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有气没出撒,不禁抱怨道:“这种东西你喜欢的话买几个就好了,买这么多干什么?!”
她根本不理会他的抱怨,抱起一只白色的狗就往脸上蹭:“这娃娃多可爱啊,而且还这么便宜!你下个月不是要过生日了吗?送你一只。以后你一过生日就送一只,这些可以支撑到75岁呢!”
廖习枫哭笑不得,立马有了把这些狗全都扔出去的冲动。
“我过生日你就送这种便宜货给我啊?!”
“我又没说只送这个,你放心好了,会送其它东西的,这只是赠品。”
她眨着芭比娃娃般的大眼睛,一脸得逞后的得意。
说是他过生日时候再送,可这些一直放在家里,不过是从衣柜里拿到客厅的壁橱上而已。
从那时候到现在,他过了三次生日,外面只有三只,大多数还在里面。
那狗毛茸茸的,手指从它身上抚过,顺滑的触感,竟然有了温暖的感觉。
她带走了所有她的东西,可这样两人共同拥有的,又该怎么办?
她替他买了这样的礼物,却说要分五十年送给他。
他恍然大悟,不过是五十只小狗,她却把自己的五十年给了他,连同一辈子。
第21章 21章
蓝羽妮拖着两个大箱子,站在楼梯口怔怔发呆,面前的路四通发达,她却不知自己的目的路在哪里。
忽然有什么东西在拽她的裤脚,她低头看去,原来是将军。
她的心很疼,摸摸它的头,将军刚洗过澡,浑身的毛还没干,摸在手里很冷。
“将军啊,现在就只有我和你了。”
将军睁大了眼,黑漆漆的眼珠咕噜噜地转,“呜呜”地低声叫着。忽然用了劲,拽着她的裤脚向回拉。它也不小了,劲出奇地大,蓝羽妮一个不注意,被它拽了一个踉跄。
她很难受,刚刚才哭过,冷风吹在脸上,尤其得难受。她原来租的房子早就退了,爸妈又在国外,现在竟是举目无亲,连安身的地方都没有。
她越想,越是难过,比打掉孩子那时候还要心疼。
她蹲下来向将军招手,那只狗摇着尾巴过来,钻进了她怀里,用沾满口水的舌头拼命地舔她的手。
“现在,就真的只有我和你了。”
她没办法,只能住酒店。房间倒是还能找到,只是将军比较麻烦。酒店里不让带宠物。
她只让服务生搬好了行李,连水都没喝一口,就开始翻通讯录,寻找可以托付的人。
梁洛展?不行,珍姨倒是挺好的,可惜梁洛展不喜欢宠物,更何况有一次将军还咬过他一口;殷复颜?不行,她要去国外了,正是最忙的时候,肯定没时间理会宠物狗;Jasmine?也不行,她的孩子才刚一岁,为了照顾宝宝她已经焦头烂额,甚至动过辞职的念头,哪儿来的力气再去多养一只狗。
她自认为人缘不错,此时才觉得山穷水尽,除了把将军送进照顾宠物的机构去,似乎只剩下明武了。
上次他好像也说过,酒店里不会让你带宠物进去,还是把将军交给我吧!
她实在无计可施,而且舍不得把将军送到笼子里去,万般无奈之下只能向明武求救。
他什么也没说,问了她的位置就开车过来。
他停好车,远远地瞧见了她,抱着一只白色的宠物狗,站在法国梧桐下,一身浅绿色格子大衣,背后的巨大黑色天鹅绒黑幕上嵌满了星星,他隔得远远地,看得久了,甚至觉得在看童话故事一样。
而她就是他的公主,他们之间的一切就像是童话故事一样不可能成为现实。
他一直不觉得她很漂亮,小学的时候只觉得前面女生的马尾辫很碍眼,没事就爱拽几下。他那时候还特调皮,即使把她弄哭也从来不觉得愧疚。因为他讨厌做作的女生——所有东西上都有卡通人物,动不动就爱哭鼻子,还特别笨,被人骗了还傻乎乎地笑。他认定了蓝羽妮是这样的人,所以越发来劲地拽她的辫子。
后来上了初中,他们不在一个班,甚至不在一个学校。他前面坐的也不再是一个长头发的爱扎马尾辫的女孩,而是剪着短头发的假小子。他忽然有些怀念,怀念那个总是爱心大发、总是轻易相信别人的傻丫头。可只是偶尔想一想,刚上初一的小男孩,正是十一、二岁最爱玩的年纪,不过是同班的同学,哪儿会记得那么久?
这世界上,哪儿有那么多青梅竹马?
后来他读到高中的时候,妈妈和爸爸离婚了,他被判给了他爸。再后来,爸爸为了让他能够顺利进入东梁、多和现任的董事长接触,将他转学和梁洛展、廖习枫安排在了一个学校。
他无所谓,妈妈都不要他了,在哪个学校读书有什么区别?只是他没想到的是,竟然还会再碰到蓝羽妮。
她显然也没想到会再和他一个班,见他第一面就很紧张地护着头发。他暗暗好笑,大家都十六、七岁了,这个最暧昧的年纪,他怎么会蠢到再去揪女生的头发?
只是没想到的是,她竟然会喜欢上廖习枫。廖家的那小子,从小就和他不和,不过仗着张了副好脸皮,整日地耀武扬威。他越发讨厌蓝羽妮了,原来她不仅笨,而且还是以貌取人的花痴。
廖习枫身边的女朋友换了又换,蓝羽妮却一直守在他身边,痴心不改。他看在眼里,时间越久越奇怪。他奇怪这个笨丫头哪儿来的那么多耐心,看着廖习枫和别人寻欢作乐;他还奇怪,廖习枫虽然帅,可追她的人当中也不乏质量很高的,她竟连多看他们一眼都懒。
直到高考填志愿,梁洛展和廖习枫都是生来要进东梁的人,无论去哪个学校都必定是经商。他原本也应该是志愿,无意当中问蓝羽妮要去哪个卫校,她却摇摇头,说也要学商。
他奇怪,如果没记错,她的志向应该是做个护士。
她曾经为此写了篇作文,全年级的最高分。
问她原因,她红着脸就是不肯说。后来梁洛展笑着吐槽廖习枫的时候,他才惊奇地发现,那个看似花痴的笨女生,竟然是个勇敢面对感情、甚至连自己梦想都可以为对方放弃的人。
她甚至都不知道,她以后和廖习枫会走上什么样的路。
他那时候才真正觉得自己对蓝羽妮的感情变味了,连她对廖习枫一如既往的痴心都让他觉得酸溜溜的。他终于明白,尤其是当自己的母亲因为名利抛夫弃子的时候,像蓝羽妮一样为了爱的人一心付出、对周围人一视同仁的单纯女孩是多么可贵。
单亲家庭的孩子缺少了多少温暖,只有他这样经历过的人才知道。正是这种孤独,让他对家庭既向往又害怕。
他早就该意识到自己的感情了,蓝羽妮越是对廖习枫痴心不改,他就越是爱她;他越爱她,就注定自己越痛苦。
明明是他先认识蓝羽妮的,幼时家庭在心灵里埋下的阴影,注定他今生都万劫不复。
他也不想这样,他也想要幸福,可他毫无办法,自己陷进了自己的陷阱,怎么都找不到出路。
他习惯了不去强求什么,这样远远地看着她,也好……
他正兀自出神,蓝羽妮已经发现了他,放下将军走了过来。
明明两天前才见过,却好像很长没有正视他的脸。他憔悴了好多,好像经历着什么不好的大事,连眼眶都是肿的。
幸好蓝羽妮没有察觉,他点点头算是打过招呼,仔细看她的脸才发现不对的地方。
“你的眼睛怎么红了?”
她连忙垂下眼,尴尬地笑:“可能是用了新的眼影,有点过敏。”
明武是多么聪明的人,他什么都不说,只是掏出手帕递给她,说:“那就擦掉吧。”
将军在两人之间转来转去,忽然叫了一声。明武只觉好笑,蹲下来拉起它的狗爪,和它对话:“将军啊,好久不见,跟我回家好吗?”
小狗呜呜地叫,对这样的问题似乎不感兴趣,只顾救出自己的爪子,然后像是找到了好玩的玩具,不停地抓明武的手。
他抬起头,对着她说:“它很高兴呢,那我真把它带走了?”
她咯咯地笑,眼泪簌簌地往下掉:“果然是只忘恩负义的狗。”
见了她的眼泪,他再也不能装作无动于衷。丢了小狗在一边,他站起来伸出手,她慌忙闪躲,不想被他触碰。
明武的手孤零零地停在半空中,蓝羽妮也不知该说什么,半晌才想起一句“对不起”。
他自嘲一笑,不着痕迹地收回手,淡淡地说:“没什么。”顿了一下,又说,“眼影确实不能直接用手擦,是我疏忽了。”
她尴尬极了,明明不是这样,他却愿意为她解释。
她忍不住想,若是那个人有眼前人的一半体贴,他们之间就不会成现在这个模样……
明武抱起将军:“你快进去吧,外头挺冷的。放心好了,我会好好照顾将军的。”
“这狗被我惯坏了,很多东西都不吃。你不用理它,饿两顿就听话了。”
他笑笑,摸摸蝴蝶犬雪白的头:“这样的话这狗倒是像你养出来的。”
蓝羽妮挑眉:“你什么意思啊?!什么叫像我养出来的?”
他哈哈大笑,放下将军在地上,忽然问了句不相干的话:“那你明天还上班吗?”
她一愣,反问道:“为什么你会认为我不上班?”
他笑笑,牵着将军就走:“没什么,随便问问。”他挥手告别,“那我回去了,天也不早了,你早点休息。”
她听话地点头,安静地笑。将军似乎没感觉到主人的悲伤,摇着尾巴就跟着别人走了,连回头看一眼都没有。
她这才觉得浑身没力气,几个小时来一直支撑着自己的信念瞬间瓦解,连将军都没有了,她只剩一个人,什么都没有了。
她忍不住回想这么多年的历程,怎么都想不通,自己长到快三十岁,竟然会像今天一样一无所有!
不注意的时候眼泪就会流下来,可是,在乎的人却不在。
公寓里,殷复颜正在收拾东西准备离开。
她的身体一日不如一日,在医院的时候,韩医生整日皱着眉和其他医生一起会诊,最后得出的结论是:建议殷复颜去国外治疗。
明武感觉很不好:“国内没有办法了吗?”
韩医生不理会他,把他当成不负责的男朋友。他对着躺在病床上面色苍白的殷复颜说道:“你的病你自己也清楚,在国内不是不能治,但国外无论是医生还是设备都比国内要好太多。这种病本来就没有彻底治愈的方法,你若是想多活一些时候,我建议你去国外。”
她点点头,自己并不是笨蛋,得了这样的病她也会下很多功夫去研究。国外的条件确实好很多,若是运气好一点,她说不定真的能亲眼看到“真曼尔”开业。
真曼尔……
只要想起这个她一手设计出来的作品,好像死亡也不是那么可怕了。
只要能看一眼,现在就走与七十年后再离开,好像也没多么不同。
她欣然接受,很快就办了出院手续。
她问过明武什么时候回去,明武想了想,他确实不能离开,东梁还需要他。
可是殷复颜的身体也实在让人放心不下:“我也在发愁,把你一个人放在国外我怎么放心?”
殷复颜笑,把睡衣放进包里,拉好拉链:“你该干什么就干什么去,我一个人做什么都可以。”
明武冷着脸:“那时以前的女超人,现在的殷复颜只是个不听话的病人。”
“可我真的不会有事。在那边有医生看着我,如果你真不放心还可以随时飞过来,我保证,一定会好好治病、乖乖听话。而且——”
她顿了顿,眨着眼睛:“而且你答应过我不能告诉洛展。可是如果你真的跟了过去,他一定会怀疑的。”
她说得没错,句句在理。明武的心里权衡再三,除了多找一些护工照顾她似乎真的没有更好的方法。
“那你要保证,什么都不管,照顾好自己就行。”
殷复颜点头,忽然音调低了八度:“只是明武,我很抱歉把你扯了进来。像这样在我和你最好的朋友之间做选择,这个过程一定不好受。”
明武拎着她的包放到了门口,随口答道:“为了你我连一起长大的死党都出卖了,你不长命百岁简直对不起我!”
长命百岁?!
殷复颜苦笑,她也想长命百岁,和他一起长命百岁,可是——
她弯腰收拾其它零碎的东西,屋子里摆设本来就少,不一会儿功夫就被收拾一空。
明武搬着大物件,眼睛一刻都不离开殷复颜,直到她忽然开始拼命地翻箱倒柜。
他放下手中的东西过去,拦着惊慌失措的殷复颜,查看她的脸色。
“不舒服么?要不要去医院?”
殷复颜根本不理会他,只顾着翻检抽屉里的每一个角落,额头上全都是汗。
“项链……项链……我的项链不见了……它不见了!它不见了!”
明武不明所以,只觉得一向镇定自如的殷复颜竟然如此慌张失措,那丢失的一定是非常重要的东西。
殷复颜还在拼命地找,甚至趴在地上查看书桌下面。忽然想起了很重要的事,她紧紧拉住明武的手,说话的声音都在颤抖:“你见过没有?洛展说是他爸爸送给他妈妈的生日礼物,一条项链,很普通的款式!”
明武大概知道,梁洛展一直视为珍宝。
这样的东西,确实不能丢掉。他二话不说,弯下腰来一起找。
直到房间里的每个角落都被翻检了好几遍,甚至殷复颜以前丢掉的一只笔都在床底下被发现。明武环顾四周,觉得这样盲目找下去根本不是办法。他拉住脸色已经惨白的殷复颜,说:“复颜,这样找下去不是办法,你仔细想想,最后一次见到它是什么时候?”
殷复颜喘着粗气,她怎么会不懂得“关心则乱”的道理?
她强迫自己冷静下来,仔细回想有关那条项链的一切……
那次在休息室自己当着梁洛展的面把它扔进了垃圾篓,她断定梁洛展不会去捡,她就躲在暗处,只等他一离开就把项链捡了回来……
总之是不能再戴在脖子里了,她就把它放进了办公室的抽屉里锁了起来……
后来辞职的时候她回去收拾东西的时候,明明记得把它拿了出来。那样重要的东西,她怎么都不可能忘掉。正当她拿在手里看的时候,有人敲门进来,她一着慌,匆忙把项链塞进了大衣口袋……
大衣!
她想了起来,进来的人正是蓝羽妮,她们还吵了一架。
她立刻打开所有箱子去找那天穿的大衣。最近事情特备多,衣服还来不及送去洗,应该还在口袋里……
她把衣服撑开,翻检了上面所有的口袋,甚至连衣服的褶皱、箱子、还有衣柜,一个不剩全都检查了一遍……
没有,还是没有……
她抱着衣服,傻傻地站在原地,心里好像有什么最重要的一块已经被人挖走,却连去哪儿要回来都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