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水是用竹筒引了活水来的,水面相对清澈,能够看到池底淤泥之中还藏有一二铜钱,不知道是谁扔下去祈福的。
“嗨!”
宋婉见到只有王冲之一个人,从后面悄悄靠近,猛地一拍他的左肩,再要从右边儿出现,谁料到王冲之的反应竟是很快,直接拽住了她的一条胳膊,就使劲儿把她往水池里推。
又推我!
宋婉脑海中第一个想到的就是这个,也顾不上喊他骂他,条件反射就拽着他的胳膊,死拉着不放,这回要是再摔,那她怎么也要一个垫背的!
下一刻,她才怒声:“王、冲、之!”敢摔我,你死定了!
本来无法推搡的力道突然止住了,继而变了方向,只是短短一秒不到的时间,宋婉的衣摆都已经挨到水面了,又被人拽着那一条胳膊提了上来,宋婉觉得自己就像是被鱼钩勾住了似的,毫无抵抗之力,被甩进去,又被拽上来,放在了池边儿,被他扶着手臂,跟他并立。
“你们、在做什么?”
一道声音从一旁传来,宋婉抬起头,下意识先看向那道熟悉声音的方向,看到王冲之的脸后,呆了一呆,猛地回头看面前还扶着她胳膊的人,哦吼,王允之!
王允之和王冲之是有些相似的,同父同母的兄弟两个,要说一点儿不像,才是少数,他们今日穿的衣服又都是时下流行的长直裾,同是蓝色,深浅不同,暗纹不同,但这种不同,除非放到一起对比,否则,谁能分辨得出来?
王冲之冷着脸走过来,一把拽过宋婉,宋婉才刚站稳的脚步又不稳了,再要跌倒的时候,王冲之倒是没躲,任由她半靠在他的怀里,搂着她的腰看向王允之,沉声问:“大哥怎么在这里?”
王允之像是被他问住了,卡壳片刻,说:“人声喧闹,我避开到这里清净一会儿,不想被……弟妹错认为你,倒是我唐突了。”
说着,王允之就向宋婉行礼,诚恳道:“抱歉,没看清是谁,惊扰弟妹了。”
第二次说“弟妹”这个词,他明显熟练了一些,更显自然了。
“没事,没事,也是我不该从大伯身后出现,吓了大伯一跳吧?”
宋婉问着,也有些不好意思,避开了王允之的一礼。
王允之摆摆手,不知道是说“没有”,还是不想提及这件事,再看向王冲之,微微点头:“你在这里陪弟妹,我去前面看看。”
他说完,也不等王冲之反应,直接就走人了。
衣袖兜风,看起来还真的是飘飘似鹤,入云而隐。
宋婉看着他的背影,好一会儿都没收回视线,还是王冲之捏着她的下巴,把她头转过来的。
“大伯还会武?”
王冲之脸上还阴沉沉的,隐而未发的怒气未及发作,就对上了宋婉亮晶晶的眼神,还有这一句身份明确的“大伯”,好吧,她还知道自己是谁的妻子。
轻哼一声,最后那点儿怒气也都消散了,又在宋婉的头上敲了一记,王冲之语气不善:“怎么,你想什么?”
“你都不知道,我刚才还以为又要被你摔一下,然后叫了你的名字,然后我就被提起来,就这样,这样……”
宋婉边说边给比划着,那种被提起来的感觉,不得不说,忽略手臂被抓得疼,还挺不错的,像是小孩子喜欢被父母拉着胳膊悠悠车一样,真的是长大后再也享受不到的快乐。
王冲之听她说得热闹,心里头又不痛快,再要出口讥讽一句,就听宋婉说:“我以前听你说总有女孩子把你当做你哥表白,我还以为是假的,你们又不是一模一样,怎么可能分不出来?原来还真有这种可能,我从侧后面,这个角度走过来,看你们就完全分不出来,你说说你俩,怎么总穿差不多的衣服,就不能挑个款式不一样的,做个区分?”
哪怕是双胞胎,长到一定年岁,也不会再穿一模一样的衣服了,会有意区别自己和他人的。
王冲之听得无语,衣服这种东西,他其实不是特别在意,都是准备什么穿什么,而王允之……他根本就不会关心这种事情。
“所以呢?”
王冲之随便接了一句,心里头有点儿警惕,宋婉这推卸责任的一套,真的是有点儿眼熟。
“所以,我们见面太少了,要是见得多了,我肯定不会认错,背影也不会认错的!”
宋婉立场坚定,王允之就是千好万好,他也不是自己未婚夫,绝不能三心二意,这时候不表忠心,什么时候表,她明知道王冲之最介意这个。
话说,他是真的介意吗?为什么这么多年都穿着跟王允之差不多的衣服,也没觉得哪里有问题?反而总是怪别人认错?
想到这里,宋婉有点儿一言难尽,王冲之这种表现是不是口嫌体正直啊?他其实也不是很讨厌王允之吧。
“呵,算你有理。”
王冲之瞥她一眼,再伸手,就给她理了理凌乱的发丝,声音也温柔了些,“吓到了?”
“那是吓了一跳了,我可不想跟里头的王八有什么亲密接触。”
宋婉指指池子中的大乌龟,大乌龟似乎也知道对方在说自己,头扭过来,小眼睛看了看。
“吓到了以后就长点儿记性,离他远点儿……”
王冲之告诫着,打开了话匣子,说出了王允之更年轻时候的叛逆,谁能想到现在看起来简直像是文人典范的王允之,小时候是习武的,还一直说长大了要当武将。
当然,本世界的武功,大抵上是没什么一纵身就能飞起来的轻功的,顶多是强身健体,拳脚上更有力道一些,王允之小时候就练拳,还是有一次伤了手,才被王父紧急叫停,勒令他弃武习文。
“下次你要是再认错,挨打可不要怪我没提醒你。”
王冲之威胁警告。
“啊,他还会打女人啊?”
宋婉不敢置信,看着那么斯斯文文,打女人?
“打你之前,没看清你是男是女,不就可以打了?”
王冲之说得很符合逻辑,手比脑子快什么的,脑子还没反应过来,手就已经把人打出去了,这就无所谓是不是打女人了。
为了让宋婉记下这一条,王冲之又额外说了点儿“前例”,曾经有个表姐,就是这样被王允之给打了,当时也是年龄小,虽然打掉了牙齿,脸也肿了,但后来也治好了,长了新牙,没造成太大影响。
若说有,那也是好的方面,王冲之是很不喜欢这些表姐表妹的,她们自此不再敢来王家短住,对王冲之来说还挺好的。
宋婉听了个新鲜,倒是也记住了这一条,嘴上却不肯认:“瞧你说的,我没事儿接近大伯干嘛,你都是怎么想我的?”
王冲之一噎,好吧,他的妻子,未婚妻,的确没什么道理去接近王允之。
宋婉拿出求来的平安符,送给王冲之的时候又忍不住问:“你就不用参加春闱吗?也没听你说。”
“这有什么好说的,就是走个过场罢了。”
王冲之接了平安符,看了看,塞到怀里,说起科举之事,语气很是轻松,显然没把这件事放在心上。
对寒门来说,科举是改变命运的高考,指不定就一分上天,一分入地,但对官宦世家的人来说,科举就是一道检测自身的门槛,进去了也不能一步登天,不进去也还有其他路径登顶,重视度是完全不同的。
第47章
宋婉和王冲之之间的谈话, 总是不能避免一个“第三者”——王允之,宋婉还知道顾忌一些王冲之的心理,谁也不想总是听女友说起别的男人吧, 王冲之就没有那根弦,说着说着他的话题就很自然地拐到了自己的兄长王允之身上。
王允之, 自幼就是那种别人家的孩子, 他出生之后就不怎么爱哭, 很好哄, 会走路之后就没摔过跤,被舅舅一句戏言有“学武天赋”, 他也果然对习武有了兴趣,不用人怎么教就能学得很好的那种“天赋异禀”。
等到习武惹了事,伤了手, 被父亲勒令必须弃武习文,王允之才踏入了文学道路上, 并大鹏展翅, 高速狂奔。
在别人还在为圣人的微言大义绞尽脑汁的时候,王允之已经能够提炼中心思想,并表达出自己的看法;在别人还在为了一句诗词苦思冥想的时候, 王允之已经能够文章天成, 妙笔生花了;在别人还在为了弹琴而手忙脚乱的时候, 王允之已经可tຊ以随手弹出几首新曲来, 顺畅自如, 颇有高洁之气……
若说别人还是在王允之出名之后才了解这位是怎样的“三绝”公子, 那么王冲之这个近距离被碾压的, 就很惨了,对比太惨烈, 小号完全没必要练啊!
兄弟两个站在一起,父母赞赏的目光永远落不到王冲之身上,甚至都因为对比太强的原因,有那么点儿“不忍目睹”。
如果说开始王冲之还能用“这是我亲哥,他能耐我也有光彩”来糊弄自己,那么后来就完全受不了总是当“王允之的弟弟”了。
——谁也不想一辈子就当一个对照组,衬托别人的出彩。
宋婉在意识到这一点之后,基本上不会提及王允之,反倒是王冲之,放不下这个“毕生之敌”,无论说点儿什么都会捎带王允之一点儿话题。
对此,宋婉以为这是他们兄弟两个的“相爱相杀”,外人是插不进去的,她也聪明,绝对不会在王冲之面前发表对王允之的看法,或褒或贬,信不信,她敢说王允之一句不好,王冲之就会跟她翻脸,那是他的兄长,她凭什么说呢?人家两个才是血脉相连的亲人,她这个半路加入进来的,还是要有点儿自知之明的。
宋婉觉得自己跟王冲之的关系好,其一是因为她纵容他的各种小动作,完全不以异样目光相对,其二便是因为她从来不会说他家人,哪怕是他非常不喜欢看不惯的王允之的不好,其三么,或许还有部分是志向相合?
王冲之从小沦为对照组,对人生未来的希望,不是逆流而上做什么大官把兄长比下去,让所有人刮目相看,而是安安生生过自己的日子,等着看王允之翻车的那天。
当然,那天能不能等到,还是个玄学问题。
照“三绝公子”如今的名声,今年的科举是定然会榜上有名的。
关于“三绝公子”为何出名许久,至今不曾科举上岸,咳咳,只能说名人都是有点儿狂放不羁在身上的。
王允之第一次科举的时候,前一夜还在跟友人饮酒作诗,恨不得来个通宵达旦,坐在考场的时候,身上的酒气都能把差役熏走,宿醉未消,答题答一半就睡着了,还碰倒了墨砚,污了卷面。
第二次科举的时候,前几天他就被禁止外出,关在府里,据说由王大人亲自看守,结果考试的时候倒是没出什么幺蛾子,但王允之的试卷太过慷慨激昂,论证一题上,他直接斥责当今纵容贪腐,倘为祸国之源。
这种卷子,哪个考官都不敢录取,若不是王大人人缘儿好,皇帝问起来的时候还有人帮忙遮掩一二,恐怕王允之都不会有这一次科考的机会。
如今这第三次科举,王大人已经放下话来,说王允之若是再敢随心所欲,就不认他这个儿子了。
王冲之把这话说给宋婉听的,可说完之后自己就先嗤之以鼻:“他哪里舍得。”
宋婉心里吐槽,咱就是说,你要是有这样的儿子,你舍得不认他吗?
随他怎么说,她反正是不接茬的,宋婉这样想着,忽然觉得视线范围内有什么东西,仰头看去,忍不住轻呼一声:“啊,鹰!”
“什么?”
王冲之抬头去看,顺着宋婉的视线方向,果然看到了一只雄俊黑鹰从天空掠过,那种高度,怎么看都很近了,黑鹰的眼睛似乎都能反光。
是、真的、能反光!那眼睛是宝石做的,黑色的猫眼儿石格外不同,这样的距离,王冲之视线挺好,一眼就看出来了,这黑鹰纸鸢只怕并非常人所有,只那一对儿宝石眼睛恐怕就能买下一个大宅院。
“是纸鸢。”
王冲之看到了那黑鹰腹部延伸出去的线,顺着往线的方向看了看,屋檐林木遮挡,什么也没看到。
宋婉也没看到放纸鸢的人,便又把目光移到那黑鹰上,“做得可真逼真,我还真的以为是鹰呐,我就说嘛,鹰不可能飞这么低……”
说着说着,她想到了自己曾经在福胜寺树上捡到的那只黑鹰纸鸢,因做得实在逼真好看,损坏的地方也少,她捡回去后还自己修补了一番,用白纸修补,又用墨水把纸涂黑,用细笔描上一二翎羽纹路,只可惜因缺少绘画用的金粉,她描补的那一块儿细看上去,总有一种“战损”“黯然”之感。
也是那次,宋婉才真正意识到了自己的“贫穷”,连找个纸鸢师傅修补的钱都没有,更是买不起画画用的金粉,真的是好穷啊!
满屋子的摆设,加上收到的礼物,看着都不便宜,但真正能够被她用来换钱的是没有,还会因为人情往来而需要买礼物赠送,就说她生病收到了礼物,那么别人生病要不要送礼物过去?要的吧,回礼嘛!
再有个喜事,比如说宋宣科举通过,要不要送礼物?
大家都高高兴兴,热热闹闹的时候,你连锦上添花都不去做,还指望以后有这个哥哥吗?
宋婉未雨绸缪,不得不早早就开始薅羊毛,羊毛出在羊身上,她以后买个贵的礼物还回去,总不至于亏了宋宣的钱,也能表了她的心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