那你去买药。”韩蔺没给朱逸之挣扎的机会,把钱包和手机都递给了他:“手机密码你知道,找不到药店可以用地图导航。”
  “老韩,你好狠的心!”朱逸之呆住。
  “我也可以现在就给你爸妈打电话,让他们把你接回洛杉矶。”
  “别!我现在就去!”
  朱逸之又戴上了庄北宁的毛线帽,走之前还不忘拿上了还没吃完的法棍。
  韩蔺上下打量了朱逸之的穿着,忍不住笑出来,摇了摇头,看来朱逸之此次来巴黎,着实是一桩“奇遇”。
  朱逸之走后,庄北宁与韩蔺独处在阁楼里,令她多少有些不适应。
  狭小的阁楼,满满当当的书籍和阴暗的光线,把庄北宁窘迫的生活全然展现在韩蔺面前。如果能选择,庄北宁真希望自己没有生病发烧,这样,她就可以体面地把朱逸之送到韩蔺身边,而不是让韩蔺看到自己真实的生活。
  人在喜欢的人面前,总是最擅长自卑。
  “你的房间收拾得很整齐。”韩蔺给庄北宁倒了一杯温水。
  庄北宁接过水杯,抿了一口。
  她想了想,鼓起勇气对韩蔺说:“学长,有件事情,我一直没有和你说。之前抢劫你的那帮人,其实是我的邻居。我与他们很熟悉,那天去警察局,其实是帮他们送换洗衣物的。”
  “我知道。”韩蔺帮庄北宁调整了一下身后的靠枕,让她可以坐得舒服一些。
  “你知道?”庄北宁疑惑。
  “那天晚上你开的小货车是抢劫团伙里为首的那位的,我看到后座里塞着的他的证件了。我没有问,是怕你不想说。”韩蔺温和地问:“水温要不要再热一些?”
  “不用了,这样就好,谢谢学长。”庄北宁回答。
  韩蔺蹲下身来,用纸巾收拾着朱逸之吃法棍产生的碎屑。
  庄北宁看向眼角还透露着疲惫的韩蔺,忽然觉得这一切就像是在做梦。
  庄北宁自认最能忍痛,却没有想到不过是一次发烧,见到韩蔺那一刻竟分外柔弱。只是,她还是选择硬撑。
  “庄北宁,我觉得你很勇敢。”韩蔺忽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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