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后竹马偷亲了我一下——做饭小狗【完结】
时间:2024-02-24 23:07:27

  看着她扑过去,程嘉西也没躲,可能是怕她摔了,反而还张开手接住了她。
  醉鬼和色鬼大概属性相通,李钟灵直接开启流氓模式,趴在程嘉西怀里,摸摸他头发,又掐掐他脸蛋,嘴里还傻乐着嘟囔:“我们嘉西真好看啊,真好看,怎么长的,怎么这么好看呢……”
  都醉得口齿不清了,还一个劲夸人家好看,你也分不清她这是好色痴汉,还是母爱泛滥。
  程嘉西始终没吭声,被她调戏得耳朵都红得快滴血,也没有推开她——他一向温和好欺负。
  祁东看得齿间发酸,姜北言脸色快黑成锅盖。
  萧南倒还有心情开玩笑,蹲在他们旁边,问这个醉鬼,“我不好看吗?”
  醉鬼果然点头,“也好看。”
  姜北言的脸更黑了。
  祁东也想过去凑热闹,李钟灵自己从程嘉西怀里爬起来,摇摇晃晃地举起手,竖起食指比了个一,拖着烂醉的腔调,大声说:“当当当当!知心姐姐时间到——”
  “……”
  在听到自己冲过去调戏程嘉西这段,李钟灵就已经倒吸了好几口凉气。
  这会儿已经捂住了心口,颤着声音问:“知心姐姐时间……是什么东西?”
  祁东的话让她绝望。
  “你躲进一楼的浴室,把我们挨个喊进去,谈话。”
  李钟灵:“……”
  浴室……
  这又是什么该死的槽点啊!
  李钟灵嘴角直抽,自暴自弃地扶着额头,问:“我都谈了些什么?”
  祁东挠挠头,说:“你不让我们偷听,所以我只知道我自己的这部分。”
  “说——等等,”李钟灵先给自己心口顺了口气,准备充分,这才点头,“好了,你可以说了。”
  祁东看着她,摸摸鼻子,说:“你说你喜欢我。”
  李钟灵与他对视,两秒后,面无表情抬腿,踹他一脚,声音忿忿:“皮痒了是吗?”
  祁东捂着被踢的小腿震惊:“你怎么知道我在撒谎?”
  “我要是看不出你在撒谎,我这些年白当你大姐大。”
  废话,她怎么可能说出这种肉麻话?
  当然,调戏程嘉西是个意外。那不是肉麻,那纯粹是犯了色戒。谁让她是颜控。
  万幸,没调戏到姜北言身上,要不然她早就身首异处。
  也不对,调戏程嘉西,压根不是什么值得庆幸的事。
  那更糟糕,半夜醒来都要扇自己几巴掌的罪过。
  总之,耍酒疯这事完完全全的糟糕,糟糕透了!
  见骗不到她,祁东肩膀一塌,终于坦诚:“好吧,你没说这句,说得太多了,我没记住多少,什么高考没考好也不要紧啊,考什么大学啊,找工作啊,反正就是些无关紧要的唠叨,跟我老爸一样。”
  他爸就很啰嗦。
  李钟灵终于松了口气,还有心情开玩笑:“我不介意你喊我爸爸。”
  祁东笑了起来,哪怕是开这种一定会被怼的玩笑,他也从来不会怼她。
  姜北言的声音从饭馆门口插进来,十分不爽:“我和程嘉西在这忙前忙后,你在外面聊天聊挺好?”
  “就来就来!”李钟灵也感觉出来得太久,招呼着祁东也进去帮忙,反正白工不要白不要。
  转身正欲回去,却被祁东叫住。
  “钟灵。”
  几乎很少听到他喊自己名字,李钟灵还恍惚了下。
  她回头。
  少年站在六月的阳光下,笑着注视着她。
  分明是笑着,却莫名又觉得他很悲伤。
  “我们一直是好朋友,对吧?”他问。
  李钟灵愣了愣,自然而然地接话:“你真想当我儿子?”
  祁东爽朗地哈哈大笑,“不愧是你啊大姐大。”
  李钟灵翻了个白眼,“进去干活了,突然发什么癫。”
  “是是是。”
  祁东咧着嘴跟在她身后,往店里走。
  昨天晚上,有个醉鬼,第一个把他喊过去,真的在给他当知心姐姐,开导他。
  她知道,他高考没考好。考试第一天的时候,他就已经丧了,只是一直压着没说。
  想喝更烈的酒,也有这个原因在。
  李钟灵口齿不清地安慰他,不管是复读,还是去很远的地方读大学,她都支持他。
  因为他们是好朋友。
  因为是好朋友。
  这样的安慰,从她的口中说出,却更让他难过。
  “钟灵,我不想只和你当好朋友。”
  “为什么不想跟我当好朋友?”头脑不清醒的醉鬼,完全抓不住他话里的重点,扯着他的衣领不满嚷嚷,“我们要当一辈子的好朋友啊,发过誓的!”
  祁东沉默地望着她。
  头一次,没有立刻就答应她。
  他有一个喜欢的人,所以他知道,看着心上人的时候,是什么样的眼神。
  看上去没心没肺的李钟灵,偶尔会对那个人露出那样的眼神。
  他知道。
  所以,他们只能当好朋友。
  不管年纪多大,个头多大,祁东永远是那个不会拒绝大姐大的小豆丁。
  良久的沉默后,他轻轻点头。
  “嗯,我们要当一辈子的好朋友。”
  -
  高考过去三天,李钟灵就去找了个便利店收银的兼职。
  陈美玉还说她,自家的饭馆子不帮忙,跑去给别人打工。
  李钟灵振振有词,自家的饭馆子老板抠搜啊,不给发工资。
  陈美玉笑着骂了她几句,还是随她去了。
  李钟灵打工的这家便利店是连锁的,做个兼职,倒也不太累。主要是想让自己忙起来,没空去想那些有的没的。
  耍酒疯这事,太疯狂了,喝醉酒的她是被什么话痨鬼附身了吗?竟然挨个去找人谈话,地点还在浴室?
  这太超过了。
  李钟灵打算让这件事就这么过去,那天晚上对其他三个人说了什么,她也不管了,姜北言亲她这事,她也不想做文章了。
  让一切,都随风消散吧!
  最好是这样。
  偏偏有人自己找上门来。
  李钟灵看着杵在收银台旁边的萧南,眼皮子和嘴角一块往下耷拉着,“菩萨,您来给我们店当看板郎拉营业额的?”
  这人杵这半天了,已经有好几个女顾客,频频把视线投过来。
  萧南笑盈盈:“拉客应该让北言和嘉西来吧,我把他们叫来?”
  李钟灵翻了个白眼,却听他说,“我以为你会先来找我。”
  她疑惑皱起眉,“为什么?”
  萧南靠在收银台边,手撑着身体,笑得神秘兮兮,“你不好奇那天晚上发生了什么吗?”
  旧事重提,李钟灵的面部肌肉有些僵硬。
  她不动声色挺直腰杆子,给自己壮气势,佯装镇定,“断片是骗你的,我自己知道,不就是耍了点酒疯吗?谁喝醉不耍酒疯啊。”
  像是听到什么好笑的事,萧南低笑出声,一双桃花眼都笑成弯弯的月牙。
  终于笑够,他扶着台面站直身体,“既然你不好奇,那我就——”
  “等一下。”
  李钟灵忽然打断他的话。
  她抓住他往她眼前晃动的左手,紧紧盯着他手腕上的那根黑色头绳。
  这是……她的头绳?
  黑色的头绳,有个小星星扣,几块钱一盒。
  她因为丢三落四总是弄丢头绳,一次性买了几大盒,一直用着这款,所以再熟悉不过。
  为什么萧南戴着她的头绳,这暂时不重要。
  重要的是,
  那天晚上,捂着她眼睛的那个人,手腕上,也戴着这条黑色头绳。
第4章
  李钟灵喜欢过萧南。
  萧南从小就是“别人家的孩子”,陈美玉女士每次教训李钟灵时,说得最多的,就是看看人家萧南。
  虽说这话很拉仇恨,但李钟灵确实挺佩服他,发着烧都能考年级第一的人,谁能不佩服?
  少年人慕强,学习好上天的学霸,哪怕长相平平,也有一堆人喜欢,更何况是萧南这种长相斯文白净的。
  最关键的,他性格好。
  姜北言成绩也不错,但他更适合当个哑巴帅哥。
  李钟灵几乎从来不找姜北言请教题目,因为没几句就会被他敲头怼,说她粗心说她笨。
  萧南就从来没骂过她笨蛋,总是温温柔柔地指出她的错误,耐心地教她,她有什么苦恼,他也总会耐心地听她倾诉,给出好建议。
  初三那会儿,李钟灵很迷流星花园里的花泽类,喜欢上温柔的萧南,并不是什么离奇事。
  偷偷说一句,情书潮流盛行时,她也给萧南写过情书。
  但没送出去。
  李钟灵的情书,不是像祁东那样的抄歌词,她作文分数很高,情书是绞尽脑汁想的,就是那狗爬字,是在拿不出手。
  练字已然是来不及,于是,李钟灵想了个好办法——花钱找人代写。
  这种隐秘的事,找熟人来做,她不放心,怕被说出去被笑话,找不熟的人来做,又很羞耻。
  思来想去,李钟灵把目标锁定在一个人身上——
  程嘉西。
  嘉西是块砖,哪要往哪搬。
  他们这群人,经常找程嘉西帮忙,比如姜北言在外面打了架,回家会说,我是为了保护程嘉西那小子,他被人欺负了。
  比如,祁东偷摸着去打游戏,被他爸妈侦查,就会说,我是去程嘉西家写作业了,他说他一个人在家怪寂寞,让我陪陪他。
  再比如,李钟灵在饭前吃了一堆零食,饭点时吃不下饭,被陈美玉女士骂,就会指着被留在她家吃饭的程嘉西,丢锅,是小西要吃的,他吃不完,让我帮他吃!
  也就只有萧南靠谱点,从来没把程嘉西当成自己干坏事的借口,主要原因是,聪明人干坏事,不会被抓到把柄。
  誊写情书这活,李钟灵自然而然地想到了程嘉西。
  程嘉西绝对不会嘲笑她,也绝不会说出去。
  这么多年,李钟灵最相信的,就是他的人品,比相信萧南下次会不会考年级第一,还靠谱的人品。
  放学后,李钟灵又把程嘉西拽到她家来吃饭。
  趁着陈女士在厨房忙的时候,她偷偷摸摸把程嘉西喊到一边,拜托他这件事。
  李钟灵双手合十,眼巴巴请求:“求求帮孩子这一次,酬劳丰富,绝不会亏待你。”
  安静的少年盯着她看了半天,抿着唇点了头。
  周末的时候,程嘉西把誊写的情书交给她。
  李钟灵立刻拆开看了眼,不愧是程嘉西,这字果然漂亮,他还很听话地听了她嘱咐,把字迹稍微变化,让萧南看不出端倪。
  “真够义气!”李钟灵给他竖了个大拇指,又从兜里掏钱给他。
  程嘉西推开她的手,“不用给钱。”
  李钟灵坚持,“不行,不能让你做白工。”
  主要是想让他吃人嘴短拿人手软,收钱闭嘴。这是封口费。
  程嘉西还是没要。性格温顺的少年,意外的很倔,比姜北言这个看起来脾气不好的人都倔。
  偏偏李钟灵也是个倔强脾气,不拿点什么抵消这个人情,总觉不放心,还过意不去。
  两头倔驴犟在一块。
  最后,是程嘉西想了个折中办法,“别给钱,你陪我去趟书店,可以吗?”
  “当然可以啊。”李钟灵毫不犹豫答应。
  于是陪着他去书店买书。
  在书店待了快一个小时,程嘉西还没找到他要买的书。
  李钟灵问:“要不要问问店员?”
  程嘉西往店门口的方向看了眼,摇头。
  李钟灵知道他社恐,不太愿意和陌生人交谈,于是提议:“要不然你把你要找的书的特征跟我说说,我去帮你问?”
  “说不上来。”程嘉西还是摇头,大概对那本书的记忆真的模糊。
  “没事,”见他垂头丧气的,李钟灵心生怜爱,踮起脚拍拍他脑袋,安慰他,“反正也没啥事,你慢慢找,我陪着你找。”
  在她伸手时,程嘉西配合地低些头,弯了弯唇,“好。”
  又找了大概十来分钟,李钟灵都有点打瞌睡了,程嘉西终于拿了本书走过来,“找到了。”
  李钟灵伸了个懒腰,又打了个呵欠,“终于!”
  走去那边结账,却瞥见另一边两个熟悉的身影。
  她视线一顿。
  竟然是萧南,和他们班班花同学。
  两个人在书架旁边有说有笑,郎才女貌,般配极了。
  李钟灵和萧南、班花,都在一个班,之前没怎么看到这两人往来,没想到他们关系这么好,会在周末约着来书店,还只两个人。
  这是,约会吗?
  李钟灵看着那边的两人。
  他们脸上的笑容越灿烂,她的目光越黯淡。
  衣角传来一点轻微的拉力,被人轻轻拽了拽。
  李钟灵转头,对上少年担忧的目光。她勉强挤出一个笑,“我没事。”
  笑容又马上消失,低下头,轻声请求,“等他们走了,我们再出去,好不好?”
  萧南他们在收银台附近,这时候走出去,一定会被他们看见。
  程嘉西点头,也没多问。
  萧南没有发现他们,和班花买完书就走了。
  李钟灵却反而更失落。
  明明也没有躲得很隐蔽,怎么就看不见她呢。
  和程嘉西从书店出来,她低着头,要回家,手腕却被人抓住。
  “吃棒棒糖吗?”少年温吞地问。
  李钟灵吸吸鼻子,“吃。”
  初秋的下午,两人各自含着一根棒棒糖,蹲在路边的梧桐树下,看蚂蚁搬家。
  风把树叶吹得簌簌作响,路人的说话时由远及近又渐行渐远,马路上偶有汽车飞驰而过,地上的落叶滚动两圈又停下。
  谁都没有说话。
  棒棒糖把一侧脸颊顶得发酸,李钟灵用舌尖把它推到另一边继续含着,下巴搭在膝盖上,眼睛盯着蚂蚁,闷闷开口,“你会不会觉得我很好笑,情书还没送出去,就失恋了。”
  她眼眶红红的,完全见不到平时那大大咧咧的模样,脆弱又难过,看着就惹人心疼。
  她盯着蚂蚁,程嘉西看着她。
  半晌,他开口:“没有失恋。”
  李钟灵瘪嘴说:“和失恋也差不多了。”
  他却坚持,“差很多。”
  李钟灵看了他一眼,不懂他为什么对这个说法这么执着,但也懒得跟他争了,没心情争这个无关紧要的问题。
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