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即将被刀了的老婆——月裹鸿声【完结+番外】
时间:2024-04-24 23:06:05

  一个是从原著得到信息远胜于我的小王。
  最后一个,就是我。
  镜花燃尽,暗红的灰烬在空中漂浮,仿佛自时空尽头飞来,翩翩欲落的蝴蝶。
  在场的人全还在呆愣,恍若还都沉溺于一场大梦,迟迟无法醒来。
  凌青云张着嘴,我很少在他脸上看见这么矛盾、震惊、不加掩饰、甚至有点白痴的表情。
  我也用一种不知是幸福还是烦恼的心情替他下了总结:
  “没错。你是真正的‘夜姬’,虽然你是个男的。”
  凌青云:“……”
  楚汀兰是最先反应过来的,她扑过来,拍打着那空气中的镜花灰烬,仿佛驱散了那些灰烬,就能已经发生的事实同样烟消云散一般。
  而夜族的女帝并没再多给她一个眼神,只淡淡说了声“带下去”。
  一时半会,我想她还死不了,毕竟大张旗鼓地认回了“夜姬”,轻易地自打脸面太难看。
  干扰被带走,我直面着夜族的女君,或者现在,我该叫她一声“婆婆”也说不定。
  我用最言简意赅的话问她:“这仗,您还要打下去吗?”
  没错,这真是至为讽刺的一件事。
  女帝带甲十万,气势汹汹,兵临城下。
  然而,如果她想要真正的子孙万代,主掌中原,那其实,只要什么都不做,就最好了。
  凌青云无法继承夜家的帝位,然而,他是这位夜帝真正,也是唯一的亲生骨血。如果杀了他,反而会让权力无论如何落到外人的手中。
  就看女帝要面子,还是要里子了。
  此外,从中原人的角度来看,此事同样令人哭笑不得。
  经此一役,安氏风氏都元气大损,如果凌家做大,那便实质是夜族血脉登临天下,众家称臣,百姓俯首。这事啊,简直像四大爷临死才知道自己被绿一样酸爽。
  我住了口,将空气留给一秒的静默。
  然后,剽悍的女帝大笑起来。笑得整个营帐都在震动,笑声中,又带着几分凄厉。
  她此时才掀开斗篷,斗篷下,左臂有一道正在溃烂的箭伤。
  我相信她身边的侍卫,也都疤痕覆体,满目疮痍。
  “是啊,” 她长笑着,“这仗打下去,是为了什么……”
第九十四章 终章
  阳光普照,冰雪消融。
  凌青云留在军营里,跟他的生身母亲单独相处了整整一天。
  我很难想象他的心情。
  新闻上那些幼年遭受拐卖的孩子长大后,得知自己还有亲生父母时,是如何一种心态呢?
  骨血上的连接,是否能消融时空上的隔阂?
  最熟悉的陌生人,是否能承载最为本能的亲子之爱?
  我不知道……
  但我还是看见,凌青云走出来时,手脚上的伤都细细贴了药布,总是笑弯弯的眼睛肿的像两只核桃。
  除了当事的几位,没人知道,那天在帐篷里,究竟发生了什么。人们只是看到,黑色潮水一样汹涌而来的夜人,又像退潮一样,一夜之间撤走了。
  官方的说法是,凌青云千里单骑,与夜人之主谈判,在狭水关前签订了协议。
  对于这个说法,风间月的反应是眼睛瞪得铜铃大,如天雷轰顶:
  谈判?说白一点,不就是嘴炮吗?
  成千上万的夜人,能用嘴炮击退,你TM在逗我?
  但他也不服不行的是,夜人确实是退走了。
  事情传到市面上,则又是一番景象。
  凌青云成了茶楼酒肆说书人口中绝对的主角,到最后,甚至传说什么他化身上古神兽,一张口招来十万天兵天将……总而言之,市面上春宫文都一度遇冷,反而玄幻话本卖到脱销。
  对了,还有瘟疫的事。
  没有外敌入侵这种大事,专注内部,就好办很多。
  我找来夜女,采集微量血液,或头发指甲的碎屑,或焚烧她们穿过的衣物――经过试验,发现血液是最有效的,但就算是头发指甲与衣物混合的灰烬,对瘟疫也有一定的抵抗作用,能减短病程,缓解一部分的症状。
  我把持着配方,将此事控制在最机密的范围内。颁布法令,上下配合,对瘟疫的征兆紧密宣传,让百姓保持通风,用流动的水洗手;培训医者郎中,重赏之下必有勇夫,派遣到疫病区;让病人单独隔离,用我提供的药方,为他们诊治。
  “没想到,事情能这样解决……” 凌青云感叹道。这些日子,他也成了我的活体供给者,他的器质似乎疗效加倍,以至于指甲每次长出来一点,都被我剪得秃秃的。
  我一边拔他的头发一边道:“这些天,我一直在想一件事。”
  “什么?”
  “百年之前,也许瘟疫真的不是夜族有意传播的。”
  凌青云一脸“你在说什么”的表情,看着我。
  “镜花威力如此,自然会有人秘密种植,只是没想到,它的花粉,对于非夜血的人,犹如毒药。” 我说下去,“瘟疫席卷大地,却只有夜人不会染病。始作俑者顺水推舟,把这个锅扣给了夜族。普通的百姓哪里知道什么,都怀着一种‘非我族类’的心情,所以最后,事件失控,人们开始普遍认为是夜人投毒,鞭尸了夜族的公主,掀起了杀戮的开端,酿下了百年的战火,铸造了血海的深仇……而那场仗,像这场一样,一切目的,成为了伤害自己的妻子、儿女、亲人与朋友。本来是不必打的。”
  凌青云惊讶地看着我,似乎被我的脑洞震惊了。
  我笑了一下:“猜测而已。不必当真。”
  凌氏境内的疫病最快平息下来,然后我又去了安氏,以我的经验帮助她们。安氏暂时还由几位长辈联合执掌,但在我处理瘟疫,逐渐了解安国内务,并展示了自己的能力后,有人开始提出,以血统论,我与先君血脉最近。我忙道,此事不可轻言,我身为凌氏夫人,自然要先与夫主商议。
  “所以你就问我来了?” 我回到南海京,凌青云笑眯眯地看我。
  我点头。
  “以我的立场,当然不希望你去,不过还是要看你自己的意愿。” 他笑道。
  “我这不是没想好嘛。”
  “不着急,慢慢想,先参加庆功宴。”
  阳光明媚,惠风和畅,五彩的赤鹦鸟飞过天际。宴会在碧澜宫举办,厅前一副对联:会天下名士,宴万里宾朋。我注意到,不少安氏风氏的传统盟国小城,都来参加这本属于凌氏自家的庆功大宴,俨然奉凌氏为新的天下马首。
  风间月并未到场,不过我们在庆功宴上收到了他的长信,信件的用词审慎委婉,甚为官方,让我初看都不太相信是风间月那家伙写的。信的前半截大抵是一些祝贺之词,而后半段,却惊掉了我的下巴。
  信上说,他与楚汀兰即将成婚,到时还请我们光临婚宴。
  都这样了,他还能娶楚汀兰?里头可是隔着他哥哥的命啊……
  “难道说,风间月那家伙,到现在还如此恋爱脑?” 我用极低的声音,向身边的凌青云吐槽。
  凌青云也看了信,久久,道:“不,他不是恋爱脑了。”
  被凌青云这么一点,我才突然反应过来。
  什么是少年?
  少年意气,快意恩仇,苦就是苦,甜就是甜。
  如果是以往的风间月,即使不去报复楚汀兰,但也一定难以接受这个害死他哥哥的女人成为他的妻子,日日出现在他的身边。
  而现在,他居然接受了,如同喝下苦酒,还能笑着说真甜――这不像风间月,倒像凌青云会干出来的事。
  那他的目的是什么呢?
  大张旗鼓认来的夜姬,如果夜族的君主不想自打脸,总要榨干最后一点用处。她还有政治联姻的价值,生下的孩子,就算不是真正的公主,也总是半血的夜族。
  损失惨重的风家,正想抱住一棵大树,对抗声势如日中天的凌氏。他现在要娶的,是名义上的“夜姬”,而不是那个他也曾以少年之心爱过的楚汀兰了。
  两边各怀鬼胎,一拍即合,至于棋子本身的死活,没人在乎。
  楚汀兰在风间月身边的每一分每一秒,都在提醒着风间月,他哥哥是怎么死的。
  我已经在她身上,隐隐看见风宣若的结局。
  金玉宝石做成的笼子,笼中的囚鸟,被一根根拔掉羽毛。
  凌青云深深叹了口气。
  我不知道他的叹息,是因为,之后的风间月,大概要成为一个腹黑难缠,不好对付的对手了;还是只是单纯的感叹,欲买桂花同载酒,终不似,少年游。
  ……
  迎来送往的一天过去,晚上,我和凌青云才回到寝殿。
  这两个月忙得翻天覆地,我们一直没什么单独相处的时间,我掉了四五斤秤,他看起来也黑瘦了不少。唯有身上那橘子味的熏香还在,从嗅觉上让人感到水灵了一些。
  我上前,给他除下冕旒,放在床边的柜子上。
  他笑笑地看我:“还想回现代吗?”
  我心情颇为复杂,潮流汹涌。
  这些天,我真切看到了在自己的帮助下,瘟疫势头减弱,百姓回归家园,我离去时,康复的人们夹道欢送,泪流不止。
  我终于感到,我在这个世界,不再是一个冷酷的旁观者,而是一个实在的参与者,说不定,这里,才是我的世界。
  但我想逗凌青云,故意道:“想。”
  凌青云嘻嘻一笑,道:“好呀,偶尔也该放个假,等我把法术练熟,跟你一起去那边看看。”
  我先一愣,继而笑道:“真的?”
  “真的,” 他道,“我连旅游路线图都规划好了。我要去环球影城和迪士尼!”
  我:“……”
  大哥您能不能提个现实点的,您看我像有钱去美国的样子吗?
  ……
  我们又絮絮叨叨说了半天,到最后,我看天色不早,行了礼,想告辞离开凌青云寝宫。
  凌青云却在身后,一把抓住我胳膊:“还有正事呢。”
  我以为他是要说回安氏那边的问题,连忙凑过去,摆出洗耳恭听状。
  然后他凑在我耳边,气声道:“这么多年了,我担心你抗体不够,要不要再接收一点。”
  我反应了三秒,才明白这坏蛋在说什么,耳根登时大红起来。
  啊啊啊……既然他不是凌海流的亲生子,那自然跟安可心也就不存在血缘关系,曾经桎梏过我们的枷锁不知不觉间被打破了,但最近一段真是太忙太忙,我压根没往这方面想过啊……
  想着,他已经凑近过来,我从来没有离得这么近看他笑弯弯的金色瞳孔,鼻子里都是浓烈的橘子味香气。
  “喂喂……那个……你不是说……说正事吗……”
  他滚烫的呼吸从我左耳转到右耳,带着撩拨的气音。
  “这不是正事吗……合法……夫妻……嗯?”
  (正文完)
  【作者有话要说】
  嗯,就这么完结了啊。欢欣的同时又有点失落。
  说起来,开始写这篇时,主要是因为补饕餮的坑,就又起了写文的心思,但现在网文变化很大,或者不是我完全适应的了。
  但不管怎么说,还是很高兴完结。虽然只是篇糊文,还是遇到了一路追完并留评的读者,就感到非常幸运了。
  如果说有喜欢我风格的朋友,不嫌古早的话,也可以看看我原来的文《飞花青离》《素手遮天》《饕餮饲养指南》,飞花是古代推理,素手跟这篇一丢丢像是几国斗争,饕餮是都市灵异。其中饕餮我有搬过来,主页上有。
  接下来的动向:
  有可能会写个新文,目前存稿中,不知道会发哪里。
  可能把老的短篇搬一点过来
  也有可能掉落本文很小的番外(看懒不懒吧)
  或者大家想看什么,可以在文下提,如果你有写文,不嫌我糊的话,我也可以从读者角度说说感受(但我又是个龟毛雷点多。。。)
  啊顺便说,如果这边有喜欢饕餮的老读者,饕餮最近卖了有声,但是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出,如果出的话,我再说吧
  鞠躬,再次感谢一路留言、打赏、点赞以及看完的每一位读者小天使
第九十五章 现代番外
  “洛杉矶是真TM不好停车,” 我猛甩方向盘,这已经是我绕着迪士尼的大门开的第五圈了。
  “前头,那边那边,” 凌青云坐在我的副驾,指着前方几根黄绿色的杆子。
  没错,他到底把法术习得熟练,最后开发到我们能人身穿越的程度了,现在是我们难得的度假时光。
  “什么?” 我眯着眼睛看那些杆子,问。
  “收费停车位啊,你不看攻略的吗?”
  我开到近前,才发现每两根杆子之间,都有比一辆车稍长的距离,其中不少已经泊了车。杆子上头挂着一个牌子,有一个投币口,和一些简单的instruction。
  简言之,这杆子之间的狭小空间,是可以按时间泊车的,最低半小时起算,你可以预估自己停多久,买下停车的时间。牌子底下大大的警告:如果买的时间不够,你的车可能会被拖吊。
  我叹口气,怎么办,来都来了,于是还是把租来的白色本田倒进那狭小的停车格内。
  停好车的一瞬间,有辆兰博基尼从我们身边呼啸而过,明黄色的车身鲜艳得像向日葵,流线的跑车款式,马达轰鸣,车主是个几近于光头的白人,留着金色的短胡,带着墨镜。
  “嚯,真骚包!” 我感叹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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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午我们从迪士尼出来了,回到车上。
  我把银色的遮阳反光板收起,凌青云一副葛优瘫在副驾。
  “怎么?见面不如闻名?” 我问。
  “有点吧,” 他懒懒地道。
  “是有点,每个游乐项目排太久了。” 我说。
  “而且那个水上项目,真的很像自动洗车。”
  我笑起来,突然觉得他的形容有点精准。那个项目我们排了很久,上去坐在一个狭小的车子上,车子在幽暗的隧道前行,两侧喷出水花,还设置了一些幼稚的障碍,与其相比,无数拖把布条旋转着向你袭来的自动洗车好像还更刺激一点。
  “至少花车游行还行吧,” 我说,“那些公主的扮相挺漂亮的。尤其那个贝儿公主,我觉得还挺贴原作的。”
  “是吗?可我觉得,世界上没有谁比你更像贝儿了。”
  我噗嗤一笑,对他这突如其来的表白搓着胳膊:“好油好油,美军都叫你招来了。”
  他也不反驳,歪着头贴着车窗,看着我笑。
  不说这些了,我看看手里的停车票,当初为了保险,多买了一点,现在还有四十多分钟没用上,但也没法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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