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宛儿点头:“好,大家都早点歇息吧,让大家担心了。”
陶浪见状也放下心来,他今个走街串巷跑了一天,也累了,当即牵着孩子进屋去睡了。
众人都散了,薛宛儿来到灶房,将饭菜热了一番,就开始狼吞虎咽的吃起来。
小豆丁踉跄着小身子,晃悠着碗里的水,小心翼翼的端了过来:“娘亲,你吃慢点,当心噎着,来,喝口水。”
看娘亲的唇都有些干裂,苍白,一定是渴坏了。
看着懂事的小豆丁,薛宛儿摸了摸他的小脑袋:“豆丁真乖,改明儿,娘亲带你去镇上买好吃的。”
小豆丁满足的点点头,只要娘亲回来,一直待在她身边,他就觉得无比幸福。
连续几天,薛宛儿都早出晚归的。
陶家人只知道她每天坐着牛车往镇上跑,偶尔会带小豆丁一起去。
每每回来都是带了一堆孩子喜欢吃的食物以及新衣裳。
她还会分给陶家的几个孩子。
分家后,他们各自的灶台都打造好了,从形式上彻底的分开,各过各的日子。
日子就这样不咸不淡的过了五天,卖给苏府的编绳手艺已经交接完成。
而老夫人用她陈醋泡脚,按摩穴位的方法,睡眠跟食欲都得到了改善,因此还额外赏赐了她五两银子。
等什么事情都落实好了,薛宛儿的心就跟插上了翅膀一般,想飞向远方。
这种心境在收到陶哲的一封书信后,彻底的蠢蠢欲动了。
陶哲已去往京城的路上,她手里也有了足够报恩的钱。
是该离开陶家了,薛宛儿盯着摇曳的烛光,看着一旁熟睡的小豆丁,正抱着她新买的布偶在熟睡。
她是挺舍不得这孩子的,但天下无不散的宴席。
这孩子以后一定能找到自己的亲生父母,会有一个完整的人生,而她在陶哲不在镇上的这段日子,她还能以什么理由留在陶家?
一个晚上她都翻来覆去的睡不着,对这个破败的陶家她竟然产生了眷恋。
不行,得赶紧走,越早走,越能减轻心底的不舍。
趁着窗外的天色还是漆黑一片,薛宛儿翻开衣柜,利落的收拾了几件换洗衣物。
她看了看摆在桌上那落了灰的笔墨纸砚,咬咬牙写了一封书信以及和离书,按好手印后,将两张银票一并塞入了信封里。
有了这二百两银子,足够让这对父子过上好日子。
以陶哲孝顺的性格,估计还会上交一百两,让陶家住上新房。
这些都跟她无关了,银票在此,怎么分配就是他的事了。
临走时,她在小豆丁额头上落下一个吻,并给他捏了捏被角,这才心情复杂的推门出去。
天还未亮,灰蒙蒙一片,几颗微弱的星星眨眼。
薛宛儿的身影在村里的一间间茅草屋闪过,等出了村口,她就加快了脚步,在下一个村庄上了牛车,消失在阴沉的天色中。
到了镇上后,天色大亮。
看着一辆辆经过的马车碾压着青石板路,她看着远方十分迷茫,离开了陶家,她一时间也不知道去哪。
对这个南梁国一无所知,对这个小镇倒是熟悉,她想着在这逗留几天,好好打探一下消息才是。
再则师傅李志民那,她还得亲自交代一番,要不然这一别,都不知道重逢是何时。
为了避免被熟人发现,薛宛儿跑去成衣铺买了两套男装,将自己好生乔装了一番。
她特意用胭脂水粉将自己的脸画成了麦色肌肤,并在唇瓣点了一颗黑痣。
一头乌黑的秀发束在发带里,并带了方巾帽。
她瞅着再背着一个药箱,或者拿着一个招牌,完全可以当江湖郎中或者是算命先生了。
这焕然一新的模样,就算走到大街上跟陶家人碰见,也不怕被认出,这乔装得完成能瞒天过海了。
眼下是不用担心被认出,可接下来的路在何方?只能走一步,算一步了。
肚子里这会已经咕咕叫了,薛宛儿想着还是先填饱肚子要紧。
她就近的面摊叫了一碗阳春面,等待的空档,就听见有人在议论。
“听说凌府在招书童。”
“书童啊?是不是要陪去京城的那种?大户人家就是花样多,一个书童还要大张旗鼓的招选?”
“哎,你这就不懂了,那凌府的公子是个双腿残废的人,这次进京赶考,不仅要这书童会照顾人,会做饭,会察言观色,最重要的一点是要会医术啊。”
“也是,毕竟是个残疾公子,这路上要是身体不适,去哪请大夫呢?这也好办啊,多找几个人,分工明确不就成了。”
“这你就错了,一个进京赶考的学子,带那么多人像话吗?总之凌府出了重金,要招一个全能书童。只需一个月的时间,只要让凌公子安然无恙的从京城回来,就能得赏银一百两。”
“又是一百两,上回说治腿疾也是一百两。可惜,都是一群庸医。哎,这凌府还真是财大气粗,可惜咱不会医术,要不然都过去了。”
“谁说不是呢?”
言者无心,听者有意,一碗阳春面已经见底的薛宛儿,眸子闪闪发亮,想到了这个好去处。
第106章 找到落脚处
凌东宇的腿,她就一直惦记着,这下有了机会更是不容错过。
至于跟着去京城,那么多学子都是分开住的,她跟陶哲应该也不会碰面。
就算碰面,以她现在的样子,估计站在娘家人面前,都认不出的。
眼下,还得进去再说。
到了凌府,她在此见识到了什么是气势磅礴,跟苏府的门头差不多,看着就是富贵人家。
只是招个书童,门口便聚集了不少人。
薛宛儿数了数,大约有二十多个人,均是上了三十岁的中年男子居多,倒是她这个年纪的面孔,还显得扎眼了。
“来,大家都别挤,一个个在这写好名字,由管家亲自挑选。”
“嗨,你挤什么?排队。”
“你……”家丁的一声吼,管家的眸光便落在薛宛儿身上,见她这瘦弱的小身板,看着也年轻,应该还没有二十岁吧?
这个年纪的医术怎么会精湛,他当即淘汰道:“你,不用报名了。”
薛宛儿愣了半天,才反应过来,对方是在说她,当即不服的辩解道:“为什么啊?管家,我这还没参选呢?”
管家自负阅人无数,像这种滥竽充数的,他觉得没必要浪费大家时间,直接冲着身后的家丁道:“把他给我丢出去。”
这么多人,他得目测一下,先淘汰一批。
年纪大不怕,最主要的是医术精湛,经验丰富,毛头小子是绝对不要的。
“管家,这不公平,您不能凭个人眼缘就下结论,您知不知道,您有可能错过一个可以治好凌公子腿疾的机会。”薛宛儿被两个家丁一左一右的拖着走。
她不停的为自己辩解,连最后一丝渺茫的希望都不放弃。
她现在又没地方去,想尽快找个落脚的地方。
就在她快要被丢出门外时,一道清冷如月的声音,如闪电而下:“等一下,发生什么事了?”
这道声音,自动的将这群闹哄哄的人群屏蔽开来。
众人抬眼望去,只见一位面色冷清的随从,推着轮椅上的白衣男子缓缓而来。
他面冠如玉,凤眸挺鼻,薄唇紧抿着,带着不怒自威的气息。
微风吹起他的衣袍,翩翩欲飞,配上他后面的雕梁画栋,像极了一副华丽的画卷。
薛宛儿只抬眸看了一眼,便心虚的低下了头。
凌东宇来了,他应该认不出来才是。
毕竟她现在是个“男人”,想到这,她又大胆的站直身体,昂首挺胸。
“公子,小的这不是听从老爷的吩咐,在给您挑选去京城陪读的书童吗?”管家解释道。
“书童?我这不是有吗?”凌东宇看了一下身后的随从小七,眸光不解。
“公子,小七武功高强,贴身陪伴自然是好的,但京城路途遥远,你这出门在外,没个全能的书童,老爷怎么能放心?”
“全能书童?”凌东宇感觉到了有趣,他毕竟是凌府唯一的嫡子,这老爹心疼他也是正常。
“嗯,老爷让找个懂得照顾,会做饭菜,会医术的书童。”
“呵,说白了,就是变相的找庸医给我治腿,我说了不治,你们听不懂吗?”见管家紧绷着一张脸,他再看这架势,就明白了。
故意唱反调道:“行,既然是我的书童,当然是我要看的顺眼,我亲自挑选。”
“公子,这……”管家一脸为难。
“不行吗?”凌东宇猛地提高声音,就见管家苦着一张脸,敢怒不敢言。
凌东宇扫了扫这群人,均是上了三十年纪,一个个的穿衣打扮,神态姿势,都像极了经验老到的大夫。
他不由的轻笑一声,老爹为此还真是煞费苦心,但他对此十分排斥,再也不想经历一次次的痛苦跟失望。
扫了一圈,最后把眸光定格在薛宛儿身上,修长的手一指:“就你了,你叫什么名字?”
这句话,落在她耳边,无疑是世界上最动听的声音。
薛宛儿难掩激动,轻咳一声,粗着嗓音道:“回公子的话,小的叫万轩,会些医术。”
一时间也想不到什么名,她干脆将自己薛宛儿的名字倒过来念,可不就是“万轩”?
“会点医术?”这个好,懂得基本的伤风感冒就成了,看着年纪也不大,带出去才像个书童。
收回眸光,凌东宇道:“管家,定他了。”
“公子,这,这,这样小的怎么跟老爷交代?”管家不死心的推了几个名医过来,这几个都是他私底下请过来的,医术高明,定能有办法治疗公子的腿疾。
凌东宇看到这几个年纪都快四十了,便有些头疼。
不知道的,还以为他带爹进京赶考了。
冰冷的脸上,寒意凛然:“怎么,我的书童,我自己还不能做主了?我就要这个。”
“公子……”管家无奈的喊,看公子变了脸,他也不敢阻止。
偏偏那个叫万轩的小子,顺着杆子下,已经小跑的跟在凌东宇后面了。
就这样,一行三人消失在众人的视线里。
这始作俑者走了,这些等待进府的大夫们可就不乐意了:“管家,你几个意思,不是说要选拔比赛的吗?这就选好了?”
让他们白跑一趟,这不是耍人吗?
管家冷汗淋漓,被这些人吵闹得耳朵疼:“各位息怒,还请移步偏厅稍坐休息,待我等禀告老爷,再给各位答复。”
这边的喧哗声,薛宛儿自然听不见。
她跟在轮椅公子身后,走着蜿蜒的游廊,看着这些亭台楼阁,小桥流水,荷花满塘的府邸,随手一处,都是一副诗情画意的画卷啊。
不管是从琉璃瓦片,还是这些石柱,都能看出造价不凡。
这也太嚎了,这比苏府还要高一个档次呢。
果然这经商的跟家族有朝廷命官的,就不是一个级别的。
凌府很大,里面好多院落,他们进了一个叫东宇阁的院落。
到了雅厅,凌东宇喝着丫鬟刚奉上的茶,抬眸看着规规矩矩站立的薛宛儿道:“万轩是吧,我虽选了你当书童,但有些事我得提醒你一下。”
“公子请讲。”
第107章 跟野男人私奔了
“做我的书童,切记多话,多事,我不求你医术有多精湛,能应付日常的伤风感冒就成,但察言观色你一定要有,要不然你会被换掉。”
“公子放心,万轩绝对符合您的要求。”薛宛儿一脸自信。
在她看来,这些都不算是什么高要求,而是做人的基本准则。
做事不看东,累死也无功。
再说,她跟凌东宇接触过几次,对他的脾性有一定了解。
“好,看你也挺机灵的,好好表现,本公子不会亏待你的。”凌东宇说完便回房了,他让小七交代一下事宜。
“万轩,我们明日就会出发,陪同公子赶往京城。今日你好好准备一番,带上药箱,准备一些日常用的药材,药丸,针灸之类的,带上你自己换洗的衣物即可。公子这边我会收拾的,晚上你睡客房。”小七面无表情的交代,一副公式化的口吻。
“好的,没问题。”薛宛儿提了提肩膀上的包袱,她衣物虽少,但有带的。
瞅着这张冷冰冰的脸,她又小心翼翼的问:“那个,小七哥,我问一下,客房是我一个人睡吗?”
这以后便是三个大“男人”同进同出的,可千万不要住到一起,要不然不用等露馅,她自个都想跑。
上天好像听到了她的呼唤,小七嫌弃的看了她一眼:“想什么呢?公子自然是一个人一间,至于你……我不习惯跟生人一间。”
得,这正中薛宛儿下怀,她笑的有几分狗腿:“好咧,小七哥,那我这就去准备。”
明日就要启程,薛宛儿只觉得时间紧迫,她赶紧去常去的那间药铺,买了一些常备的药物,装入最小号的药箱里。
至于师傅李志民,她是无法当面告别了,只得书信一封,让帮过忙的那个伙计过段时日上交。
若是现在就将书信送到,指不定陶家人会寻过来。
以防万一,她不得不周密周全。
至于她的娘家薛家人,她没有交代,既然那个家容不下她,她也不会死皮赖脸的凑进去。
她不是原主,体会不了那种亲情。
等薛家人知道她失踪了,指不定拍手叫好,因为不用再威胁到薛香儿的县丞夫人地位。
这个世界本就不公平,明明是属于她的姻缘,却要被这么防着。
而陶哲原本就不是她的相公,他们的相遇本就是阴差阳错。
现在就是结束这种错误,重新开始,但想到这,薛宛儿的心有些抽疼,她不由的胡思乱想。
小豆丁发现她离开会不会哭着找她,陶哲回来后会不会找她?
应该不会的,他们两人没什么爱情,一个是因为责任,另一个是因为恩情。
若是他能高中,能匹配的女子就更多了,他一定会过得很好的。
只是薛宛儿按压着胸口,还是觉得心里有些不舒服,想多了就是一阵梗塞。
算了,不能想,快点离开这个是非地才是。
天色渐渐的暗了下来,忙了一天的薛宛儿这会躺在陌生的厢房里歇息,而陶家此时却是乱套了。
一大家子人,将整个村都翻了一个遍。
薛家,李家村全都去过了,均是不见薛宛儿的身影。
问村里赶牛车的老大爷,均是不知去向。
这人到底哪去了?凭空消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