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先生——觅芽子【完结】
时间:2024-03-21 17:18:06

  “你想回到中国去,回到故乡去,是不是?”老太太笑呵呵的。
  佟闻漓没想到她一眼就点破了。
  “那是正常的,孩子,每个人都会对自己的国家,对自己的故乡有不同程度的眷恋,那是长在人的基因里,是不能割舍的羁绊。”
  “有些人能在异国他乡生活下来,因为他们已经学会了怎么去处理这种平衡;有些人一辈子都不敢回到故乡,不是因为他乡有多少好,而是害怕看见故乡缱绻的目光,她不责怪你为什么在外漂泊这么久,就像一个母亲从来都不会真正地责怪一个孩子为什么要离家远行,即便那些思念让人在夜里总是翻来覆去地睡不着,但你依旧害怕面对她的目光,天然因为自己许久没有回家而产生愧疚。所以孩子啊,你要知道故乡难回,乡音难觅的原因是什么――”
  “是因为人们天然就害怕,回到故乡后,她跟你想象的不一样。你发现记忆中的人都不在了,你没有可以依靠的东西。如果一切都要从头来过,那人们就会迷茫思念的故乡和他乡还有什么区别,会开始后悔抛却在异乡认识的那些朋友,留下的记忆,以及感念起来的时候突然发现异乡也曾经诚恳地欢迎过你。”
  ……
  应老师推心置腹地跟佟闻漓说了许多,她最后一个在学校里的下午时光,是花在佟闻漓身上的。
  但她最后只是说,什么样的选择都是好的选择,她永远支持和祝福她。
  应老师说的那些佟闻漓并非是不明白的,她眼前有不错的可选的机会。但如果她义无反顾地现在回到中国去,那代表着她什么都没有了,什么都要重新再来。
  她只说,她会好好想一想的。
  只是回到中国,回到故乡,是她这么多年来的坚持啊,是很久以来只挂念在脑海中的唯一的事情啊。
  如果让她就这样自我割舍,她握着从她身上剜下来的这个血淋淋的结节时候,不确定她还不是那个佟闻漓了。
  她要成那个背着Chanel出现在巴黎街头,毫不肉疼那一场突如其来的大雨会淋湿她昂贵的皮包和高跟鞋,只欣赏街边咖啡洋房花店里的浪漫的人吗?
  ……
  但没等她想明白,她就同时拿到了那家法资公司的入场券。
  那个时候的他们在大三末尾的时候基本上都会确定自己的去向,大四了除了忙自己的毕业论文之外就是去意向公司实习了。
  但佟闻漓是同一批学生中拿到机会最早的。
  孔榕甚至张罗了一个欢庆会,庆祝阿漓早早拿到行业入场券,提早成为人生赢家,她在那儿跟还不是特别了解情况的同学们说到,那家外资公司除了一些基础工人是从本地招的以外,其他职能人员都是从法国派过来的,这还是第一次破例招从本土的学校招聘呢。
  “先在西贡一段时间,后面就要被派去法国啦!”孔榕掌握一手情报。
  坐在那儿的同学都很羡慕地问到:“阿漓,那你以后会去法国生活吗,我听说那是个浪漫的国家,跟我们这儿都不一样。”
  她在灯火阑珊里想起三年前她也是这样地躺在小木板床上,阮烟也是这样说的:“那可是个浪漫的国家。”
  她问她有多浪漫。
  她说:“你想想,巴黎铁塔、卢浮宫……你走在满是艺术气息的街头,突然就下了一场大雨,在这场大雨里毫无顾忌地扔掉我们的伞,和任何一个你爱或者不爱的人拥吻。”
  她说佟闻漓总有一天会离开西贡,周游世界。
  ……
  佟闻漓脸上挂着被祝福的时候应该有的笑容,她眼神落在手边的啤酒瓶上,在那儿鼓着腮帮子听着一连串的同学抱怨着找工作的难度。
  眼前的迟钝感却越来越重,酒精让她甚至开始有些抬不起眼皮来。
  模模糊糊中,她看到有个人向她走来,先入她的眼睛是黑色西装下那只骨节分明的手,那串青白玉菩提串子还戴在他的手上。
  她想骂他傻瓜,那是生生世世的不分离啊,他怎么敢这样堂而皇之地带着。
  神佛会惩罚做不到的人的。
  他把她从酒桌上捞起来,她没有力气地趴在他的肩头,耳边模模糊糊地听到周围的同学的惊呼。
  有清醒的同学在那儿起哄,说他是谁啊,怎么随便抱阿漓呢。
  她听到他抱歉地说:她让大家担心了,他是她男朋友。
  同学闹得就更激动了,孔榕嚷嚷得最大声,说她不讲义气,有男朋友也不说,还让她做着让她成为她小表嫂的青天大梦。
  他还真的拧着眉头在那儿一本正经地用越南语问:请问她的表哥,是哪位?
  佟闻漓眼见孔榕脱口而出地又要给她带来许多麻烦,于是趁着酒意,踮着脚去吻他。
  他抱着她的手微微一僵,而后在人潮涌动的街头,在灯火覆灭酒瓶东倒西歪的聚会上,在时代即将变化的世纪末尾里,也那样深情地拥吻她。
  佟闻漓在那一刻恍惚地想到,原来三年后,她已经有了一个能在巴黎铁塔、卢浮宫……在满是艺术气息的街头上,在大雨里深情拥吻的人了。
  有人羡慕她往后别样的人生。
  可是她那颗不安的心啊。
  那别人眼中可羡的未来,真的能填充满她那颗漂泊的心吗?
第64章 我想,我真的爱你。(二更)
  阮烟却说佟闻漓杞人忧天。
  她还有一年的时光呢, 一年有整整三百六十五天,她难道每一天都要这样犹豫不决地过吗。
  人生苦短,要及时享受当下。
  至于未来的事, 走一步算一步,不是有句话叫做船到桥头自然直吗。
  那是许久不见的一个夜里,阮烟醉醺醺地对她说的话。
  彼时佟闻漓正望着院子里那些先生让小F重新给她买的热带植物出神, 她双目放空,只看到月光下悄悄爬上她海芋叶子上的红蜘蛛, 也带着些许的酒气问:“烟烟, 如果有一天我走了, 你会舍不得我吗?”
  “不会。”阮烟果断断地摇摇头,她那晚喝得尤其多,整个人靠在小桌板上支着脑袋含糊不清地说,“你本来就是要走的, 阿漓――”
  “神明早就告诉过我, 你只是刹那的烟火。”
  她最后说的话很轻,声音很柔, 不像是她的风格,唯有那从来就透出来的哲学意味还能证明那就是她说的话。
  佟闻漓还没有醉,她靠在那儿问几乎已经要趴在桌子上的人:“烟烟,那你呢,如果有一天我走了, 你会怎么样?”
  “我?”桌子上的人动了动, 费力地把脑袋支起来:“还能怎么样, 就那样呗, 继续打零工,继续做音乐。”
  说起音乐, 佟闻漓听说阮烟期待的那个演出计划落汤了,投资人说好好的音乐节不办了,说是没赚头,也说她的音乐小众又畸形。
  一阵长久的沉默蔓延在两个人之间,长久到佟闻漓都以为阮烟睡着了,谁知她又轻轻地说:
  “阿漓,或许我从来都没有做音乐的天赋。”
  *
  夜里混乱的思绪真的让人发疯。
  佟闻漓后来叫了小F,让唯一会开车的他带着她们两个去兜风。
  小F一边集中注意力开着车,一边还得叮嘱着两个在后座醉得不成样的摇着车窗的女人不要把头伸出去。
  佟闻漓让风把自己的头发吹起来,趴在窗户边上回头对着阮烟大叫:“烟烟!烟烟!你看我像不像来福!”
  阮烟的心思却全在驾驶室,她掰着驾驶座椅,在后面痴痴地说,能不能让她来开,她想体验一下开四轮车的感觉。
  finger一本正经:“阮烟小姐,开车一滴酒,亲人两行泪。”
  “我没有亲人。”阮烟摇摇头。
  “你有!”佟闻漓睁大眼睛过来辩驳,“你忘了你妈妈!”
  阮烟耷拉眼皮:“我有吗?”
  她呆滞了一会,又把手搭在佟闻漓的脑袋:“哦,是有一个的,但我已经跟她断绝母女关系了,严格上来说,我没有了。”
  “那你还有我呀。”佟闻漓憨憨地去抱她,“烟烟,我有来福陪我,可你没有……别难过,我当你的小狗好不好?”
  finger在一旁劝到:“阿漓小姐,您往后别说这种话,先生听到了要不高兴的,”
  “他有什么不高兴的。我有时候也当他小狗的……”
  她这话说出来,就连醉的迟钝的阮烟这会也吓得去捂住她的嘴。
  “唔唔唔……”佟闻漓含糊不清地还在那儿说什么。
  阮烟捂着她嘴一直“嘘”她……
  天爷,他们私底下到底在玩什么!把孩子都玩变颜色了!
  ――
  这样折腾了许久,许是闹累了,也可能酒精上头后带来了睡意,坐在后座的两个人终于不闹了。
  finger一直沿着公路漫无目的地开着。
  半夜路上没什么人,阿漓小姐没说去哪儿,也没说去哪里停下。
  他这会从驾驶室的后视镜看向后座的两个人互相抱着睡着了。
  阮烟口袋里的电话却一直响,他只能把车停在安全的路边,试图去叫醒阮烟。
  但阮烟不为所动,只是倒到车的另外一边,皱了皱眉,似是想忽略那声音。
  那电话声音断了后没过半分钟又打过来了。
  finger猜想,或许是很紧急的事情,又或者是阮烟小姐的亲人朋友找不到她着急。
  那电话持续不停地响起,于是他捞过,接起来:“喂?”
  那头打了好几个电话心烦意乱的Ken听到一个男人的声音从话筒里传来。
  *
  Ken到电话里说的那个地方的时候,见那儿停了辆奔驰S级的昂贵轿车。
  车边的那个男人,只穿了一件背心衫,坚实的肌肉线条显露着他平日的锻炼得当,身形比他还高一些,虽看上去唬人,但表情却规矩地很,插着兜在那儿等着人。
  “人呢。”Ken没跟他客气,单刀直入道。
  finger给他开了门,后座安静地睡着两个女孩子,各自都用毛毯子盖着。
  ken掀开阮烟外面的毯子,捞起她把她抱在怀里。
  finger站在窗外,月光下阮烟小姐没了平日里的挂在嘴边的“老娘”和“滚蛋”后,被眼前的人抱在怀里的四肢像是没有生命,与他平时卸下的义肢一样,这让他从来都不会感到遗憾的残缺感突然就涌上心头。
  他觉得这有些奇怪,于是他开口问到:“需要我送你们吗?”
  “不用。”Ken瞄了一眼Finger,兀自走了。
  finger不强求,他关上车门,目送他们离开,直到他的电话响起来。
  他一看,先生的来电。
  他接起来,听到电话那头说道:“finger,你人在哪儿,阿漓电话怎么打不通,我刚下飞机”
  “先生,阿漓小姐在车上睡着了。”
  “车上?她怎么睡到车上去了。”
  “跟阮烟小姐喝了酒,就说要出来兜风。”
  “越来越不像样了,喝成能睡在车上的样子了。别管她,让她在车上睡吧,等明天她起来脖子疼就长记性了。”
  “是。”Finger满口答应。“我这就离开,让她在车上睡一晚。”
  那头正拿着行李箱的男人半句话又被呛回去,心下无奈,又问到:“在哪儿?”
  *
  坐在前头驾驶室的男人拧着眉转着方向盘,时不时看向驾驶室后视镜里的人。
  finger被他支回去了,他开着她那辆车直接往他落脚的酒店里来。
  车子进了地下室的贵宾停车位,他刚停好车,就听到后座的人在那儿嚷嚷着什么。
  他关了驾驶室的门,从车里下来,打开后座的车门,想要把她抱下来。
  她却伸手过来揽他的腰。
  他本意是要指责她几句,却见她抱着他之后又缩在他怀里老老实实的,于是又只能拍了拍她的脑袋:“又喝多了是不是?”
  “想喝水。”她含糊不清,伸手上来,迷迷糊糊扯着他的领带。
  他眼神瞄过她脚边备用的两瓶水,捞过一瓶,递给她:“那起来喝。”
  “要喂――”她眼神光延展,手指还绕着他的领带边,葱白指尖握在他黑衬衣的褶皱上,银白色的领带边被卷起来,这让他那点强迫症开始作祟。
  “要喂――”她重复一遍。
  “你自己不能喝了佟闻漓?你这张嘴是只能喝酒是不是?”
  “你别骂我嘛。”她眼神微飘,仰头像是要努力看到他一样,“好不容易见一面。”
  说罢她还攥着他衣角:“我很想你的。”
  他心下叹口气,于是拧开那纯净水瓶子,仰头。夜里冰凉的纯净水蔓延到他喉腔,他再渡进她嘴里。她喝着水,却失了本该有的分寸感,拙劣地碰到他舌尖。
  他喉头一滚,克制地把人挪开。
  夜间地下室,在她的车上,他不确定自己能不能完全控制的。
  谁知她依旧贴上来,滚烫的脸贴过来。
  衬衣扎进西裤。
  她喃喃自语,微微发红的脸上依旧是那幅单纯的样子:
  “先生……”
  “我当你的小狗好不好?”
  他瞳孔在那一瞬间有一些缩紧,琥铂色的秋水目的内敛和厚重消失不见,只剩墨色蔓延。
  他咬着牙,单手把她翻过来:
  “佟闻漓,你要我命,是吧。”
第65章 我想,我真的爱你。
  那些夜里, 佟闻漓总是能记得的。
  她喜欢他抱着她没法控制的样子,她喜欢他的有力的臂弯,她喜欢她贴着他耳朵问他小狗乖不乖的时候他频频的皱眉持续带来的紧绷感, 直到他重重地吐一口气,再抱着她吻着让她叫他的名字。
  “易听笙――”
  她会那样高兴地叫他,像是给他的奖励和回报。
  “用粤语――”他执着道。
  于是她换了粤语, 轻轻地唤他的名字。
  “易听笙――”
  他抱紧她,把鼻尖埋进她的锁骨里, 好像要这样才能把她的味道牢牢地记住一样。
  在那些个夜里, 他们会越来越亲密, 越来越坦诚,越来越彼此表达需求,但她唯一没敢问的是,如果有一天她回中国去了, 他要怎么办, 他们要怎么办呢。
  她不敢问的原因是因为她其实知道答案,如果为一个人去背离自己生长的国度和故乡那么容易的话, 那她也不会这些年来总是怀揣着归乡梦了。
  推己及人,她很明白。
  但大学里最后的一个暑假来临了。
  那是1997年的夏天,她重新回到西贡。
  她在回西贡之前收到了小唐的来信。
  他许久许久都未来信了。
  他说他这些年走南闯北,见了很多的世面,学了不少的东西。
  他从会修鞋到会修钟表, 现在他开始学着一种新的东西, 他们管它叫做电脑, 也有人叫他计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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